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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也只敢想想而已。
朱七和赵姓小旗对视一眼。
都笑了。
此行来璧山县,本就为扇面村而来,倒也是巧了,竟然发生了凶案。
朱七眯缝起眼,望着薄雾散去后半遮面的漭漭群山,按住腰间绣春刀,浑身散发出一股阴冷,“黄里正,这一趟山路你不用走了,我二人会亲自前去。”
黄岐啊了一声。
赵姓小旗笑眯眯的,却是绵里藏刀的笑意,“听说扇面村被雷劈死过不少人?”
黄岐想了下,“以前有,也不是很多,近来很少了。”
每年都在死人倒是真的,不过大多是落水坠崖又或者是打猎时死在大虫黑瞎子的嘴里掌下,前些日子的黄家傻儿子也是淹死。
赵姓小旗笑意深长的哦了一声,“是么?”
黄岐打了个寒颤,慌不迭道:“不敢欺瞒二位大人。”
朱七回身,“你将入山路径细说一遍。”
黄岐犹豫了下,还是好心的道:“两位大人可能不知,入山路径极其艰险,稍有不慎便会士卒坠崖尸骨无存,且山间多大虫长虫,又有黑瞎子出没,两位大人行路辛劳,不如先在寒舍休息一两日,做好万全准备,卑职让几个乡勇给两位带路。”
“嗯?”
浓重的鼻音,朱七冷冷的盯着黄岐,阴冷之意如刀刮,迟缓而沉重的道:“你的意思,我北镇抚司的人还需要乡勇保护了?”
黄岐顿时满身冷汗,“卑职没有这个意思。”
朱七哼了一声,“想活,就别废话太多,人啊,话多了,就容易死得太早。”
赵姓小旗面无表情。
一个蝼蚁一般的里正,若真是惹恼了自己,杀了便杀了。
北镇抚司办事,别说顺江集一个卑贱里正,就算是读书人出身考中功名赴职璧山县的大令,也是说杀便杀。
三年前,江陵府一案,朱七可是先斩后奏杀了一位知州。
虽然事后查明,那位知州并非“异人”,但错杀朝廷命官的朱七没有受到丝毫惩处,朝堂之上,那位知州的恩师亦是当朝的相公上折无数,请惩凶手还其弟子一个公道,都被陛下留中不发。
若非是当朝相公,又是当年的从龙功臣,寻常朝臣如此上奏早被陛下贬到穷山僻壤。
为“异人”而生的北镇抚司,有这个底气!
……
……
PS:相公一词,出自大宋,就是宰相的雅称。
24章 来来来,且来把命博()
山路蜿蜒,如蛇缠树。
薄雾如云。
在山腰间流云里穿行得久了,飞鱼服、绣春刀皆沾染了湿气,浑身宛若大汗了一场,湿腻难耐却又异常寒冷,冬日山里,温度要比山外地低太多。
山外尚没下起第一场雪。
而走在山路间,不用抬眼,流云拂过之后的群山后,目光能及的那一层,山尖已是雪白一片,脚下数百米深的山谷间,河水也清澈了许多。
呈现出醉人的淡蓝色,很美。
朱七摸了一把腰间的绣春刀,手上便留下一层细小水珠,这种感觉不好,朱七心里有些烦躁,希望事情能顺利办完早些回来。
身后,赵姓小旗很是安静。
完全没有高门深户子弟对恶劣环境的抱怨情绪。
这一点朱七很佩服,尤其是知晓赵姓小旗的真实身份,在他身上,能有这种吃苦耐劳的品性,便显得越发让人敬重。
朱七笑了笑,引了个话头:“长衣公子,其实您大可不必走着一遭,一个与世隔绝的小山村,我去查探真相便是,若有‘异人’,也应该对付得了。”
在人前自己是总旗,他是小旗,上下属关系。
在人后自己还敢这么自居,那就是作死,自己三年前敢杀江陵府那位郡守,是因为北镇抚司傍身,而北镇抚司的背后是大凉女帝陛下,但这位赵长衣公子,根本不需要北镇抚司的金字招牌便敢先斩后奏杀一州之首。
实际上,自己不过是他的护卫。
赵长衣其实有些喜欢这种湿漉漉的感觉,薄雾拂过脸颊,很像那些侍妾歌姬的轻纱拂过,浑身湿腻便如那男欢女爱时的巫山云雨。
可惜这种感觉久违了——大概有半个月了罢。
闻言轻笑了声,“赶路罢。”
不愿意多说。
……
……
大安王朝的皇宫前,泾渭分明。
大安王朝三十余位黄紫公卿,其中有几位在赵二狗带领下,手持猎刀猎弓站在孙鳏夫身后。
剩下的人抱团站在远一点处。
要杀人呢。
分东西的时候跑的快,这种时候当然跑得更快。
在李汝鱼身后二三十米处,是扇面村上百被欺凌的人,叽叽喳喳议论过不停,谁都不相信,李汝鱼一个十三岁少年敢杀人。
况且,敢杀是一回事,能杀是另外一回事。
孙鳏夫看着腰间悬剑的李汝鱼,听到那一句“杀你啊”,惊怒交加,扯着一口老黄牙怒道:“别以为朕让你做太子,你就真的是太子了!”
李汝鱼看了一眼“皇宫”,很淡然的回了一句,“别以为你自封天子,就真的是天子。”
这太子,谁稀罕?
赵二狗嚷道:“李汝鱼,你吃饱了撑的,不好好读你的书,跑来折腾个啥,赶紧滚回去,陛下还能大人不记小人过,饶了你一马。”
匆忙之下,不经文墨的赵二狗竟然说了句谚语。
李汝鱼默然。
然后拔剑。
呛啷啷~
一池秋泓出鞘,映照着冬日霜寒,泛着沁骨寒气。
剑是好剑。
李汝鱼振臂,长剑直指赵二狗,“来来来,大安的大将军,且来把命博。”
真的要刀剑搏命?
赵二狗傻眼,吞了吞口水,他毕竟不是二混子,只是个老实猎户,近来的张扬跋扈都是靠人多势众,打猎他行,杀人会腿软。
尤其是身后几个其他大将军被李汝鱼剑一直,不由自主的退了一步后,赵二狗更怂了,涨红着脸片刻才嚷出一句:“有陛下在,哪需要我这个大将军出马!”
直接卖队友。
李汝鱼扯了扯嘴角,剑尖移向孙鳏夫。
不说话。
夫子说过,劈棍如劈剑,一剑出,则一人的精气神尽在剑上,所谓精气神,也是一种势。
所有人都看向孙鳏夫。
你不是大安天子么,来啊,平叛啊,有本事和李汝鱼去拼命啊,你连平叛的勇气和能力都没有,凭什么继续统治我们?
更绝的是赵二狗,想着要帮助陛下,将手中的猎刀抛到孙鳏夫脚下,“陛下,给你刀平叛,弄死那个狗日的假太子。”
卖队友很彻底啊!
这一下孙鳏夫被架到火堆上,也许可以用言辞周旋,但赵二狗这么一说,不平叛都不行,否则大安天子威势尽失,今后将再无人仰视他。
孙鳏夫痛苦的叹了口气,不知道为什么,想起了当年大泽乡的人。
都是一群猪队友!
弯腰拾起猎刀,那便平叛。
杀人么……
我一个五十出头的老人,你一个十三岁少年,半斤八两。
但我们之间的差距却天差地壤。
老子当年大泽乡起义,王师百万转战千里,杀人无算最终称王,尸山血海里都爬了过来,还怕你一个区区十三岁的少年?
当年死在老子剑下的人,比你李汝鱼这辈子见过的人都多。
今日便杀了你,立威之后,再挟势杀了李夫子。
大凉天下正是永安盛世,国力昭彰民心平顺,起义称帝绝无可能,那么老子就在这扇面村当一辈子土皇帝。
杀人的淫威之下,谁还敢再反我?
到时候不仅可以把周寡妇抢进皇宫里睡了,还能将村里那些个黄花闺女也尽数抢回来,那才是人生乐事,睡几个寡妇算什么,老子好歹也是王,如今更是大安天子。
等周小小那个美人胚子再长三五年,老子母女同睡大被同眠!
这么一想,利大于弊。
孙鳏夫忽然有了巨大动力,必杀李汝鱼。
手持猎刀,如虎踞。
年过五十的孙鳏夫,在手握猎刀的那一刻,宛若一头沉睡的老虎苏醒,浑浊老眼里闪耀着嗜血的光彩,浑身上下肌肉紧绷,蓄势待发。
年迈的老人,忽然间就活了过来。
那股气息,甚至连远处围观的徐屠夫都感到心悸。
这是杀过人,而且杀过很多人才会有的血腥气息,这是璧山县城里那些个刽子手身上才拥有的气息!
远处,李夫子背负双手。
身旁是捧棍的周小小。
脚下是透明色的霜冻。
看着手持猎刀的孙鳏夫,嘴角浮起一抹嘲讽的笑,意味深长的叹气,“这便是大泽乡的王啊……”
周小小仰首,脆生生问道:“夫子,什么大泽乡,什么王?”
李夫子笑了笑,溺爱的摸了摸她脑袋:“大泽乡啊是一个很遥远的地方,那里曾经有人揭竿起义,最后成了王。”
小小依然茫然,听不懂呢,大泽乡的王和鱼哥儿有什么关系?
25章 十步杀一人()
李汝鱼持剑。
却没有立即如大家想的那般,火杂杂的冲上和孙鳏夫来一场乡野蛮夫打架,只管皮肉见血毫无章法的刀剑之博。
李汝鱼在看地。
先是上前走了三步,又看了一眼孙鳏夫,发现有些不对劲,又倒退了两步,最后发现还是不对劲,再次前进一步……
这么严肃的场面,他在干嘛?
孙鳏夫也是一脸愕然,搞得好好的决斗气氛,就这样被李汝鱼给弄没了。
夫子亦是哭笑不得。
心中隐然有个猜想。
昨夜李汝鱼问了自己,荆轲是谁,那么只有一种可能——他想起了第一次被雷劈时,那个握手如握匕的刺客。
刺客荆轲,亦是战国游侠儿。
李汝鱼此刻丈量距离,怕是受到荆轲的影响。
倒有些期待,李汝鱼屡屡被雷劈,事后又忘记当日记忆,如今想起第一个被雷劈的荆轲,又能有什么让人惊艳的表现。
李汝鱼前前后后,终于站定。
距离孙鳏夫,不多不少,应是十步的距离。
这才精气神合一双手握剑,冷冷盯着孙鳏夫,没有了目睹周婶儿抱着小小哭泣时的愤懑填胸,也没了找夫子借剑时的热血沸腾。
心中很安静,静止如水。
仿佛这只是一个寻常的日子,自己只是准备劈出清晨的第一棍。
往日握棍,心中想的握剑。
今日执剑,想的却是执棍。
执棍执剑,皆是一念之间。
此刻的李汝鱼,和如虎踞的孙鳏夫截然相反,站在那里,没有什么锐气流溢,就好像扇面村的一颗大家平日里都能看见却从没注意过的小树。
浑然天成。
孙鳏夫却感觉额头沁出了冷汗,总觉得李汝鱼浑身都是漏洞,自己冲过去顺顺便便一刀就能让他身首异处,可又总感觉冲过去后这一刀不知道砍向哪里。
这是夫子教他的劈棍之术?
劈棍,难道是练剑?
孙鳏夫悚然心惊。
夫子不是常人,很可能和自己一样,那么他教的击剑之技也绝非寻常。
心中骤然警惕,切莫阴沟里翻船。
这是一场公平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