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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芬香馥郁,颜色浓艳,静静释放傲视万紫千红的瑰丽。
次日下午,许家来催状。
一百六十八担的彩礼抬的满满的,打头的是两株血色珊瑚,足足五尺高,两尺长,天下罕见,紧跟着的是和田玉福禄寿星翁,高有尺玉,阳光下通透异常,引得行人纷纷伫足观看,暗暗乍舌。
众人只看到浩浩荡荡的彩礼,却不知色彩鲜艳的红漆描金的礼盒中,装的更是贵重,《通书龙凤贴》和《过礼大贴》自是不必说,大酒坛以红漆油饰,绘了蓝色龙凤呈祥的图案,绸缎尺头、金银首饰、龙凤喜饼、各色喜果、合欢被褥,活蹦乱跳的鲤鱼……最难能可贵的是,居然还有一对胖胖的大雁,足足堆满了一个院子。
打开看了之后,更是令人吃惊,江南的绡纱八十八匹,江北的羽纱八十八匹,各色彩绣的云锦蜀缎一百零八匹,三四两重的龙凤赤金镯十八对,嵌珠龙凤赤金簪十八对,还有鲍鱼、蚝豉、元贝、冬菇、虾米、鱿鱼、海参、鱼翅和鱼肚外加发菜等上品海味,姚丽娟现在有些眼色了,瞧着这么一堆东西,居然看出来不少是上贡的好东西。
她对那些财物,倒是不太在意,最满意的是那对肥胖胖的大雁,这时节大雁算是稀罕物,是有钱也买不到的,很多人家都用鹅来替代,就是这么个细节,众人就再次领受到翰林大人对亲事的重视,对锦好的在意,舍不得她受半点委屈。
第二日,锦好的嫁妆单子就到了许家,田庄,地契,古董字画这类就不说了,现成的银子就有八万多,若不是锦好嫌弃太过大眼,只怕朱老相爷和朱三爷还要往上添,就是这样,邱如虎背地里,又暗暗塞了二万两银票给锦好,说什么银钱是通好的路,由不得她不要。
不过光是账面上的八万两白银,就已经万般吓人了,寻常官宦人家,嫁给女儿,全部的嫁妆,若是受宠的庶女也就五千两白银,若是嫡女大概二万两也就是了,她这里光是现银,就让人大吃一惊,更别说那一抬又一抬的嫁妆,虽说有部分的聘礼,但是那也是从朝阳升起,一直抬到夕阳落下,才算抬完。
京城的人士惊的下巴都掉在了地上,虽然没有传出具体的数目,但是众人都看在眼里,这么多嫁妆实在是罕见,嫁公主怕也就是这么个排场。
当晚,锦好刚刚散了发,想要休息,就见云燕含笑进来,脸上一副戏谑的样子,见锦好抬头看她,抿唇一笑:“小姐,有人在亭子里等你。”
锦好听的这话,心头一动,随即想想,又觉得不太可能,这婚嫁的前三日,新娘和新郎不能见面,否则就没有美满的婚姻,她是不太相信的,难道表哥和她一样,也觉得不可信,婚姻的美满,是要靠彼此双方共同努力维系的,可不是这些世俗。
云燕见锦好下床,手脚麻利的帮着她盘了发,选了根玉钗,简单大方,却也美丽俏皮,还不耽搁时间。
朱家是几百年的豪门世家,这院子的占地面积这么一代一代传下来,自然不会小,一路九曲十八折的连廊,放眼朝四周望去,九曲回廊、亭榭翼然,处处景致,自成一格,竹影摇曳、水烟溟漾,每每风光,一草一木,都透着世家的底蕴。
不用什么清歌助兴,不用什么曼舞衬情,单单是这些赏心悦目的景致,微风清爽,就会让人的心情随之轻快起来,更何况还有等候着她的心上人。
云燕领着锦好到了院子,轻轻的叫了声:“金公子!”
就听到假山后面传来他低沉温润的声音:“这里呢!”
锦好听着熟悉的声音,心跳就加速了起来,就等着他从假山后面走出来,可是等了半响,也不见那人出来,不由得诧异道:“表哥,你怎么不出来?”
只听得那边道:“婚前三日不能相见,否则不能白头到老,我们隔着一座山,算不得见面,自然会白头到老的。”
他的声音依旧慵懒飘逸,让人听了浑身透着一股子舒适劲儿,可是谁都能听出他话中的认真来。
锦好的嘴角不由得弯出了一个翘翘的弧度,没想到他居然会有这般傻气的时候,可是这心里却暖暖的,声音不由得多了几分婉转柔情:“既然不能相见,你还来,是不是有什么事情要跟我说?”
“没有,我就是想听听你的声音,听着你的声音,我这心里就踏实了,就不怕自家的媳妇被人藏起来了。”
不见面,听听她的声音,也是会让他觉得踏实的。
金翰林自个儿也知道自己这行为挺傻的,可是他就是想听听她的声音,也不知道他这是怎么的,就觉得这跟做梦似的,总有些不真切的感觉,所以他这才冒着被朱三爷活剥的风险,偷偷溜了进来。
也不知道岳父大人最近是不是辣椒吃的太多了,这火气特大,而且发火的对象,就是他,怎么看他都不顺眼,想想都觉得可笑,他已经从有为青年,变得偷人心肝女儿的坏人。
说真话,他还真怕朱三爷哪根筋忽然搭错了,将他的新娘给偷藏起来。
锦好这是又感动,又好笑,听着这人,居然脸皮超厚,人还没进门,这媳妇就叫起来了,不由得佯怒道:“哪个是你的媳妇,再乱叫,就叫人,将你个登徒子打出去。”
“我媳妇自然是你了。”金翰林的笑声从假山后面传出来,显得得意洋洋,仿佛这是个多么值得骄傲的事情。
锦好听着他的笑声,心里就跟漫开了花一般,最近朱三爷是防火防盗防翰林,两只眼睛瞪的跟灯笼一样,表哥能闯过他的防护网,深入腹地,实在是不容易。
看来他和她一样,心中都记挂着对方,即使不见面,可是听着对方的声音,这空落落的心,就被撞的满满的,他与她一般,在想着她,念着她啊。
锦好倚在假山的这一面,二人就这样有一句,没一句的说着,若是二人不说话的时候,就这样默默的待着,什么话不说,什么声音不出,与四周的寂静融为一体,却也不觉得孤单寂寞,因为那个深深牵挂的人,就在咫尺,这就足够。
锦好的心,被金翰林填满了,这个男子,天朝的人谁不知道他清高自傲,温润如玉,这么傻里傻气的事情,实在轮不到他做,可是他做了。
这个从来视礼教如粪土的男子,这个差点就压着她,要提前洞房的男子,却在即将成亲的时候,为了这个习俗,明明想要见她,可是却隔着假山,不敢与她相见。
天不怕,地不怕的表哥,却怕这小小的习俗,会带来的影响,他是那么的想要和她白头到老。
“傻子……”声音低低,却缠绵悱恻,每一个女人,这一生都会有被打动的时刻,锦好觉得这一刻,她完全的被打动了。
金翰林的认真,让她对未来充满了信心,所有的幸福都是在彼此珍惜的前提下才会开始的,他如此重视她,这样的感觉,不正是幸福的感觉吗?
他一定会让她幸福的。
锦好的心里如同饮多了蜂蜜一样,甜的她嗓子都黏糊了起来,感受着对方的全心全意,突然之间,觉得幸福原来就是隔着一座假山,什么都不说,就这样静静的依靠着,感受着。
她的傻瓜二字,传到他的耳朵里,他又笑了起来,即使这一刻,他看不到自个儿脸上的表情,他也知道是傻气的,真的当得起她这个傻瓜之说。
可是,当傻瓜又有什么的,只要能拥有她,这辈子,他都愿意当她的傻瓜——因为他知道,拥她在怀,他宁愿会幸福的傻去。
清风吹,阳光照,他们的眼底的甜蜜都涌了出来,金色的光芒,如同橙色的蜂蜜,填的发腻。
许久之后,锦好缓缓地开口:“你还是回去吧,等一下若是给父亲知晓了,怕是又要跳脚了。”
“嗯,等一下,我就回去。”他深深的叹息,很是不乐意的语气:“你说岳父这是怎么了?一个女婿半个儿,我怎么也算是他半个儿子,这么恼做什么?”
其实他都想过了,不就是舍不得锦好离开吗,等他们成了亲,他天天带锦好回来不就是了,若是朱三爷愿意,他还打算效仿岳父大人,当初他都能舍了老父,难不成那乌烟瘴气的许家,他还舍不得吗?
若不是他有非要留许家不可的理由,他也不会在许家成亲。
“没皮没脸的,还岳父?也不羞的慌。”锦好啐了一口,一张脸红润润的:“你快走吧。”
她还真的怕金翰林被朱三爷撞到了,到时候就要闹笑话了,不就是昨儿个一天没见,这就巴巴儿的赶了过来。
“哎,再熬一天就好了。”他叹息着,万般无奈的道:“也不知道这是谁说的,真是急死人了。”说着又压低声音道:“一日不见如隔三秋,咱们要隔九个秋才能相见,你可要想我。我可是想你都想疯了,昨夜想你,想的睡不着,我就将咱们的喜房又看了看,知道你怕热,我特意半夜将人叫起来,搬了几块冰放在喜房里,到时候,你就不觉得热了。”
半夜叫人起来,搬冰块进喜房?
锦好脸上顿时烧了起来,只怕又要有闲话说了,这个傻子,她人还没去,这喜房里热一点又怎样?居然半夜巴巴的搬冰块进去,也不怕别人笑话。
不过,这般傻傻的他,却比任何时候都能打动她。因为在乎,所以愿意为她做着傻事。
人都说,要看一个人是否爱你,不是看他为你做了多少聪明的事情,而是要看他为你做了多少傻事。
丫头们早就很有眼色的离开,周遭只有他们二人,就是说出真心话又怎样?
她无意识的缠绕着青丝,鼓起来了勇气,道:“我也想你。”
怎么会不想?他是这辈子,她选定的人,执子之手,与子偕老,这辈子在红绳的另一端,牵着的人,就是他啊。
金翰林没想到锦好会回答他,他的心上人,可是个锯嘴的葫芦,寻常有什么心思,都是放在心中,什么都不说,可是这一刻,她居然这般明确的回应了他。
他的嘴角又弯了起来,露出一份带着七分甜蜜,三分傻气的笑容,心头一阵阵的冒油,幽深黑漆的眼睛中露出灼热的光芒,俊朗如天人般的面容在阳光下明艳的让人无法直视,夺人心魄般的。
他的心上人想他了,还有什么比这更让人激动的?他有千言万语要说,可是张开嘴巴,却变成了最简单的两个字:“等我!”
话毕,锦好就听见假山的那边传来窸窸窣窣的声音,想来是他离开了,锦好也含着甜甜的微笑,回了自个儿的院子。
等到他们都离开之后,朱三爷和姚丽娟从远处的树后,走了出来,朱三爷的脸色苦的快要滴水,声音满是不甘:“若不是你拉着我,今儿个非要打断这臭小子的腿。”
愤愤不平啊,自家如花般的女儿,眼看着就要成了别人家的了,这让他情何以堪,情何以堪啊!
“你啊……”姚丽娟摇头长叹,对忽然变得幼稚的丈夫,实在有些无语了,上次金翰林过来,嚷着要放狗赶人,这次更是要直接打断他的腿。
虽说,这孩子做的有些不对,居然连三天都忍不了,可是倒也注意了,隔着山说话,也没有坏了习俗,她这丈母娘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就是了。
其实,她心里在偷偷的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