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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染体-第5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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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起游泳的娃娃都说小伙伴沉入了水底。发了狠的大人弄来抽水机,很快就把坑里的水全部排干。在稀泥塘里来回搅合半天,仍然一无所获。

    混乱一直折腾到深夜,回去报信的孩子不约而同挨了打。几个比较惨的娃娃脸上留着红手印,一边抽噎,一边还是指着水坑丝毫不肯改口,都说大林和宝禄掉在里面,自己没有撒谎。

    村长和支书来了,然后警察也来了。

    整个工地都被封锁,人们扩大了搜索范围,在水坑附近来回寻找。之前已经捞出孩子尸首的人家也没有闲着,他们买来了花圈,邀约着亲朋好友,把孩子装进棺材,一帮人聚在家里喝了顿酒。然后,孩子父亲红着眼睛,领着一帮人扛着棺材,连夜摆在了区政府门口。

    这当然不是无礼取闹。

    尼玛的,这片废弃工地以前是块农田。要不是政府搞开发,这里也不会被开发商挖得稀巴烂。要是没有什么见鬼的拆迁建房,老子的娃娃就不会下水游泳,就不会把性命丢掉。现在,人已经死了,政府必须赔偿!你们要负责!

    王福寿很快啃光了两条大腿。外面的混乱与他毫无关系。只要再过一天,等到深夜,外面的人自然会渐渐散去。到时候,自己就能爬出来。

    一名正在维持秩序的警察发现了异常。

    尽管事发现场一片混乱,来来往往的村民把水坑附近踩成了烂泥塘,王福寿之前留下的脚印却从水坑一直延伸到了远处。

    脚印消失在一大堆土块面前。抱着试一试的心理,警察找来了铁锹,随便往下挖了几铲子,王福寿立刻从土洞里跳了出来。

    他不顾一切地逃着。

    自己现在这幅模样,绝对不能见人。王福寿知道自己很能打,在野地里晃悠的时候,他曾经被八条野狗集体围攻。那个时候,王福寿很神勇,拼着最野蛮最强悍的饥饿欲望,咬跑了三只,咬死了五只。

    请注意,不是打,而是咬。

    王福寿上初中的时候学过生物,知道人类和动物身上都存在着“进化”这种事情。虽然不明白进化的意义,王福寿却觉得自己进化出来的身体武器就是牙齿。数量很多,非常密集,质地坚硬,而且异常锋利。

    从土洞里猛扑出来的王福寿把警察吓了一跳。

    临近黄昏的时候,光线还比较充足。警察看到了王福寿肥胖发臭的身体,看到了他嘴里密密麻麻的牙齿。

    那是他身上怎么也无法掩盖的最恐怖存在。左右两边嘴角已经分裂,分别拉伸至两边耳朵下面大约两厘米的位置。王福寿的整个下颌骨已经变形,在病毒的侵袭下,整个头部都发生了彻底变化。不需要太大的力气,就能将整个口腔完全张开,轻轻松松就能吞进去提及相当于成年人头部大小的块状食物。这其实是病毒对寄主的一种改造。只有这样,寄主才能在最短的时间里,吞下去数量更多的食物。

    他的整个口腔内部布满了牙齿。凸露在外面的门齿长度超过三厘米,异常尖锐,仿佛镶嵌在牙龈中间的锐状三角形钢凿。以门齿为端点,十几行整齐排列的牙齿朝着口腔内部顺序延伸。它们的长度也由外向内逐渐缩短。到了肉眼能够从外面看到的最深处,位于末端的牙齿只有一点点从皮肉表面微凸的白点。

    那名警察差点儿没被活活吓死。

    他拼尽全力大声喊叫着,很多正在水坑周围搜寻的村民闻讯而来。王福寿的模样实在是过于骇人,警察想也不想就拔出02式左轮配枪,用双手紧握着,颤声命令道:“站住!就站在那里别动。否则我就开枪了。”

    这种时候要是真的老老实实听从命令,那就是脑子进了水。

    王福寿在土洞里憋得有些发慌,此刻既然已经出来,当然是得尽量跑得快些。

    他感觉自己像是一只快乐的小鸟,肥胖发臭的身躯丝毫没有重量。他跑得很开心,两腿中间的男性象征物如同指南针一样,笔直坚定地指向正前方,在落日的余晖映照下,被裹在表面的肮脏液体反射出奇异光线。

    后面赶来的村民已经在土洞里发现了孩童尸体,死者家属聚在那里失声痛哭。

    他们越发肯定了判断————孩子一定是王福寿杀的。这家伙是个妖怪,连续在水坑里杀死了三个孩子,又令人发指的吃掉了尸体。得把他抓住,给娃娃们抵命!

    几十个手里拎着锄头、铁锹、棍棒的村民在后面追赶,警察也不顾上那么许多,在前面没有车辆行人的情况下,连续开了几枪。除了射偏两发,其余子弹准确命中了目标。王福寿觉得那不过是给自己挠痒痒,弹头甚至连钻进皮肉的感觉都没有。他觉得很自豪。难道不是吗?老子现在刀枪不入,下面的东西还会闪闪发光。换了别的男人,谁他吗的会有这种本事?

    他就像是一台永远不知道疲倦为何物的生物永动机。两条粗短肿胀的腿脚跑起来虎虎生风。后面追赶的村民和警察却受不了,没过多久,一个个速度都慢了下来,都觉得胸口发闷,纷纷停下来,大口喘着粗气。

    请求支援什么的已经来不及了。

    警察一路追过来的时候,身上没带对讲机。他拿出手机,拨通110指挥中心,用飞快简短的话语说明这里的情况。可是等到支援的警车抵达现场,王福寿已经如同受惊的兔子,早就跑得没了踪影。

    ……

    整个晚上,刘天明一直坐在电脑面前,默默注视着毫无变化的电脑屏幕。

    网络对面的神秘人一直没有回应。就像上一次那样,他再次消失了。

    时间已经很晚,到了必须睡觉的时候。

    枕头上残留着郑小月的味道。很甜蜜,很温馨,让人很容易联想起那天晚上的疯狂与羞涩。

    可是,刘天明现在没有心情考虑那些。他觉得身体里有一股冲动,使得大脑发热,怎么也冷静不下来。

    宋嘉豪的信用还算不错,地下防空洞的改造正在进行。陈婆的问题看似已经得到了解决,可是仔细想想,与之前相比,其实也没有什么改变。

    陈婆已经变异了。

    毫无疑问,从楼顶停尸间通风管里摔下来的时候,她就已经死了。

    刘天明跟陈婆做过血样检测,没有红细胞,也没有白细胞,整个血样里充斥着一种从未见过,生物活性却强悍得惊人的可怕病毒。

    是的,那不是病菌,而是病毒。

    普通的医用显微镜根本观测不到,只有在医院特别技术科的电子显微镜下,才能看到它们极其微小的身体。

    很明显,病毒并不甘愿放弃陈婆这个好不容易得到的寄主。尽管寄主身体机能已经死亡,侵入体内的病毒却一种超过人类理解能力的方式,强行维持着陈婆中枢神经系统的正常。她没有思维,大脑残存下来的最后机能,仅仅只是对于食物的理解。她的身体动作僵硬,保持着最基本的攻击能力。正常形态感染体的力量特征也延续下来,只是没有原来那么强大,可能只剩下十之二、三,也许更少。

    没有人愿意死,病毒也是如此。

    刘天明做过实验,一旦离开陈婆这个苟延残喘的寄主,血液样本里的病毒会在二十四小时内死亡。不过,如果是在气温五摄氏度以下的低温环境,就会激发出病毒体内的自我休眠机能。它们会陷入沉睡,直到气温上升至能够复苏的程度。

    当然,能够对它们造成致命威胁的武器,就是高温。

    躺在床上,刘天明辗转难眠。

    他觉得恐惧。如果就这样放任陈婆活着,未来某一天很可能会变成危及整个城市的感染源。可是,如果把陈婆就此毁灭,从道义和感情上又下不了手。

    刘天明是个热情、认真的人。他坐直身体,用枕头垫住肩膀,用深邃的眼睛看着黑沉沉的窗外,看到了投射在窗户玻璃上自己的身影。

    那是一个英俊健壮的年轻人。宽阔的肩膀肌肉发达,面部轮廓有着亚洲男性特有的流畅线条。在黑夜里,看不清他的表情,只能透过那双黑亮的眼眸,看到深深的困惑。

    从很小的时候,刘天明就淡忘了父母的存在。他们分居、离婚,还有幼年时候几乎每天都在吵架,丝毫不得安宁。刘天明知道,父母的所有愤怒都与自己无关,而是其它的一些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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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十六节 你是我的红烧肉() 
因为钱。

    因为父亲酗酒。

    因为母亲有外遇。

    总之,很多很多……

    刘天明还记得他们躲在自己背后,怒气冲冲地低声交谈。

    记得深夜里,另外一个房间里的争执。

    记得父亲在打人,母亲在吼叫。

    所有这些事情,都是记忆当中的灰色部分。刘天明一直想要忘记它们。每当不开心,或者睡不着的时候,他就会坐在床上,看着窗外发呆。这种习惯一直延续至今。正是因为童年时候那些从未让他感觉到幸福的灰色回忆,他才会对陈婆的关爱尤为珍视。特别是在是否应该毁灭陈婆这件事情上,一直觉得难以选择。

    现在,刘天明清醒地躺在床上,思考着未来。

    他还不能确定,事情究竟会糟糕到什么地步。

    可是,自己也被感染了。

    如果,未来的某一天,我也变成了陈婆的模样,郑小月会不会拎起菜刀,砍掉我的头?

    渐渐地,刘天明终于觉得眼皮有些沉重。他喜欢疲倦的感觉,也喜欢在这个时候停止毫无尽头的思考。

    就在他重新摆好枕头,想要调整姿势躺下去的时候,突然,从窗户里看出去,看到了一个正在外面空荡荡马路上晃荡的人。

    他沿着街道远远走来。皮肤表面是整片的惨白色,圆滚滚的肚皮上布满一道道抓痕。这些痕迹应该是某种锐利的东西造成,在他的身体表面来回交错,仿佛从天空往下俯瞰城市中心区域,那些密密麻麻的道路网络。

    他很胖,比刘天明见过最胖的家伙还要肥胖一倍多。整个身上到处都充斥着肥肉,身体如同一只饱满的气球,正在马路上轻飘飘的来回晃荡。没有穿鞋子,足掌踩在地面上,发出“吧嗒吧嗒”的响声。

    这家伙头顶上没有头发。尽管胖得要命,但是他的腿脚稳健,每一步都充满了力量感。他似乎对于车辆有着特殊的偏好,停在路边的每一辆车子都被他用手掌轻轻抚过。之后,车体表面会留下一道长长的灰白色痕迹。看上去很脏,仿佛一层厚厚的油漆。

    刘天明心想,也许这是一个有着特殊破坏嗜好的家伙。

    他手里可能是握着刷子或者喷罐油漆之类的物件,正在用最简单的方式给车辆涂抹油彩。天亮以后,这附近的车主肯定要大发雷霆,跺着脚骂娘。

    这是一个男人。他双腿中间的男性象征物很大,无法令人忽视。

    刘天明不明白,他为什么不穿衣服?

    他朝着自己所在房子走过来,然后拐上了对面的人行道,在两棵高大的梧桐树中间停下了脚步。

    距离很近了。

    夜风在空中吹拂,他松弛的双臂垂落在肩膀两侧,被肥肉高高撑起的胸脯上,有着大片红色痕迹,也不知道究竟是颜料还是什么。对了,自己看错了,他有头发,只是数量很少。凌乱的发丝在微风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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