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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讲述了张道一对龙虎山,甚至是这座人间做出的贡献。并不会对眼下老莫头说的这种小事也有记载。要不然就不是龙虎山历代弟子的祖籍了,而是龙虎山张道一的个人自传。
接下来,老莫头所说的一切,基本都与孙骆涯所预想的有些出入。张道一一人便打退了那一窝山贼,而且是不杀一人,便能让这窝山贼灰不溜秋地逃离了乐安镇,而且张道一也没有给予他们再度报复乐安镇百姓的机会,他以道门神通将这窝山贼的丹田给毁了,更是让他们武胎之中的内力自行流失。变得与寻常人无异,就连气力也要比镇上的那些屠夫还要来的小上一些。
兴许是老莫头不喜欢这位黑衫年轻人一口一口慢饮女儿红的姿态,他起身离开了铁凳,几步上前,往年轻人只剩下一小浅碗的女儿红上又倒满了女儿红,同时还不忘劝酒,这让本就不好意思多喝老人二十年纯酿的孙骆涯,更加的有些不好意思。
不过盛情难却,孙骆涯也只好在老莫头的注视下,一口气喝光了瓷碗里的酒,老莫头见到酒水见了底,心情顿时大好,在给年轻人倒酒的同时,他还不忘唠叨着一些,当年他的祖爷爷就是这样给那位小道士倒酒喝的。
喝过了酒,孙骆涯便趁着酒意,开口问道:“莫师傅,那你顺便也说说,你的祖爷爷是如何铸成这把大罗金仙剑的呗?”
老莫头酒兴很好,而且这么多年来,也难得有人能陪他如此豪饮,他在喝干了一碗酒以后,也没急着给自己倒酒,而是开口郎朗道:“当年,那位龙虎山的小道士解救老朽的祖辈于危难之中。老朽的祖辈也是有恩必报之人,在那之后的半年内,老朽的祖爷爷莫规,偶然得到了一块天外陨星的残体,他以独创的万锻之术,将这块陨星残体万锻千炼终成一柄坚韧程度独一无二的宝剑。这柄宝剑虽说比不得铸剑山庄历代铸剑师所铸名剑那般锋利无匹,可莫规先祖所铸这柄剑的坚韧程度,却是当世所有名剑相加都不及它的十分之一。”
孙骆涯听到这里倒是深表赞同。要知道,当初张正一与他说过,当年张道一可是剑斩十万天人的存在。若是他的佩剑只是凡铁,那在斩去十余名或是数名天人体魄的时候,宝剑的剑身自当不堪重负,自行崩碎。可张道一的那柄佩剑非但没有因为天人的体魄的强健而自行崩毁,反倒是在连斩了数十万天人以后,剑身因饱饮天人金血,而得开灵智,孕育出了仙灵,彻底摆脱了凡铁的级别,进入仙品仙剑之列。
“呵呵,老朽突然记起一事,不知公子想不想听。”老人突然轻笑出声。
孙骆涯端着只饮了半碗酒的瓷碗,他点点头,道:“愿闻其详。”
老莫头两眼注视着碗中的纯酿,目露追忆,他低喃道:“公子可能不知,这大罗金仙剑在最早的时候,并不叫这个名字。”
孙骆涯挑了挑眉,显然是来了兴致,他问道:“难不成还有比大罗金仙还要有趣的名字?”
“有趣倒谈不上……”老莫头摇摇头,一脸肃穆道:“在这柄大罗金仙剑刚刚铸成的时候,祖爷爷以他名字中的规字来命名。在当时,这柄以天外陨星的残体所铸造成的长剑的名字,叫做——天规!”
“天规?”孙骆涯皱了皱眉,随即高举瓷碗,大笑道:“好名字!”
“可不是?”老莫头也同时举碗大笑。
当然,孙骆涯的笑意不完全是因为“天规”这个名字,而是因为他突然想到自己的那位半路师兄,就曾以天规斩碎天门五十余座,更是连斩天人数十万。
要知道,在民间就一直流传着天上天人一直被天规束缚着。如果你突然有一天得知曾有人以天规杀天人,难道这不值得人间的凡夫俗子高声大笑吗?
也不知为何,孙骆涯只是觉着自己的那位半个师兄,在以天规杀天人时,或许是他此生最为快意的时候。
天上以天规定天人。
他张道一偏偏就要以天规来杀天人。
你们这些自诩高高在上的天人,可曾后悔做那天人,又可曾想过,有朝一日竟会从天上直坠人间,从此再赴红尘。
虽然孙骆涯不知道为何自己的那位半路师兄要杀天人,可他觉着,区区一位凡夫俗子,竟能杀得天人如雨落人间,实在是此生一大幸事。
快哉!
兴哉!
一坛二十年份的纯酿女儿红,在两个贪杯的大小酒鬼面前,实在是不够喝的。直到酒坛里的酒彻底见了底,孙骆涯这才觉着挺不好意思的,时候,他就要从腰间掏出银子多少也给一点这位打铁不易的老人,可老人坚决不收,还说什么酒逢知己千杯少,谈钱就伤感情了。一个打铁匠,突然冒出来这么一句文绉绉的言语,着实是让孙骆涯有些不知是哭是笑。
到得最后,孙骆涯就与这位打铁老人谈妥,说是难得在偏僻之地偶遇知己,怎么说也得一起去酒楼吃顿饭,可老人以看铺子为由拒绝了,无奈之下,孙骆涯只好孤身一人前往小镇上最近的一家客栈,买来了一壶乐安镇藏酒十年的女儿红,以及一大盒饭菜。
一老一小,就在铁匠铺子里凑合着吃过了一顿午饭。
吃过了午饭,两人稍作休息,又接着闲聊了一会儿,老人才开始继续打铁,孙骆涯没有继续在铁匠铺子里停留。
书上说,天下无不散之筵席。
有些人,在该相遇的时候,自然就会相遇。
有些人,在到了应该分离的时候,自然也就会分离。
无任何理由的相遇,也无任何理由的分离。
或许,这就是好聚也好散。
面覆一张传神面皮的孙骆涯,在走出铁匠铺子以后,心情大好。
那位在铺子里打铁已有一甲子的白发老人,其实早已停下了手中的铁锤,他目送着那位负剑的黑衫年轻人离去,就如两百年前他的那位祖爷爷,目送着那位负剑的白袍年轻人离去一样,这一次相见,或许此生再无再见之日。
好聚之时常有,可好散之时,恐怕这一散,便是永久。
第302章 uAiG。()
中州城,乃大唐王朝的都城,更可谓是大唐王朝的中心所在。
王朝中人都说,中州什么都好,人好,地好,天好,物好,就连路边野狗拉出来的屎都比其它城镇野狗拉出来的要香很多。至于怎么个香法,没人去闻也就没人知道,即便是有人真的偷偷摸摸去闻了,那他也不会傻着去说“真香”,那样岂不是自己承认闻过狗拉的屎了吗?
事实上,中州城比起其余各州的都城也好不到哪里去,况且,中州城的物价和房价也高,或许是百姓们先入为主了,认为越贵的东西就越好,自然的,他们就会认为什么都贵,就连凉水也贵的中州城,是大唐王朝里边最好的一座城了。
事实上,中州城好不好,没去过的人压根就不知道。不过可以肯定的是,中州城的东西是真的死贵死贵。
就拿中州城的一品楼来说,一品楼里的饭菜,同样是一道红烧狮子头,可比起中州其余的小客栈小酒楼里的红烧狮子头足足要贵上好几两银子。
若是与中州边境的那座小城镇,乐安镇上的随意一间客栈里的红烧狮子头来比较,恐怕就不只是贵上几两银子这么简单了。
乐安镇上共有两间客栈,这两间客栈的红烧狮子头价格,分别是五文钱和六文钱,两家客栈之间的红烧狮子头只是相差一文钱。
而对于这两家客栈做出的红烧狮子头来说,相差的这一文钱,其实是有迹可循的。
南门的那家客栈,“狮子头”中的肉沫要多上一些,豆腐则是要少上一些,所以要六文钱。而北门那家客栈做出的红烧狮子头,则是豆腐要多一些,肉沫要少上一些,所以才卖五文钱。
对于中州的边陲小镇来说,都城的物价越贵,他们边镇的物价相对来讲就要便宜上一些,目的也就是希望能够多吸引一些过往的游客。
若是他们的物价也死贵死贵,那还有谁会在这座边陲小镇里吃食?倒不如去名气更大一些的都城里吃食,不是更好?
除去边陲小镇不提,再以中州一品楼来举例子。一品楼作为中州城的第一酒楼,不论是美酒或是菜肴都是中州一等一的绝佳存在,可偏偏在中州城的西门烟花巷中,有一间老字号的冷清酒楼,这座酒楼里的餐具物件都是祖上一代接一代的祖传下来的,就连他们的烹饪手艺,也都是祖辈相传的。更不用提代代相传的醇酒佳酿了。
若说菜肴与酒水的可口美味程度,这座坐落在中州城西门烟花巷中的老字号酒楼,实际上是要比东门花鸟巷中的一品楼要来得更加合人口味。而且,这座老字号酒楼里的醇酒佳酿价格优廉,不同一品楼那般的死贵死贵。
今日,在烟花巷的大街上,有两位年轻人联袂行走在青石板铺就的道路上。
烟花巷不同于中州城的东门那条热闹的花鸟巷,早在一品楼开业以来,烟花巷便日渐冷清,直到如今日这般晴空万里的大好天气,烟花巷上仍旧冷清至极,甚至还有种说不出的凄凉氛围。
两位着装华贵的年轻人,皆是眉清目秀的俏人儿,一人身着白色的文士长衫,白巾束发,右手执扇,腰间悬挂一枚上等的羊脂美玉,观其年轻人衣装相貌,倒像是一位俊俏的公子哥儿。
而在这名俊俏公子哥的身侧,是一位身穿桃色长裙的女子。该女子貌似二八之龄,极为的年少,不过即是如此,这位二八少女的脸上已是略施粉黛,极为的明丽动人。
两位年轻人结伴同行,在青石板铺就的小巷子里缓缓散着步。
也不知这两位着装华贵的年轻人,哪来的胆量,竟敢在冷清几近无人的烟花巷中不带一仆一狗的同行,若是换做寻常的贵公子贵千金,他们的家中恨不得在两人出门外行时,将家中的所有仆役随从都给带上,心怕他们出了点事。可这对从容貌上有几分相似的年轻男女,衣着艳丽,却是连恶仆都不曾带上一人,这不明摆着让不怀好意之人现身打劫嘛?
冷清的街巷上,那位手执折扇的贵公子,望了眼四下无人的街,没来由地有些扫兴道:“仙儿,你说我们都这样光明正大的落单了,怎么就没人来打劫我们呢?难不成陈老偷偷给我的那些江湖演义小说中所描述的那些采花大盗或是市井恶徒在咱们中州城都不曾存在?”
被贵公子称呼为“仙儿”的清丽少女,轻启她的小粉唇,过了须臾,也不曾听她说出口一个字,少女似乎犹豫了片刻,这才摇了摇头,柔声道:“小……”
少女才刚开口说了一个“小”字,就被身侧的俊俏公子哥儿瞪了一眼,“仙儿,我和你说多少遍了?在外边,你要叫我哥哥!”
身穿桃色长裙的少女无可奈何地点点头。
两人相继无言,这位长相俊美的贵公子闲来无事,将手中的折扇从敞开再到合拢,如此反复几个来回,最终,折扇“啪”的一下,合拢在了他的左手手心。
“瞧!”公子哥儿嘴角突然翘起,两眼之中竟洋溢着说不出的喜悦。
少女仙儿顺着公子哥的视线朝前方看去,只见一位腰间别箫佩刀的年轻人,单手牵马,背负行囊地站立在一间门面冷清的客栈前。
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