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绝世凶兵-第69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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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班长,求你了,能让我在回到哪里吗?”

    从那次国际军事交流结束,在从那支部队离开之后,巴斯蒂安发现自己的世界好像出现了很大的变化。

    尤其让他感觉到恐惧的是,他发现自己竟然已经不在适合现在平静的生活了。

    而那支部队,也给他带来了极大的影响。

    即便在妻子与孩子的温暖下,他依然不适应如今的一切。

    他知道,他已经离不开那支部队,这就如同一名天生的军人,平凡已经不再属于他,而战场反而更加让他亲切,让他有种找到家的感受。

    可是,从他离开了那支部队后,他就知道自己在也回不去了。

    这不是因为他是一名Y国人,也不是因为他不在适合成为一名军人。

    而是因为他已经有了属于自己的家!

    当初王天让他离开,也正是因为这个原因。

    毕竟有了家人的军人,难免会有所牵挂。甚至是,如果他在某一天真的战死在杀场上,那么他的家人又该怎么办?

    听到巴斯蒂安的话,王天的心,也抽动了一下,然后,他问出了一句话。

    “你真的可以放弃自己的家人,放弃自己的孩子,放弃自己的祖国,毫无顾忌的……成为一名华夏人吗?”

    巴斯蒂安的激动好似被一盆凉水浇熄的烈火,瞬间变得有些冷,也沉默了下来。

    看着巴斯蒂安脸上的神色,王天哑然笑了,缓缓的起身,又摇了摇头,“哪里已经不在适合你了。不过,如果有一天我需要你的帮助时,你还是可以来帮我的。”

    冰冷的心,陡然再次火热了起来。

    巴斯蒂安惊喜的看着王天,“那会是什么时候?”

    王天想了想。

    “也许,不会太久。”

    ……

    ……

    Y国,某军事基地。

    这一天,整座基地处于安静之中。

    赵德胜和其家人的遗体被运送到军用机场上。

    Y国警方与军队的官员们与华夏军方进行了交接仪式,整个场面非常的沉闷,双方人员甚至都没有进行太多的谈话。

    巴斯蒂安身着Y国少将军装,默默的看着一身普通军装的王天伴着四具棺木登上了军用运输机,才缓缓放下行礼的手臂,表情带着不舍,目送飞机缓缓飞起,直视从自己的眼中消失。

    巴斯蒂安知道,也许这一别,等下次和班长见面时,又不知道会是何年何月。

    但是他知道,班长大人既然已经说过以后会需要他,那么就绝对不会食言。

    想到不久的将来,他的心,不自觉的加速跳动,一抹火热,在胸膛内翻滚,流动。

    “班长,我会等待您的召唤!”

    (本章完)

第120章 理由() 
华夏,某山区,某军事基地。

    军用直升机缓缓降落到停机坪上。

    基地内,整个广场长站立着一排排,密密麻麻身穿军装的身影。

    那些身影是如此的众多,以至于几乎无法数清,又是那么的恐怖,就连星空都被他们的气息所威慑。

    整齐的阵列,彪悍的气势,那如同恶魔一般的身躯,那血一样的眼神,都在证明着一件事情。

    他们是军人!

    可是,这支部队,这群军人,却没有番号,没有军衔,甚至在他们的肩头上,连肩章都不成有过。

    可他们却不在乎。

    在他们的心中,为了保家卫国,哪怕付出所有的生命,也心甘情愿!

    当机舱门缓缓开启,一脸平淡的王天,首先走下飞机。

    而他的身后,有十六名军人抬着四副棺木,慢慢的跟随其后。

    “敬礼!”

    轰!

    整齐的军礼在广场上出现,所有军人表情庄严的看着那四副棺木,目光是那么的沉痛,就好似看着已经去世的亲人。

    王天抬起手,对着四周的军人行礼。

    这个军礼是替赵德胜行的。

    一个兄弟就这么离开了。

    当然,这个兄弟虽然不是为国捐躯,但是,他依然是他们的战友,他们的兄弟。

    葬礼进行的很快,在这里,一切都要以军人作风来办。

    王天默默的注视着眼前的一切,眼神却慢慢迷茫起来。恍然间,仿佛空气中,正有一个铁血军人站在哪里,微笑的,挺拔的,挥洒着他的泪水。

    不,这不是赵德胜的泪水,而是他的血,是他的肉,是他内心最极度地悲伤与不甘啊!

    缓缓合上眼,王天叹息着,无奈着。

    “兄弟,走吧,安心的去吧。我们会带着你未完的心愿,带着你的意志……在某天,登上那属于我们的战场!”

    葬礼完毕时,王天依然站在广场的边缘,他的眼睛还没有睁开。

    直至,一只手掌缓缓的落到了他的肩头。

    王天没有睁眼,如果是处于战斗状态,他有一百种手段让落在肩头的手掌变成一堆血泥。

    他没有动,因为,他知道那只手掌属于谁。

    “身为一名军人,没有死在战场上,这也许是一种悲哀。”

    低沉的话语声,在王天的耳中响起,也让他睁开了眼睛,转过身,看着身前之人。

    这是一个少了一只眼睛,一条胳膊,一条大腿,就连脸也被撕烂了一半,变得人不像人,鬼不像鬼,却依然笑得真诚,笑的灿烂,穿着一身老旧军装,只用一条腿,却可以站立的好似一根标枪一样的老人。

    望着这个老人,王天的眼中没有丝毫不屑与鄙夷,有的只是尊敬。

    老人的名字叫做张扬,人如其名,老人年轻的时候也是一名很张扬的军人。

    别看老人如今只是一个残废,并且年老体衰。可王天相信,在如今他所在的这支部队里,那些新兵蛋子如果和眼前的老人来一场生死较量,最终死去的,绝对不会是眼前的老人。

    甚至,那些新加入这支部队的新兵蛋子,也许在这老人的手里都坚持不上五秒钟,就会变成一具尸体!

    老人和王天的爷爷是一个时代的人,也是王天爷爷的战友,大哥……并且还一同参加过越战。

    而他身上的伤,也是在越战快要结束时留下来的。

    没有几个人知道,就是眼前的这位看上去总会笑眯眯,笑得很纯真,笑的很灿烂的老人,当初,却是那场对外反击战战场上的真正死神,真正的生命收割者。

    当年那场战意,据初步统计,老人一共杀死了八百多名敌人。

    其中,被老人用双手杀死的敌人有五十多个,被老人用枪打死的有二百多,被老人用手榴弹、陷阱、地雷、炸药弄死的,却有将近六百敌人。

    这是一个何其恐怖的杀敌数字!

    同样,这样一个杀敌数字,也让一个军人,变成了一个真正的战场战术大师。

    当年,这个老人也是第一批,以一个残废之身,加入这支部队的军人。

    如今,这个年过花甲,总会给人一种亲和感,一个看上去随时都会死去的老残废,却是这支部队的战术教官,这支部队的最高长官,教导着整支部队的战场战术理念,与杀敌经验。

    而这样一个人,哪怕他已经残废了,哪怕他已经老去了,哪怕他的身体机能随着年龄的关系已经变得虚弱到极点,可是……在他睁着眼睛的时候,哪怕他还能喘息的时候,又有谁,敢于轻视他?

    如果真有的话,如果那个人是敌人的话,那么王天相信,那个人很快会变成一具尸体!

    当年王天,在第一眼看到这个老人时,他懂得了什么才叫做真正的男人!

    因为他知道,正是有了像残废老人这种英雄的存在,华夏军人,才能纵横四海,俯视天下!

    “张老!”

    缓缓抬起手,王天对老人行了一个军礼。

    老人笑了,用一只腿稳稳的站立在地面,用他唯一手,对王天行了一个军礼。

    收回手掌,老人笑眯眯的看着王天,“听说,你要离开部队?我有些想不明白,为什么?”

    老人是真的不知道为什么。

    毕竟,一个只用了两年时间,掌握了很多军人也许一辈子都无法掌握的各种战斗能力的人,老人相信,就是当年最巅峰时的自己,在面对如今的王天时,都不会是他的对手。

    这样一个人,不,应该说,这样一个天生就应该是军人的军人,为何,要离开部队?

    现在,老人不是以这支部队的战术教官身份,也不是以这支部队的最高指挥官身份,他只是以一个长辈的身份,想要知道王天究竟为什么要离开。

    “我有些累了。”

    只不过,当这句话从华夏有史以来,最神秘,也是最强的一支部队里第一强者,有着‘班长’称号的人口中说出,真的有些搞笑。

    可老人没有笑,反而眼中露出皆然之色,他好像听懂了这句话的含义。

    “这个理由可以接受,但是不够。”老人笑眯眯的看着王天。

    王天想了想,又给出了第二个理由,“现在没有战争。”

    老人点点头,微笑的看着王天,却又摇了摇头,“还是不够。”

    看着老人目光内的执着,王天叹了口气,伸手入怀,随后,一张相片,好似珍宝一样被他拿出来,在递给老人。

    接过照片,老人用独目看了过去。

    因为时间的原因,照片已经发黄,发暗。

    黯淡的相片上,却照映着一个少年,和两个少女。

    照片内的少年搂着两个少女,他们是那么的亲密。可爱、天真、幸福、爱恋的感觉,从这张老旧的相片上,散发而出,让整片军营内的肃杀都因为这张照片,而消散了不少。

    老人懂了,也笑了,笑的很无奈。

    “美人乡,英雄冢!”

    把照片递还给王天,老人的表情慢慢变得严肃,“你可以离开。但是我有一点要求。”

    “您老请说。”王天直视着老人。

    “当国家需要你的时候,不管你在哪里,不管你在干什么,你都要第一时间回到这支部队,重新背负起你的责任,做这支部队的……”

    “班长!”

    (本章完)

第121章 我有老公了() 
华夏,帝都。

    一个青年从机场走了出来。

    青年的上身一件白色纯棉T恤,皱巴巴的,一看就知道是地摊货,而且洗得次数有点多了,颜色已经有些泛黄。

    下面穿一条深蓝色的休闲短裤,脚上没穿袜子,只是穿了一双棕色的亚光沙滩拖鞋,头上的一顶老旧遮阳帽,把他的脸完全遮盖起来。

    这副打扮的青年,唯一容易引起别人注意的是他的手上带着一块银色的手表。

    银色的表带,白色的表盘,款式极为普通,没有任何花色和点缀。

    但眼光锐利的时尚人士可以看出,这是一款非常经典的劳力士。

    正是因为太经典了,曾被无数的品牌所仿制。

    而仿制品厂家中也不乏知名品牌,比如瑞士的梅花,天梭。

    但眼光锐利的人又怎能看不出,他这一身行头,除了那块手表,充其量不过两百元,又怎能戴得起几十几万块,被称为暴发户标志的劳力士?

    不要说劳力士,就连都市白领习惯装备的普通瑞士名表,也和他沾不上边!

    显然,所有看到这块手表的人,都会一致认定,这是旅游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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