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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年在大兴市,我在路上遇见个人,抱着志新,让我和你妈收养一段时间。刚好那时你三弟没了,我和你妈就当作为你三弟积福,收养了志新。”周春平语速很慢,一个字一个字地往外蹦着。当着周志刚的面,周春平没好意思说实话。当年的他,埋完死去的三儿子后,在路上遇见了一个抱着婴儿的中年人。
中年人有些狼狈,一只胳膊耷拉着,衣服上血迹斑斑。另一只手却紧紧地护住怀里的孩子,满脸的紧张和悲愤。
周春平那时还年轻,还有着一腔的热血,见中年人如此狼狈,就问他需不需要帮忙。
中年人和周春平聊了几句话,犹豫了几秒钟,果断地把怀里的孩子塞进了周春平的怀抱。
周春平三儿子刚死,看见小小的婴儿心都是软的,被那中年人拿话激着,又被他手上一大叠的钱晃昏了头,把周志新抱回了家。
周春平脸皮虽然厚,也没好意思当着儿子的面承认他抱回周志新的大部分原因是贪财,挖空心思才想了个替儿子“积福”这个好借口。
中年人走前,留下了当暗语的两句话。告诉周春平,不管谁来打探孩子的下落,没有说出暗语的人一律不可信。
周春平把孩子抱回家后,和吴金凤说了这件离奇的事,并且向吴金凤显摆了那中年人给的几百块钱。吴金凤气的大哭,骂周春平昏了头,一个身上溅满了血迹的人也敢去招惹,是不是嫌弃周家一家子人的命太长?
第一百一十三章 重礼()
被吴金凤一骂,周春平细细思量后,越想越怕,干脆卖了大兴市的房子,带着老婆孩子一大家子跑到周家村安了家。
不过,周春平还是顾虑这中年人找来的可能,没敢把周志新给扔了,带着周志新一起来到了周家村。
原来是这样啊?
周志刚和周园园虽然觉得周春平说的事件里有很多漏洞,却只能暂且接受周春平的说辞。周春平因为要隐瞒自己的胆小和无耻,一些关键的事就含含糊糊地带过去了,周园园和周志刚能猜到七八分,已经算的上厉害了。
听完周春平的话,周志刚的心里闪过一丝窃喜。
怪不得他怎么也比不上三弟优秀,原来三弟不是他们家的孩子。爸妈的资质摆在那里,他比不上三弟也不出奇。三弟不是自己的亲弟弟,那······芸香她也不是自己的弟妹啦?
这么些年来,赵芸香成了周志刚心底的一颗朱砂痣,一碰就疼的慌。每次周志新回家,看见周志新夫妻俩相处的浓情蜜意的,周志刚都要用尽全身的力气才能控制住自己,不冲出去把周志新和赵芸香分开。
“老大啊!你要记住,你的兄弟只有老二一个,以后,爸找你帮忙,你可不要心软啊!”周春平想了想,还是没把对付周志新的事说出口来。反正周志新不在家,还不知道等多久才轮到周志新回家探亲,到那时有什么机会,他再让老大帮忙就是了。现在说早了,反而不好。
“嗯。”周志刚点了点头。一大家子人,总有个亲疏远近的。爹是亲爹,弟弟不是亲弟弟,要帮谁还不是明摆着的事?
周园园“看”着周春平两父子熄了灯上床睡了,才把放空的思绪收了回来。周园园不是真正的小孩,对于周春平话里没有说出来的意思,秒懂了。
难道爸爸前世的死是有人在背后搞鬼?周园园一想到这儿,满子的睡意跑了个精光。
周园园和周志新接触不多,前世周志新死的时候,周园园也不过见过周志新三次面。周园园对周志新的印象,只有经常寄回家的发卡花布等小玩意儿,再有的就是赵芸香嘴里说的周志新的形象。
周志新死后,周园园恨死了他,一听到周志新这个名字就抓狂。自然而然的,周园园以为赵芸香是喜欢周志新,所以才在儿女面前把周志新的形象夸的高大威武,如果不是今晚凑巧听到周春平父子俩的谈话,周园园对周志新的印象一直是个“渣”字。
如果爸爸前世真的是被周家人害的,那么,这辈子,她该不该恨他?
如果爸爸这辈子不是坏人,那么,她周园园该不该经常说爸爸的坏话?经常不着痕迹地劝妈妈离开他?
周园园想东想西,快天亮的时候,才合上眼睛睡着了。
周园园一觉醒来,看见太阳从窗外的天井里直射而下,看样子已经快中午了。
东厢房,一个尖锐的声音正“唧唧呱呱”地说些什么,渐渐地,声音朝着西厢房这边移动了过来。周园园仔细一听,这回算是听清楚了。
“哎呀妈呀!您不知道,这东西在咱们县城里卖的可火啦!今天早上我可是费了九牛二虎之力,才从食品公司抢购了两斤,一斤留给了我婆婆,一斤就带回来给大家尝尝。”
说话的声音个嘣脆,一大篇话说起来连气都不带歇一口的,不是周园园的小姑周志美又是哪个?
周志美怎么回来了?周园园“呼”地一声坐起了身子。
前世今生,周园园最讨厌的人就是周志美。
周志美没出嫁时就是周家的小霸王。有吴金凤挺着,周家三个媳妇,还有周园园这一辈的几个侄子侄女,遇上什么事都要让着周志美。
周志美也是个霸道的,在家吃不得半点亏。几个侄儿侄女被她收拾的乖乖的,有好吃的好玩的都要先给周志美,要不然周志美就会让吴金凤收拾他们。吃过几次亏后,周家的几个小的,见到周志美就像是老鼠见了猫一样。
周志美喜欢挑事,喜欢在吴金凤面前说三个嫂子这也不好,那也不好,惹的吴金凤经常呵斥几个儿媳妇。自从周志美出嫁后,少了她这根“搅屎棍”,周家的三个儿媳妇日子好过了很多。
周家几个儿媳妇都不喜欢周志美,贪财,心眼小,还自以为是。偏偏周志美一点自觉都没有,回趟娘家就喜欢支使的几个嫂子团团转。
吴金凤站在走廊上,看着周志美拎回娘家的“重礼”,惊呆了。
“小强,你说是吧?”周志美见周小强在一旁站着,一点都不帮腔,急忙用手捅了捅王小强的腰眼。
王小强抱着儿子小王喜,被周志美一指头捅到腰间的痒痒肉上,差点把王喜给撒手扔了。
王小强错过身子,才算是逃离了周志美的“荼毒”。见周志美脸色不善,王小强急忙说:“妈,志美这几天都在琢磨着带点什么新奇的东西回娘家,这斤鱼丸,确实是志美一大早去抢购回来的。”
没错,周志美拿回娘家的“重礼”确实是一斤鱼丸。自从几天前赵芸香为于源县食品公司供货后,这鱼丸一夜之间就红遍了于源县城。
食品公司每天上柜一百斤鱼丸,每天早上七点开始卖,卖完即止。
这几天,于源县那些喜欢吃鱼丸又吃的起鱼丸的居民们算是劳累多了。每天天不亮就去食品公司排队,等着抢购鱼丸呢!
在于源县,人们一见面时的问候语从“吃了吗?”变成了“你家今天吃鱼丸了吗?”,由此可见鱼丸在于源县城的红火程度。
周志美之前听单位的小姐妹们说起过,想着答应了老爹今天会回娘家一趟,所以起了个大早,跑到食品公司门口排队抢购鱼丸去了。
鱼丸这东西刚上市,相必娘家那边肯定没有,八毛钱一斤,她拿一斤来送礼,体面又省钱。周志美乐滋滋地想。
“妈,志美惦记着您,早上五点钟就起床了。”王小强又开口强调了句。事实上,周志美可不是为了吴金凤起到大早,她是自己馋了。
第一百一十四章 拒绝()
周志美棉纺厂有个小姐妹,家里有人在食品公司上班,鱼丸一上市,小姐妹家就吃上了。吃完这新鲜食品,小姐妹在周志美面前一顿显摆,气的周志美脸都红了。
王小强家在县城只是个普通人家,王小强的父母在工厂当工人,家里没有什么上的了台面的亲戚。于源县流行什么,周志美总比别人慢一拍。
在周志美之前,王小强追过那个小姐妹。不过人家家里条件好,才看不上王小强这样的。周志美和王小强结婚后才知道这件事,心里憋着一口气,总以为自己是捡了人家不要的王小强。因此,周志美特别喜欢和那个小姐妹别苗头。
见小姐妹显摆,周志美有点不服气,趁着回娘家的当头,决定也去称两斤鱼丸回来尝尝味道。
王小强这么一说,吴金凤再怎么着也要给几分面子,点了点头,算是认可了周志美的功劳。
周志美把手里的鱼丸放进了吴金凤的厨房,招呼着王小强坐下来准备吃点心。这一大早的就起床折腾,又坐了一个多小时的车,在县城家里吃的那点稀粥早就化成水了。
姑爷上门,她妈每次都会煮上两碗荷包蛋,她现在饿着呢!
吴金凤见女儿这架势,只好去了灶间生火。已经快到吃中饭的时间了,本来吴金凤打算今天不煮点心了,直接吃午饭。
吴金凤一边做事,一边却是满腹的狐疑。看志美拿回来的鱼丸,怎么和三儿媳赵芸香那天做的一模一样?听志美说这玩意儿在县城卖的火的不得了,这么金贵的东西,赵芸香又是怎么学会做的?
“妈,中午就把这鱼丸煮了吧!听说配着大白菜一起煮,特别好吃。”周志美一边坐在凳子上等荷包蛋吃,一边不忘垫了一句。说实话,周志美一到家和吴金凤说了这么多话,这句话才是她认为最重要的。
周志美是个精明的人,每次回娘家,不是割上一条肉,就是带上一条鱼,这些个东西,能让她妈煮了直接上桌,他们一家三口还能吃一肚子回去。要是拿布料什么的,拿了就拿了,难道还能往回拿?
“好。”吴金凤应了一声。在王小强面前,吴金凤一直是个慈爱而又明理的人,周志美不管提出什么要求,吴金凤都会办到。再说了,这些天吴金凤天天闻着赵芸香家厨房里飘过来的香气,对这个鱼丸的味道,她也是蛮好奇的。
赵芸香回到家的时候,周志美已经吃完荷包蛋,正翘着一只手指,用指甲在剔牙。
见赵芸香眼睛都没有瞄进来一眼,顾自推着自行车去了后院,周志美的眼睛瞪的老大。
“妈,刚才那人是我三嫂?”周志美转过头问。
吴金凤手里正忙乎着洗菜切菜,听到周志美问话,抬起头看了一眼,看到了赵芸香推着自行车的背影。
“可不是那个发瘟的。”吴金凤没好气地回答了一声。
“三嫂怎么不过来帮你做饭?太过分了,我找她去!”周志美呼啦一声从凳子上站起身,一撸袖子就往门外冲。
周志美眼尖,看到赵芸香刚刚牵着那辆自行车是辆新车,永久牌的。供销社有批新车前天到,赵国辉趁机给妹妹弄了一辆。赵芸香做鱼丸赚到钱后,买辆自行车还是买的起的,已经把老爹赵庆山的老旧自行车还回去了。
周志美看到油光铛亮的自行车,第一个念头就是要把它弄到手。刚好王小强的自行车旧了,换辆新的,她在婆家和同事们面前也特有面子。
“三嫂,三嫂。”周志美叫了两声,赵芸香才听见。时间不早了,赵芸香一回家就忙着做饭。虽然依稀看见婆婆的厨房里好像有客人,赵芸香也没理会。
这段时间,因为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