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野鸡直哼哼:“没脸啊,好了伤疤忘了疼。”
其实这也不能怪那个大脚怪,人家确实对大星比较友好,丝毫没有恶意。只是它的力量实在太大,所以在他看来很正常的举动,却对别人造成了伤害。
由此,小虾米也想到了那位矿物学家的遭遇,或许也是误伤呢,否则的话,以大脚怪的手劲,估计直接就能把他撕碎。
很多时候,不同的文明在相互接触的时候,都是由于误会才发生冲撞的。当人类遇到大脚怪这样的庞然大物,出于恐惧,必然会首先想到保护自己,手头有枪的话,肯定会选择开枪。从这个大脚怪对枪声所表现出的愤怒来看,没准他以前就挨过枪子呢。
这种情况发生之后,必然导致了大脚怪对于人类这种近亲的敌视。比如说他和大星非常亲近,但是对唐积德却保持足够的警惕。
没法子,大头哥只能主动示好,从房车里面将剩下的鹿肉拿出来,刚要放到火上烤一烤,结果被大脚怪十分粗鲁地抢过去,血淋淋的。直接塞进大嘴里面。
看到一大条鹿肉眨眼间就进肚,惊得大头哥直咂嘴:“慢点吃,这里没人和你抢!”
“有一个吃货,这个不是也准备领回桃花岛吧?”野鸡一瞧大脚怪的吃相,就很自然地将他和小白归为一类,不过它的这个问题倒是值得研究。
一个种群想要生存和发展,必须得有一定的数量,不过从现在的情况来看,大脚怪的数量肯定比大猩猩稀少多了。如果贸然将这个大脚怪带回桃花岛的话,显然不是办法。最低也得像国王那样,有几十个同类,才能维系下去。
但是从另外一个方面来看,在当年这个时代,人类对大自然的影响和破坏越来越大,连野生的华南虎都能灭绝,就更别说野人了。所以这只大脚怪的处境极为不妙,他的结局很可能是被枪支打死,或者更为悲惨的是被某个科研机构捕获,然后当成**标本,永远地失去自由。
所以这是一个两难的问题,即便是小虾米这样的天才儿童,也想不出最佳的解决方案。
唐积德抓了半天后脑勺:“还是让大脚怪自己决定吧,或许他还有家人呢,或者还有一个族群,生活在密林深处的某一个地方。”
但是想要获取这些信息也不容易,因为想要和大脚怪实现真正的沟通,还需要一段时间。不过当大星和小虾米走向房车的时候,这个大块头也跟着凑了过去,只是对他来说,车门小了点,正好卡住肩膀。于是大脚怪就一伸手,咔嚓一下,将车门拽下来一扇。
“你不去搞拆迁,真白瞎你这个人啦——”野鸡刚吐槽一句,结果大脚怪一扬手,门扇就飞出去,直接将它拍在下面。幸好地形不平,野鸡才没被砸扁。
唐积德也瞧不下去眼,用手捂着鼻子:“不成啊,这味儿受不了,大星你赶紧领它洗澡去。♀估计从小到大都没彻底洗过呢!”
在这方面,小白就好多了,人家在香巴拉的时候,天天泡池子。而这个大脚怪就不行了,一身腥臭。
大星顺手从房车里面摸了快香皂,还往肩膀上搭了一条毛巾,这才领着大脚怪出发。不过它刚跳下车,手里的香皂就被大脚怪给抢了过去,凑在鼻子下面嗅了两下,然后连同外面的纸质包装盒一起扔进嘴里,嚼了两下,咕噜滑了下去。
唐积德拍了一下脑门:“一会儿叫他多喝点水,正好直接连里面也彻底清洗一下。”
这时候,野鸡也终于从门扇底下挣脱出来,凑到唐积德跟前,提了个建议,既然有亚历头大在前,那么就把大脚怪叫做“亚历脚大”好了。
眼下,唐积德可没心思跟它掰扯这个,那边还有俩外人呢,于是和小虾米商量一下,决定还是将那两位送走比较好。
过去抬矿物学家的时候,那个络腮胡子便很八卦地问道:“那个大脚怪呢,刚才好像跟你们很融洽的样子?”
“根本就不是什么大脚怪,说起来也是可怜人。从小就被抛弃在这片林子里面,被野狼抚养成人,弄得人不人,怪不怪的。”按照小虾米教给他的说辞,唐积德又说了一遍,狼孩总比大脚怪引发的轰动要小很多啊。
于是就以在这研究狼人为由,小虾米他们暂时留了下来,而唐积德则开着房车,去送矿物学家。虽然络腮胡子还有些怀疑,但是能拣一条命已经够幸运的了,再说人家还好心好意用车送你,也就没有继续刨根问底。
虽然到那个村落的直线距离才几十里,但是却在山的另外一端,等唐积德跑到的时候,车都快没油了,还好络腮胡子的卡车上有备用的油桶,唐积德也就老实不客气地要了一桶。
回到原来的地方,已经又是半夜,唐积德摁了两下喇叭,就看到大星迷迷糊糊地从树上悠荡下来,直接飘进后门,躺在那又睡了。随后,小虾米抱着野鸡也上了车,小脸上多少有点不大高兴:“大头叔叔,大脚走了——”
唐积德愣了一下,然后摸摸她的西瓜头:“这是他自己的选择,我们都无权决定什么。”话虽这么说,但是唐积德也深深为大脚怪的前途和命运担忧。
这时候野鸡插话道:“没准这家伙回去把老婆孩儿都领来了呢,发誓要吃穷桃花岛——”
“睡觉吧你!”唐积德在它屁股上踹了一脚。
他们这边都酣然入梦,但是后面不远处的车里,唐尼教授一行人却难以入眠,主要是饿的。想不到啊,号称爱因斯坦之后最伟大的科学家,也有饿肚皮的时候。
不过这也是没法子的事,他们并没有做好露营的准备,也没有狩猎工具,所以只能在林子里面弄点野菜和菌类,虽说都是纯天然绿色野味,可是嘴里都快淡出鸟来了。
伍德只好专心致志地摆弄电脑,以便转移注意力,他一张张看着上面拍摄的照片,都是今天早晨和上午的时候拍摄的,有大脚怪和小虾米的,也有大脚怪扛着大星的,还有一张是野鸡站在大脚怪的头顶
“教授,要不要把这只大脚怪抓回去研究,我们实验室里面那一只正好去年死掉了?”伍德向躺在后座的唐尼教授问道。如果这个消息被媒体知道,肯定都要疯狂的,因为迄今为止,关于大脚怪最有力的证据就是一小段录像,大概有几十秒,是一只大脚怪在树林边转身的情形。不过后来又有人站出来证实,那是他的朋友拍摄的,化妆成大脚怪的正是他本人。
唐尼教授转转身,肚子里面发出咕噜一声:“抓回去顶多也是多了一具标本,除非你有桃花岛小公主的本事,能跟大脚怪成为好朋友。”他们实验室的那只大脚怪只存活不到一个月的时间,因为被关进笼子里面之后,就什么东西都不吃,靠打营养液才挺了一个月的。
伍德耸耸肩膀,他是亲眼见过大脚怪的厉害,手指粗细的钢筋,到了大脚怪手里就跟面条似的,他可不想跟这样的危险分子成为伙伴。
看到伍德的表情,唐尼教授大致也猜到他的内心活动,于是叹了一口气,重新闭上眼睛。现在他的内心很纠结,一直以来,唐尼教授都认为科技至上,可是在跟唐积德和小虾米斗法之后,他对科技和自然有了新的认识,所以现在脑子有点乱,需要从头捋捋——
第二天,太阳照样升起。林间弥漫着淡淡的雾气,一条一带的,将整个树林装点得如梦如幻,唐积德准备早餐:凉拌蕨菜,还有火腿蘑菇汤,估计要是被伍德他们看到,肯定羡慕得要死。
“开饭喽——”寂静的树林响起唐积德的吆喝声。因为昨晚守夜,所以小虾米睡了个早觉,野鸡这家伙一贯好吃懒做,所以也跟着才起床。
跳下车到外面解决一下生理问题之后,看着薄雾笼罩的树林,野鸡就开始了新一天的嘚吧:“哇塞,简直就是童话里的世界,好像眨眨眼睛,白雪公主就会领着七个小矮人出现在俺的面前,太美了——”
唐积德往碗里盛了一勺汤:“你说的欧洲,这里是北美的丛林,所以是不会有白雪公主和七个小矮人——不是吧,还真来啦!”
只听丛林中传来一阵密集的脚步声,然后一身黑毛的大脚怪就破雾而来。在他的后面,还有一个体型比他稍矮一些的大脚怪,胸前垂着**,胳膊还夹着一个小的。真叫野鸡给说中了,果然是领着老婆孩子一起来的!
野鸡脖子抻得老长:“原来不是白雪公主,而是黑毛王子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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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四十二章 天气不错()
对于大脚怪的去而复返,确实很出乎大伙的预料,而且看样子拖家带口的,显然是准备入伙的架势。唐积德和小虾米不由对视一眼:一切随缘吧。
那个雌性大脚怪一开始还有些缩手缩脚的,倒是那个小家伙在挣脱了母亲的怀抱之后,很快就跟大星打得火热。虽然身高差不多,但是身形上的差别却很大,小怪粗手大脚的,体格粗壮,抱着大星就跟玩似的。
野鸡刚凑到小家伙跟前,就被逮住,差点拔毛。不过野鸡先生也有了新的发现:“哎呦喂,小怪还长着一截尾巴呢!”
大伙这才注意到,小怪的屁股后面果然有一截不太明显的短尾,大概有十公分左右;大星还特意转到大怪身后瞧了瞧,确实没有。
“这个也没什么好奇怪的,估计成年之后就脱落了。我们人类的胚胎在孕育的时候,不也有尾巴嘛。”还是小虾米比较博学,给大伙解释了一下。
既然人家大老远风尘仆仆地来了,当然就先吃饭吧。房车里面肯定装不下,于是就席地而坐,唐积德和小虾米把吃喝都端过来,结果端一样光一样,人家一家三口都不用碗,一大盆火腿蘑菇汤,小怪直接就端起来灌进嘴里,喝完之后还直咧嘴,大概是觉得味道不咋地。
唐积德不由抓抓后脑勺,干脆又去林子里采摘野菜去了:瞧这架势,东西少了真不够人家塞牙缝的。
而大星又领着一家三口去洗澡,顺便还拿了几个牙刷。不远处的林间就有一条小溪,大星先拿个牙刷示范了一遍,然后一家三口就一边刷牙,一边吃牙膏。
洗漱干净之后,唐积德也把饭菜弄好,这次他也长了心眼,先跟小虾米他们吃完,然后再招呼大怪一家。果然,所有吃喝都被他们三口给一扫光,瓦西里最后也只能摘了点野果垫垫肚皮
看着图片上大吃二喝的三个大脚怪,伍德和特维斯同时咽了咽口水,而博士则在笔记本上敲打了几下:大脚怪幼体长有残留的尾部――
“博士,他们不是准备在这度假吧?”伍德实在是忍不住了,他现在都快变成野人了,整天吃草根啃树皮的。
唐尼博士却像铁了心似的:“既然我们的朋友能在这里生活,我们为什么不能!”
还好,在吃饱喝足之后,前面的房车终于启动,高兴得伍德和特维斯直蹦高,乐颠颠的钻进车里:总算可以离开森林,重返人间啦。
房车继续前进,大星开车,大怪公母俩坐在房车上面,看着两旁的草丛和树木飞速倒退,吓得他们嘴里低吼不已;而小怪更加不堪,开始觉得挺新鲜,可是很快就干呕起来,看样子是要晕车。
“别吐别吐,东西可不能白吃!”野鸡幸灾乐祸,唐积德也跟着嘿嘿笑。还是小虾米最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