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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丑丑道:“霜少爷是主子,若有不适,自然有丑丑来尽力,何必亲力亲为呢?”
秦霜心道以后我给步惊云加血的时候早就脱离你们的队伍了,嘴上却道:“我做了天霜堂的堂主,日后总要出门在外,到时候就不能劳动文总管了。况且我的天霜拳派不上用场,万一受了伤,又正好落单了,身处荒郊野外,就连普通的大夫都寻不见了,所以还是自己先学些止血疗伤的法子,未雨绸缪的好。”
文丑丑道:“霜少爷真是考虑得周全,丑丑当然乐意效劳啦。不过拜师什么的可千万不要,折煞丑丑了……若是让帮主知道了……”说着脸皱皱的。
秦霜看得有趣,忍不住笑了:“那便谢谢文总管了。”
所以接下来的时间,只要他得了空,就会在这方面下功夫。
文丑丑教得很是仔细,多种伤势,伤筋动骨、皮肉损伤等等,受伤的各个方面,流血不止、伤口发炎等等,都给秦霜一一地讲解了。世面上出售的一些常用药物,如金创药、大还丹、追风膏之类等分别针对的伤势,彼此间的相成相克等也都列了出来。
考虑到身处野外,身上不一定有着现成的药品,文丑丑又专门给秦霜订了一本医书,上面仔仔细细地画了许多常见的药用植物,边上都标注了大概的效用,秦霜时不时地就拿出来翻翻。有几次正好二人都清闲,就一起在山上漫游,开展实地教学。秦霜手上举着实物,对照着书上的图像,再听文丑丑说着该草药容易出现的环境,使用的禁忌,把这些都用心地记忆了下来。
他学的本不是悬丝诊脉那样的高超医术,自身好学深思,加上文丑丑有问必答,所以几个月下来已经小有所成,被他接上腿骨的小兔子已经在孔慈的湖心小筑活蹦乱跳了。
那日正在文丑丑的总管居,指着他正在捣的一种植物问道:“我记得文总管说过它性温和,没多大的药用,为何还要采回来?”
文丑丑道:“不入药却也有别的用处呀,喏,它的汁液粘稠成浆,常温下就会凝结,又能贴合肌肤,不造成损伤。霜少爷猜猜能用来做什么?”
秦霜的第一个反应是“面膜”,“呃”了一声道:“我猜不出。”
文丑丑拿出药杵,在自己手背抹了一道,道:“与皮肤颜色相似,这种草的汁液能够用来增添在脸上,做易容用。”
秦霜一愣:“文总管还会易容?”
文丑丑有些羞涩的模样:“霜少爷知道的,丑丑会美容啊,美容不也是易容的一种么?”
秦霜心里一动,来日逃避追捕,易容术也是用处极大的,试探着问道:“那这个我也能跟着文总管学学么?”
文丑丑眯起眼睛笑道:“自然可以呀,只要是霜少爷需要的,丑丑一定不会藏私。不知霜少爷想要易容成什么样?”
秦霜想了想:“比如将我易容得教人认不出,这也可以么?”
文丑丑点头:“只要稍等些时候就好。”
秦霜去清洗了脸,满怀期待地坐下,闭上了眼睛。
感觉到文丑丑渐渐靠近,遮住了眼前的光亮,微凉的指尖抬起了自己的下巴。因为紧张,不免微微蹙起了眉。
可是文丑丑半晌都没有别的动作,秦霜知道他一直在仔细端详着自己的脸,突然想起一事,问道:“文总管可是又想起了我阿姊了?”
“没有。”看不到脸,文丑丑的语气听在耳里竟觉得他格外地认真,“霜少爷是独一无二的。”仿若文艺片的男主角在说着什么郑重的承诺。
秦霜笑笑,不再催他。过了一会,就感觉到他在自己脸上有所施为,涂涂抹抹、描描画画。
等到他在耳边说“霜少爷睁开眼睛”的时候,秦霜就看到自己的眼前对着一个看来面相十分凌厉的青年,恍惚地眨眨眼睛,才看清自己所对的还是原来的铜镜,而镜中人真是自己都觉得陌生。忍不住摸摸自己的脸,靠近了看。
文丑丑用墨笔加粗了眉毛,又以方才那种草的汁液垫高了鼻梁,眼角略提,两颊加了阴影,突出了颧骨,这种效果都叠加起来,使得整个人都透出虎虎的生气。
秦霜不由得赞叹:“文总管真是好手艺,乍一看吓了我一跳呢。”
文丑丑有些不好意思道:“霜少爷过奖啦,其实这还不算高明的易容术。”
秦霜笑道:“文总管谦虚了,这都不算,那什么才是?”
文丑丑正色道:“易容分为两种,第一种是将一个人变得不像,这并不难,因为另有千千万万的人可以像,可以尽情施展。况且越是熟悉的人,印象越是鲜明,哪怕是换上一身平日绝不穿的衣裳,看来也是不同的了。而第二种才是最难的,那就是将一个人变得像另一个人,五官上每一分都要相像,错了半点就无法凝聚为一。”
这番道理从前全不知道,秦霜听得入神,点头道:“况且无论再像,也不会有本人相像,这就不是易容术所能强求的了。”
文丑丑点点头,不再言语。
秦霜的目的只在第一种,听闻比较容易,心里便十分欢喜,于是又跟着文丑丑选修了这门课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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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选出天霜堂、飞云堂、神风堂三大堂主之后,如雄霸所言,秦霜、步惊云、聂风三人分别掌握了重权,手下集结了大量的人力物力。而天下会也就此迈上了向外扩张的道路。
秦霜所负责的乃是天下会与其他帮派的外交。到四方走动,送礼、拜访、游说,与各地势力建立良好的联系。所谓远交近攻,近处来臣服的需要安抚,远方在摇摆的则必须笼络。这样的安排,秦霜想,也许是因为雄霸心知自己武功实力不足的关系,如此看来练不好天霜拳也是塞翁失马了,可以不必出门打打杀杀,直接面对那些血肉横飞的场面。
如果说他的工作是先礼,那么风云二人则是后兵,负责南征北战。只是聂风是明面上的武力相向,而步惊云的飞云堂则兼并了原来的暗部,主司间谍和暗杀。雄霸想要称霸天下,让那些反抗者都彻底地销声匿迹,便是最直接的办法。
他本就自负自身实力,如今又得风云,天命所向,于是更加有恃无恐。风云二人四处奔波,几乎是马不停蹄。
秦霜对于步惊云自然是分外留意的,知道他极受飞云堂诸人的拥戴,因为平日里对下属很公平,到了出战时又每次都是身先士卒,再加上他自身武力强大,所以很得人心。
不过心里总是有一丝忧虑,步惊云表面上冷如冰山,实则情感如涛,只怕血腥会助长他的戾气,让他变得残忍。每每想到,在电影里,步惊云带人去攻打无双城,对着仅剩的一个哭泣的小姑娘说“斩草除根”时,便觉得不寒而栗。
步惊云一向很有主见,有自己的行事风格,所以秦霜对一直想要对他说“能不能多手下留情”,又每每咽了下去。
直到有一次步惊云受伤而归。
他腰间的利器刺得并不深,但那枚暗器上的毒却使得伤口溃烂,调理了许久才恢复过来。
而在背后偷袭了他的就是一个看起来只有□岁的小姑娘。
在一心担忧着步惊云的安危,心急如焚的时候,秦霜都顾不上去问这个小姑娘后来是怎样的下场。
他虽不愿意步惊云变成冷漠残酷的死神,但在危难关头他若是因为不开杀戒而受了伤害,又不是秦霜希望看到的。
人人平等,这是秦霜认可的道理,而在感情上,但有亲疏之分。人总是自私的,如果非要在你死我活间二选一,他也只能希望活下来的是步惊云。
因为对他而言,步惊云更加重要。
再是聂风。
他的功夫与步惊云旗鼓相当,性情却大是不同,宅心仁厚,以退为进,秦霜怕他吃亏,便也常常带着关切的心情去探望他。每当坐在风阁,说着“无事,只是来看看你的时候”,聂风的一双眼睛便显得格外地明亮夺目,仿佛是清晨时候,透过碧绿的树叶缝隙漏下的点点阳光。
一次与他同桌吃饭,也对他的出战情况稍稍了解了些大概。
那回是聂风第一次出门,他的对手是*西的快意门,其掌门是赫赫闻名的“快意老祖”,以双钩成名,人称“鬼钩摄魂”,不少人丧命其手,后来建了快意门,行事雷厉风行,很快在*西地带发展出大片势力,那边的一些中小帮派都以他马首是瞻。
在天下会扩张之初,“快意老祖”便跳出来公开地指责雄霸有蚕食中原的野心,认为若是懦弱退后,必会助纣为虐,于是捉了几个天下会的下属,活活烧死了,然后招兵买马,直逼天山而来。
聂风被雄霸派去拦截,一战之后,从此再无快意门。
听到秦霜的称赞,聂风摇了摇头:“为天下会杀人并非我本愿,何况对方说的那些本来就是事实,不算是冤枉。”说着垂下了眼
秦霜听他这么说,用了宽慰的语气,道:“据我所知,那快意老祖在*西一带也是一霸,鱼肉当地的百姓,手段十分残忍,他手下的快意门同样并非正派,做下了不少恶事的,所以风师弟就不必为他们难受了。而且战场之上向来是你死我活,形势逼人,你杀人也是没有办法的事。”
他知道聂风为人仁厚,又道:“如果风师弟真是担心这一回错杀了无辜性命,不妨我带你去天荫城中的寺庙一趟吧,上些香,也好为冤魂超度。”
聂风道:“不必了,我相信霜师兄的话,那快意老祖既是那样的人,杀了他一人我问心无愧。纵有厉鬼,我也不怕。”
秦霜点点头,过了一会儿才后知后觉道:“呃,等等……风师弟这回只杀了快意老祖一个人?”
聂风郑重地说了个“是”字,并没有察觉到秦霜惊异的目光,正色道:“俗话说的,擒贼先擒王。我也是远远地看着,那快意老祖的底下人在他面前连头都不敢稍抬,就心想,这样的人必是大权独揽、刚愎自用的,若是先杀了他,下面的人必然会自乱阵脚。打定主意,便去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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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霜道:“呃,然,然后呢……”
聂风想了想,道:“其实快意门多是些乌合之众,而且十分迷信。他们见到快意老祖突然就死了,就大叫说是上天发怒了,接着就纷纷四散逃开,乱作一团。我想着既然任务是阻截,也不必赶尽杀绝,就由着他们去了。后来的事霜师兄也知道了,神风堂的其他人把他们杀的杀,捉的捉,快意门也就不成气候了……”
秦霜犹豫道:“……那风师弟一直没有再出手,你的下属就没有怨言么?”
聂风想了想,道:“大概没有吧。他们跟着我,已经立了功,得了奖赏。而且去的路上,我觉得他们太慢,也是经常独自行动,他们想来也都习惯了。”
秦霜想到他的金脚趾外挂,默默地点头表示理解。
就这样,约两年的时间,落暮派、怡红院、蜀中唐门一一被倾覆。明面上的火力全开之后,暗部的行动也十分活跃,有时一个门派的首领就在自家卧室被人抹了脖子,什么线索都没留下,各方面的情报源源不断地送往天下第一楼。
各地都插上了天下会的旗帜,逐渐形成了包举中原之势。
对此,少林方丈不虚大师只是说了一句:“日光之下,并无新事;若与红尘,何必出家。”他一生经历过无数打打杀杀,帮派盛衰,故而认为天下会的兴起,也不过如同之前他所见过的一样,不是什么新鲜的事,他正是不愿意再参与红尘之中的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