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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了三趟将买好的东西蚂蚁搬家似得搬了回去,等到把被褥铺好才发现,尼玛忘了买水桶了!
院子里是有一口井的,不过那水井可没有装水龙头,要打水得用一只木桶栓上麻绳,从井里将水打出来。
看了看空荡荡的“家”,白春笙顿时欲哭无泪:幸亏他抠门没买太贵的东西,不然这日子都没法过下去了!也不知道这屋子上一任租户到底是谁?搬家的时候搬的那叫一个干净!尼玛敢不敢连根柴禾都不留下来?
想了想,白春笙只能放下买来的水壶,厚着脸皮敲开了隔壁租户的房门。
开门的是个半大的少年,阴沉着脸看着他:“什么事?”
“额我是隔壁今天刚搬来的租户,那个,我忘记买水桶了,能不能借你们家水桶用一下?”
“等着!”那少年转身进了屋子,没一会儿拿了一个水桶和一把拇指粗的麻绳出来,“井里没有打水的绳子。”
“谢谢!我用好马上还给你。”白春笙感激地道谢道,他还真没想到打水还要自备麻绳的,这都什么地方啊?
然而,事实证明,有了水桶和麻绳,也不一定能从水井里把水给打上来,白春笙站在水井边捣鼓了半天,差点把人家的木桶给撞破了,也依然没办法从井里把水给打出来,不知道为什么,那木桶就浮在水面上不肯下去,晃来晃去的,只听到井壁上发出一阵阵的木桶刮擦砖石的噪音。
白春笙累得满头大汗,简直恨不得跳下去把那木桶给摁下去!
“我来吧!”方才那少年不知道什么时候走到了水井边,大概是实在看不下去了,也有可能是担心白春笙把他们家的木桶给撞破了,不耐烦地从白春笙手里接过麻绳,往上提了一下,猛地把水桶放下去,手腕灵活地转了两下,双臂用力,三两下拉了半桶水上来。
“提回去倒在水缸里,再来一次吧,这水井太小,一次只能打半桶。”那少年转过头。
白春笙这才发现,少年长得真是好看,清秀白净的一张脸,俊眉修目,鼻梁高挺,唯一可惜的是好看的眉眼却被遮掩在长长的刘海下面,如果不是白春笙恰好蹲在那里看他怎么打水的,还真没发现少年藏在刘海下的眉眼竟这般俊秀,这样的相貌,搁在他们那个时代,随便放几张照片到网上,肯定一堆妹子狂呼“美少年”的。
听到少年这么说,白春笙猛地想起来自己好像也没有买水缸,顿时有些无语。
坦白说,上辈子的白春笙自诩还算是个会过日子的好男人的,他们家不像那些城中村的拆迁暴发户,家里对他虽然物质上不亏,但一应习惯还是管的很严的,白春笙很小就会洗衣服做饭了,每年开春还要陪妈妈去野外挖野菜,秋收的时候也要跟奶奶回老家挖山芋采蘑菇什么的,满十八岁他妈就开始教他怎么收租子管理一家人的生活支出了,大学毕业之后更是大脚一开,直接让他搬出来住了,理由是他在家里打游戏占着网线,影响她老人家网购秒杀的网速
可是,真正到了这个陌生的世界,白春笙才发现,他前世积攒下来的那些生活的技能,在这里真的没什么卵用,现代社会谁家里还会买储水的水缸啊摔!
看到白春笙一脸懵逼的蠢样,那少年也有些无奈。
“木盆有吗?”
“有有有!”白春笙急忙点头。
“先给你倒木盆里凑合一晚上吧,明天天亮了记得去买水缸还有水桶。”
那少年估计以为他是外地来的妖,好看的嘴唇微微翘起:“别忘了买舀水的葫芦瓢。”
白春笙:“”
那少年看着冷淡,实际却是个热心人,帮他将水桶拎到屋子里后,看到他拿着新买的木盆过来接水,顿时又是一阵黑线。
“你这样不行的,新木盆要用温水泡一下,再用滚水烫一烫才能用,你看那底下木头碎屑还留着呢,你要喝到肚子里去?”
白春笙:“”
最终,白春笙还是让少年帮忙把水倒进了新木盆里,不过他用水洗了洗新买的粗陶碗,用干净的碗装了些井水留着晚上喝,家里现在连柴禾都没有,而且他也不好一直麻烦人家小少年帮自己打水洗盆吧?
“那个,这饼是我下午刚买的,不嫌弃的话,拿一个尝尝吧?”白春笙习惯性地拿了一个饼出来递给那少年,上辈子他奶奶和他妈就教育过他,别人帮了你,你一定要记住别人的好,别总是空口白话的一句轻飘飘的“谢谢”,时间长了,那“谢谢”就不值钱了。
“多谢!”那少年抬头看了看他,伸手接过大饼,另一只手拎着木桶和麻绳离开了。
没一会儿,白春笙正在用木盆里的水擦拭床板的时候,两声略带犹豫的敲门声传来。白春笙跑过去打开房门,门口站着的恰是方才那少年。
商秋芦败了。
“丑时之前,让你的狗离这里远些!否则,杀无赦!”冰冷无情的声音,在暗夜中响起。
商秋芦抬起头,眼前已经不见了来人的声影,唯独空气中弥漫着淡淡的血腥。
“大人!”附近的黑衣人迅速赶到,有人一把按住了他颈侧的刀口,有人拿了布条来替他快速裹上。
“守在外面,等我号令。”商秋芦面无表情地站起来,脸上早已没有了面对白春笙时的羞涩无措,冷着脸盯着斑驳的老墙,不知道在想些什么。
第99章()
防火防盗防猫妖“那个,白小郎是吧?请留步;在下有个不情之请”白春笙正准备回去;却被王大郎给拦住了;有别于前几次见面的冷漠凶悍;这次的王大郎却是带着一丝犹豫和不好意思?
厉害了!这流氓竟然也会有说话吞吞吐吐的时候?
“都是邻里;何必客气;王大哥有事但说无妨。”白春笙笑眯眯地看着他。开玩笑,这么粗一根大腿,还不抓紧时间赶快抱住?手慢无啊!这王大郎一看就是个狠角色,据说和码头老大黑鱼精关系也很好,要是能得到他的照顾,往后他在本地生活可就少了许多的麻烦了。
“咳!是这样的;昨日我二弟在周婶婶家吃了一碗鱼汤,鲜美无比,据说是白小郎亲手烹饪。”王大郎摸了摸鼻子;“过几日便是我二弟生辰了,他素来最爱喝鱼汤,只可惜家里做的总不对味儿;酒楼里又不方便去,我想劳烦白小郎;过几日能否帮忙做一锅鱼汤?当然我不会让你白忙活的,这是定金。”
说罢;王大郎从袖子里摸出了几十个铜板;用一串细麻绳串在一起;递到白春笙手边。
“都是邻里,不要这么客气,令弟平素都喜欢吃什么鱼?”
“任何鱼。”
白春笙:“”这话我没法接!
“这样吧,这钱我拿着,你也别说辛苦费什么的了,你定好日子告诉我,回头我用这些铜板买些鱼虾和搭配的食材,到那天保准给你做几道好菜。”
“多谢!二弟生辰就在后日,麻烦你了。”王大郎有些尴尬,踟蹰了半晌,吞了吞口水,看向白春笙,“前两次见面的时候多有失礼之处,请多包涵!”
“嗐!咱们都是妖族,说这些做什么?我知道的,你们猫妖的警惕性都很强的。”白春笙摆摆手,装作没有看到王大郎脸上一闪而过的尴尬,十分得意地收下了那串铜板。
这个时空的铜板购买力还是很强的,这一串大概可以买两三条鲜鱼、一小兜河虾,外加一些猪肉、豆腐和搭配的麦面什么的,拿来做出几道菜是绰绰有余了,更何况,住在码头附近,白春笙自然知道什么时辰能买到便宜又好的河鲜。
仿佛想到了什么,白春笙转过头看着王大郎:“王大哥,正好今天我买的鲜鱼有些多,不如晚上我多做一盆鱼汤给你们尝尝?令弟一定会喜欢的,今天我要换一种烹饪方法。”
“那我就却之不恭了。”想到二弟昨天似乎没吃饱的样子,王大郎拒绝的话就怎么都说不出口了。
二弟从小就饥一顿饱一顿的,或许正是因为这样才一直不能化形,王大郎内心愧疚,但是,为了放松某些人对他们的警惕,他却不能让他们现在的生活有太大的改变。
想到对门院子里住的那个少年,王大郎的表情瞬间晦暗。这条狗真是该死但是,现在却不能让他死。
白春笙在杂货铺补充了一些食材和调味料,回到小院,胡老伯已经带着铁锅和工具,给他装好了锅,正在井台边洗手。
知道胡老伯做完事就要立刻回家的,白春笙也没敢耽搁他,立刻给结算了工钱,因为拖延了一日,还多给了十个铜板,胡老头没有拒绝那十个铜板,却从随身带的箩筐里摸出了两个很大的红薯送给他。
白春笙接过红薯,这红薯很大,也很新鲜,正适合拿来做他刚才想到的红薯圆子,里面可以包上鱼绒,吃起来有红薯的香甜,也有鱼绒的鲜美。
送走胡老伯,白春笙看看时间也差不多了,卷起袖子开始做晚膳。三条鲜鱼剖洗干净,鱼头剁下来,切两块嫩豆腐做成鱼头炖豆腐,剩下的鱼肉,留下一条做红烧鱼块,剩下的片成薄薄的鱼片,汆了一大锅鱼片汤,捞出一半做原味的,另一半做成了酸汤口味的,撒上切碎的香葱和青蒜,异香扑鼻。
众人都没想到鱼汤竟然还有这么多花样,他们从前做鱼汤,都是把杀好的鱼直接丢到水里煮熟,然后加入调味料的,从没想过鱼汤这么做,竟然变成了牛乳一般的颜色,光是闻着口水都流出来了,周家人昨日都吃过清炖的鱼汤,现在反倒对酸汤口味的鱼汤比较感兴趣。
白春笙做的确切地说应该叫酸汤鱼片,先将葱姜蒜倒入油锅爆香,加入一勺高粱酒,两勺米醋,半勺大酱,炒香后加入滚水,大火煮沸,然后将片好的鱼片下到汤里,其实如果有水淀粉的话,事先用盐和水淀粉滚一下鱼片会更好吃,但是白春笙在杂货铺没有买到淀粉,连红薯粉都没有,只能就这么直接下了,好在今天买的鱼足够新鲜,就这么直接下到汤里也十分鲜美。
做这道菜需要注意一点的是,一定要等快出锅的时候才放盐,不然鱼肉里面的鲜甜味道就没办法弄出来了,做好的酸汤鱼片,鱼肉细嫩,汤汁浓郁鲜爽,简直让人欲罢不能!
王大郎原本是过来取鱼汤的,闻着酸汤鱼的味道就有些走不动了,正好白春笙开口邀请,他便将白春笙特意留给他们家的那份原味鱼汤给送了回去,转身就过来蹭饭了,他也没空手来,带了两瓶据说是从州府带过来的红曲酒,色如胭脂,酒香扑鼻,周茂青取了三个酒杯出来,王大郎给斟满了酒,三个男人先是痛快地吃了一大碗酸汤鱼片,垫垫肚子,然后便开始你一杯我一杯地慢慢喝起酒来。
白春笙原本还担心周茂青太小了喝酒伤身,结果自己尝了尝才发现,这红曲酒的度数一点也不高,喝着就和低度鸡尾酒差不多,顿时放下心来。
吃到一半的时候,王大郎家的小胖猫也过来了,喵呜两声,跳到哥哥的肩膀上,圆溜溜的一双眼睛一瞬不瞬地盯着桌上还剩下一半的酸汤鱼片。
王大郎笑了笑,亲自取了一个浅口碟子过来,舀了一碟子酸汤鱼放在桌上,那小胖猫便乖巧地蹲在桌上,一口一口吃吃着酸汤鱼,一边吃还一边晃着毛绒绒的尾巴。
白春笙在一边看着眼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