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此时,严舌海已是对眼前这些生物明然于胸了。不错,它们已然不是人类了,它们是质变了的活死人——僵尸!
翻白的眼珠里有的只是灰褐色的“死鱼眼瞳”,满嘴发出腐臭的尸毒气息……这些,都是这种“生物”——“活死人僵尸”的特点。
严舌海还知道,这些僵尸虽然所带的那种恐怖的“毒”对于他这个魔界的“生灵”而言,是不能起到效用的,但是,这些僵尸完全可以吞噬了他整个躯体。直至啃噬的骨头渣子都不剩。
那么,严舌海也就彻底魂飞魄散,死翘翘了。
虽然不能让严舌海也变成僵尸,但是僵尸却可以要了严舌海的性命。
而,跟这种活死人拼命下去的结果,绝对是没有个好。因为,他们都已经死了。死都死了,还怕死吗?
这年头,谁都怕不怕死的。不管这个谁是谁谁谁。
……
不过,只凭这些个僵尸,想要了严舌海的命,还是水中望月的了。
70。第70章 将魔()
于这种质变的活死人——僵尸,对严舌海来说,还是有些了解。
摧毁它们的办法,无过两种:那就是对于它们身体的粉碎性撕裂破坏或者攻击其头部。
一开始,盛怒之下的严舌海,使出了平生气力,硬对硬地就撕碎了几具活死人的身体,撕的支离破碎。虽然如此,却是丝毫不能骇退了其余的那些僵尸的“勇往直前”、“义无反顾”和“前扑后续”。自然,对于这些活死人来说,他们是毫无恐惧感和任何自我思维的。
严舌海知道,它们要么就是在执行指令。要么,只是单纯地一种对于“食物”的无尽贪婪,因为这些活死人天性嗜血如命,甚至,对于血腥的贪婪胜过它们对于自我存在的价值……直到全完的被毁灭。
显然,这些活死人是属于第一种行为范畴。因为,它们只是在攻击严舌海,对于车内的朱有琴,竟然“视而不见”。
……
盛怒之下的严舌海在撕毁了几具活死人之后,突然意识到了自己的愚蠢,也是,自己干嘛要和这些活死人置气?
这不是找气来着?
严舌海恢复了理智。
这些活死人只是人家的工具……
突然,严舌海的大腿被一具活死人给咬了一口,硬是给严舌海撕拉下了一块血肉来。
严舌海可不是那些无痛无情无感觉的活死人之类,他嚎啕一声大叫,猛然双手一合,拍碎了脚下那具活死人的头颅,接着,严舌海舌头突然刺出,迎着对面的一具活死人就是一刺,严舌海的舌头居然硬是刺穿了它的头颅,严舌海冲着正对面,杀出了一条血路来,并脱身出来,逃离了“群尸”的包围圈。
这个时候,严舌海算是想通了,和这些工具纠缠个什么劲啊!
果然,严舌海隐身于了对面的绿荫之内,不见了身影。而那些活死人,也就并没有再追击严舌海了。
失去了攻击的目标后,“群尸”开始了毫无意义的在原地徘徊了……突然,“群尸”突然之间居然开始“自燃”了起来……须臾的功夫,“群尸”化为灰烬,了然无痕。
似乎刚才什么都没有发生过。
阴暗中,严舌海走了出来,来到车旁,车里哪还有朱有琴的身影,空空如也。
是谁?究竟是谁?
看来对方并不打算要了自己的性命,否则,不会只来了这么一点“活死人杀手”。
严舌海排除了自己的死敌,现时魔界的当权者、霸主——魔头:姚闫彪。
如果是姚闫彪的话,严舌海不可能如此轻松地脱身,而如果是自己的行踪已然暴露给了姚闫彪的话,那么,姚闫彪的这次攻击,可不会安排的如此草率,甚至,姚闫彪会亲自现身,亲自动手。
严舌海知道,姚闫彪对他的仇恨极深。以至于了姚闫彪是非要置他于死地,杀之而后……都不解恨。
而排出了姚闫彪嫌疑最主要的因素还是在于,姚闫彪根本就没有这种控制“群尸”的能耐。
别说姚闫彪了,就是他严舌海这个曾经的魔头,也是做不到这点的。
如果不是自己中毒,严舌海何惧其他魔类,他早就杀回了魔界,自然,也就不会发生魔界的易主换位之事了。而严舌海又何至于沦落到如此窘境,居然被他曾根本不放在眼里的姚闫彪所逼迫追杀。
那么,除了死敌姚闫彪,还会是谁呢?谁会控制了“群尸”呢?
难道是她?
想来,除了她,谁又有这个能耐呢?
可是,她为什么要这么做?
想当初,她还是和自己有点交情的啊。
难道,她被姚闫彪收买了?不过,这简直是不可能的!
魔灵二界,各不相干,她没有理由听从了他的指令。而今晚的这次突袭,看得出来,对方没有要对他严舌海斩尽杀绝的意思。
严舌海突然眼角一瞥,走过去,从地上捡起来一块布头——这是一种标志很明显的制服的衣角。
……
富贵城。
在这娱乐城的一处地方,却是十分清静的。
这里没有喧哗,因为这处地方,不是营业场所,没有客人,也没有招待的服务生,这里的每个人,都是西装革履,他们却像是卫兵一样的笔直站立在各自的岗位上,双手交叉在后背,都是平头,目光如炬,警惕着这里每个走过的人。显然,这些侍立者都是守卫,他们在一丝不苟地执行着自己的工作任务。
突然,走过来一个人,这人走路很是有趣,一拨一拐地走来,而那些西装革履的守卫者,立时便面部充满了谦卑地敬意,离着老远,就朝那人投去了敬意的问候。直到那人一路走来跟前,这些健壮而年轻气盛的西装男们,却个个点头哈腰,口中恭敬地喊道:“李哥!”
这个叫李哥的,显然与众不同了。他的身份地位,跃然眼前。身上的着装,相对于那些看门护院的西装男们来说,也是休闲多了。
李哥身着寒冰蚕丝的地主褂,下身是大肥裤子,脚上一双布鞋,也是平头,不胖不瘦的身材,却矮短的出奇。
李哥的身高竟然还不到一米五。不过,他却不是侏儒,据闻,他的个子是因为小时候的一次感冒发烧,那时的李哥,生在农村,乡下家庭,父母也是文化不高,在病急乱吃药之下,结果,父母喂他吃错了药,便就导致了李哥的个子在那个时候,停止了生长。
身材的矮小也就不说了,李哥居然还因小儿麻痹症的缘故,成了个瘸子(双腿长短不齐),走路是一颠一颤的,真是不知道这般的人物,是如何地混到了现如今这般的发迹了。
不错,李哥——李庆门,便是这“富贵城”的大老板。
李庆门有着相当深的黑道背景。或许,这便是他发迹的原因之一吧。
不管怎么说,这货也算是得瑟起来了。只是这货,坏的透水,还是个不孝子,想来或许是对其父母因他小时候给他吃错了药的缘故吧,发迹后的李庆门,再也没有回过家乡一次,如今已是近五十的李庆门,足有三十年没有再见过其父母亲戚们了。
想来这种人,定然不会有好下场的。不过,此时此地此境,李庆门过着相当逍遥快活的神仙日子。而人生跌宕起伏,谁知道日后如何收场。
71。第71章 魔将上()
且放下李庆门的过往不说,只见他正拄着个龙头滴拐杖,在这夜里时分,还很酷地戴着个墨镜,正“一摇一摆”地走来。或许是身材矮小的“好处”吧,年近五十的李庆门,看起来直如二十出头的模样。想当初李庆门二十出头的时候,背着个书包,还真似小学生般的以假乱真。
李庆门大摇大摆地走在前面,身后跟着四个保镖,这四个保镖,是李庆门的贴身保镖。平日里跟随在李庆门身旁左右,形影不离。
而此时,当李庆门走到一处房间门口的时候,李庆门敲了敲门,便自己进去了,那四个贴身保镖,却留在了门口外。
这个房间陈设很简单,但却很华丽。房间是圆形的,靠壁,有一圈固定的长椅。长椅上,墙上,天花板上,都铺钉着富丽堂皇的兽皮,踏上去像最贵重的地毯一样柔软;其中有鬃毛蓬松的、阿脱拉斯的狮子皮,条纹斑斓的、孟加拉的老虎皮,散布着美丽的花点的、在但丁面前出现过的、卡浦的豹皮,西伯利亚的熊皮,挪威的狐皮;这些兽皮都一张叠一张地铺得厚厚的,似乎就像在青草最茂密的跑马场上散步,或躺在最奢侈的床上一样。
如此奢华的房间,竟然并非李庆门的住房。
想来李庆门可是这里的主人,这个“富贵城”娱乐城可是他的。而他自己在这里,都没有这般华丽的住房。
这是一个女人的房间。
不过,千万别想歪了,这房间的女主人,可不是他李庆门的妻子或者情妇什么人的,李庆门没有妻子,他的情人更是不能享受到这般的待遇。因为,他的情人很多,却都就是这里的小姐。这些小姐们也只是他李庆门的赚钱工具。
接下来,从李庆门的动作行为发现,他对这里的女主人是那么的恭敬而丝毫不敢冒犯。甚至毕恭毕敬到了胆战心惊的地步了。
李庆门去了墨镜,拿在手中,坐在了长椅上。把那龙头拐杖依靠在长椅旁,便就等待着什么了。
房间中的床铺在里间,隔着重重的红纱帐……须臾,红纱帐无风自动了起来,李庆门连忙站起身来,却并没有去扶那龙头拐杖。
只见,一女人从那重重的红纱帐后转了出来。
赫然一仙女下凡……那么脱俗超凡,那么不食人间烟火的一女人。
乍一看之下,这女人简直是个青春荡漾的妙龄仙女儿,可是谁能想到,这乍一看之下的妙龄女子,竟然是有着千年的灵气了。
长发飘飘,秀发乌黑发亮,面色洁白,透着绯红……可显然,她的身体行动起来的时候,还是有点发虚的。不过,这点是旁人丝毫察觉不出来的,这只有她自己知道。
李庆门敬称她为:圣母娘娘。
“她还好吧?”李庆门说话的声音,似乎是故意滴撇着嗓子,把那尖细的嗓门放的是极为低沉而柔软,却口齿清晰的很。
“嗯。”女人高高在上。一袭长纱缫丝连衣裙,裙底拖地,着装上来看,这女人似十分保守,却又极为自然地透露出来她的绝妙身材,而性感十足!不过,李庆门可丝毫没有邪念,在这个他称呼之谓圣母娘娘的女人面前,李庆门有的只是谦卑、恭敬和战战兢兢地奴颜伺候。
女人嗯了一声,递过去了一张白纸,李庆门连忙地接了过来。
女人道:“照着这上面抓药。”
纸上写的都是中草药。
李庆门迭声道:“是是是。”
女人:“给她布置个房间吧。”
李庆门:“是!”
女人:“她中了魔菌,还是很严重的。先让她休息个把月再说。”
李庆门:“好的。”
女人:“等她醒来……”
李庆门:“我知道怎么说,我知道,您放心。”
女人摆了摆手,李庆门躬身退了出去。
至始至终,这个“圣母娘娘”都没有正眼瞧他李庆门一眼。
……
李庆门退出“圣母娘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