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眼前之人是他们的大哥,但是三人却感觉比面对长辈还要压抑。这个举止潇洒看似温和的大哥有着美溢长安之名,可惜他行事之狠辣无情,却是让王勋等人怕到了骨头里。
就是这样的微笑,就是这样的温和,想到当年那个嫡子的悲惨下场,那人无助哀嚎鲜血一地的场景仿佛就在眼前,王勋感觉一阵刺骨寒风从心底直冒……
“算了,你们毕竟是我的兄弟,每人剁去一根尾指略作薄惩吧,记住下不为例……”王凌云依旧面带微笑,让人剁手指这种话从他嘴里说出,仿佛一件毫不起眼的小事,语气轻飘飘,举止潇洒飘逸,眼波温柔荡漾,宛如春水沁人。
十指连心,剁去手指这种惩罚当真是痛到极点,然而在他看来却只不过是小作惩罚……这种骨子里的冷血与漠然,几乎让人不敢相信会出自一个飘飘佳公子口中。
偏偏王凌云就这么说了,语气那么自然,那么随意,完全没有半点人情味,他面色平静,波澜不兴,仿佛眼前三人不是他的兄弟,而是三只无关紧要的牲口。
给牲口长长记性,自然是不需要有什么心理负担的……
王勋等人长舒了一口气,感觉整个人都轻松了下来,能保住性命,甚至不用接受残酷的折磨,这真是大发慈悲,让他们有种跪下道谢的冲动。
三人恭敬施礼,小心翼翼转动身体,悄悄的退了下去,他们的脚步很轻很柔,生怕发出一丝响动惹恼了王凌云。从花园到门口短短几十步,三人却用了整整盏茶时光,人人浑身汗水湿透,然而脸上却带着万分庆幸的神情。
王凌云就那么静静站着,他依旧面带笑意,宛如春风,目光转也没转。
仿佛根本没有发现三人离开,他只是用心的去欣赏眼前这株海棠树。
盛夏花开,如此妖艳!
第四十三章 公子心狠()
直到王勋三人的身影消失在花园门口,王凌云才缓缓低头,目光从海棠树上收回。
“来人!”他眼中忽然凌厉一闪,淡淡唤了一声。
两个暗谍闻声应答,悄无声息从一片假山中现身,恭敬的来到他身边单膝跪地,静静等候他的命令。
“你们说,一个农户出身的小子,从小劣迹斑斑,甚至为了买一个玉佩可以去卖童养媳,这种人忽然有一天变成惊世之才,可能么?”
两个暗谍静静跪着,一语不发。
王凌云仰首望天,继续淡淡发问:“一夜之间,从废物到奇才,不但造水车制蚊香,而且还发明解暑药秘方,甚至就连赌博一事也精通捻熟。如此转变,前后差距惊人,是不是太过离谱了一些?”
两个暗谍仍旧静静跪着,仍旧一语不发。
他们只是探子而不是谋士,岂能在公子面前班门弄斧。
当然,王凌云也没打算能从暗谍嘴中得到答案,他这个问题实际上只不过是自言自语的疑惑,是他沉思之时下意识的表现。
“一夜转醒,百脉具通,难道这世上真有忽然通窍之事,真有天生圣人之说?”他语气轻缓,眼中却凌厉森然:“便是真的通窍又如何?没有成长起来的奇才,也只能泯然众人而已……”
“暗一,你马上带一队暗谍出去,好好再探查一下韩跃之事,以他制造蚊香那个日子为分界线,仔细追寻事前事后他的表现,比如他说过什么话,他认识了什么人,他曾经去过什么地方,这些都要给本公子查清,然后详细记载纸上拿来我分析。”
他语气依旧淡淡,脸上依旧波澜不兴,声音柔和,似乎连说话也不愿意浪费半点力气。这般不疾不徐,仿佛随意诉述一件微不足道之事,然而话中透露的信息却是周密严谨,思虑之全,安排之周,宛如江河流水一波接一波连绵不绝,那个代号暗一的暗谍一脸严肃,小心翼翼将他的话全部记下,生怕遗漏了半点。
王凌云也不管他能否领会,轻轻挥了挥手,淡淡道:“你去吧!”
“是!”代号暗一之人恭敬行礼,起身悄悄后撤几步,这才飞奔而去。
另一个暗谍依旧恭敬跪着,静静等候王凌云的命令,他知道公子做事风格,如果有特别机密之事,哪怕对自己人也会有所保留,现在暗一被派出去却单独留下自己,显然是有机要指令下达。
他猜得没错……
王凌云直到暗一的身影出了花园,方才缓缓开口:“暗二,我命你同样带一队暗谍出门,记得选一些鸡鸣狗盗之辈,你们天黑之后出发,直接去长安城外田家庄,本公子不管你用什么办法,总之一定要从韩跃手里拿回欠条,四十万贯一分都不能少……”
他说到这里,轻轻瞥了一眼暗二,淡淡道:“如果任务失败,你们就强攻,哪怕杀人放火也要达成目的,必要之时可用人命去堆……”
“……”暗二的额角沁出汗水。
偷借条?
这事想也别想,高达四十万贯财富,那个韩跃肯定是借条不离身,王凌云的打算恐怕从一开始就是强抢。
然而强抢便需动武,虽然那个韩跃手无缚鸡之力,田家庄的百姓也都是一群泥腿子,但是暗二却深知这个任务并不轻松。
因为他知道,田家庄中还住着一个姓罗的少女,而且就守卫在韩跃身边。
那女子可是冷面银枪俏罗成的后代,天生武性超人,已经有青出于蓝而胜于蓝的英姿,曾经在草原百万突厥之中杀了一个来回。
高手一旦踏入顶尖之流,根本不会惧怕群战,所谓的拿人命去堆只是一个笑话。
暗二额角的汗水更甚,王凌云虽然说必要之时可以用人命去堆,但是暗二却知道这只不过是上位者的含糊之词,其实人家的真正意思却只有一个,那就是让他暗二亲自出手去拼。
他暗二,曾是名震大唐的游侠儿。
他也有过一段少年无敌的岁月。
但是对上罗家那个少女,暗二却没有任何信心。
“强抢借条,人命去堆?呵呵,也许今夜我就回不来了……”暗二心中升起一丝悲凉,他不由自主抬头,目光与王凌云接触,却发现对方眼中全是淡然,竟然没有一点惋惜之色。
“也罢!死便死了……”他猛然咬牙,躬身给王凌云施了一礼,起身飞奔而去。
自始至终,王凌云一言不发,甚至脸上的微笑都没有变换。
直到暗二即将出门的那一刻,他才仿佛想到什么一般,淡淡开口说了一句:
“此事不管成与不成,你的母亲,我会命人放归……”
暗二身躯一震,回首凝视花园,却见王凌云负手立于海棠树下,风吹叶动,衣袖飘飘,宛如滴仙人降世,说出不的洒然出尘。
“你这个魔鬼……”他嘴角翕动,差点便将心底的话说出,只因想及老母安危,无奈心中长叹,扭头逃也似离开……
……
花园之中,王凌云一直目送暗二离开,脸上的微笑才缓缓隐去。
“不能完全掌控之人,放在身边便是隐患,暗二,你真以为本公子不知你心中愤懑么?”
他负手卓立树下,闻嗅着海棠淡淡花香,目光却显得阴冷无比。
远远望去,整个人宛如一座雕像,毫无声息,毫无人气……
……
一个灰衣小厮气喘吁吁跑了过来,他站在花园门前不敢抬脚进门,只是用焦急的目光看向王凌云,希望公子能够注意到自己。
“什么事?”王凌云仰头欣赏着海棠,嘴中淡淡问了一句。
他没有回头,却知道来人只是个小厮,花园中除了家族长辈或者他认可之人,其余皆不能进。
这是他的规矩。
定下这个规矩的时候,他才不过十二岁。
当时曾有一些下人欺他年幼,故意触犯以作试探,然而最终这些人都变成了死人,尸骨就埋在花园之中。
“你们不是想进来么,那就永远不要走了。”这是他十二岁那年说的话,从那以后,没有哪个下人敢再触犯于他。
小厮也是家中老人,甚至还是他的贴身使唤,但却同样需要遵守这个规矩。这人站在门口,由于奔跑太快导致喘息不均,他极力调整呼吸,努力让说话顺畅,小心翼翼回答王凌云的问话。
“公子!二少爷领家法之时,由于切去小指剧痛攻心,一时忍耐不住晕了过去,现在已被二房那边带回施救……”
“还有么?”
“二房那边的老夫人心疼孙儿受罚,扬言要去族长那里讨个说法,她说,她说……”
“但说无妨!”
“她说公子您心肠歹毒,对待同胞都不念手足之情,乃是虎狼凶残之辈。王氏若是由你掌权,恐怕会万劫不复。”
“唔,倒也符合那老妪的性格!还有么?”
“属下回来之时,二房老夫人正串联其他嫡脉分支,甚至还给琅琊王氏去了信,意图通过联名方式绕过族长,罢免公子您手中职权……”
小厮说到这里,小心翼翼看了看王凌云,眼见公子面色不变,他才战战兢兢说出了最后一句话:“还有就是,他们要剥夺您的嫡子顺位继承权!”
“是么!”
王凌云仰首望天,伸手摘下一朵海棠花放在鼻尖闻嗅。
似乎花香很是沁人,他脸上满是轻松写意,全然看不出一点恼怒之色。
然而小厮却知道这一切都是表象。
二房老妇人的下场,恐怕不会太妙!
果然,只听公子那如沐春风的声音淡淡传来,依旧那么轻柔,但却冰寒刺骨:
“你去长安西市买几瓶藿香正气水回来,今夜子时,亲自带人给老夫人灌上。明天一早,带着老夫人的尸体,去衙门伸冤……”
“属下遵命!这就去办!”小厮不敢拒绝,躬身答应,悄悄离开。
王凌云淡淡的轻笑着,再次摘下一朵妖艳的海棠花,放在鼻尖轻轻闻嗅。
藿香正气水是良药,喝不死人。
真正让人死的,应该是其他东西。
但是谁会知道呢?
小厮不会说出,也不敢说出。所以王氏豪门老夫人之死,罪责在藿香正气水。
(本章加更即是还债,也是为书友唐三)
第四十四章 长孙中暑()
李世民独自坐于案前,面色阴沉似水,翻阅着边塞驻军呈送的密函。
北方突厥又在蠢蠢欲动,自今年六月那场大变故伊始,草原上的秃鹫便将目光盯上了他,百万控弦之士,中原王朝生死大敌,自古至今一直令历代帝王头疼不已。
草原狼族,秉承狼群环伺法则,一旦发现敌手弱点,必然群起而攻之,总要狠狠撕下血肉吃饱喝足才会甘心。
如今大唐国基未稳,突厥战力堪为天下第一,如果这群残忍的狼族挥军南下,大唐拿什么来抵抗?他李世民还能不能坐稳江山?
国库空虚,兵力衰弱,就算有几十位当世名将在朝,然而战争讲究的还是实力。
李世民感觉很烦躁,李家自隋末群雄乱舞之时起事,最初只不过是一股中庸势力,为了心中的梦想,他带着将领们血战八方征战天下,终于定鼎中原,将自己的父亲推上了皇帝的宝座。
再然后,兄弟为皇权而反目,他再次执戈而起,一路杀兄屠弟,逼迫父亲禅让,踏着至亲骨肉的鲜血登基,终于掌握了人间至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