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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身经百战,却从未遇见这么快的剑!“哧”的一声,剑锋刺入了韩德让的袍子里面。但韩德让的身子却已在这刹那间,贴着剑锋滑开,冰凉的剑锋,贴着他肌肤时,他只觉全身汗毛都竖了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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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十一章 纪彩霞到()
而韩德让手中仍握着那把七灵宝剑,却根本不可能有还手的机会,既使是这七灵宝剑速度再快,也快不过林外飞来的这居高临下的一剑。
他身经百战,却从未遇见这么快的剑!“哧”的一声,剑锋刺入了韩德让的袍子里面。但韩德让的身子却已在这刹那间,贴着剑锋滑开,冰凉的剑锋,贴着他肌肤时,他只觉全身汗毛都竖了起来!
韩德让身经百战,却也从未有如此这般接近死亡,他终于定了一下心神,他终于顺势拿起手中的七灵宝剑,向着此人的脖颈挥去。
对面那人此时已落到地上,但是就如同凭空落下个重物一样,激起了已经落到地上的树叶,刹时间,满地的绿叶漫天飞舞,遮住了此人的面目。
那人站定后,身上仿佛带着铃铛,铃声犹自阵阵清脆地响起,仿佛在唱着一曲伤别离,对方一剑刺空,似乎觉得更吃惊,剑锋一扭,横划过去。
韩德让也很吃惊,他身经百战,却从没有遇到这样的人,一般情况下他的剑挥出对方都是先躲闪,再攻击,如像对方这样,一上来就不闪不避,奋力直击,难道他不知道,在他伤到对方的同时,自己也会受伤。
这种两败俱伤的事情,韩德让是不会做的,就算这么做,也要看对方是谁这么做值不值得两人此时,同时挥剑,同时向着对方的脖颈处挥去。
韩德让自然不必害怕,因为他知道自己手中的宝剑是七灵宝剑,剑锋就能伤人,只是,用霍隽的兵刃,他多多少少有些不舒服。
这一路上,他就算是脑子笨些,慢慢看也能发现出苗头,也许霍隽本人都不清楚,但是,外人却看得清楚,霍隽明明对萧绰有了一丝情义。
这让韩德让很恼火,要知道他和萧绰可是青梅竹马啊,所以韩德让明知霍隽救过自己和萧绰几次,他也不领情,只是冷脸对他。
可是,此时居然用得上霍隽的宝剑来救自己的命了。可是,不这样也没有办法,他本来把七灵宝剑拣起,然后以一种胜利者居高临下,俯视的角度去还给霍隽的。
这样的话,以前多多少少觉得亏欠霍隽的地方,他就可以一笔勾消了,可是,此时,却不得不用这七灵宝剑来救自己了。
可是,韩德让算错了,对方的宝剑竟然也是宝剑,那凛凛的剑风,已足让韩德让感觉到寒意。两人,竟同时住了手。
漫天的绿叶夹杂着花瓣还在飞舞,两人还在挥着剑,只是,两人都是离对方咽喉一寸的时候停住。两人的姿势动作,都定格在这个画面中,只有对方身上的铃声,和那漫天的花叶,才能让人感觉到,这时空不是静止的。
花叶终于落下了,韩德让看清了对方的脸原来,竟是一个女人,而且是一个妇人。
那妇人秀美中透着一股英气,光采照人,当真是丽若春梅绽雪,神如秋蕙披霜,两颊融融,霞映澄塘,双目晶晶,月射寒江,大约也是三十**岁,腰缠白纱飘带,长辨垂肩,一身鹅黄衫子,头戴金丝绣的小帽,帽边插了一根长长的翠绿羽毛,旖旎如画。
这样的装束显然不是中原人的装束,也不是辽国的装束,韩德让一眼就看出来了,那是西夏的装束。她的那金铃却没有缠在腰间,却挂在了剑柄之上,而那口剑,确实也是一把宝剑,韩德让一眼就看出来了,那是鱼肠剑。
而她是谁,韩德让不用问,一眼就看出来了,她就是金铃仙子纪彩霞。
而令韩德让比较困惑的是,当初,号称辽国第一舞妓的纪彩霞,当初跟着自己伯父私、奔了的纪彩霞,如今怎么会变成这样?
她的脸固然还是如花似玉,可是她的身材竟好似腰间挂着个大水缸,是水缸不是水桶!如果这水缸里灌满了水,多了不用说,少了也能灌溉两亩地。
韩德让当知道家里有这种不光彩的事时,有的时候也会想像一下这个纪彩霞的长像,能让自己的伯父舍弃一切,不顾一切,跟着她海角天涯的女人,究竟是何等的面容。
后来,又听自己的师父白山仙翁讲过,这纪彩霞绰号金铃仙子,用金铃蛊惑人的心志,有许多的男人,只要听到她的铃声,就不忍下手,连动手都不肯动手的男人,自然是败在这女人的手下了。
又听说,这金铃仙子在二十年前隐退江湖了,只把自己的儿子送到了崆峒派学习武功。韩德让真的不知道,这样的体形,自己的伯父如今吃不吃得消?
韩德让突然笑了,他连自己也没想到,见到纪彩霞第一面,会笑得出来,给自己家族带来羞辱的罪魁祸首如今就站在自己的面前,自己不是应该咬碎钢牙才对吗?
可是,韩德让却忍不住放声大笑,笑得前仰后合,声若洪钟,根本就停不下来。他一边笑一边后退,指着纪彩霞,笑得说不出话来。
纪彩霞也是一愣,她收起手中的鱼肠剑,看了一眼周围,一眼看到地上赫然躺着的盘龙棍,那棍虽亮,却蒙上一层灰朦朦的颜色。
纪彩霞道:“你就是韩德让?”
她的说话虽轻,但是每个字都能清清楚楚的渗进韩德让的耳朵里。可是,韩德让还在笑。
纪彩霞轻轻皱了皱眉,她道:“你笑什么?”
韩德让终于停止了笑声,他看着纪彩霞,纪彩霞也看着他,两人谁也不说话,过了一会儿,纪彩霞才悠悠地说道:“你长得真的很像你父亲。”
韩德让道:“不仅长得像,就连性格也差不多,我和我父亲心灵相通,如果当初我遇到像你这样的女人,也不会看得上的。”
他说话的语气异常平静,可纪彩霞却胸脯起伏得厉害,渐渐地呈现出怒容。突然,她又笑了,笑得前仰后合,笑得根本停不下来。
片刻,她道:“你和你父亲都是契丹的狗,有谁跟你父亲和你这样的狗在一起,岂不也变成狗了吗?就算你父亲当初看不上我这样的女人又怎样?你们家还不是为了我,而一辈子鸡犬不宁?”
。。。
第九十二章 一个故事()
他说话的语气异常平静,可纪彩霞却胸脯起伏得厉害,渐渐地呈现出怒容。突然,她又笑了,笑得前仰后合,笑得根本停不下来。
片刻,她道:“你和你父亲都是契丹的狗,有谁跟你父亲和你这样的狗在一起,岂不也变成狗了吗?就算你父亲当初看不上我这样的女人又怎样?你们家还不是为了我,而一辈子鸡犬不宁?”
纪彩霞话还没有说完,突然眼前寒光一闪,那是一支袖箭,闪着寒光,直奔纪彩霞的咽喉而来。纪彩霞的笑声未绝,她那柄剑上的铃声还未绝。
当地声,那支袖箭已被鱼肠剑碰到地上,那把袖箭只不过是平常的镔铁所铸,而鱼肠剑却是上古十大兵器之一,哪里禁得住轻轻一击?
那铃声不断的响起,好像是被风吹得阵阵清脆,又好像似独自奏着音乐,而这不是普通的音乐,这声音只要一响起,就叫人心神不宁。
可是,纪彩霞并没有乘胜追击,她停了下来,本来如果不穿白裙也许还会显得苗条些,可是,她偏偏要穿着白裙,这是她多年来的习惯。
剑上的金铃还被风吹着,但是,非常奇怪的是,那风竟然通得人情,或者说是通得音侓一样,居然那高低起伏,在唱着高山流水。
韩德让知道,风是不解人意的,那明明是纪彩霞把真气疏入到剑柄之上,随着真气的轻重带出的金铃响动,竟然能奏出一首高山流水。
可是,这曲调虽美,却勾魂慑魄,让人欲罢不能,思绪也竟随着这曲调或悲或喜。韩德让不禁闭上了眼睛,他尽量避住穴位,不让这勾魂的音乐来迷惑住自己的心志。
纪彩霞也不还手,她轻轻的走了两步,不远处,萧绰和李煜还在马车下面。李煜也不禁闭上了眼睛,他跟韩德让不一样,他是在享受这优美的音乐。
萧绰道:“你在做什么?”
李煜还在闭着眼睛享受,有些等天籁之音,他怎会错过,他道:“这曲子实在是太妙了,正好说中我的的心事!”
萧绰道:“只是曲子而已,又没有歌词,如何能说出你的心事?”
李煜道:“不,它明明在说,你听,它在说,高山陪流水,月光绕屋围,苍松映云翠,我与谁相随?琴随子期碎,我心碎,今生谁抚慰?”
李煜忽然睁开眼睛,拉住萧绰的手,他有些激动地道:“燕燕!这首曲子正是说我们两个”。
萧绰一下甩开李煜的手,看了他一眼,道:“哼!”
而这曲子也实在是太过悠扬,一时间,呼啦啦那一群鸟儿都四散飞去,飞向树林之上,飞向紫蓬山腰,它们甚至都没有喊叫,也许生怕打扰了这美妙的曲子。
也许不是这样,也许是那些鸟儿完成了任务,飞去交差罢了。因为,谁也没在意,那些鸟儿飞走后,地上已经现出一摊血淋淋的肉泥,那些肉泥稀少的地方,现出白色的骨头那是郑元规的尸体,此时,已是血肉模糊了。
可是,谁也没在意那一摊肉泥,韩德让闭着眼睛,调节自己的神志。而纪彩霞看着他,她又轻走两步,完全不顾那腰间笨重的肥肉。
她道:“这首高山流水,是我初次看到你父亲的时候歌唱的。那时我还是皇宫的一名舞姬,而你父亲是皇宫的侍卫,他只能站着看,我也是冲着皇上舞的,可是,那舞明明是给他看的,那歌也明明是给他看的。”
韩德让依然闭着眼睛,一动不动,好像是睡着了。
纪彩霞好像又回到了二十年以前,好像又回到了皇宫,好像又初次看到了韩匡嗣,她的眼睛是那么的空洞,是那么的忧怨。
她轻轻地吟道:“月光似缎,披青山,似绫绕绿水,晚风抚铃,轻轻唱,唱的人迷醉,时光似酒,让人醉,似诗催人泪。
半壶漂泊,慢慢熬,熬得人憔悴,爱与恨,虽无连,却常在诗中伴,我与你,虽无缘,叹今生谁来陪?蝶伴花枯萎,谁为谁负累?
红妆亦无味,自古英雄几人归?苍松映云翠,我与谁相随?晚风抚铃,轻轻唱,唱的人迷醉”
纪彩霞还没有吟完,韩德让突然开口了,他还闭着眼睛,刚刚纪彩霞吟的那些,他好像根本没听到,他问的话也跟这些词曲毫无关系,他问道:“我只想知道,你那天找我伯父说了什么?让他会下决心跟你走?”
纪彩霞一愣,她道:“我只是跟他讲了一个故事!”
韩德让依然闭着眼睛,他道:“哦?”
纪彩霞道:“我早就知道韩匡山对我有意,而我也早知道韩匡嗣对我无情。可是,那时我偏偏喜欢上你的父亲,从第一眼看到就喜欢上了,就是皇帝将我赏给他,也是我求着皇帝这么做的。”
韩德让恍然道:“啊。”但他还是没有睁眼。
纪彩霞道:“可是,你父亲却偏偏对我不冷不热,我就故意讨好他,他喜欢功夫,我就拼命地学。可是,我越主动,你父亲却离我越远。而你伯父,他早已对我对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