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他的脸上带着笑,一种嘲弄的笑容,看着眼前的红男绿女,他像冷尘一样,在笑看人生。
庄氏平已经喝了一瓶多的洋酒了,对于酒,他是很有研究的。庄氏平并不是喜欢洋酒,洋酒大多不适合中国人的口味,特别是俄国酒,喝来更像是酒精。但在这种场合下只能喝洋酒,因为酒会根本没准备中国酒。
庄氏平每次都会来这种酒会,但等级一定要高,高到这个城市里最大的商家中至少有一位到场他才会来,他不能给庄家丢身分。
庄氏平来酒会的目的只有一个,就是喝酒,因为他也没别的事可作,也没人会来与他交谈些什么。商界的人都知道,庄家的大少爷叫庄氏平,当然还有外号-装饰品。
庄氏平发现了冷尘,这个人庄氏平从来没见过,在任何一个酒会上都没见过。
阮如玉,庄氏平是知道的,一位香港来的小姐,搞影视音乐的,虽然来的时间很短,但锋头很劲,靠着她的美貌与智慧骗得人团团转,是一位很不错的商人。
但她身边的男人,庄氏平没见过。他很酷,不是一般的酷。在这种酒会上装酷哥的人大有人在,而且都装得非常成功,但这个人不是装的。不同于那些装酷的人,这人是很冷酷,冷的感觉更强一些,甚至让人无法从他的眼睛中感觉到一丝活人气息,这样的人好像很适合当杀手,也许他就是阮小姐的保镖吧!因为,他与阮小姐实在是太不配了。
只是……有保镖可以与雇主平起平坐的吗?而且是在这种酒会上?庄氏平那久已生锈的好奇心,又活动了起来。
“阮小姐,你好啊!如玉很奇怪的看了庄氏平一眼。庄家大少爷自然谁都认识的,但这位有装饰品之称的大少爷好像从未与人主动交谈过,自然也有人试过与他交谈,可全都碰了一鼻子的灰,因为他的说话方式根本就不是个商人,甚至也不能算是位有教养的大少爷。
今天居然主动找上自己?看来虽然也有商界一怪之称的庄氏平,也一样是个花心少爷,有钱人家的少爷又有几个不花心呢?他们本就有花心的本钱。
“您好,庄大少爷,今天这么有兴致?”如玉说的很直接,与庄少爷说过话的人都知道,他直接的让人无法接受,而如果你想含蓄点与他交谈,那根本是鸡同鸭讲,他好像根本听不明白的。
“我想认识他。”庄氏平直接指着冷尘说道,伸出的食指非常不礼貌的指着冷尘。
原来自己表错情了,还真以为自己的魅力大到可以把庄家大少爷吸引过来,结果……居然冷尘更有吸引力,真是什么人找什么人!今天来这里,看着冷尘的人,不是用奇怪的眼神,就是用嫉妒的眼光。
“冷尘、庄氏地产家的大少爷庄氏平。庄家是北京最大的地产商,据说庄家的地皮如果全搬走,北京就得少掉四分之一。”如玉稍带调侃的说道。
冷尘不想认识他,冷尘在这里谁都不想认识,认识这些人与自己有什么关系?
虽然这位庄家大少爷有些与众不同,而且看起来与他表现出来的又不太一样,但冷尘并不准备去研究他,这种没意义的事情冷尘是不会去作的。
冷尘一直搞不懂那些看到钱就流口水的人是怎么想的,无论你对这些人有多好,这些人只怕都不会把自己的钱分你一半来花,那你如此热心又是为了什么热呢?
相反的,追星族,冷尘更能理解一些,虽然那是很幼稚的行为,但却是发自内心的喜爱,一个人对另一个人的喜爱,就算他根本不了解那人。
庄氏平看着冷尘的眼光更加有趣了,这个人根本没反应,自己站在这里,在他的眼里只怕与一根柱子没什么分别,比自己还没礼貌的人出现了,而且表现的不留余地。
庄氏平当然没傻到向冷尘伸出手去,看着那些白痴向你伸手而你不伸是件很有趣的事情,自己不想当那种白痴。
“你说句话啊!”如玉有些受不了了,看来铁板的凉度还不如这冰块,居然连点反应都没有,看来冷尘平时真的很给自己面子,至少间或会说出一两个字来。
人群一阵骚动,从门口处进来两人,男的英俊、女的漂亮,真是俊男美女的组合,让所有人的目光都射向这两人。
那男的面带笑容,把目光扫向所有的人,所到之处让所有的人都以为是在看着自己,不由自主的向目光的主人点头致敬。
女的轻轻挽着男人的臂弯处,得体而又合理的表现出她应该表现出的样子,像是作秀一样的给所有人看。
“令弟真是浪漫,每次都会换个女主角。”如玉有些嘲讽的对庄氏平说道。
进来的人,是庄家真正的主事者庄氏稳。
“大哥,真高兴看到你。”庄氏稳像平时一样,进人酒会第一件事情就是拥抱他的大哥庄氏平。
冷尘虽然没说话,却把一切都看在眼里,这位庄氏稳也很特别,他的笑容很假,看上去就像是戴着面具。但他的眼光很真,这里的人没一个是他看在眼里的,他的微笑只是面具-与一些不相干的人在一起,面具是一种很不错的东西。
“阮小姐依然是这样的美丽,让庄某心动不己,不知道哪位先生有幸能得到小姐的芳心?”拥抱完大哥的庄氏稳抬起阮如玉的玉手,轻轻的吻了吻。
这人的名字叫的没错,庄氏稳——装饰吻。连他的吻都是一种装饰、都是那样的假。冷尘从未看过这样假的人,从头到脚,冷尘无法在他身上看到一点点的真实,同样是庄家少爷,冷尘却无法在庄氏平身上看到一点假。
无论真假,都与冷尘没什么关系,虽然冷尘站的位置,无论谁都可以看得出冷尘与如玉的关系,可庄氏稳一样谈笑风生,就像冷尘根本不存在一样。
庄家二少爷带着他这次的女主角向所有在场的人一个个问着好,吻着所有从七岁到七十岁女性的手、拥抱着所有从七岁到七十岁的男人,成为全酒会的焦点,还真是控制场面的高手。相对于他来说,看来庄氏平还真是装饰品。
“喝点吗?”庄氏平像往常一样的平静,这样的场面他见得太多了,他现在感兴趣的是眼前这个叫作冷尘的人。
冷尘扫了他一眼,眼光四处游移着,这里面除了男人和女人,好像只有酒杯。
“哦,不会喝酒,那来点甜酒吧?”庄氏平像是一点也不介意冷尘的冷漠。
“好,我们一起喝点吧!”阮如玉实在是受不了冷尘了,她后悔死带这个冰块来这里,就算你不喜欢与人交往,随便找个理由就行了,也不必这样吧!
如玉拿着两杯甜酒走回来,一杯交给冷尘,自己拿着一杯。冷尘接过如玉手中的酒杯,似乎有点习惯了。在公司这些天,如玉只要一有空就会给冷尘拿喝的,也难怪别人都以为冷尘是如玉的小白脸-哪有总经理给特助冲咖啡的?
“这酒虽然甜,但不能多喝,后劲很大的。”如玉对冷尘说。如玉不知道冷尘会不会喝酒,至少冷尘从没有在如玉的面前喝过酒,如玉把酒的性质先告诉冷尘。
“那只是糖水,喝不醉的,所谓后劲,也根本是骗人的。如果那样的东西也算是酒的话,那我手中的又是什么?”庄氏平扬了扬手中的酒瓶。
“庄大少爷是海量,这个谁都知道。”如玉甜甜的笑了笑。
冷尘看得有点心动——这个女人与自己作了一年多没见面的夫妻,之后又把自己留在公司里,是什么意思?冷尘并不是冰块也不是木头,只是有些自己的看法和观点罢了。
冷尘喝了一口酒,这种称为红粉佳人的所谓甜酒并不太甜,有一种说不出来的味道,看起来虽然很好看,但并不能说它好喝。
冷尘并不认为这种酒好喝,但还是继续喝了下去,就像他一开始不喜欢咖啡那样,慢慢的也喜欢上了,而且只喜欢那种不加糖的咖啡,他喜欢闻咖啡豆的香味。
看来很多事情都在熬习惯,只要习惯了就会感觉很好,像剧场里的人锐的那样,曲子听多了,自然就好听了。
“你别喝的这么快啊!这不是可乐,也不是咖啡啊!”如玉看着已经杯中空空的冷尘说道。这个家伙总是这样,一口喝光,可这回是酒。
冷尘举着杯子向如玉比了比,在冷尘的记忆中,奶奶在过年的时候会喝点酒,每次喝完酒,都会向还只有几岁大的自己举举杯子,让自己喝光杯中的汽水。
如玉知道冷尘的意思,冷尘能如此对自己表示他的意见,已经当她是朋友了。
没办法,如玉也喝光了杯中的红粉佳人。
庄氏平从来没见过这样喝酒的,红粉佳人其实不是红酒,而是一种鸡尾酒,它的酒精含量比较低,属于女士酒。冷尘既然会接过这种酒来喝,说明他根本不懂酒,在这里的男人是没人会喝这类酒的。
当庄氏平看到冷尘一口气喝光了第五杯的时候,庄氏平已经可以肯定冷尘不会喝酒,从来没人这样喝酒的,酒是用来品的,而不是这样像喝水一样灌的,就算是拼酒,也绝对不会用这种酒。
如玉暗暗叫苦,冷尘在搞什么,只要递给他酒,他就三两口喝光,而且每次喝光还会向自己举杯,搞得如玉也只好喝光杯中的酒-至少冷尘从不会向别人敬酒,连敬水都不会的。
偏偏此时是在酒会里,在庄氏平面前,喝完不再拿也不好,边上的侍者看得有趣,不用如玉去拿,主动不停的把红粉佳人送过来,而且还与调酒师指指点点的不知道在说些什么。
冷尘喝不出这酒是好喝还是难喝,只是如玉给他,他就喝了。虽然有一点点的酒精味道,但冷尘还是可以忍受的,怎么说如玉对自己还不错,如玉拿过来的酒还是要给面子喝的。
当冷尘喝光了第七杯之后,他表示自己不再喝了。不知道从什么时候起,冷尘已经习惯了只喝七杯,无论是可乐、咖啡,或者是别的什么饮料。
不过,酒好像并没有想像中的好喝,也没有想像中的难喝,这一种说不出味道的饮料,很奇怪,冷尘除了心跳的速度已经快了很多外,并没有其他的感觉。
庄氏平真的很佩服冷尘这种喝法,至少酒量还真的很不错。对于这种酒的酒精含量,庄家大少爷自然不放在眼里,但鸡尾酒本身是一种混合酒,对于不会喝酒的人来说,是非常容易醉倒的,可这个冷尘脸上居然什么表示都没有,还是依旧的冷静、依旧的面无表隋。
冷尘努力的摇了摇还在发痛的头,右手在床上一撑,努力把自己的身体撑起来,却传来软绵绵的感觉。
床上还有一个人,一个女人,一个与自己昨晚上在一起的女人,她是如玉。
昨晚上的事情在冷尘的记忆中,只到喝完了第七杯粉红色的酒,之后好像什么也记不起来了,至于怎么会来到这里,怎么会与如玉睡在同一张床上,完全没有记忆了。
冷尘也没有什么后悔的感觉,这种事情好像没有后悔的必要,也没有后悔的机会。冷尘也不认为这种事情需要自己负什么责任,这并不是冷尘没有责任心,而是如果一个女人与人上床需要男人负责的话,那么一个男人与人上床由谁来负责呢?
如玉也醒了,当有人把全身的重量部放在她敏感的胸部的时候,她是一定会醒的,不仅是那种敏感,同时也有点不过气来的感觉,这个看起来挺瘦的男人,居然好重。
如玉也记不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