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弟弟-第1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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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这死寂的夜里,连呼吸都嫌多余,弥漫一室的咖啡因,让过度清醒的脑袋,像躺在病床上多年的植物人,停摆的脑波无法正常的思考未来。

  时间无法平复内心的创痛,不知盘旋在杯子上头的是热腾腾的咖啡因?还是燃烧的尼古丁?

  今天,男人带了只很像死去狗儿的猫回家,猫不像狗儿温驯听话,常弓起背脊行走在危险的窗台上,一个不小心可能会掉得粉身碎骨。

  看着猫独来独往的身影,男人仿佛看见自己失落的灵魂,依附在猫的身上,那种落寞、孤寂、不甘与疑惑表露无遗。

  男人执起空酒罐朝猫的方向抛去,猫早有预警的迅速弹开,甩着眼角觑他,仿佛在埋怨男人幼稚的行径改变不了既成的事实。

  他拉开大门对着小猫大喊:“滚。”

  小猫咧着嘴讥笑他无意义的抗拒,带着锐利的眼神玩味的晚他,诉说着:“请神容易,送神难。”

  男人拎起外套悻悻然摔上门,离开被鸠占鹊巢的大厦,竖起风衣的领子,双手紧扣在胸前,以为这样就能阻挡寒冷的严冬。

  冷却的身躯倏地躲人热闹喧腾的酒吧,滚烫的烈酒也无法温暖那颗没有跳动的心。

  没有心跳的心早在加了泪水的咖啡里融化,混着深色的液体透过失去味觉的口腔窜人体内,没了心的躯体怎能暖和的起来。

  酒吧的门被推开,一阵冷风灌了进来,他的身躯不禁打了一记哆嗦,肩上被重物轻压着,一回头目光对上了一双熟悉的眼眸。

  猫轻盈的跳上的吧台,一甩尾巴将他面前的酒瓶推倒,啤酒花沿着桌面溢流而下,猫闪着绿光的眼神警告着:“除了加了眼泪的咖啡,你什么都不准碰。”

  男人怒斥猫的无理取闹,一挥手把它赶下吧台,而猫却咚咚举跳列他的胸前,在他脸上留下永远无法抹灭的抓痕。

  爱上一个人很难,要忘了她更难,男人在心底反覆自问,到底是忘不了她,还是忘不了那杯分手前加了泪水的咖啡。

  情人的眼泪特别珍贵,晶莹剔透的多情泪水一旦落入了无情的黝黑咖啡手中,无非是部人伦大悲剧。

  加了泪水的咖啡不但苦而且酸,虽有曼特宁的香醇,却少了蓝山的灵魂。

  男人的记忆顿时回到过去,眼前的女人哭例在吧台上,而他脸上泪泪而下的浓稠液体,染红了一身的白衬衫,记忆中的巴掌没有掴在女人的脸上,只是轻柔握住闯下大祸的手,贴在他受伤的脸颊。

  墙上的时钟敲打着十二下,吧台前,女人与猫一起消失,就像灰姑娘的南瓜马车。

  男人缓缓步出酒吧,女人夺走了他的魂魄,留下令人无限怀念的空间。人的记忆不能抹灭,过去亦无法重来,他只能喝着加了泪水的咖啡,一天一天的过。

  猫永远无法取代狗儿在男人心中的地位。

  原来狗儿是东用来形容暗恋多年的女孩,猫则是想把东占为己有的小柔。还好我的资质不错,否则很难看懂东的文章,如果这篇文章让浩铭看的话,他肯定会看不懂。唉!因为东平常就很闷,很闷的人说话都没人听得懂了,写的文章怎么会有人看得懂嘛!

  打从东接到兵单起,便担心隔壁班的女孩会被围绕在她周遭的爱慕者追跑。他反覆在心里演练了好几次,打算在女孩的住处制造个出奇不意的偶遇,并鼓起勇气向女孩表白。

  面对东突如其来的告自,女孩带着惊愕的表情看着东,面有难色杵在原地不发一语,回答东的是较慢走出公寓的男人。

  当下,东完全明白了,原来心目中的纯情女孩,早就有了同居多年的男友。

  男人与女人最大的不同,便是承受失败的能力差异颇大,别看男人总是一副洋洋洒洒、不在乎的模样,失恋后喝点小酒,努力把浑沌的脑袋强灌成一滩死水,酒醒后一切将恢复正常。

  其实不然,男人是种连失恋都要装出很帅的动物。男人的泪水总在没人的夜里落下,连哭都还要挑时间,未免太过矫情做作。

  东的暗恋开始得很早,结束得很仓卒,一个从未在我们面前曝光的恋情以迅雷不及掩耳的速度夭折了。而他的疗伤期出奇的长,直到小柔的出现让东的爱情出现了一线曙光。

  他一直想把脑袋中属于女孩的回忆删除,多出的记忆体可以装得下与小柔之间的所有记忆:可惜,记忆体的空间是空出来了,想装下的却不是小柔。

  有些爱情可以轻易被取代,有些人却永远忘不了。

  小柔知道东心里有个永远无法进驻的区块,她深恶痛绝每个踏入东内心禁地的女人,我犯了小柔的大忌,因为不自觉之际我一脚踏了进去。

  趁护士送来晚餐后,东离开病房到顶楼抽烟,气象报告最近有个台风快要形成,远方的云被强风席卷过来,云移动的速度比平常快上好几倍。

  东明天就要出院了,跟他分离在即,我一直醒不过来,跟东的缘分将到此为止。倘若始终没有起色,我的魂魄无法离开肉体,迟早要老死在这间医院里。

  歌剧魅影的故事大家都听过,医院魅影的故事即将开演,由不畅销作家森田呆子为您搏命演出,我想票房一定会很惨。

  东把即将烧尽的烟头熄灭,往旁边的垃圾桶中一弹,烟蒂像温驯的女人乖乖进房去。

  看见东烦恼的模样我于心不忍,他大可不必这样,不必觉得对我有亏欠,就算以后不再来看我了,我也不会怪他。

  爱情下就是这样不会让你有时间准备,凡事都准备好所迎接到的绝不会是期待中的爱情。

  东突然爬上围墙站在医院的最顶端,身躯因狂风而有些倾斜,他疯了吗?想证明什么?

  体验濒临死亡的感觉吗?

  啊——我原本涨满空气的肺瞬间被抽得精光,有种无法呼吸的缺氧感觉,车祸之后身体一直都飘飘然的,顷刻却涌上了一股即将失去生命的恐惧。

  想呐喊、想挣扎,但全身插满了管动弹不得,再不给我氧气,我就要断气。使尽吃奶的力量睁开双眼,小柔正在动我的维生仪器,仪器发出:“哗!哗!”的抗议声。

  我高举的左手想遏止小柔的谋杀举动,眼球却因缺氧而爆出眼眶,妈的,等我出院一定要整死这个女人。

  小柔感觉有个背后灵不断朝她的脖子吹气,一回头睹见病床上面目狰狞即将断气的我,瞪着变种金鱼般凸出的眼球,死命瞅着一级谋杀等着坐牢的她,吓得胆子原本就不大的小柔倏地拔腿逃出加护病房。

  我做人一定很失败,否则小柔怎么会想置我于死地呢?

  护士见到我猛翻白眼,赶紧招来正在茶水间摸鱼的主治医生,还好这次不是找那个爱泡妞的蒙古实习大夫,一度担心没死都被他医死。

  医生的拇指与食指一拨,眼皮听话的上下分离,他拿着手电筒对着放大的瞳孔来回照射。

  帮帮忙,人都醒了还照个什么劲?刺眼的光线弄得我雷射过后的眼睛差点被搞瞎了。

  “状况不错,生命迹象稳定,如果没有什么异样,观察两天可以转一般病房,不过呼吸器,心电图怎么全被动过?”医生不解的望着散落一旁的导管。

  “会不会是她快醒来时挣脱掉的。”年轻护士随便找个理由搪塞。

  最讨厌这种不用大脑思考的女人,像年轻护士这种无胸又无脑的女人,有越来越多的趋势,但这种女人在男人堆里还挺吃香的,因为有胸又有脑的女人越来越少了,男人只好退而求其次了。

  这种女人总会让我想起陈小文,那个尖嘴猴腮狂恋浩硕的女人,没办法,一旦被我讨厌上的人,印象就很难能改观,结论,千万别得罪上了年纪的女人。

  出窍的魂魄经小柔的一番折腾后,与肉体合而为一,以后我不能再四处游荡了,当然也不能躲在一旁偷听别人如何骂我了。

  唉!可惜小野猫不知道我住院一事,否则一定会把认识我之后,衰运连连一事赖到我头上,说什么都要保守秘密,绝对不能让她知道。

  东得知我的状况好转后,赶紧来到加护病房。望着东着急的表情,我很想开口安慰他:

  “东,我没事。”可惜口中插着管使我无法开口。

  东露出焦虑的眼神注视着我,在我耳边轻唤着:“是我,你听得到我的声音吗?”

  我好想起身抱住他,紧紧的拥着他,靠在他怀里对他说:“我好想你从来不知道自己会这么想你。”

  “快点好起来,我带你去帝维纳喝咖啡。”东出言诱惑我。

  他很聪明,男人只要聪明就成功一半了,东知道我喜欢喝咖啡,也知道我常去买豆子的咖啡馆,一定是浩铭告诉他的。

  上次去买豆子的时候石板说下周要搬到附近不知现在店搬了没?那天我问老板是否有新店的名片,老板回我:“只要眼睛没瞎,一定看得到新店面。”

  我喜欢到帝维纳喝咖啡。这间店距离我家很远,大约有十公里吧!

  原本绝对不会发现这间店的,毕竟它实在太偏僻,跟我家同样位于鸟不生蛋,公车不会到的山区。

  某天加拿大夫妻的弟弟带着女友斤里迢迢来要我带他们去帝维纳。这间咖啡馆位于一般住宅区中,外头不甚显眼,也不特殊。不像阳明山上有些花茶店或者咖啡馆,外头总会令人想人内一探究竟的冲动。

  推开挂着铃铛的木门,店内并没有预期中弥漫着浓郁的咖啡香味,迎接我们的却是义大利的歌剧音乐声。

  第一次听到ThePHANTOMOfthe

  0PERA是在福华饭店里,朋友点给我听的,现场钢琴演唱感觉特别的动人,而在这间店里,想听什么样的歌剧都轻而易举,重点是只要说得出曲名,难的是我一首都说不出来。

  来店里王要的目的除了享受店里的音乐洗礼外,便是来买新鲜的咖啡豆,冰箱里咖啡豆的罐子很快就见底了不补货改天咖啡瘾一犯不知该怎么办?

  没喝咖啡不会死,只会很沮丧,通常想喝时总希望能马上喝到,瘾一过连喝十杯都补不回来。

  上回去老板告诉我有新货到,尼加拉瓜豆豆,价钱比平常买的曼特宁或者巴西咖啡贵一些。最后禁不住怂恿,还是买了一磅的尼加拉瓜豆豆,和一磅的曼特宁回家。

  这间店的咖啡是我喝过最好喝的一间,连远企楼上一杯两百五的咖啡都比不上这里的一丁点。

  大概在远企三十几楼喝咖啡,两百元是拿来付观夜景的座位钱,咖啡一杯应该只值五十元吧。

  现在最想做的不是喝咖啡,而是想跟东一块到到顶楼抽根烟,我想念他的红色万宝路地怀念我的维珍妮。

  什么人就玩什么鸟,什么人就养什么狗,什么人就抽什么烟,选择维珍妮主要是因为它的名字很优雅,抽着它就像跟个成熟女人聊心事般的舒服。

  东坐在一旁瞅着我,双手一扣把我的手握在手心里,东的手很温柔,男人少有的细致肤质,这种感觉可以为他加下少分。

  我有个怪癖,喜欢写字漂亮的男人,喜欢手很细的男人,喜欢单眼皮或内双的男人,喜欢很大男人的男人。

  前男友符合这里面所有的条件,唯一不符合的就是他不爱我。

  分手后,我从来没埋怨过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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