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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游之九天龙女-第40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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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章 赚的银子哗啦啦() 
… …

    翠瑛不喜欢自己习武,可是,对那些武艺高强的人,还是格外看重的。所以,孟凡尘一来,她就立刻恳求母亲把孟凡尘叫来做她的贴身保镖。裴翠云看孟凡尘不但武艺高强,还是个女儿身,放在自己女儿身边不但能保护女儿的安全,还能陪女儿说说话,做个伴儿什么的,就满口答应了。

    这样,孟凡尘到程府的第二天就被安排在小姐的身边,每日里除了陪小姐说说话,或是陪她逛逛街,还陪她一起玩耍。

    刚开始孟凡尘还不是很放得开,因为自己虽然外表是个女孩,可灵魂深处却是个男人。有时候翠瑛睡觉的时候让他帮着宽衣,他几番推迟,翠瑛就笑他道:“你又不是男人,帮我脱个衣服有什么难为情的?”孟凡尘心里说:“你怎么知道我不是个男人。可是,跟你,说不明白。”

    后来时间长了,孟凡尘的思想就起了一些变化。他觉得自己对翠瑛好像有那么一点点喜欢。这种感觉一开始还很模糊,可是后来变得越来越清晰,越来越无法抗拒,这让他自己也吓了一跳。

    “母亲……”翠瑛叫着,眨眼间已经到了裴翠云的跟前。

    “今天天气这样好,我陪您四处逛逛你看好吗?”翠瑛假装顾左右而言他。

    裴翠云一看女儿吞吞吐吐,也假装没事儿似地,心里说:“看你能憋到什么时候。”

    “哦,难得你有这份孝心,正好我在这儿喂鱼也喂累了,那就陪我去花园里赏赏花吧,顺便折几枝插到花瓶里。”

    “嗯,好啊好啊。”

    说着,俩人穿过回廊,绕过假山,沿着石板路来到一片桃林前面。此时正是桃花盛开的季节,满园的桃花竞相怒放,花香怡人。

    裴翠云一边走着,一边挑选那又大又丰满的桃枝,翠瑛跟在后面,却无精打采的样子。她哪有心思欣赏桃花啊,眼看着日落西山,如果再不回家拿那件衣服,恐怕就被人买走了。她一边走着,一边想着自己的心事,这一切,都看在裴翠云的眼里。

    “宝贝儿,你是不是有什么心事啊,看你无精打采的样子。”裴翠云假装心不在焉地说道。

    “母亲,我……”翠瑛欲言又止,她担心母亲不肯出那么多钱帮她买一件铠甲。

    “有什么话就快说,别这么吞吞吐吐的。”裴翠云本是个急性子,因为岁数大了,才磨练的不那么性急了,这要是她年轻的时候,早就憋不住了。

    “我看中一件衣服,想买下来。”翠瑛小声地说。

    “你的衣服娘不是找人给你做了好几套吗,还买什么衣服?”

    “一件铠甲,我想买给小凡穿的。你想想,如果她受伤了,还能保护我吗?只有她安全了,女儿才会安全。”

    “哦,那要多少钱?”裴翠云问。

    “一,一百万两。”翠瑛嗫嚅地说。

    “一,一百万!那么多钱啊,你想让老娘倾家荡产啊!”裴翠云假装惊呼道。

    “娘,你就帮帮我吧,如果那件衣服今天不买来,明天就被人买走了。”翠瑛摇着母亲的胳膊。

    “你把老娘卖了,看能不能卖上一百万。”裴翠云假装生气道。

    “我怎么舍得把娘卖了呢,在这个世界上,我可就一个亲娘啊。要是没有你,谁来疼我爱我啊。”翠瑛撒着娇。

    “好了好了,别撒娇了,听得我鸡皮疙瘩掉了一地。”裴翠云到底拗不过女儿,叫管家拿了张一百万两的银票给了翠瑛。翠瑛抱着母亲的脸狠亲了一下,嬉皮笑脸地说道:“我就知道你最疼女儿的。”

    “死丫头,这是最后一次,下不为例。”裴氏唬着脸说道,可女儿并不买账,朝她吐了下舌头就转身跑没影了。

    “唉……”裴氏叹了口气,“都是我把她给惯坏了。只盼她快点找个好人家嫁了,省得在家里惹我生气。”

    裴氏只是随便叨咕两句,想解解心头之气。没想到一提到嫁人这件事,还真提醒了裴翠云。“对啊,女儿已经到了婚嫁年龄,该给她找个婆家了。俗话说得好:女大不中留,留来留去留成愁。我看啊,还是早点把她嫁出去,也算了了我一番心事。对,等她爹爹回来就跟他商量女儿的婚事。”裴氏打定主意,只盼程咬金能早日回来,好把女儿的婚事给办了。

    ……

    季赢眼看着太阳落了山,武器店门前已经门口罗雀,却还不见那两个丫头的身影,心想,看来这丫头今天是不会来了。我还是把店门关了,早点回去休息吧。

    刚要打烊,见远远地有女人说笑的声音,待走近了一看,来人不是别人,正是下午来要买那件破血衣的人。

    “老板,我要的那件铠甲还在吧。”翠瑛来到柜台前,等着季赢回话。

    “在,小姐稍等,我这就给您拿去。”

    少刻,季赢手捧着那件珠光宝气的铠甲递到翠瑛面前,翠瑛接过来交给孟凡尘,然后从袖口里掏出两张合计一百零七万两的银票放到柜台上,那七万两是她攒的零花钱,这次她没敢再跟母亲要,就把自己的私房钱拿出来了。

    季赢接过银票,把那五百两押金退给她,然后又拿出一块上好的百炼精钢给了程翠瑛,翠瑛让孟凡尘看了那块精钢,孟凡尘仔细看了一遍,这的确是一块锻造武器的好钢,若是找一个好的工匠打造,一定能造出一把锋利无比的宝剑。

    两人离开兵器店的时候,孟凡尘心里就想:“翠瑛对我也太够意思了,这以后,我要是对不起她,那我就不是人了。”

    ……

    二人走后,季赢关了店门,把钱匣子拿出来数了数,几张大额银票再加上一些白花花亮晶晶的散碎银子,加起来总共有二百万两之多。这是他开业以来收入最多的一次。季赢忍不住沾沾自喜道:“今天的收入不错啊。照这样下去,我不是赚大发了?呵呵……”季赢忍不住笑出声来。

    他把那些银票和银子包起来揣在身上,看着柜台里那为数不多的存货,心里想着明天还得去收点东西回来卖,回身锁好店门,便踏入夜色之中。他准备先去吃点东西,然后回去好好睡上一觉。踏着夜色,嘴里哼着小曲:

    蓝脸的多尔墩盗玉马

    红脸的关公战长沙

    黄脸的典韦白脸的曹操

    黑脸的张飞叫喳喳

    ……

第七十一章 找活难难于上青天() 
… …

    可是,回到现实中的季赢却犯愁了。自己从老家出来带的那点钱已经所剩无几,日子再这么过下去,他得喝西北风了,也不能总靠朋友接济过日子吧。

    虽然他现在是老哥一个人,所谓一人吃饱全家不饿,可是在大城市里生活,哪地方不需要花钱得花钱,喝水点灯要花钱,坐车要花钱,打电话也要花钱。

    可这都不算什么,最要命的是看病!这要是病了,比如说感个冒发个烧啥的,最起码得买盒感冒药吧,那就得花个十几块钱。如果吃了两天不好,还得吊两瓶盐水,这又得花去四五十块。所以得个小感冒少说也要花个百八十块才能好。

    可这要是得了诸如肝腹水肝硬化什么的,花个百八十块可解决不了问题。住一次院,不扔个五七六千的能从医院里出来吗?

    再往大了说,若得个尿毒症或是癌症什么的,那钱就更不叫钱了。光透析化疗一年都得花个几万,要是换肾,没个几十万下不来,换完还得长年累月吃抗免疫力的药,又得花钱!总之,就是一个填不满的坑。

    哎,在这里,好像除了空气不要钱,其他什么都得花钱。哪像在农村,没钱买菜靠自己地里种的那点菜也能对付过日子。如果想去哪,靠自己的脚就可以了,那么大点个小村子,从村东头走到村西头也用不上半个小时,实在不行,买个自行车也能充当脚力。

    哪像在省城,去个火车站都得坐公交车。总而言之,言而总之,在这大城市里,一天没钱都活不下去,这就是现实。都说钱不是万能的,可是没钱,那是万万不能的。

    钱啊,你这杀人不见血的刀,想我七尺男儿,也不得不为五斗米折腰。活着可真累。你说说人为什么要活着呢?世界这么大,多他一个人不多,少他一个人不少,那他对这个世界又有什么意义呢?季赢很迷茫,可是,他没有死的勇气,如果有,他也至于现在还在省城的大街上溜达呢。

    “我必须在最短的时间内找到工作。”季赢这样想着。

    他从沈阳最繁华的街道——三好街开始,一家商铺一家商铺地看。看人家墙上或玻璃上有没有贴着招工启事,如果有,他就进去问问。

    有一次,一个火锅店招厨师,他进去说想试试。人家问他,你是精通水案,还是白案?他听了一头雾水的问:啥是水案?啥是白案?等他从火锅店出来的时候,听背后的服务员偷偷议论:连水案白案都不知道,还应聘厨师呢!

    季赢并不理会这些议论,他的确没进过厨师学校,也没经受过专业训练,不怪人家议论。他只想快点找到一个合适的工作,好让自己的生活尽快好起来。

    可是,那么多家店铺,居然没有一家肯请他做事的。这个时候的季赢还不懂得去劳务市场找工作,他只是简单地认为,这样在大街上挨家挨户地找,总能找到工作的。可是他跑了整整一天,腿都遛细了,也没找到一份合适的工作。

    傍晚,华灯初上,整座城市陷入一片氤氲之中。白天的繁华与喧嚣渐渐退去,夜晚的光怪陆离开始苏醒。

    那些下了班急于回家或是赶着去赴约会的红男绿女,还有那些在马路上来来往往的名牌汽车,好像都不能引起季赢的兴趣,他只是专注地望着远处那一幢幢高楼里亮着的昏黄的灯光。他想,哪一盏灯光才是属于我季赢的呢?哪一间屋子才是我季赢的栖身之所?现在我一无所有,那么,将来……将来我会拥有一切吗?

    一阵咕噜噜的响声,把季赢从幻想拉入现实。他摸了摸肚子,才想起自己一天没吃饭了。他下意识摸了摸裤兜里的钱,那几张能数得过来的零钱在裤兜里晃荡着。

    “还够吃一顿晚饭”,他心里说。末了,他又发狠地说:“妈的,等将来老子有了钱,一次买两碗豆浆,喝一碗倒一碗;一次买两辆宝马,然后我在前面骑自行车,让宝马在后面跟着。”季赢这样想着,心里顿时开心不少。

    他走到一个小食摊前,招呼老板娘要了碗兰州抻面,不知道是自己饿了,还是走得累了,这碗面他吃的格外香。吃面的时候,他想起了陈佩斯和朱时茂当年演的那个小品,嘿嘿,咱何不也放点胡椒面,一定很好吃吧。“老板,那个,再来点胡椒面。”他喊道。

    “唉……”小食摊老板响亮的回应了一声,一会儿便拿过来一小瓶白胡椒。她是一个胖女人,四十岁上下,长的有点像李菁。

    他学着陈佩斯的样子在自己的面里撒了好多胡椒面,然后用筷子搅拌均匀,再夹起一小束吹了吹,然后放进嘴里。哇,这味道,绝了!

    一大碗兰州抻面,就那么三下五除二吃到肚子里。结账的时候,他把一张大团结递给胖女人,顺便说了声:“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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