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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固看着萧士奇平静的面容:“但他的神态并没有什么痛苦的样子。”
“那是因为用了大剂量的麻醉剂。不过麻醉剂只能平息肉体上的痛苦,对灵魂的痛苦无能为力。所以他死的时候仍然是受尽折磨的,而且死后魂魄将不能转世。这样诅咒就会只施行于他一人,不致祸及子孙。”
他们说话这一会儿,萧士奇的皮肤上已经渐渐浮现出一片片的皮下出血点,开始是鲜红色的小点,渐渐连成紫红色的斑块,在他脸上手上不停地扩散开来。邵靖皱眉看看:“赶紧把他火化,否则再过一个小时就烂了。”
周文白着脸用床单盖住了萧士奇的脸,不知给谁打了个电话,片刻之后,就有两个穿医院工作制服的年轻人进来,把尸体从病房后门推走了。沈固等这两人走了,才冷冷地说:“周律师,他把股份和房子留给我,到底是打什么主意?你最好还是痛快地说,否则——”
邵靖掏出打火机点了根烟,吸一口,吐出一个烟圈,淡淡地说:“也没什么。只是诅咒虽然由他一人承担了,萧家那买替身的石磨阵一时却停不下来。因为买的替身太多,再转上几天,萧家后三代的财运也就耗尽了。这阵设得邪,只能把后院房子全部拆了大晒,用中正阳和之气去熏烁鬼气殆尽。但是房子一拆,那些阴气难免外泄,你是一身的煞气,在正屋里住几天,就能挡住那些阴魂不外散。这对你也没什么损失,不过是借你的煞气镇镇。”
沈固讥讽地说:“怎么,邵先生的符咒法阵还不足以挡住这些阴鬼?”
邵靖不耐烦地说:“这些东西都不成形,数量却是太多,水一样无孔不入又无孔不出,什么符器法阵都难保无一漏网,只有以气封气才能万无一失。”
周文眼看着气氛不对,赶紧上来打圆场:“沈先生,这事不单是为了萧家,张天师——不,邵先生还是为了不放恶鬼出去害人。这,这事如果钟先生知道,一定也会赞同的。您看,就是十天半个月的事——”
邵靖打断他:“是三个月。”
周文心想这位爷也够难缠的了,说话连个弯都懒得拐,别人想圆都圆不上。再遇上沈固这样的硬脾气,要是没人在中间调和一下,这两人还不得打起来?赶紧陪着笑把话再接过来:“是,是三个月。沈先生您看,这也算维护社会治安了吧?”
沈固想想钟乐岑那脾气,要是知道了这事那是肯定要答应的。周文就是要钻这个空子,眼看沈固表情缓和,虽然没有明确表态,但这事也就十有八成了,马上说:“事情不能拖得太久,您看明天是不是能拆房?天黑之前您一定得入住。”
沈固哼了一声,不置可否。周文心里松动了一下,又说:“关于股份的事——”
沈固毫不客气地打断他:“明天我会搬过去,其他的事我一概不想听!”说完,不再理睬周文,转身就出了病房。
病房外的萧家亲朋已经散了,走廊里的椅子上坐了个人,手捧着头,听见病房开门的动静就抬起头来,正对沈固:“呃——沈哥?”
“小麦?你怎么在这儿?”
小麦脸色有点苍白,不太舒服的样子,发梢湿了,脸上还带着水渍,好像刚刚洗过脸。他还没答话,邵靖从病房里也出来了:“吐完了?”
小麦脸色立刻又是一白。邵靖嗤笑了一声,掏出块手绢给他抹去脸上的水渍:“自己把头发擦干了,出去记得戴上帽子,否则感冒了别怨我。”
小麦抢过手绢,恨恨地擦头发。邵靖不以为意地笑了笑,转身走了。小麦匆匆向沈固说了声再见,跟了上去。两人走下楼梯,还听见邵靖在问:“你们认识?”小麦蔫蔫地听不清说了些什么。
沈固无心再管别人的事,径自开车回家。大年初一,路边上飘落了一层厚厚的红纸屑,全是鞭炮的残渣。清洁工正费力地打扫,快中午了,还没弄清爽。沈固把车停在路边,忽然发现小区一处栏杆下的绿化带里,矮矮的灌木丛像被什么压塌了,倒下去一小片。昨天下班回来天黑,他没注意过,但早上去上班的时候,这片灌木还是好好的绝对没有倒。难道有小偷?沈固环视四周。康佳小区大门有摄像头和保安,但这里——是在拐角处,确实不在摄像头范围之内。沈固走到绿化带旁边仔细察看围栏,果然发现几条长长的痕迹,像是被尖锐的东西划的,油漆都被划掉了。还有凶器?沈固一下子警惕,弯腰细看灌木丛中的痕迹,却发现一根枝子上挂着一小团绒毛。灰乎乎的,但被阳光一照,却闪着明显的金色光芒,绝对不是狗或猫之类的普通宠物能有的。沈固忽然就想起钟乐岑所说的年兽,心里不禁对自己一阵无语——什么时候起,他的思维方式已经转变成这样了?手上却把那撮毛拿起来抽张纸巾包好,这才进小区。
刚进小区大门,沈固就听背后有人低喝了一声:“走舍?”
要换了以前,沈固多半会以为这人在说“邹舍”,顶多当个人名听,再怎么也想不到“走舍”两个字上去。但他现在天天的鬼魂、恶灵、夺魄、转世听得实在太多,居然第一反应就准确地理解了说话人的意思,立刻转头上下打量这人。
此人刚刚从出租车上下来,手里提一个简易行李箱,年纪五十多岁,身材却不走形。深灰色长大衣里是一身白色唐装。沈固把他的相貌一打量,立刻知道他是谁了:“是钟益先生吗?”这人和钟乐岑兄弟长得实在太像,想认不出都难。沈固一联想到钟乐洋捅出的马蜂窝,就觉得此人百分之百是钟乐洋的父亲钟乐岑的二叔,钟家现任的当家人,钟益。
第九十四章:旧人回归
钟益两道浓眉一皱:“你认识我?还是认识乐洋乐岑?”他眉毛比钟家兄弟都浓,一立起来不怒而威,加上目光锐冷,确实有点吓人。不过在沈固这里这都不算什么,笑笑:“乐岑兄弟我都认识。”
钟益紧盯着他:“你是乐岑的那个——朋友?还是乐洋的?”
“我是乐岑的男朋友。”
钟益眉梢跳了一下,表情有些冷厉:“乐岑居然跟个走舍之人混在一起?”
“我记得乐岑说过走舍是灵魂强占别人的身体对吧?如果是这样,那您恐怕弄错了,我并不是。乐岑也说过我煞气重些,但是走舍什么的估计是您弄错了。”
钟益冷笑一声:“他能看出什么来?你身上煞气固有,但阴气十足,分明是魂魄夺舍,瞒不过我的眼睛。”
沈固有点不耐烦了:“我在这身体里住了三十年了,是不是走舍什么的,应该没人比我更清楚吧?就算钟先生眼光再利,也未必不会错一次。”
钟益面有愠色,正要说话,忽然听见一声惊呼:“二叔?”两人回头一看,钟乐岑拎着一袋垃圾站在楼门口,钟乐洋跟在他身后,兄弟两个都是一脸的目瞪口呆,脚边上还有个犬鬼警惕地对着钟益瞪视。钟益的目光在两人一狗身上扫过,冷笑一声:“好啊,还养着这种噬主的式神,你们两个,作得不小啊!”
大年初一,来了这么一位,那是一点年的气氛都没有了。钟乐岑忙着端茶上水,犬鬼进进出出地跟在他脚边上,时时用警惕的目光看一眼钟益。钟乐洋开始还跟着哥哥跑前跑后,后来发现自己其实帮不上什么忙,而且父亲的目光是一直盯着自己,那真叫一个如芒在背,于是干脆也不折腾了,直接坐到沙发上直视着父亲:“爸,您这会过来是找我吧?”
钟益冷笑:“找你?我找你干什么?让你气死我?”
钟乐岑站在厨房里担心地看着外头,沈固看他想出去的样子,一手搂住了:“让乐洋自己去解决。”
“可是会吵起来呀。”
“这种事总要吵的,不动手已经很好了。”
“我就是怕他们动手——”
啪!钟乐岑话音刚落,钟乐洋脸上已经挨了一巴掌了。钟益指着他:“行,你可真有出息!你爷爷身体已经不行了,你是打算叫他将来到了地下也闭不上眼是吧?你们兄弟俩可真行,一个接一个地放着正路不走,钟家算是要败在你们两个手里了!”
钟乐洋争辩:“我也没有放下法术不练,怎么算钟家就败在我们手里了?”
钟益怒视他:“将来你的法术传给谁?”
钟乐洋噎了一下,勉强说:“不是还有其他弟弟们么?”
钟益气得面如锅底,冷笑道:“好,好得很!这些话我真应该让你爷爷也来听听。辛辛苦苦教了你十几年,到头来就是这么着?你们可真是兄弟,别家是兄友弟恭,我们家是兄始弟效,真是好极了!”
钟乐洋眉头一皱:“爸,你说我就说我,把哥扯上干什么?”
钟益一拍桌子:“说的就是你们两个!乐岑,你也过来!”
钟乐岑脸色变了变,本能地挺了挺身子。沈固伸手搂住他肩,低声说:“别怕,我跟你一起。”
钟乐岑回头对他笑笑,握住他的手,两人一起走了出去。钟益脸色更加难看,指着沈固冷冷地说:“他是谁?”
钟乐岑一怔,钟乐洋已经说:“爸,我以前不是告诉过你们,这是哥的男朋友吗?”
钟益呵斥道:“你少插嘴!我是问他是什么人!”
钟乐岑不怎么明白他的意思,试探着回答:“他从前是特种兵,现在干刑警。二叔是不是说,他身上煞气太重?他其实——”
钟益摆手:“什么煞气!他那明明是一片阴气。分明是夺舍而生。”
钟乐岑吓了一跳,忙说话“不是的二叔,他并不是行内人。”
钟益冷冷问:“你认识他多久了?”
钟乐岑迟疑着说:“半年多……”
“那你怎么能肯定他不是夺舍?”
钟乐洋不耐烦地说:“爸,你别什么人都怀疑好不好?沈大哥就是本地人,亲戚朋友都在滨海,要真是夺舍,会没人发现一点异常?”
钟乐岑赶紧示意他不要说话:“二叔,您说的阴气我想起来了,可能是沈固戴过的一块玉。那玉是从阴阳界的阴界里挖出来的,来历很怪。可能就是因为这个。”
钟益听他把萧家的事讲了一遍,脸色略微缓和了一些,转眼看见犬鬼,又问:“那这个呢?这种噬主的式神,你们两个谁养的?”
钟乐岑把栗田口和十握剑的事又说了一遍,钟益这次真的惊讶了:“欧冶子的灵魂就在泰阿剑中?”
钟乐洋有点得意:“怎么样,爸,从前哥看《越绝书》的时候就说泰阿剑能指挥阴兵什么的,你们都没人听他的,现在怎么样?”
钟益瞪了他一眼:“乐岑能想到,你怎么想不到?现在还在这里得意洋洋,轮得着你吗?”说得钟乐洋灰溜溜退到后边去了。钟益转头看了犬鬼一会,沉吟着说:“恐怕土御门家族不会轻易罢休。十握剑是神兵,他们不会放手的。”
钟乐岑也有点无奈地看看犬鬼:“那,等他们找上门来再说吧。”
钟益斥责:“人无远虑,必有近忧,未雨绸缪才能有备无患,从前都是怎么教导你们的?读的书全都忘记了?”
钟家兄弟只有低头听训。好在钟益说了这一句,也知道这事现在没法未雨绸缪,便没再训下去。
沈固从头至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