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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末的街上人群熙熙攘攘,熟人间亲切的打着招呼,不时的有人停下来热络的闲话家常,说着凌晓熟悉的方言,张家长李家短,谁家娶了新媳妇,谁家又添了胖娃娃,都是值得同乐的喜事。这些看在凌晓的眼里,听在凌晓的耳里,都有一种别样的温暖和感慨。如果他和她也在这个街上相遇,他是否还记得当年无意中说过的话,会不会也像他们一般,开心的互道安好,分享各自的沮丧和幸福呢?
小城并不是很大,凌晓一路散漫的走着,先是去了小雨家,将小雨交待的事情办好。等回到自己家的时候,客厅的时钟也才将将走到十点整。爸爸是个忙人,早饭后就出门了,家里现在只剩下她自己一个。
她不想让自己心里异样的情绪在这个寂寞的空间里急剧蔓延,于是拿了块抹布,打算收拾一下自己的房间。可当她走进房间里面,又觉得实在是没有什么可打扫的地方,妈妈将她的屋子保持的纤尘不染,完全没有打扫的必要。
凌晓泄气的将手机搁在书桌上,却一不小心将桌上的一串钥匙扫到了地上,刚想捡,脚尖一踢,钥匙飞进了床底下。
这下可坏了,这是她北京家里的钥匙,回来后怕来来回回的带着不方便,特意留在家里搁在了桌子上,这下可好,彻底藏到床底下去了。凌晓掀起床单,撅着屁股,打亮一个手电,遥遥地看见钥匙稳稳地躺在床底中央,挨着一个似曾相识的纸箱,黑白条纹的花色,看得凌晓心里轻轻的一颤。
凌晓索性跪在地板上,够出钥匙的同时,也将整个箱子从床板底下拖了出来。纸箱上仔细地用一个正好的塑料袋套紧,只不过,上面薄薄地积了一层灰。看来,已经许久没有人动过了。
凌晓顾不得一层的灰,轻轻的将塑料袋翻过来,伸头朝里边看过去,里面密密麻麻的堆了一堆的小玩意儿,还有几本小小的日记本。
顺手举起手里的手电,强烈的白光照得里面一样东西微微的一闪。凌晓想也没想的伸手取出,一枚小小的黑色发卡安静的落在掌心。黑色的蝴蝶结,外面一层黑纱覆盖,上面是小小的白色圆点,蝴蝶结的中间由一圈银白色的金属圈固定,上面松散的镶嵌着几颗白色的珠子,是那个年代特有的头饰。似乎由于年代久远,金属圈已经开始脱色,有些发灰发乌,珠子也不完整了。
凌晓将这枚发卡放在手心,唇角慢慢牵起,这是她最最心爱的,只因为他随意的说过一次,很好看,她便一直戴着,直到他们各奔东西。
正当凌晓要沉溺进回忆中时,门铃不适宜的响了起来,惊了凌晓一跳。胡乱的将箱子塞进床底。凌晓走到门边,透过猫眼看到了一脸兴奋的孙文月,不由地莞尔,想起来她说过今天要来找自己,忙打开了门。
“凌晓!”孙文月驾轻就熟的进屋找了一双拖鞋套上,在屋里转悠了一圈,“啧啧”道,“你家还真是没怎么大变,和我以前来差不多,除了家具电器换了新的,还和以前一样干净整洁。”
凌晓翻了个白眼,懒得接着她的话茬,顺手倒了一杯水递给她,“这么巧,你今天就休息,咱俩有几年没见了吧?”
“可不是!”孙文月从沙发上立直身体,眉毛高高的扬起,兴奋的打开话匣子,“高中的时候偶尔在街上还能见到,上了大学,几乎就没再见过,原来总觉得咱们这个城市不大,可你说这么多年,真就杳无音讯了,看来还是缘分不够,情深缘浅哪!”
凌晓脸上淡然,心里却又是一阵翻涌,可不是,七年了,她想要见的人,也一样连背影也没见到,终究只有那么长的缘分,用完了便再也没有了,好些东西是强求不得的。
“以前咱们学校旁边的那个天香阁你还记得吗?原来黑乎乎的小门脸,现在也已经改头换面了,豪华气派得不得了。我在那订了位子,你赶紧收拾收拾,我还约了几个以前的同学,初中高中我能叫上的都凑一块了,巴掌大的城市,都认识的。咱俩也早点去,别让他们等咱们。”孙文月丝毫不给凌晓说话的机会,热情空前地高涨,又热心地问道,“对了,昨天还问你呢,齐小雨呢,她这次有没有和你一起回来,你们俩以前不是一直黏糊的很,恨不得连上厕所都是同来同往。”
“小雨这次没有和我一起回来。她呀,忙的很,也不知道她整天瞎忙些什么,我现在连见她一面也都还要提前预约呢!不过她也没有太大的变化,还和以前一样的脾气性格,只不过成家了,重心还是应该要放在家那边的。”凌晓含糊地说道,不想和她再深究小雨的问题,毕竟初中的时候,她们三人之间也还算彼此了解,言多必失,千古真理。
小小的城市,根本就不用坐车,凌晓跟着孙文月一路走到学校门口,校门校舍依旧还在,却是异常的破败。她也早听妈妈说过,学校迁到了别处,这个地方只留给原来的校办工厂,整体看上去乌漆麻黑,凄凉黯淡的厉害。
一旁的天香阁倒是一改从前小门小户的拘束模样,红彤彤的大门和老学校的大门一比,简直一个天上一个地下。门口一字排开几个短裙的小姐,外面只罩了一件长及脚踝的大衣,却依然是满脸红光。凌晓看了看,不自觉的哆嗦了一下,这样的天气,果真是美丽冻人了。
小城的服务行业,绝对是和大都市接轨的,刚刚跨进门内,便立即迎上了一个恭敬的服务生,很熟稔的打着招呼,“孙小姐,今天几位,有没有预定?”
“201!”孙文月昂首挺胸,派头十足,正眼都不瞄那个服务生一眼,看来应该是这里的常客。凌晓反而有些不好意思,和善的冲着那个看着年纪不大的小男孩笑了笑,跟着孙文月上了楼。
还未走到门口,就听到里面传来大声的说笑声,孙文月挤了挤眼道,“方凯,你还记得他吧,除了他,估计不会有谁有这么大的嗓门了!”
孙文月进门,却没有让凌晓进去,凌晓听见里面一阵唧唧喳喳的打招呼,又听见她在里面用神秘的语调问道,“喂,今天我可是请了一个神秘嘉宾的,待会儿你们谁要是不记得她了,可就得罚酒三杯啊!”说罢,大开屋门。
凌晓走进屋内的那一刻,屋内静寂无声,各色表情在屋内几个人的脸上轮番上演。凌晓眼光一扫,算上自己和孙文月,四男三女。坐着的那个女同学,她很有些印象,或者说,印象深刻。苏青兰,高中班里的学习委员,性格开朗,成绩优秀,长的也非常的漂亮,用当时的话说,算得上是班花一朵。只是剩下的那几个男同学,她真真是一个也记不得了。
孙文月见都不说话,脸上得意得似要绽出一朵花来,“怎么了,刚刚的鸭子嘴都蔫了啊,我可是从背影一下子就认出来了的。看看你们,都三十不到的人,怎么这么早就开始记忆力减退,有老年痴呆的迹象了。”
苏青兰笑笑的站起身来,朝凌晓伸出一只手道,“我记得,我们班上的女生我个个记得,再说凌晓的变化也不是很大,除了成熟了一些,变得更漂亮了一些,其它基本没什么变化,男生们不能主动,那是个个都不好意思吧。”
凌晓咧开嘴笑了笑,将手递给苏青兰,她对苏青兰一直有种莫名的好感,或者说是最初始的一种简单崇拜。凌晓原先在班里样貌、个子、学习、体育都是中等,连脾气性格都是温吞吞的,而这个苏青兰却是什么都是优秀,更主要的是,她和曹宁的关系,那么自然,那么的理所当然,那么的……
但是这种崇拜和羡慕很是纯粹,不掺杂一丝一毫的嫉妒和怨恨。她总是在一旁默默的观察她,却不模仿,这是凌晓的特质,每个人都有每个人的特点,这是永远不可改变的,可以崇拜,可以羡慕,但绝对不可以改变。
几个男生开始热络起来,都笑笑的表示,脸其实很熟,只是一下子懵了,而且根本没有想到凌晓会回来而已。但凌晓心里清楚的很,以她当年在班里的状况,加之她回来并不热衷于和同学们联系,认不出来才是正常。苏青兰刚刚的行为无疑是想替她解围,挽回一点她其实根本不在乎的面子而已。她既然明白苏青兰的用意,心里更是浓浓的感激。
大家纷纷落座,凌晓被安排坐在苏青兰和孙文月之间,这一大桌子人,有初中同学,有高中同学,互相之间还有小学同学,幼儿园同学的,小城不大,牵牵挂挂的也都能搭上一点关系,也不知道孙文月是如何凑齐这一桌子人的。
气氛开始渐渐活跃起来,而苏青兰将凌晓照顾的无微不至,体贴自然地从添茶倒水到布菜,搞得凌晓反而有些手足无措。
对面那个胖胖的男生站起来,笑笑的举起手中的酒杯,“凌晓,好多年不见了,你好像也没什么变化,还记得我是谁吗?不记得的话,你可要罚酒的啊!”
凌晓一愣,这种好客的习惯她还真有些招架不住,刚想开口拒绝,又实在是想不起这个人的名字来,正左右为难中,就听苏青兰玩笑道,“许胖子,你太不厚道了,这桌上还就你和凌晓是初中高中六年同学,你自己都没认出凌晓来,没让你自罚三杯就算对得起了,还在这里挑事。”
听她这么一说,凌晓脑子里灵光乍现,猛然想起来,他就是原来曹宁在高中的同桌,外号许胖子的许海泉,便笑道,“许海泉,你这么有名,我怎么会不记得你,初中的时候就凭一副拳头打遍学校无敌手的!”
一桌人哈哈大笑起来,许胖子倒也没有什么尴尬别扭的表情,也哈哈笑着道,“我喝了,我喝了,凌晓随意!”
凌晓感激的朝着苏青兰看了一眼,她也不露声色的朝她挤了挤眼。可是凌晓在心里想了好多遍,也想不出为什么苏青兰要对她这么好,她们之间似乎应该没有这么深厚的友情。可随即,她又鄙视了自己,都说同学之间的友谊,是这个世界上最纯洁的友谊,她不该这么小心眼的去揣测别人的一片好心,更何况这桌上也没几个女孩子。
许胖子似乎还并不想罢休,大声笑道,“这么多年了,你们北京的同学回来的最少,跟我们联系也最少,除了曹宁偶尔还给我们打个电话,你和齐小雨基本上已经是人间蒸发了,你承认不承认。”
凌晓的心几乎瞬间停跳,曹宁,他在北京,他真的在北京?她怎么不知道,刚想开口问,孙文月已是快嘴道,“曹宁也在北京啊?他和我还是小学同班呢,从来也没听你们说起过,是一毕业就去的,还是后来去的,是不是也混得人模狗样的了!”
凌晓已经顾不上孙文月的话了,一双眼睛死死盯着许胖子的嘴,生怕漏掉了一丝一毫的信息。
“好像毕业后在上海混了一段时间,后来才去的,刚开始混的一般,所以也不愿意和大家联系,他的脾气性格你们也知道,好强好胜。但今年给我电话的时候,我听着像还不错的样子,就这个月据说又跳了槽,估计工资又要涨好大一块了。”许胖子啧啧有声,看得出并不是单纯的羡慕,而是真心替朋友越来越好的生活在感慨。
而凌晓早就听不见他们后面在说些什么,只有那句“曹宁也在北京!”如同魔音一般,在她的脑海中来回的旋转碰撞,时高时低,震得她几乎要晕厥。
☆、9第九章
五天的时间,只瞬间眨眼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