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王头目,我们走了这么久,总是该到了吧?”李永伯实在无法忍耐车厢当中死一般的寂静,他不耐地开口,脸上的轻视一闪而过:“就连郑大王的鹰头寨,也不如你们难找。”
“所以姓郑的死了,我们还活蹦乱跳的。”被李永伯称为王头目的年轻人慢条斯理地回答他,一面翻过一页书,一面神色冷淡地转脸过去同刘贵讲话:“怎么带了这么个瓜娃子来?刘三爷自己不来就算了,叫人来,也好叫个伶俐的!”
不等李永伯发作,刘贵已经一把攥住他的手,将他死死按在座位上,这才满面笑容略带讨好地对王头目说:“我家老爷如今年岁也大了,走不得远路了,伯官儿虽然是表少爷,但在我家老爷心里头,同儿子是一样待的。”
刘贵这话让王头目面色稍缓。他将话本胡乱卷起往袖口一塞,面带嘲弄地朝李永伯看了一眼,这才收回视线,对刘贵正色道:“贵爷,你也是积年的老人了,还请你好好教教你们这位少爷,喊他跟蚌壳学一学,把嘴巴闭紧,不然,”这个看起来斯文温和的年轻人脸上现出一个怪异扭曲的笑容,眼中狠戾之色一隐而没:“恐怕,贵爷你就只能单身子回去了!”
他话音刚落,车厢就猛地一抖,王头目立刻将脸上一板,竖起耳朵听了一回,又趴到车厢口向外探头一看,闪身回来之后,他看也不看脸皮紫涨的李永伯,只朝刘贵道道:“贵爷,叫上你们这位表少爷,准备下车,寨子到了!”
然而,李永伯跳下马车却发现了一条没入山岭之中的羊肠盘山小道,刚要开口就被刘贵打断:“寨子自然在高处,马车上不去,剩下的路王头目自然会带我们走。”他又丢个眼色给李永伯,好歹让他想起之前这个姓王的说的话,悻悻地闭上嘴巴。
一行人弃马弃车,在王头目的带领下在悬崖峭壁之间的羊肠路上足足走了两个时辰,直到天色擦黑才总算看到一座草草搭就的寨门把守山路,两侧山崖上建有望楼,天色昏暗,只能看见上面人影幢幢,王头目举手示意队伍停住脚步,运足中气喊了一声:“摇线子的打转来老!”
(出门的回来了)
对面立刻有人吼声如雷地回话:“抽没抽底火?落不落教?”
(清不清楚底细规矩)
王头目不慌不忙地答道:“是富顺老表的弟兄家!”
(从富顺来的土匪亲近人)
对面又吼:“弟兄屋头几个人?”
(来了几个人)
“幺儿带到老大跑!”话刚说完,就听见寨门嘎吱嘎吱地传出响动声,出来几个人朝这一行人迎过来。王头目示意刘贵看好李永伯,自己往前走了几步,行了一个罗圈揖,声音响亮地道:“行远路的人转回来,给哥哥作揖打个拱!”
(来了两个,以年轻者为尊)
为首一个人双手抱胸,把脸色煞白强作镇定的刘贵同李永伯上下打量一番,面无表情地扭头同身后的随从吩咐道:“回去报给掌柜的听:贵客上门,备齐纠头子,摆尾子,姜片子,扁嘴子,掌冠子,喊兄弟伙陪贵客造粉子!”
(贵客上门,准备酒水鸡鸭鱼肉,喊兄弟陪客人吃饭)
寅时刚过,李永仲就已经起身。在梧桐的伺候下洗漱完毕之后,厨房已经送来了早饭——新米白粥,豆沙馅儿的金丝小卷馒头,配上一碟子腌渍大头菜,只拌香油同小把火葱。这么一顿饭,爽口饱腹,最近很得李永仲的喜爱。
他昨日已同王焕之并李三忠讲过,按照这几年的惯例,从今天开始,他要到城外李家的庄子上去巡视两天,期间井场上的事就拜托给这两个如今李永仲手下头号的人物。而对于李永仲来说,没有城外庄子里的秘密,就没有现在的手掌李家大权的他。
他只带了梧桐并几个护卫,骑了滇马就轻身出门。路过李永伯的院子往外走时,跟在李永仲身后的梧桐忽然低声开口道:“这几日都不见伯官儿,小人去寻伯官儿院里相熟的朋友打听,听说是去了成都散心,已走了好几日。”
“这倒是稀罕。”李永仲冷笑一声,脚下带风,头也不回地道:“这几天,内外账房都不曾给我报上多余的开销。我还道李永伯终于学会了缩着脖子做人,没想到是拍拍屁股直接走人了。也好,他走了全家清静。”
这话除了他能说之外谁都不敢接,梧桐大着胆子说了一句:“但是伯官儿好像是一个人走的,连元宝都被他留在了家里。”
“元宝是家生子,他现在看家里的人就跟乌眼鸡一般,恨不得谁都是他仇人,又怎么肯带人去成都?多半是去了他那个好舅舅处。”摇摇头不欲再说,李永仲提腿跨出大门门槛,接过仆役递过来的马缰翻身上马,不等其他几个便一抖缰绳,温顺的滇马小跑着迈开步子,马蹄敲打着青石板面,一会功夫,藏青的身影就融入到浓厚的晨雾当中去了。
梧桐和几个护卫无语地互看一眼,赶紧跟上,不多会儿,连串清脆的蹄声便洒将出来,同沿街收夜香的鸡公车声响混作一处,提醒着居民,全新的一天,又开始了。
城外李家的庄子坐落在几座丘陵怀抱之中,距离官道不过三十余里路程。此处原本有五六户李家的佃农胡乱种些水稻青菜,不过自从李永仲五六年前开始建立李府的护卫家丁队之后,便将这几户人家全都挪到了丘陵之外的平坝子上,又在进出山谷的道路上修建拒马望楼,营房石堡,又日日着人巡视,见有生人便行拦截,不令进入谷中。几年水磨功夫下来,如今这里气象更换,很有几分军营刁斗森严的味道。
今日轮刘小七当值。他将代表值日的红色袖箍套到左臂,又拿一头锤平的细针别上,又是新奇又是得意地看了一气,这才曲起胳膊肘碰碰一同当值的同伴,悄声道:“这个办法真真好,一眼就看出身份,和旁人也有区别。”
同伴叫罗成,比他大两岁,却已在护卫里呆了三四个年头。他白了刘小七一眼,道:“这法子当然好!仲官儿想出来的法子,能有不好吗?倒是你,别看啦!赶紧到自己的位置上去,一会儿巡官要查看,发现你若不在哨位上,非止你,连我也要一起吃挂落!”
两人正说着话,蹄声由远及近,他们对望一眼,立时警惕起来。罗成朝刘小七点点头,两人横过长枪站在拒马之后,不多时,四五骑马撞进眼帘之内,罗成眼尖,一眼瞥见骑在马上为首的李永仲,赶忙收了枪同刘小七急道:“是仲官儿带人来了!快点跟我一起把拒马移开!”
许是要下雨的缘由,天色阴沉,没奈何刘小七却是个雀蒙眼,只模模糊糊看见一大坨黑糊糊的东西向他们飞快撞来,他个性又死板,记得队正曹金亮交代他要验看勘合腰牌才可放人入内,因此死活不肯挪移拒马,同罗成辩道:“这天暗得很,许是你看错了呢!等验过腰牌再开门不迟!”
“我都看见仲官儿的脸了!你又在作什么妖?”罗成瞪大眼睛,一时之间简直不知要拿刘小七怎么办才好。那拒马足有大半人高,分量十足,两人合抬尚嫌沉重,更何况只有罗成一个!他见刘小七这个犟种如何说都不听,气得简直想把这小子倒挂在拒马之上,拉扯之间,那一队骑士倏忽而至,眼看就要撞上酿成惨剧,电光火石之间,当先一人猛地勒住缰绳,马匹顿时人立而起!
第四十八章 幕启(2)()
刘小七同罗成吓得就要放声大喊,马上的骑士却毫不慌张,死死勒住缰绳,滇马的一双前蹄在半空中舞蹬几下,被勒得一声长嘶,硬是活生生地勒得坐骑转了半个马身,马蹄擦着拒马落地!
后头几个骑士这才赶上来,一个戴竹笠的人从马上跳下,丢了马缰两步跨到那还在安抚马匹的骑士身边,声音焦急地问:“仲官儿!你没事罢?”李永仲摇摇头,拍拍马脖子,从马上翻身下来,把披风和帽子脱下交到随后赶来脚都吓软了的梧桐手里,朝询问之人一脸镇定地点点头,淡淡道:“我很好,没甚大事。”
有脾气暴烈的人冲到这两个好似炸毛鹌鹑,骇得魂不守舍软手粑脚的小子身边想也不想,扬起沙钵的锤头就要垂下去,幸亏李永仲眼角余光瞥见,当即皱眉喝道:“陈开武!你干什么!”
叫陈开武的年轻护卫愤愤不平地放下手,两只眼睛睁得如铜铃大,恶狠狠地瞪向脸色煞白的刘小七头也不回地嚷:“这两个小子实在该死!看见人来了,还不把拒马拿开,仲官儿马又快,万一出事了该如何是好!”
罗成和刘小七膝盖俱是一软,跪倒在地下,罗成想要磕头,刘小七手疾眼快地拉住他,一开口声音抖得不成样:“你这是作什么!”
“都是你这个蠢物!”罗成不敢回身,就这么趴着咬牙切齿地骂他道:“我说那是仲官儿,要开门,你死活不让!现下好了!万一仲官儿有个好歹,你以为你我能活出性命么!”
刘小七跪在地上的身体抖了抖,不敢说话。倒是李永仲待护卫们合力搬开拒马之后缓步过来,端详了这个瑟瑟发抖的小子一眼,忽然笑道:“你就是那个提水桶的刘小七?”
刘小七福至心灵,大着胆子直起身体大声答道:“我是!”
面无表情地打量他几眼,李永仲冷不丁开口道:“你站起来。”
不敢怠慢,刘小七立刻从地上爬了起来,沉肩塌腰,垂首肃手站好。李永仲见状皱皱眉头,喝道:“曹金亮就是这么教你们站军立!?”他沉声开口:“站好!”
这个声音和脑海中队正的声音重叠到一处,刘小七立刻下意识抬头挺胸,双手握拳放在身侧,牙关咬紧,双眼平视前方。当他站好的那一刻,这个之前看起来怯懦迟钝的少年的气质立刻发生了巨大的转变,当身体站直的那一刻,刘小七突然平静下来,片刻以前的恐惧被突然从心底迸发出来的勇气所取代。任何人都能看出,他已经可以被称为一个“战士”。
李永仲饶有兴致地绕着他转了两圈,又伸手往他胸膛上锤了两下,很为反馈到拳头上厚实坚硬的手感惊奇,扭头同护卫们笑道:“别看瘦瘦小小的,这小子身板很精干啊!”又转回来端详小七一会儿,眉眼一舒,笑道:“我并没有事,你今日做得却很好!”他从来对底下人做对时候不吝夸赞,“规矩是我同你们何泰管事并几个队正一同亲自订的!这里虽不敢僭称军营,但无有规矩,不成方圆!你很好!验看腰牌方得放人,记得不错!”又转头吩咐梧桐,“见了曹金亮,同他说一声,刘小七记功一次!赏肉!”
梧桐在他身后响亮地应了声是。
又夸奖罗成两句,李永仲便翻身上马,随着他的动作,就像发出了一个信号,其余人等亦皆行动,不多时,这小小的一队人马蹄声阵阵,一会儿就拐过山梁,不见人影了。罗成收回视线,目光复杂地看了半天刘小七,唉地叹了一声,欲言又止道:“小七,你真是”
“胆大包天。”自顾自地说完,刘小七扭头冲罗成傻笑道,“我可知道罗成你要说这个。”他随手把衣服上的土胡乱一拍,捡起长枪,看着远处灰蒙蒙的天际,小七脸色平静从容,道:“若是胆色不够,我坟上的草都有自己高了。”
谷雨断霜。寅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