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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少光威胁小混蛋认栽时,小混蛋把军刺倒了过来,对带人来围追他的李少光说:你他妈看着办,今天你只要捅不死我,早晚我捅死你!李少光接过军刺就给了他一下,这一刀刺中了肩膀,小混蛋刚刚用手一捂,后面追的人就到了。黄军装平时最恨这些嚣张的顽主,所以有人从家里拿来军刺,你一刀我一刀,很快小混蛋成了血人。”
“最后,他们准备把已经恹恹一息的小混蛋拉到海军总医院往门口一扔,意思是让你有口气儿,自己爬进医院去。那天,几乎全海天的黄军装都出动了,浩浩荡荡四五百人,把去往海军总医院的道路全占满,交通发生了堵塞。这时高虎来了,此人在黄军装里也算小有名气,是李少光的死党之一。一看没赶上扬名出气,拿了一把芬兰匕首,那个年代芬兰匕首很有名,并且传说那刀子是带毒的,高虎就拿着这样一把匕首,给坐在自行车后座上的小混蛋补了一刀。一刀下去,小混蛋的血滋的就冒出来了,估计是捅了动脉,当时瘫在自行车上死了。小混蛋的死在江湖上引起轩然大波,顽主们为他们的老大办了当时他们以为最隆重的仪式。小混蛋下葬前穿一身国防绿军装,一双崭新的白回力球鞋,腕上带上一块十七钻手表,上千人从清水桥抬棺去棋盘山火化。当时海天的顽主们曾经预谋大规模的报复行为,这事情之大,甚至惊动了政府,但因为当时参与的人太多了,所以后来没法追究,而肇事的一方则迅速在海天消失。据说后来李少光家里也摊上了政治风波,全家被送到大西北,从此杳无音讯再也没有出现过。正是因为小混蛋的死,顽主们没了领军人物,实力从此一蹶不振,算起来这场争斗的当事人现在也都到了抱孙子的年岁,转眼间几十年过去了,那场浩劫也渐渐被人们遗忘了,后来有传闻说见过当年小混蛋身边的一个铁哥们儿。据说这位当初心狠手辣的顽主现在已经残废,终日里穿着一身海军灰,笑眯眯的腆着肚子坐在清湖区的一个胡同口给别人修鞋,你若问起那场震惊全国的争斗,他那双隐藏在皱纹中的眼里会闪烁过一抹凌厉的光芒,然后迟钝的抬起头:您说什么,我老了,那些事情啊,已经记不大清楚了。”
听完了这个故事,叶冲的思绪仿佛也一下子回到了那个激情燃烧的红色岁月,满脑子都是青春、热血、激战,那段传奇的往事总有种感同身受的唏嘘感叹。
“照你这么说,那个小天未免也太不仗义了,要不是小混蛋掩护他,他早就被乱刀砍死了,难道他后来就没有为自己大哥报仇?”
说了那么多也有些口干舌燥,老鬼一口气喝光了那杯水,不疾不徐的道:“江湖传言大多不可信,事实上在小混蛋死后,李少光全家的确因为政治影响被发往了大西北,他之所以再也没有了消息,是因为有人杀了他。”
“谁?”
“小天!”
“他人在海天,李少光人在大西北,这是怎么回事?”
“道理很简单,小天为了给小混蛋报仇,一个人跑到大西北,亲手杀了李少光。”
叶冲点头:“嗯,这样的话还算是个有血性的汉子。”
“他不仅有血性还很有本事。”
“这话什么意思?”
“事实上,多亏小混蛋当时保了他一命,否则海天就会少了一个江湖的领军人物,他后来取得的成就并不一定逊色他的大哥多少。”
“你这么说就有点儿自相矛盾了,刚才你还说小混蛋死后海天顽主开始衰落,为什么后来还能出现一个所谓领军人物?”
“他后来一手创立了一个庞大的社团。”
“什么社团?”
“天龙会!”
叶冲一惊:“原来你说的那个小天就是天龙会的老大阮凤天?”
老鬼笑着点头:“没错,他就是阮凤天!”
陆雪痴不想在这种地方抛头露面,于是进了酒吧后就挑了一个不起眼的位子坐了下来,手里端着一杯血腥玛丽,一边细细品着一边默默的想着心事。
什么是江湖?人即是江湖。什么是江湖?恩怨即是江湖。
江湖自古就充满着争斗,江湖中人的相互杀戮、江湖中的血雨腥风都离不开一个“斗”字。
江湖中人好争斗是为了名利,重义不如重利。
在江湖上,争斗代表着名利、代表着战争、代表着杀人、代表着死亡、代表着凶险。
江湖中没有敌友,只有名利;没有协同,只有争斗;没有对错,只有胜败;没有亲情、没有爱情、没有友情,只有名利,只有为了名利而争斗。
江湖上只有永远的利益,没有永远的朋友,也没有永远的敌人,只有名利的暂时平衡,所谓“有奶便是娘”。
江湖中争斗的焦点就是名利,但在不同江湖中,不同利益主体之间争斗的焦点和目的有所不同。
譬如:官场争斗的焦点是“权力”,商场争斗的焦点为“金钱”,情场争斗的焦点为“美色”,职场争斗的焦点是“位置”,赛场争斗的焦点是“冠军”,战场上争斗的焦点“胜利”,男人争斗是为了“女人”,女人争斗是为了“子女”,如此等等。
蓦然回首,二十三岁,七处刀疤,至少有十次与死神擦肩而过,终于换来今天在江湖上的名誉和地位,正所谓一将功成万骨枯,别人只看到她头顶的光环,却没人知道她走到今天是用多少人的性命换来的,也没人知道她经历过什么、付出过多少代价。
第603章 好霸气的姑娘()
江湖是一条不归路,这条路处处都是陷阱和荆棘,从来都不适合女人行走,一个女人一路走来肯定要付出百倍的代价,要执掌偌大一座洪山会谈何容易。
自以为已经站在了黑道的巅峰,可如今一看自己真正拥有的东西又是多少?
自己手下的得力干将老六关键时刻倒向了谭天酬,自己只能眼睁睁的看着陆家荣和大头被人斩首,自以为自己已经手握江湖权杖,自以为可以见佛杀佛、见鬼杀鬼,自以为可以一手撑着这片江湖,可到头来眼看着仇人就在面前,空有一腔怒火却连杀父之仇也报不了。
想到这儿,她的心慢慢沉了下去,她不禁远远的望了叶冲一眼,今天若不是那个男人挺身而出,说不定自己再也走不出谭家的大门。
今天发生的一切就像一面镜子,让她第一次发现自己并不是自己认为的那个样子,无论是哪个方面她都比她的仇人差得太多,她就像天上的风筝,哪怕飞得再高,那根线也始终攥在仇人手里。
她不知道这条江湖复仇的道路还要走多远,但今天的事让她明白,她还有很远的路要走。
人海茫茫,在海天这座人口上千万的城市若想找个人简直比大海捞针还难,更何况天知道当年叱咤风云的马龙潭是否还在海天,是否还活着,就算真的找到了他,单凭他一个人的江湖威望真的就能改变整个局势吗?
今天既然已经跟谭家彻底闹翻了,以她对谭天酬的了解,那个老家伙一定不会善罢甘休,无论是资历还是能力,她都远远不是谭天酬的对手,以谭家在海天黑白两道的势力,她一个年纪轻轻的女孩子要想翻盘实在太难了。
今天的事情让她明白,别看她是洪山会的龙头,别看谭天酬早已退出权位多年,但只要他站出来摇一下旗,谁也不知道洪山会会有多少人会倒向谭家,老六就是一个最好的例子。
这条江湖复仇之路上有太多不确定的东西,她并不知道以后还会面临多少凶险,但她已经认定了这条路,就算跪着也要走完!
“美女,一个人出来喝酒啊……”正胡思乱想之间,一个轻佻的声音响了起来。
她不悦的抬起头来,只见对面多了三个流里流气的年轻男人,一张嘴满口酒气,每个人都喝得满脸通红。
陆雪痴无心理会他们,默默的端起自己的酒杯继续喝酒。
酒吧夜店永远都是荷尔蒙最旺盛的地方,男女之间互相搭讪这种事太寻常不过了,只不过以往陆雪痴出入这种场所身边都是一大帮小弟,自然没人敢找不痛快,就算再色胆包天的人只能眼馋一下。
今天,她一个人坐在这里,没想到一杯血腥玛丽还没喝完便招来了三只苍蝇。
谁让她是天生的美人坯子,哪怕坐在最不起眼的角落也能让人一眼看到,独一无二的气质让她在这种地方更显得与众不同。
关键是她的脸上又没有贴着标签,谁能想到这个女人居然是名震海天的黑道老大!
是的,这三个男人在洪山会老大眼里当然只不过就是苍蝇而已,她甚至都懒得拿起苍蝇拍拍死他们。
“美女,你好像不太开心啊,是不是和男朋友吵架了?一个人喝酒多没意思啊,哥陪你喝几杯。”中间那个穿花衬衫油头粉面的男人一挥手打了个响指,“服务生,给这位小姐加六个最好的拼盘,开一瓶上好的红酒!”
陆雪痴正自想着心事,这三个家伙不住在耳边聒噪,她蹙了蹙眉,默默的从包里取出一叠钞票往桌上一放,淡淡道:“拿钱,滚开!”
三人一看那叠钱顿时倒吸一口冷气,异口同声道:“我草,好霸气的姑娘!”
陆雪痴根本没把他们放在眼里,甚至连跟他们发脾气的情绪都没有,本想随便扔点儿钱打发他们滚蛋,没想到这样一来反倒让那三个家伙对她充满了好奇。
那个穿花衬衫的男人撸起衬衫袖子,露出左腕上明晃晃的大金劳,“哥几个,这妞是我先看到了,你们谁也别跟我争,回头咱们去澳门玩游艇派对,我一条龙请你们。”
那两人虽然有些不甘心,但那人开出了一个让他们无法拒绝的条件,于是只好退了一步:“你小子可要说话算话。”
“屁话,我罗少什么时候说话不算过。”
“哥们儿,咱们把丑话先摆出来,咱们有个先来后到,你要是不成,兄弟们可要上了。”
“放你妈的屁!今天我把话撂到这儿,这妞儿我吃定了!谁要是跟我抢,就别怪哥们儿翻脸不认人!”
那两人一看这家伙声色俱厉,这次显然是玩真的,于是都笑着不再言语,却幸灾乐祸的等着看他的笑话。
这三个家伙言谈举止十分跋扈,话里话外陆雪痴好像已经是他们的囊中之物。
陆雪痴是什么人,十六岁出道江湖,短短七年间不知杀过多少人、不知多少次差点儿被仇人做掉,江湖的狡诈险恶不知经历了多少,眼前这三个男人虽然看上去年龄都比她大,但在她眼里就像是刚刚学会走路的小屁孩,在这个世界上恐怕都没几个男人能压得住她。
“我心目中的男人,要喝世界上最烈的酒,骑最快的马,睡最漂亮的女人,活着就是为了改变世界。”这句话是她亲口说的,是何等的霸气!
这时,服务生推着餐车过来,分别送上了果盘,从冰桶里捧出一瓶红酒,“罗先生,现在真的要开么?”
罗少瞪起眼珠子:“你第一天上班啊,怕我不给钱么!”
服务生不安的道:“罗少,我不是这个意思,我只是想确认一下您确定真的要开这瓶酒?”
“开,马上开,必须开,你今天要是不开,我就用这瓶酒打爆你的脑袋!”
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