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爆发出热烈的掌声,同时有人大声道。
“是啊,大师魔术这么高明,肯定不会长久在这街头卖艺的,大家还是别吵了,赶紧让大师开始表演,大家多看一会儿是正理。”又有观众大声道。
听他这么说,其他人都安静下来,眼巴巴地看着场中的叶高飞,等着他开始表演魔术。
叶高飞也没让观众失望,二话不说,直接开始了表演。
他的魔术表演跟其他街头魔术师不同,却是什么道具都不准备的,而且被观众围这么近,简直就是伸手可碰了,算得上是真正的超近景街头魔术了。
一如往常,他先是在摊开的右手掌中突兀地托起了一团光球作为开场。
光球并不算多明亮,也就跟十几瓦的小灯泡差不多。不过发出的却不是普通钨丝灯的黄光,而是一种奇特的乳白色柔光。
不如如果仅仅只是这样的话,也不算什么,毕竟旁边日常用品小摊上卖的十几块钱一个的节能氦气灯也能达到同样的效果。
但他手上托着光球却是完全不用电的!
围在他前前后后,左左右右的观众都能肯定地证实这一点。
即使他在衣袖里藏了电线,身上藏了微型电瓶,但他摊开的手掌上却是所有人都能清清楚楚,明明白白地看到是空无一物的。
这就很神奇了。
尽管这已经几乎成了叶高飞每次魔术表演必有的开场戏,仍引起了观众们的惊叹与欢呼。
“太神奇了!你是怎么办到的?”不是有群众发出这样的感叹与疑问。
当然,叶高飞是从不会回答这类问题的。事实上从表演开始到结束,他往往是一个字都不会说的。如果不是他每次表演前都会将一块布摊在自己面前,表明自己街头艺人的身份的话,没有人会将对衣食父母如此不礼貌的他与街头艺人身份联系到一起的。
但他的超近景街头魔术表演实在是太精彩了,所以人们就忽略了他的这种不礼貌,而仍“慷慨地”将零钱丢到他摊开的布上。
开场戏后,就是正戏了。前几天叶高飞表演的都是光线视觉欺骗的魔术。就当老观众仍满心期待地想看他是怎么在众目睽睽之下将随手从周围的观众身下取下诸如胸花,发夹,甚至钱包之类的小事物给变没再变出现时,他们却惊讶地发现大师今天换了表演的内容。
一团小火苗出现在了叶高飞摊开的左手掌上。
现在,他右手托着一个光球,而左手却托着一团小火球!
火球很小,只有大概乒乓球那般大小,但离得近的观众都仍能觉察到从其上散发出的强烈热量。
那火球竟是真的!
那火球竟是真的,这似乎是一句废话。毕竟在场的所有视力正常的人都能轻易认出那就是火球。
但火球也是有真有假的。现在网络普通,人们眼界比以前高多了,各种关天最简单的魔术的小把戏知识人们也知道了许多。比如传统的吞火球,喷火龙,那其实就是魔术师用特殊的道具制造出的温度远低于正常燃烧温度的冷火。这种冷火就是没有任何魔术表演经验的普通人也能玩出许多看似惊人的花样来。
但眼前大师的小火球却明显不像是冷火,而是真正的温度惊人的真火球!
离叶高飞左手近的观众不自觉地后退开来,却是怕被烧着的本难使然。而其他方向不知情的观众则是一阵会心的微笑,也不知是在赞赏大师精彩的表演,还是奚笑那些“无知”观众的后退担心。
叶高飞左右手一相交,左右手上的光球火球又换了位置。现在是左手掌是光球,而右手掌却是温度惊人的火球了。
这才是他前世最习惯的魔法师野外探险最常用的战斗姿态。
他右手边那些之前嘲笑左手端大惊小怪的观众们的观众感受到他右手掌中那小火球的惊人威力,也本能地不由自主地大骇后退。
而这又引得位于前方后方的不明真相的观众的哗然。
“真是没见识!”他们心里这样想道。当然他们是不会说出口的,毕竟大家都是文明人,就是内心在鄙视,表现上还是要表现的彬彬君子的。
叶高飞左手掌一合,左手掌上托着的光球消失,左手手指掐合,往右手手掌上托着火球一捏,一拉,一道细细的火线出现在他的左右手中间。
然后不等观众惊呼出声,他左右手台蝴蝶穿花一般以常人难以看清的速度快速动作,几秒钟后,一张由纤细火线织成的小小火网出现在了众人的面前。
“哗——”观众发现出一阵惊呼,然后雷鸣般的掌声响起。他们却是被这即使是电视上也看不到的精彩魔术表演给征服了。许多人手掌都拍红了,似乎只有用这种方式才能表达出他们内心的敬佩。
不过也有细心地观众发现往常表演总是轻松自如的大师今天在织出这张火网后似乎额角渗出了汗水,似乎有些吃力的样子。
“大师今天可是真卖了力气,要不等下给钱时多给几块?”他们虽然看到了叶高飞的表演吃力,但最后心思却大多终结在了呆会要不要多给几个零钱的纠结上。
没错,虽然他们客气地称叶高飞为魔术大师,但内心里仍将他定位在卖艺挣钱的街头艺人身份上。
今天的表演收入要比往常要好一些,当叶高飞挥手示意今天表演结束,大部分观众都离开后,他开始收拾地上摊开的布上的零钱时,内心如此想道。
“嘿,兄弟,你的这手艺不错,在这摞摊太可惜了,看你卖力这么半天也挣不到几个钱。怎么样,有没有兴趣来我的酒吧表演,一天一场,时限随你定,一场给你三百,怎么样?”叶高飞正在低头蹲在地上收拢着四溅的零钱,一双擦的油光明亮的皮鞋走到了他面有,皮鞋的主人开口道。
叶高飞抬头看去,那却是一个西装革履的中年男人,一幅成功人士的打扮。他身上有着一股让叶高飞本能反感的气息。
“对不起,我还是比较喜欢再在的生活方式。”叶高飞婉拒道。继续低头去收拢零钱。
“再给你加二百,一场五百,但每场表演不得少于一小时,怎么样?这条件够优惠了吧?要知道就是我酒吧里最红的那些三流明星歌手,唱一晚上也不过是这个价。”那西装男继续加码道。
第167章()
前言
“索菲亚公主——公主——”
谁啊?大晚上的这么吵?还公主,你丫不会去KTV找啊?
索四骂骂咧咧地揉着通霄打游戏而肿胀的眼醒来。
咦,周围空荡荡的,没别人啊。见鬼,难道刚才是自己说梦话在大叫什么索菲亚公主?
自己说梦话把自己吵醒了?
真他妈的逗!
他神经兮兮地轻拍了下自己的脸颊轻笑道,然后后知后觉地脸色一下子变了。
赶紧再抬头四下看下,我操,这到底他妈的是哪儿?
自己十平米温馨、自在、安全、舒服——(略去三十字)的小窝哪去了?自己不是应该躺在凌乱如狗窝舒适如天堂的一米宽,一米八长的单人木床上的吗?眼前这空间巨大,光线黑暗,到处都是瓶瓶罐罐的超大宫殿是几个意思?自己睡癔症了?
“啪——啪——”清脆利落的耳光声在这空荡的巨大空间响起,绵延四周。
疼,真疼!不是梦!
难道自己穿越了?没少看网文的他马上浮出这样的念头。赶紧把自己的双手举到自己眼前,果然,不是自己打游戏而磨出老茧的手,而是更粗糙,更多老茧,红肿皴裂,惨不忍睹的一双手!
完了,这样的手,即使真穿了,身份肯定还不如自己原来的屌丝身份强。不是为糊口苦苦在地里刨食的农夫,就是低贱辛苦操劳的仆人。再低头打量下自己身上的穿着。果然,自己的判断还是很英明的,很明显的西欧中世纪的粗布仆人装。
自己果然是一个仆人。
索四的心凉了半截。
咦,不对啊,这周围明显没有旁人,难道先前那如吟如诵的叫声是自己无意识中发出的?什么公主来着?哦,好像是什么索菲亚公主。难道自己竟是公主的仆人?这好像也不错。
没心没肺天性乐观的他心情又好了起来。
反正那个世界自己也是孑然一身的孤儿,也没什么自己牵挂和牵挂自己的人,既然上天让自己穿了,那就既来之则安之吧。
神经细线无比粗大的他很快就欣然接受了自己穿越了的事实。
既然自己已经穿越了,那就先弄清自己穿越到了个什么样的世界吧。
异界?这不废话吗?除了地球世界外其他都是异界!
看自己身上的穿着,和身处的这个世大的特征明显的魔法实验室,有百分这五十的可能自己是穿越到了一个类似西欧中世界的魔法世界中。
索四沉思了会儿,得出了结论。为了确实自己的判断,他决定到处走走。
一走起来,他才发现自己虽然身上穿得破破烂烂的,脚上的靴子倒挺不错——虽然外表看起来也没什么出彩的地方,但走起路来既轻便又舒服,明显就是适合走长途的装备。也是,自己一仆人,不论去哪,估计都是坐11号车的待遇,靴子再不好,怎么成?
感受着莫名到异界来后第一个让自己满意的地方,索四边走边眼珠子乱转。高大的货柜,高大的实验平台,琳琅满目种类繁多的实验材料,各式各样五彩缤纷的玻璃药剂瓶子,只走了不到三分种,他对自己先前穿越到了魔法世界的判断又多了几分信心。
当他转过一个高大的货架,来到一处放满了药剂瓶子的实验台时,这个判断的确认度达到了百分之百——因为眼前手抓着半瓶药剂,倒在地上一动不动的那个生物,明显就是魔法小说或影视里爬描述的巫妖的形象!
呜——虽然乐观便胆子却很小的索四哽噎一声,瘫倒在了地上,晕死了过去。
我想,如果他清醒的话,一定会很后悔自己的晕倒,因为瘫倒在地上的他的脸堪堪就挨着已经断了气的巫妖青面獠牙的脸。
第一章
魔法是什么?这是一个同生命的起源一样大到让人无法准确回答的问题。
古往今来许多大智慧者给出了自己的定义。
有人说魔法是神灵赐予龙族、精灵、我们人类以及所有能使用魔法的高等种族的神奇力量,以保证龙族、精灵、人类等高等级种族对诸如地精、兽族、侏儒等不能使用魔法的种族的优越地位。
持这种观点的大都是宗教主义者兼狂热的种族主义者(出于为古人讳的目的,在这里我就不提那位伟人的名字了,但我想所以有点魔法知识的人都会知道我在说谁)。我知道我的这个结论很可能带来极大的争议,甚至可能会使我这本书得不到出版,但作为一名严谨的自然主义魔法师,为了探讨世界的本质,我觉得有必要站出来发声。在这里,我想对那些宗教信仰者,尤其是那些宗教狂热份子说,请不要用你们的信仰来阻止别人追求真理的脚步!历史已经证明了狂热的宗教统治的可怕!
我很庆幸我生活在波旁王朝覆灭三百年后的民主现代,而不必担心我会因发表不符合宗教裁判所教义的言论而被烧死,就象布鲁那。
不提政治因素,只论宗教信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