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哎呦,你还真是心想事成,你上边不是有亲戚吧?
朱顶,朱顶?哎,男人啊……”
明州城的冬季比北方来的晚了许多,但时下已经十月,即便在中午,天气也不免带着浓郁的凉意,间有大海依傍,不知什么时候,就会有一阵烈风吹过,掀起一蓬落叶,抖落丝丝尘土。
而就在楚中天调侃朱顶的时候,就有这样一阵大风吹进了书院,冲进了或心中游弋、或关注校场台上考较的同窗学子阵列,袭入了那个角落里的莺莺燕燕。
而那块临时被充当帷幕的大白布,被那阵风吹的高高荡起,露出内里那无限风光。
而也就在这个时候,有些被那阵风带起的尘土眯了眼的朱顶,自然而然的顺着风的方向转头;于是,就在白布荡起的那一刻,他看到了那个侧站的身影;于是,他的一颗心在片刻之间便停止了跳动,脑海也随之沉寂;于是,那一层被厚厚包裹的记忆,又浮现在他的心尖,他又开始怀恋起那个女孩儿。
那个身影,或者说,那个他只在照片上见到过的身影,是他永远无法忘怀的殇。
源自记忆最初,他还是阳刚少年时,在广受诟病的同时依旧为人津津乐道的网络上,结识的一个女孩,他们没见过面,彼此只见过一张张的照片,但是他们相爱了。
朱顶从未见过与他那般合拍的人,从未那样畅快的与人闲聊人生、畅想未来,他们的字里行间都能让他的心血狂涌,每一阵叮叮脆响都能让他激动万分,他知道,他爱了,他陷了。
就在他鼓足勇气踏上开往她的航班,就在他终于走进有她的城市,就在他已经来到她的楼下,即将与那个魂牵梦绕的她见面的时候,却……
那是一段他不愿提及的殇。
那一天,一切都浑浑噩噩,他甚至都不知道自己如何离开的那个小区,直到那声嘶吼把他惊醒,他下意识的阻拦那个手持尖刀的秃头男子,他抢下了男子手中劫持的孩子,可那把尖刀也深深的刺进了他的心脏。
临死之前,朱顶的脑海里,依旧是那个照片中的侧脸倩影。
也许是弥留之际的幻觉,也许是如黄帝所言的脑电波辐射,总之,在朱顶死去却还未离开之际,他又飘回了那个他魂殇的地方,又看见了那个她所甜蜜依偎的男人,以及那男人肩畔样貌同样如她般年轻的女子,还有那些她从小到大的全家福。
餐厅里的桌上,已经摆满了丰盛的菜肴,她一遍一遍的拨打着朱顶的电话号码,脸上满是焦急和愠怒。
未来的岳父长得比自己还年轻这不是罪,怪只怪他一时迷了心窍,他平时也绝不是小气的人。
热恋中的少男少女啊,哪有智商可言,只是,朱顶死的何其冤。
或许是他死之前做了件大大的善事,或许是因为怨念与纠结惊扰了无处不在的时空虫洞,不管怎样,朱顶都不由自主的开始了一段又一段的崭新人生,只是,再也没有那样一个女孩可以让他心动,好在没有那样一个女孩再让他心动,他的寿命没有哪一世是到了能结婚的年龄。
可是,就在这一世,就在他的寿命问题得到了暂时的缓解,就在今天,他又看到了一个身影,如那照片里的她,如那最后一眼的她,两厢重合。
何其幸,何其泯,朱顶的呼吸停止,唯恐多喘一口气都会让那帷幕加快落下,朱顶的心跳暂息,唯恐惊了那以手遮挡的女孩儿,可是这阵疾风总要过去,那白色的障碍终究还是落了下来。
朱顶隔着白布,痴痴的看着那个依稀的影子,心里怅然若失。
第六十三章 书院之痴儿(上)()
凉拌苦瓜来喽,慢用撒。这章吧,可能不怎么好看,但是写得真心累,本来不想分章一气写完的,但是真写不动了,抱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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终究,再难看得那抹倩影。
朱顶觉得自己丧失了全部的力量,浑身瘫软的坐在了椅子上,楚胖子似乎在和他说着什么,但是却一个字都未听清,世界仿佛正在离他远去,他的所有空间和时间,都回到了最初的时候,都回到了曾经的记忆,那段他早就已经封存的记忆。
不知道过了多长时间,朱顶的眼前仿佛有个人影向他徐徐而来,身段婀娜笑颜如花,不美,却让朱顶魂牵梦绕,不柔,却触动着他每一寸的皮肤,是她。
他伸出手,触碰那瓣他从未牵起过的柔荑,然后几乎使用尽全力的死死抓住,害怕哪怕少了半分力气,记忆里那个不算温婉的女孩儿,就会从此消失。
“这手感,怎么像是抓了块肥肉?”朱顶在心里默默地叨念了一句。
他的全部身心都被那个倩影,引回到了属于过去的回忆,所以他没有看到,楚中天那只能装下他一双的肥大手掌,已经被他揉捏的几乎变形,却依旧是原本的颜色,不见苍白更不见血色,而胖子本人也仿佛被他的动作惊骇到,脸上的表情有些因为疼痛的痛苦狰狞,可眼神里,却有着那么一丝属于少女的娇羞。
幸亏朱顶这会儿心无旁骛的沉浸在过去里,不然让他看见胖子那娘里娘气的眼睛,非把昨夜的晚餐都吐出来不可。
校场中央的答对一个个的顺利进行下来,下台的生员或兴高采烈的对着同窗致意,或者垂头丧气的恨不得找个地缝钻将进去,评判的教谕不会吝惜言辞夸奖优秀的学生,更不会吝惜话语去批评那些对经义不甚了了的学生。
方老头儿就坐在孙夫子的下手,一套书院的先生长袍舒挺端正,头上的教谕冠更是整理的一丝不苟,一根乱发都见不着,出言夸奖或者训斥学生的,正是这个老家伙,换言之,这次考较的主考人,就是他。
学子们一个个上台,又一个个下台,正午时分,就已经轮到了最后一班生员,也就是朱顶的所在的班级,第一个上台的,正是他们这一届最出风头的易广远。
方老头轻抚颌下长须,翻了翻手中的尚书一册,看似随意的捡了几条问出来;易广远也毫不含糊,就着方老头的问题旁征博引侃侃而谈,一道不算太难的经义理解,倒让他把四书五经加论语孟子举证了个遍,让台下的甲班同窗大感脸上有光,那个被帷幔隔绝的角落,更是传出阵阵羡艳青睐的娇呼。
孙老夫子和方老头同时满意的点了点头,经义的答对已经接近了尾声,可是在经义的理解上,却还无一人可出易广远之右,世家子弟必然有他不同凡响之处。
就在易广远将要志得意满的走下台的时候,方老头儿向孙夫子递过去一个询问的眼神,在对方微微的点头之后,他开口说道:“且住。”
易广远的旁征博引虽然充分证明了他通读诸般大著,对其中的涵义也大多理解的不错,但是也正因为如此,他所答出的答案已经大大的超出了问题的范畴,同时也有一处十分不明显的错误。
方老头和孙夫子是什么人?不是在经史里沉浸了一辈子的老学者,谁敢来这个被包括洪武大帝的三大势力紧密关注的地方任教?
易广远想卖弄一下自己的学识,却反被学识砸了脚。
“我之问,无逸篇,‘周公曰:呜呼!君子所,其无逸。先知稼穑之艰难,乃逸,则知小人之依。相小人,厥父母勤劳稼穑,厥子乃不知稼穑之艰难,乃逸乃谚。既诞,否则侮厥父母,曰:‘昔之人无闻知。’
你所答不错,经籍典章信手拈来,辞合意达,本是此问的上上解析。”
方老头的问题,出自《尚书?无逸》的第一句篇章当中,说的是周公教育后辈,通俗一点的翻译就是:
“你们当官从政的,可千万不能贪图享乐!
要懂得耕田种地,是一件很辛苦的事情,有了吃的,才能安闲的过小日子,这样就会了解小老百姓靠什么生存,看看那些老百姓,父母勤劳地耕种收割,而他们的儿子却不懂得种庄稼的艰辛。
他们贪图安逸,行为粗野放肆,甚至于瞧不起他们的父母,无知的乱嚷嚷:‘老年人能懂什么。’”
这本是劝诱晚辈理解民生,体谅百姓之苦,敬爱父母,要多向父母求取经验的;不要因为自己年轻力壮,父母年老体衰、接触新生事物少,就觉得父母什么都不懂,属于劝勉奉孝的篇章。
引申出来的,就是大明以农耕为本、以孝治国的国策。
而易广远作答的,关于孝悌的一方面引用了《论语?孝》中的:弟子入则孝,出则悌,谨而信,泛爱众,而亲仁。行有余力,则以学文。
说的是年轻人啊,在家要孝顺父母,出门在外尊敬兄长,行为谨慎,说话守信,博爱众人,亲近仁者。做到这些之后,还有余力,就可以学习更多的知识。
以圣人之言对周公的尊尊教诲,一唱一和,自然完美答对。
可是他接下来引用的,确是唐代韩愈的一句劝勉名言:业精于勤,荒于嬉;行成于思,毁于随!
在士子大夫的眼中,这样一句话应对勤勉自然不错,而且《尚书》中的很多论调在这个时候,都已经被引申用到了学业当中。
但是对上方老头的题目:“以农耕为本、以孝治国”这个大方向上,就忽视了一些立场,显得有些词不达意。问题里指的勤勉,却并不是真正的勤劳好学要去学习农耕知识,而是要落在一个“仁”字上面,仁者爱人,要想做个好官,自然先要学会爱民。
果然,方老头在夸奖易广远之后,又再度说道:“圣人之言,不外乎礼、义、仁、智、信耳,你的作答,应该取在经义中的仁之一字上,有了仁心,才能包容百姓,做一个股肱良臣。
你且下去吧,好好思索一下,少年郎,眼光不要只局限于一处。”
易广远的一张小白脸霎时间通红一片,赶紧躬身回道:“谢夫子教训。”就匆匆的走下了高台,觉得自己这张脸面都丢的差不多了。
可是台下一众学子却安静极了,哪里有人敢嘲笑他,单就答对而言,他做的已经近乎完美,试问,一群十几岁的书生,有几个能把简单的一句话,和大明的国策,和日后的为官一任联系在一起?
但是易广远却不这么想,他那深深低垂的一张脸,已经阴的快要扭出水来了,他觉得自己答对的很好,不可能有人比自己更好,这一切都是那个平时看着道貌岸然的糟老头子,在给他下绊子。
易广远在落座的最后一瞬,用一道极其骇人的眼神撇了撇还在发傻的朱顶,任谁都知道,朱顶是方老头儿的孙子,他不能、至少现在不能把身为教谕的方老头如何如何,但不代表他对付不了同是生员,而且是最不起眼的那类生员的朱顶!
第六十四章 书院之痴儿(中)()
蔬菜沙拉,先生、女士请慢用。晚上必然还有一章。求收藏、推荐、抱养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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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上总是有那么一种人,优异到只能让人仰视,只能有羡慕与佩服的情绪,连超越的想法都不敢生出,甚至不敢在内心愤恨与嫉妒,完美的近乎于完人。
他们明明可以靠脸吃饭,偏偏智慧与才华更能让芸芸众生高山仰止,却又不会随意骄傲或者自矜,不管是面对高高在上的朝廷大员,还是平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