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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小二爬起来,一边疼得龇牙咧嘴一边赔笑,被他挥挥手打发了。
踹人的那人道:“老哥你可别这么说,咱还得千里迢迢地送去呢,一会都放松不得啊。雄霸嫁女儿这么大的事,这时候不去长脸,什么时候去?现在天下会在江湖上是什么地位?那可是呼风唤雨!咱只要能去搭上线,往后的日子可就光彩了!”
另一人沉吟道:“若说一家独大,无双城一倒,天下会确实就再无对头了,但要说实力……”他笑了笑,“三个堂主,死了一个秦霜,跑了一个步惊云,现在还得分出人手去抓人,不比以前了啊!”
踹人的那人摇头道:“就算只剩一个聂风,也够瞧的了,他那风神腿青出于蓝,谁不晓得?”
另一人道:“我看啊,就是因为这样,雄霸才急着把女儿嫁给他的。”看了眼摸不着头脑的同伴,接着道,“一遇风云便化龙,现在打下了江山,也还得靠人替他守下去啊!雄霸他膝下无子,把女儿嫁给谁就等于让谁接任做帮主,那聂风还会像步惊云一样一走了之?谁舍得这么大的嫁妆!”
秦霜在心里不屑:“小人之心!我的风师弟才不会这么势利!”
他无意间听到聂风和孔慈要成亲的好消息,又是惊讶又是欢喜,想象里都是粉红泡泡,回过神,却见那受伤的小二正不住地往自己这瞟,一脸惊恐。
顺着他的目光去看,就对上了那两个汉子的脸。
踹人的那人正怒目圆睁,瞪着自己:“你小子听够了没有?”
这世界以武为尊,江湖中人就是大爷,连带着也有些很霸道的惯例,比如他们在公众场合交谈,是不会放低嗓门的,周遭的百姓若是怕不小心听到什么惹了麻烦,就得自己乖乖地退散,不走的就要挨打。
秦霜这才发现,就在方才脑补聂风和孔慈的时候,这饭馆里的人已经走得干干净净了,剩下个自己格外醒目。
另一人的目光落在他的腰间:“哟,原来是个会使剑的。”
秦霜腰间所配的正是火麟剑,一直用布包着,不漏形迹。
踹人的那人也看了眼,冷笑道:“连个鞘都没有也配叫剑?还包着布,拿生锈的铁皮冒充的吧?”
突然一跃而起,朝着秦霜扑来:“正好大爷手痒,让你开开眼!”
他本是想夺了秦霜的武器再来嘲笑一番,谁知手上却探了个空。与此同时,一样东西点上了喉间,正是那把不起眼的剑。
只是一招……
那剑的主人左手持剑,气定神闲。
顿时吓得一动都不敢动,眼睁睁地看着一滴冷汗从鼻尖上流下来。身后的那人也是愣住了,一时间都没了反应。
秦霜手腕一转,把剑收了回来。
他本想立刻就走,不惹事端,可对方非要动手,那就只能速战速决了。点头哈腰的事他会做,那是因为他遇到的多是真正的强者,但没必要迁就眼前这两个战斗力只有五的渣渣。就是以前武功低谷的自己,对付他们都是绰绰有余。而现在更是不同。
自从下了乐山之后,他就不断地回忆起自己杀死独孤一方的那一招。他有意识地观察自己的身体,结果发现冥冥之中真的有一股力量在引导着左手,使出快速而精妙的剑法。他一边尝试一边练习,已经熟悉了几招,所以才会把火麟剑随身带着。
那些剑招与自己这个灵魂无关,而是早就储存在这个身体里,属于原版秦霜的。记得文丑丑曾说过,他的父母秦宁夫妇就是有名的“鸳鸯剑”。
只是有一点不是很明白,据说雄霸救回自己的时候自己衣衫褴褛,原本是个乞儿。可是未失忆前的秦霜明明是有功夫的,怎么还会过得那么可怜巴巴呢?
看到秦霜将剑插回腰间,那二人齐齐松了口气。没动手的那人已经看出了差距,冲秦霜一抱拳:“是我这弟弟鲁莽了,多谢你……呃不,阁下高抬贵手。阁下有这样的剑法,在江湖上一定有盛名,敢问怎么称呼?”
一边说着,一边仔细打量。眼前这个青年只穿着粗布衣裳,脸也很陌生,看起来平平无奇。听到自己问他还有些犹豫,扯了扯卷发答道:“呃,我叫李寻欢。”
从未听说过的名字……他迟疑着一点头,说了声“告辞”,忙拉了同伴,抱着礼盒匆匆地往外走。
这时却突然听到背后一声“等等”。
二人一下站住,脸上的神情都有些僵。按照江湖规矩,要是打赢的人不肯轻易放人,留只手留只脚都是可能的。
那人忙伸手入怀,掏出一锭二两的银子摆到桌上道:“是是,我兄弟二人叨扰了阁下,阁下这一顿,理应由我们出的……”
“不,你误会了,”秦霜嘴上说着,手已经接了过来,“我只是要打听一下,天下会的喜事什么时候办?”
等那二人都走远了,转将银子递给了抱着桌腿发抖的小二:“喏,拿去吧。”
那小二都吓呆了:“给……给我?”
秦霜笑笑:“嗯,我今天很高兴。”
月黑风高夜。
一个影子幽灵一般地潜进了秦霜所住的小院。他的动作很敏捷,却在靠近床的时候呼吸变得微微急促。
然而掀开了帷帐,里面却是空的。被子叠得整整齐齐的,今夜还没人睡过。
那人目光一扫,从枕头下取出了一张纸条。上面写着:“故人成双,前往一观,若你到此,等我折返。”将纸条紧紧地攥在手里,他缓缓地抬起了头,黑色的斗篷下露出高挺的鼻梁和一绺靛蓝色的卷发。
秦霜回了天下会。步惊云的眉头一皱,双目幽暗,有如夜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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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山。
通往天下会大门的山路上,各色江湖人士络绎不绝。
秦霜蹲在旁边的草丛里望天。
正是黄昏,赶到的时间刚好,脸上的易容手艺也到家,都没有人认出他来,可是万事俱备,却偏偏忘了一样最重要也是最简单的事——他既没喜帖,又没礼物,怎么可能进得去啊?身上所剩的那点钱用来生活花销还可以,要给天下会送礼的话就只能送空盒子了。秦霜挠挠自己的卷发,总不至于……要去打劫吧?
正想着,突然听到一个脆生生的女子声在近处响起:“啊,前面就是天下会了吧!哇,好壮观!阿爹啊,我现在真有一种闯荡江湖、人浮于事的感觉!”
一个年长的男声无奈应道:“你讲什么啊……”
循声望去,见是一个五官端正的中年男子带着一个小姑娘。那小姑娘约十六七岁,扎着两条油亮的麻花辫,皮肤黝黑,嘴唇丰满,有一种乡野女子的淳朴和野性,现在正蹦蹦跳跳地走在前头,左顾右盼着,时不时地回头冲着男子说话。
那中年男子宠溺地笑笑,正要回答,陡然停下了脚步,左手按住了自己的右臂。
“阿爹!你怎么了?又发作了幺?”那小姑娘忙回到男子身边。那男子摇摇头不言语,左手却始终攥着右臂。
这山路本来就不宽敞,加上今人上山的人特别多,他们二人一站住,后面被堵住的人立刻就不耐烦了:“喂,到底走不走啊!别挡着大爷的道啊!”
那男子拉着小姑娘往边上秦霜所在的草丛里挪。走得近了,秦霜看到他额角青筋都冒出来了,显然正在忍受着巨大的痛苦。
那小姑娘将他的袖子捋高了,只见右臂红得吓人,担忧道:“阿爹,瞧你的手臂,都红了……”
那男子咬牙道:“这手臂……病一发作就痛入心肺,人家都说我于岳能医百病,唉,可是医者不能自医啊……”
秦霜心里一动,原来这中年男子就是麒麟臂于岳!
这是在电影中叫得上名字的一个角色,或者说是对步惊云而言至关重要的NPC。当他自断手臂从雄霸的追杀中逃脱后,就是这个人救的他,还慷慨地把自己的麒麟臂接给了他,所以后来步惊云才能满血复活去打雄霸。至于麒麟臂,电影中说的不多,只知道力量强大,而且有认主的灵性,教于岳痛个半死,到了步惊云身上却没事。
那么那个小姑娘,秦霜苦笑了下,就是后来对步惊云暗生情愫的于楚楚了。
这时果然听到那男子开口道:“我没事了,楚楚,我们走吧。”于楚楚点点头,挽着他的手回到了山路上。
秦霜毫不犹豫地跟上了这个平行世界的情敌。
他只远远地跟着,那二人也没有发现。待到看着他们进了天下会的大门,秦霜才装作匆忙的样子奔上前去:“哎,师父,等等我啊!”
解剑碑处的守卫立即将他拦下了:“乱闯什么?不要命了?”
主事的那人踱步过来,正是飞云堂的沈丁,看着秦霜皱眉道:“你谁啊?”
秦霜装出一副着急的样子:“我,我是麒麟臂于岳的徒弟,刚去解手了,就没跟上我师父……守卫大哥行行好,放我进去吧。”说着还不住往里面张望,其实于岳他们早就走到深处,混入茫茫人群中看不见了。
沈丁看他一眼道:“你与于大侠一道来的?可他的喜帖上怎么只有他自己的名字?”
“啊?什么喜帖?师父他有吗?怎的从来没说过呀……”秦霜脸上一派无辜,心里想的却是,沈丁这家伙,做事可真是越来越精了,这回若换做是旁人想要蒙混过关,只要一解释就露了马脚了。他看过电影,所以知道于岳这一回本不是来喝喜酒的,两湖地区这几年屡经天灾,对天下会收的税负担不起,他其实是好心,替那边的百姓找雄霸说情来的,遇上聂风与孔慈的婚事是纯属碰巧。
沈丁见秦霜说得没错,便信了,挥挥手让他进去,随口问道:“卷发的,那你叫什么?”
秦霜这回对答如流了:“顾惜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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雄霸嫁女,婚礼自然是大操大办,何况孔慈还是他的独女,为显重视,他将拜堂的地方设在了天下第一楼。那本是他私人的处所,外人轻易不得靠近,高居云端,不胜清寒,这回首次对外开放,所以江湖中人哪怕不为看喜事,就是想要亲眼目睹一下这楼的,也来了不少。
秦霜熟门熟路,很快便追上了于岳他们,看到他们正向着通往天下第一楼的石阶走去。
而石阶上站着迎客的人,白衣高帽,尖细嗓子,不是文丑丑是谁?
秦霜停下了脚步皱眉。文丑丑是教自己易容术的人,也是最有可能在自己脸上看出破绽的。那现在怎么办?自己过不过去?
他正犹豫着,却望见文丑丑一抬头见了于岳,突然脸色一变,扶着帽子飞快地跑走了。
秦霜:“……”
那边于楚楚也是不解:“咦?那个小白脸娘娘腔怎么回事?跑什么呀?”
于岳忙拉她:“你小点声!”
于楚楚悄悄道:“阿爹,我看他很怕你啊,你们认识啊?”
于岳皱了皱眉:“人是天下会的总管,我怎么会认识?”低头想了一会,嘀咕道:“不过还真有点眼熟,好像哪里见过……”
这时于楚楚早就蹦上了十几级的石阶,在上面冲他招手了:“阿爹,你快点啊,我等不及想看新娘子了!”
于岳摇摇头笑道:“你呀,就跟个野小子似的,以后看哪个男人会要你!”
于楚楚回头冲他做了个鬼脸。
秦霜跟在二人后面,顺利地进了议事厅。只见平日里空旷冷清的地方今日分外拥挤,人头攒动。到处挂的红灯笼,张贴的大红喜字将来客的脸都映得通红。锣鼓唢呐混合着喧闹之声,热闹非凡。
秦霜一眼就看到了聂风。他正被一群客人包围着起哄,只要有人上前敬酒,就一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