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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叫枯槐,并且在这个枯槐的皮囊下的几部作品,才是他这辈子最真诚的作品。
得知这个消息后,孟缇就开始满世界搜罗一个叫枯槐的小说家,可惜实在线索太少,绕是现在网络四通八达,图书馆资料齐备,也难以找到相关线索。
最后才在某个专卖旧书的网站上找到了这本《逆旅》,她跟买家商量了很长时间,花了比定价高出十倍的价格买了回来。现在她把这本宝贝书捧在怀里,深感自己的明智——只看了一眼,就被迷住了。
第二章 家宴(上)
大四的课程其实不算太紧,但所有人更显得忙碌。绝大多数人都怀着考研的念头,考得上就念,考不上就工作的想法,忙忙碌碌的准备着。
大学三年,孟缇一路顺风顺水,成绩在系里都是前三,保研是十拿九稳的事情,因为父母也是学校教授的关系,她没有别人那么大的压力,唯一的问题是研究生跟哪个老师,完全不用为以后忧心。
因为想着晚上那顿不能不去吃的饭,孟缇这一天延续了昨天的状态,老是莫名的走神,魂不守舍,上课的笔记都记得乱七八糟。
吃午饭时王熙如笑话她:“你这个样子,不知道的人还以为你失恋了一样。”
大概比失恋还惨。孟缇用无意识的拔了拔筷子,讷讷说:“其实是……郑大哥回来了。”
某次跟王熙如大被同眠促膝谈心时曾经提到过这件事情,王熙如一听就有数了,“嗬”了一声,饶有趣味地说:“啊,是你那个初恋?”
“不是初恋,八字还没一撇呢,”孟缇低着头发呆,“只是我偷偷的暗恋而已。”
当年的事情永远是心底的一根刺。有记忆时就跟在大她五六岁的郑宪文后面满院子跑玩,郑宪文又聪明又会玩,院子里的小孩都很喜欢,但他对她永远是最好的。小孩子玩耍打架,郑宪文永远护着她——什么好东西都留给她,别人欺负了她更是不会放过;连亲大哥孟徵都会冒出一句深刻的感慨:“宪文倒更像你的哥哥。”
现在回想起来,孟缇根本无法回忆自己什么喜欢上邻家的大哥哥,女孩子的意识觉醒之后,眼睛里就只看得到他一个人,任何其他男生都入不了眼。不过年轻差距到底横在那里,她上初中的时候,他已经上了大学;她进高中时,他大学都毕业了。三年一个代沟,他们之间的有差不多两个代沟,完全不在可以交流的层面上。咬着牙默默暗恋了好几年,看着他女朋友换了一个又一个,终于在十八岁生日时鼓足勇气表白。
她记得自己那时候穿着自己最好的衣服,扎着十分淑女的公主头,脸红得跟那个季节的樱桃一样,怯生生地站在他家书房里,等着他的下文;而郑宪文那时只是放下手里的绘图铅笔,皱起眉头困惑地看了她一眼,好像她说的不是中文,完全听不懂她在说什么。
那个眼神就像一盆冰雪腹地的冰水浇下来。孟缇脸皮再厚也知道这次彻底的表错了情,郑宪文对她好的原因可能很多,唯独不是她想的那回事。
果然,在她双腿发软,几乎想要夺门而出时,他走过来抱住了她,摸摸她的头发,温柔的开口:“阿缇,对不起,我让你误会了。可我只当你跟若声一样,都是我妹妹”。
事情虽然过了三年,孟缇想起当日的情况,那句话响在耳边,敲在心上,激得她气血逆流,眼前一片五颜六色的星星乱飞。
“这么多年你都没忘记他我也不知道该说你什么好,”王熙如看到她那个魂不守舍的样子就叹气,“你啊,这么多年都忘不了我也真是佩服你。总不能一棵树上吊死吧。”
孟缇浑身哆嗦了一下,“一棵树上吊死”这个灰暗的未来,决定不谈自己的困惑,立即调转了话题跟王熙如谈起出国的问题。
王熙如这个朋友是大学三年来孟缇最大的收获。她是北方人,性格仗义,说一不二;个子却像着南方人,娇小玲珑,身段匀称,面庞清秀。永远的年级第一名,专业课成绩强大到无敌,数论可以考满分,论文写到很多老师都赞赏,想不佩服都不行。她从三年级就帮老师做课题,那真是数学系永远的王者。她也完全不是死读书的类型,寒暑假都在打工挣钱,从家教到饭店服务生到图书管理员,没有她不会的事情。
女孩子太强悍了往往乏人问津,她显然就是一个绝佳的佐证。从进校到现在还是孤家寡人一个。好在她也并不在意,一心扑在学业上,希望出国深造。学基础学科的人,要想站在同行业的巅峰,最好的路子是出国深造。
系里有交换生的名额,但学校并不是她心仪的那几所,因此自己也在联系,暑假时两个人准备好了资料,也试探性地把自己的申请寄到美国的几所大学,不过目前还没有回音。
王熙如吃了口西红柿,猛然想起昨晚收到的邮件,说:“我没办法陪你一起上选修课了,我找了个兼职工作。”
孟缇看着她神采飞扬的脸,“什么?”
“一个高三辅导学校的数学老师,每周上四节课,每次三百。”
这个辅导班颇有名气,孟缇念高三时曾经听过,也有同学在那里上学,安全性还是有保障的;更重要的是一个月下来收入也很客观,至少比单人家教划算多了。
“在哪里上课?你哪有那么多时间?”
“平时两次,周末两次,平时的课程跟选修课的时间有冲突。”
王熙如说了地名,是在本市另一个小区,跟学校距离有些远,没有地铁,太远没办法骑车,公车来往一次至少需要两个小时。
“还有你正在写的那篇论文怎么办?”
那篇数学分析论文其实是两个人一起写的。王熙如从大三就跟着院里的宋汉章教授一起做课题,履历表上本来已经十分好看;但锦上添花总是好事,而她也的确有那个能力,所以有时候也会在宋教授的指点下单独做一些力所能及的研究,她也就会拉上孟缇跟她一起干活。
“那就只有麻烦你多费点力气了,”王熙如笑眯眯地,“好在也快完了,这个暑假咱们也没有玩啊是不是。”
“上课的地方挺远,我家的钥匙你有,如果晚上回来太晚就直接过来,”孟缇说,“选修课也不是什么大事吧,到时候去考试就行了,你本来就是陪我去上课的,我帮你跟老师说一声。其他需要我帮忙的,尽管说。”
王熙如微笑了,握了握她搭在桌子上的手。两个人的关系到这个地步,也不用再客套了。
去国外念大学,就算能拿到外国大学的奖学金,但自己那笔钱也是不小的花费。王熙如的父母都是很普通的工人,家境并不太好,因此这部分钱全需要她自己挣。
有王熙如这个得可以去评选全国十佳大学生的优良榜样,孟缇顿时觉得纠缠自己一早上的那点破事根本不算什么——说到底,只有衣食无忧生活优越的人才会为了所谓的感情伤春感秋,她深深唾弃自己长这么大了还一点出息都没有,很快振作起来。下午上完课后她匆匆回了家,在衣柜里翻来覆去看了好久,终于找到合适的衣服,然后下了楼。
是郑宪文给她开的门。他跟昨天晚上的打扮不一样,穿着套过去的白衣服灰裤子,站在那里还是一样的耀眼,简直不能直视。昨天晚上太暗没有看清楚他的样子,此时一瞥,才惊觉三年多的时间竟然已经过去了。他样子没有什么太大的变化,可气质比以前更是好多。孟缇掩饰般地笑了笑算是招呼,然后低头换鞋,微微抬起目光,就可以看到他手腕上的衬衣纽扣散着,露出结实的手腕。
郑宪文拉她进屋,伸手揉了揉她的头发:“我记得我走的那时候,你还才刚到我下巴吧。现在比以前长高了一些,也瘦了一些,真是大姑娘了。昨天晚上我一时都不敢认你。”
“那是,士别三日刮目相看,何况三年呢,”孟缇笑眯眯,眼角余光瞥了眼屋子,又侧耳听了会动静,发现客厅里除了她和郑宪文,再没别人,好奇地问,“郑伯伯,柳阿姨呢?没在家?”
“我爸一会就回来,似乎还带了客人。我妈在厨房做饭呢。你是不是还要问你小声姐?她刚打过电话,在路上。至于其它的七大姑八大姨九大婶,他们都有事,今天不过来。周末时我们一大家人去饭店吃。”
孟缇抿嘴一笑,郑宪文一口气把她的话都说完了,一时间都再无可说。两人大眼瞪小眼,片刻后都笑出来。若干年相交的默契再次回来,好像他真的只是她的哥哥。
郑宪文翻箱倒柜的找东西,问她:“喝什么饮料?”
“不要忙了,”看他居然在翻客厅的橱柜,孟缇哭笑不得,“那柜子里放的都是酒,郑大哥,你别忙了,我真要喝东西会自己弄的。”
“也是,我还跟你客气什么,”郑宪文大笑出声,“我都三四年没回来了,你恐怕比我了解什么东西放在哪里吧。”
这倒是没错,孟缇从小就喜欢来郑家玩,跟自己家同样格局同样大小的屋子,因为装修风格完全不一样,给人的感觉也是两样。郑家整体格调素雅,每个房间都可以看到书,每个房间都挂着素雅地字画;靠近阳台的客厅角落还有架立式钢琴,小时候郑宪文经常坐钢琴后面安静的弹奏。
傍晚的阳光暖意十足,照耀得客厅宛如被金沙覆盖;郑宪文坐在沙发上,一双长腿交叠在一起,也在打量当年的小女孩,发现她真是长开了,十八岁时整个人尚有一点稚气和婴儿肥,脸蛋跟苹果一样;现在完全长大成人,亭亭独立,整个人美好得像是荷塘里探出头的新荷,介于未开开放之间;在人群中一站,效果堪比半开的嫩荷与满堂翠叶。
孟缇熟门熟路的从客厅一侧的壁柜上取出一套紫砂茶具,又取出一罐子茶叶,小心挑了一小撮出来,扭头说:“郑伯伯喜欢喝毛尖。郑大哥你喜欢什么?”
“我都无所谓。”
“无所谓吗,”孟缇看了看热水器,“看来只能用开水泡了。”
敲门声很快的又想起来,孟缇离门口最近,放下刚刚注满热水的茶壶,说了句“听这个敲门声,肯定是郑伯伯回来了”,于是过去开门,在那跟郑柏常熟练的招呼后,大大吃了一惊——郑柏常身后的那个面带微笑的年轻人不是赵初年又是谁。
第二章 家宴(下)
没想到自己那么快就遇到了昨天晚上才认识的老师,她迅速地侧身让人进屋,眼神在赵初年身上来回滚了两圈,语气匪夷所思:“赵老师?”
赵初年认识郑柏常完全不奇怪,一个是文学院的副院长,一个是文学院的老师。但今天这顿饭摆明了是家庭聚宴,而他说到底还是个外人。来这里是做什么?
赵初年也相当吃惊:“孟缇?你怎么在这里?”
郑柏常看了两人一眼,问:“你们认识?”
赵初年笑着解释:“是啊,郑院长。孟缇上了我的选修课,所以认识了。”
郑柏常点点头,待他换好鞋后进屋后,招手让郑宪文过来,为几个年轻人互相介绍:“这位是文学院新来的老师赵初年,这是我儿子郑宪文,孟缇是楼上孟教授,张教授的女儿,我们看着长大的,基本上是我半个女儿。”
赵初年对孟缇微微一笑,随后伸出手跟郑宪文握手:“郑先生你好。”
两个男人的手在空中一握,郑宪文露出礼貌的微笑,“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