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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首曲子。第一首《回家》博尽了眼球,第二首差一点即便会被诟病,可也没多大的事,等到第三首拉回来就行了。
虽说这样会损失一些人气。可是,比先拿钢琴曲震场,再拿陶埙来丢人好得多。
半晌,陆尘一直没有说话,他在吹奏完萨克斯后,双手揣兜,低着头,场面有些沉闷。
足足一分多钟,台下的观众席传出一阵嘈杂声。陆尘却是依然没有动静。
他想干什么?
金贝莉不明所以,蓦然间,陆尘的手从裤兜里拿了出来,兀的,他手上多了一个鲨鱼鱼翅状的东西。
陶瓷白。表面平滑,光泽饱满,随处散落的青色小花让其显得古朴而不老旧,只是粗粗一瞥,金贝莉便觉得这东西真是件不错的工艺品。
不过,仔细看起来,这东西上有些小孔让她皱眉,这难不成还是个乐器?
又过了一会儿,陆尘终于开口,听到他说的话,金贝莉不禁微微一愣,回过神来后,音乐已经响起,那充满了灵气的开场伴奏她呆若木鸡,浑身颤栗。
……
《回家》曲音一落,沫小鱼便使劲的鼓掌。
陆尘还会吹萨克斯,她就觉得惊奇了,没想到,他原创的萨克斯曲子,更是让她震惊。
不光是她,就连同学们和她的父母,都被震惊得无以复加。
这曲子真正做到了雅俗共赏,甚至,会成为推广萨克斯的教科书曲!
好记,好听,四个字写起来简单,可是做音乐要做到这个份上,都是大师级的人物,就好比那些诗句一般,念上去直白,可是却能流传千古。
沫小鱼和一帮同学击掌庆祝陆尘拿下一城后,无比期待的看着第二首,陆尘会有什么曲子。
“我觉得应该会是陶埙,说得丢人,这玩意儿虽然是老祖宗留下来的,但是我还真的没见过,太生僻了。”
“是啊,我也觉得陆尘会选陶埙,然后这一次应该是要输,再用钢琴扳回劣势。”
“不败神话,就要破了啊,唉。”
“没关系,他就算是输了,他也还是我偶像,他今天来和这帮老头子比试,不就是把音乐大众化吗,说真的,那些老不死的说的话我挺难受的。
什么音乐是神圣的,我们这些人不配享受音乐。
啊呸!
音乐是无国界,无等级的,人都能喜欢,都能享受,也不知道他们哪儿来的优越感,真想吐他们一脸口水。”
“诶,不对啊,那些老头今天没来现场,难道是藐视我陆神?别让我看见他们,要不然,我一定让他们知道眼冒金星的真正含义。”
“对啊,砂钵大的拳头,一拳下去,打爆他们的眼镜。”
一众学生叽叽喳喳的讨论起来,沫母端着洗好的水果走了出来,招呼大家随便吃。
都是学生,倒也没有拘谨,很快就把果盘里的东西分了个干干净净。
沫小鱼咬了一口,瞥了一眼电视,差点惊得被嘴里的噎住,她指着电视道:“看,快看,陆尘果然选择了陶埙,啊?不对,那不是陶埙啊。我们刚才不是上网查过吗,埙不是这个样子的,他这个是什么东西?”
一众同学再次议论了起来。
一分来钟,陆尘似乎是有意等他的人议论完毕,他才开口说话。
沫小鱼家立即鸦雀无声,认真的看着电视。
陆尘这是要放弃陶埙这个环节了吗?
他拿这么个像是鱼翅似的东西出来,是几个意思?
“这东西叫做陶笛,是埙的一类,是我曾经想家的时候,有股莫名的情绪想要喷薄而出,于是,我根据老祖宗的东西,自己烧制出来的玩儿的。
陶埙的声色低沉而古朴、厚实,而陶笛。却有着瓷器般饱满的笛音,明亮清脆,却没有破音,曲调中似乎一直都包含着我的思念。
是的。
要包着。
不能如同笛子般有那如泣如诉的任意释放情感。
我要压抑着思乡的情绪。
因为,我要留在异乡奋斗,兴许,过年才能回来。
不过这东西一直丢在家里的抽屉里,很久没碰过了,所以大家看起来,是那么的新。
下面的曲子。名为《故乡的原风景》。谢谢刚才大家让我《回家》休息。我刚才已经休息够了,现在我走在离开家乡前往为梦想奋斗的路途上。
但是我却依然会回头留恋。
离家的脚步越来越远,淳朴的乡音清晰依然,金色麦浪。袅袅炊烟,远归的大雁,母亲在门口驻足眺望,一缕清风,呼唤着遥远的记忆……
这辈子觉得最美丽的地方,便是我们的故乡。
故乡是甜蜜的摇篮;我离开自己的故乡;就是离开了心中的根;走到哪里;都在漂泊,一辈子回头张望的;还是那一方故土。
无论那里是贫困与富裕,那里,都是我的根。我永远爱它。”
“说的好。”沫父拍了拍手,站了起来,很有感触。
在外漂泊的时候,谁能不想家,可是都得压制着。躲在被窝里哭,也不能让自己去买票踏上回家的征程。
人都是好了伤疤忘了痛的,今日发达了,谁又记得往日挨饿受冻时的阵痛?
过去了的事情,也就过去了。
只要把握住现在,守住现在!
咬牙坚持住。
沫父想到自己曾经的酸楚,笑了笑,很是期待《故乡的原风景》,他很想听听陆尘所说的这种新乐器发出的声音。
将种种思绪,包含在其中的声音。
刚刚坐下,一道极其空灵,甚至听着就感觉像是清晨,一道清风拂面的伴奏响起,房间里的人都停止了手上的动作。
沫父张了张嘴,想说话,却是怕因为说话,而错过了这绝美的音乐。
如流水般哗哗的声音过后,轻鼓声响起,多种乐器的伴奏,那空灵的声音,使得沫父很快便置身大山之间。
脚踩盛开的油菜地,俯仰于天地之间,闭上眼睛,张开双手,感受着大地山川的清新,深吸一口气,音乐中,似乎夹杂着大自然的清香。
正要细细品味,一道如陆尘所说,清亮、夹杂着浓重的思乡情绪,却紧紧将其裹在了其中的声音响起,眼前,似是出现了袅袅炊烟,思绪万千。
随着音乐的声音递进,波光粼粼的湖面,都展现在了沫父的脑海之中。
他始终张着嘴巴,双目已没了焦距。
眼泪一直在眼眶里打转,就是不肯下来。
想家,却是要抑制!
如今已经踏上了为梦想拼搏的征程,家乡,只能一步三回头,在眼中渐渐缩小,最终收到记忆中,可是,却不能回头。
这种婉转的悲愁,比之前面的《回家》更盛,却是无从发泄。
只能忍着。
沫父全身泛起鸡皮疙瘩,心中已产生共鸣,这首曲子,比之先前的《回家》更有灵气,说是天人合一都不为过。
等到一小段吹奏完,换上了伴奏,沫父才松了口气。
这样的曲子,竟然出自一个十八岁的青年之手。
而且,乐器也是人家自己原创!
如此惊才绝艳,沫父身子颤抖起来,看着电视中捧着陶笛的陆尘,不停的摇头,心中赞叹不已。
第二百五十四章 《亡灵序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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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又是一小段过去,夹杂着浓浓的思念,冲击沫父的神经,那思念一直被陶笛那圆润的声色包裹住,犹如一股哀愁在他的胸腔里,滴溜溜的转着,总是出不来他憋得难受。
沫父突然很是渴望,渴望出现破音,犹如笛子般的那股气音,当初听《潇…湘…子》的时候,他最,就是那尖锐的气音,将心中的哀愁与思念全部释放了出来。
而这首《故乡的原风景》却是一直包着,直到快进副歌部分,亦是如此。
心中的那丝愁闷越积越多,却是一直找不到一个突破口。
缓缓的,曲子在一阵丝竹之音后,副歌部分,陶笛的声音提高了八度,尖锐,极具穿透力,把沫父一下带到了云端。
他似乎看到了一排大雁整齐的往南飞去,白白的云朵,蓝蓝的天空,越来越是清晰,思家的情绪,也越来越浓。
他想象着自己站在空旷的田野间,身后便是自己的家乡,前面,一直走下去便是柏油马路,伴随着曲子,他想要转头的念想愈加浓烈。
终于,他转身,想要往回走。
可是,一道破音响起,轻微的‘嘟’字破音,却是犹如当头棒喝,一下子将那思家的情绪震了个粉碎,的愁绪,在这一瞬间爆发了出来。
似乎是在朝故乡大声喊着再见。
他想起当年自己离家前,喊的一句话。
混不好,我就不回来了。
同样的斩钉截铁,气势冲天!
终于。他踏上了前往梦想彼岸的柏油马路,离家乡越来越远。
曲调声越来越小,也越来越悠扬。
的愁绪随着那破音释放掉之后,心情豁然开朗,大自然的清新再次完美呈现。
蓝天,白云,青山,绿水,深吸了一口气,似乎能够闻到阳光的香味。
如果说《回家》是一首让人念家的歌曲。那么。这首《故乡的原风景》便是炼心之作。让人摒弃对家乡的思念,更加坚定出门拼搏的念头!
同样是关于家乡的歌曲,却是有着一层层递进,把漂泊之人回家、离家的情绪完美呈现的两首极端的作品!
从家乡出来后。那一丝丝不舍,随着曲调缓缓的叠加,到最后一并释放。
全身一松,眼前豁然开朗,这便是听完《故乡的原风景》,沫父的全部感受。
“好厉害!”
等到陆尘缓缓放下陶笛,睁开双眼,嘴角挂上浅浅的笑容,沫父站了起来。一个劲的鼓掌。
沫小鱼从头到脚都跟过了一次电似的,全身泛起了鸡皮疙瘩,这首曲子,实在太过干净,如同仙音。洗涤着心灵,听着曲子,似乎都能闻到泥土的芬芳。
看到老爸都在鼓掌,她也鼓起掌来,这曲子真的不错,甚至,可以称之为红尘炼心曲!
与之前的《潇…湘…子》一曲肝肠断不同,这一首《故乡的原风景》让人一曲豁然开朗,听完之后,做个深呼吸,脑子里会一片空明,海阔天空。
眼睛紧紧盯着电视,看到陆尘嘴角淡淡的笑意,沫小鱼这才想起,之前,她还担心陆尘不懂陶埙,这一局会要弃权,可是,他竟然自创乐器。
还创作出了这么一首神曲!
这曲子空灵、大气,带着隐隐的佛音,能让人瞬间就静下来。
尤其是早上起床听的话,绝对会让人心旷神怡!
沫小鱼心中止不住的震撼,头皮发麻,她是万万没想到,陆尘对音乐的了解,竟然到了这一步。
这种感觉,与之前的《billie…jean》类似,《billie…jean》是舞曲中的王者之作,它一面世,注定就是被人顶礼膜拜的,音符一响起,就会让人想要舞动身子,而且,会自然而然的做出陆尘的那些动作。
《故乡的原风景》,陆尘即便没有详细的描绘其匹配的背景画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