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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作家玩网游-第7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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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口气购买了三件高级装备之后,我的包裹里仍有3900金币存款,这些金币暂时找不到合适的买家脱手,但是这么存着也不是个事,金币这种东西它不是房子,房子是越放越值钱,金币是越放越不值钱。

    钱放在手里不花出去心里不舒服,我又不是土豪,也学不来别人那种站在城门口,出来一个给她100金币要求亲一口或者抱一下什么的。我突然发现,TNND原来有钱也是一件烦心事,不过相对于没钱来说,这绝对是一个令人幸福得烦恼。

    想了半天,直到林小妞气得现实中拔掉我的网线逼我下线吃晚饭,我还是没能想出把金币花出去的方法。

    吃饭的时候,我问林孑然:“如果,我是说如果啊,你在荣耀里成了大款,手里有大把的金币,你打算怎么花?”

    林孑然咬着一根筷子看着我:“呆子,你行啊,游戏里赚大钱了?”

    我矢口否认:“你又不是不认识我,我这么笨的脑袋,哪会赚钱啊,我要是真的能赚钱我不如在现实中赚,在游戏里赚金币干嘛啊我。”

    “金币也能卖掉换成软妹币,你这个笨蛋,真是够笨的。”林孑然先是鄙视了我一番,接着无限憧憬的说:“如果我真的有很多金币,我就把游戏里高手都挖过来,组建一个超级公会,把那什么枭龙、战皇殿都打趴下,以后攻城掠地在游戏里打下一片大大的疆土,建立属于自己的虚拟商业帝国。”

    我不禁咋舌:“好家伙,野心可真够大的。”

    “你以为个个都像你啊,胸无大志就知道混吃等死。”

    “对了,呆子,如果你有钱了,我是说现实有钱啊,你会做什么?”

    “我啊,如果我有钱了,我一定要买一座大大的房子,娶一个漂亮的媳妇,然后把父母从乡下接过来跟我们享福。”

    林孑然听后,认真的对我说:“呆子,你的理想很普通,但是很伟大,我相信你一定能实现的,而且这样的日子不会太久。”

    我说:“借你吉言,要是真有那一天,乔迁的时候我一定请你。”

    “我可先说好了,我可不给红包的啊。”

    “切,你真小气。”

    “怎么,你还敢有意见啊?”

    我:“……好吧,没意见。”

    “嘻嘻,这还差不多。”

    ……

    林孑然的回答对我毫无帮助,之后我还是要为如何尽快花掉手里的金币犯愁。

    走着走着,突然听到身后几个玩家在小声议论:“这本技能书应该很值钱吧?”

    “应该是,听说荣耀里面的技能书很难爆的。”

    “那我们赶紧找一个骑士卖掉吧,房东已经连续催了我三次房租了,如果再不交的话,估计就要被扫地出门。”

    “不如你搬来跟我们一起住吧。”

    “我才不要,你们每天晚上搞出来的动静那么大,我怎么睡得着。”

    接下来是个女声:“话说你也应该找个女朋友了。”

    刚才那小子抱怨道:“尼玛,饭都吃不起了,还养得起女朋友。”

    我猛然转身,面对身后的两男一女问道:“几位,你们的技能书给我看看。”

    对方掏出一本薄薄的小册子在我面前晃了晃,看到技能介绍的时候,我立即决定不管花多大的代价一定要买下来。

    【冰封连刺】主动技能召唤冰霜神力,在最短的时间内对敌对目标发动连续两次攻击,造成基础攻击伤害附加一定冰冻伤害,并有极低几率冰封目标,需要:骑士职业20级。

    “这本技能书你们打算卖多少钱?”我问。

    拿着技能书的那小子纠结了半天,最后说:“怎么也得卖个两三千金币的吧,你知道的,技能书这东西游戏里很难爆得到,而且我们这还是一个特殊技能,如果不是实在是吃不起饭了,我们也不会卖。”

    他们刚才的对话我都听见了,这小子确实不应该是骗我的,我说:“啥也不说了,3000金币拿来吧。”

    三人目瞪口呆,愣了足有打半分钟才反应过来,赶紧跟我交易。

    直到交易完成,三人还恍若如梦,似乎是不敢相信这年代还有人这么买东西的。

    交易完成后,我对那个单身的哥们说:“兄弟,卖了金币弄到钱之后先把房租交了,然后想办法找个女朋友吧,切记撸大伤身。”

    那哥们感动得内牛满面:“我都记住了,大锅你真是好人啊。”

    接着,我又对那个有女朋友的哥们说:“兄弟,人家妹子在你最困难的时候依然选择了你,听哥一句话,对人家好点,回头先去商场给她买两身漂亮衣服再说。”

    小两口顿时也感动得内牛满面,哽咽的说道:“大锅,你真是好人,要不以后我们都跟着你混吧。”

    我指着刚才那位单身的兄弟说:“少来,长期跟你们混在一起,我估计也要学这位兄弟,不是自撸就是要赶紧找女朋友了。”

    小两口:“……”

    “大锅,加个好友吧,这样我们也好知道自己应该感谢的对象是谁。”

    我抬头45度仰望天空:“同是天涯穷光蛋,相逢何必曾相识。”

    三个人欢天喜地的找人卖金币去了,我则立即点亮了手中的技能书【冰封连刺】。

    随着一道冰蓝色的亮光沁入掌心,我的技能栏里终于第一次出现了一个主动攻击技能,那是两支冰枪虚影的图标,画面非常肃杀。

    【冰封连刺】主动技能召唤冰霜神力,在最短的时间内对敌对目标发动连续两次攻击,第一段攻击造成75%基础攻击伤害附加20%冰冻伤害,第二段攻击伤害比第一段提升30%,并有3%几率使目标持续6秒的冰封状态,技能冷却时间30秒。

    这个技能无论是PK还是杀怪都是一个非常实用的技能,而且攻击力加成这么高。虽说直接开除3000金币的价格,其中有很大一部分是因为同情那两个哥们的原因在里面,不过不得不承认这3000金币花得实在是太值了。

    这样一消费,我的个人资产已经不足1000金币,不过接下来我也不急着赚钱,现在是时候考虑如何尽快把等级提升到30级的事情了。

    这时,一个NPC士兵突然跑到我面前,恭敬的对我说道:“尊敬的龙湖先生,我们队长有请。”的,、、,,、、

    1

第四十二章 僵尸潮涌() 
朝阳城的约克队长找我,应该跟附近小镇的僵尸潮有关。

    我让传信的士兵先回去,然后直奔仓库把之前存进去的烈阳散全部取出来带上。想了想,干脆把夺命枪和掠夺者之戒带上,这次清剿行动如果运气不是太差的话,应该能助我直接升到25级。

    然后再到药店补充了一部分中级红药水和初级蓝药水,烈阳散虽然是自己生产的,但是市场价格这么高,也要点用。

    装备几乎还是新的,暂时不需要修理,准备好补给之后,我立即动身前往军营与约克队长汇合。

    约克队长的时候他正在集合队伍,见到我过来,立即对我说:“龙湖,城主大人已经批准了这次清剿行动,我想邀请你一起参加,不知道你意下如何?”

    根据之前的经验,跟NPC一起行动绝对是好处多多啊,我当然是求之不得,于是爽快的答应了。

    约克重新整理了一下队伍,给士兵们开了一个简短的动员大会,然后回头对我说:“时间差不多了,咱们现在就出发吧。”

    我跟在约克身边,带着队伍开拔,一路穿街过巷出了朝阳城的东门,沿路玩家见到我带着这么大一批NPC士兵一起出城,纷纷向我投来艳羡的目光。

    这是一支由50名骑兵,50名步兵,50名战斗法师和20名牧师组成的队伍,每一个士兵都是30级,而约克本人则是35级的白银级BOSS,队伍整体的战斗力绝对强悍,我跟过去其实就是打打酱油,从NPC手里抢一些经验、装备什么的,除此之外应该不用做什么事情。

    根据NPC的作战计划,我们此行的第一个目标是位于梅洛小镇东南方向的歌乐小镇,从朝阳城过去,距离跟梅洛小镇也差不多。

    靠近歌乐小镇之后,果然在小镇周边地区发现了的僵尸,情况基本上和之前的梅洛小镇差不多。

    “这些该死的亡灵果然也偷袭了我们的歌乐小镇,弟兄们,战斗的时刻到了,拿起你们的武器把这些该死的亡灵赶出我们的家园。”约克队长刷的一声抽出挂在腰间的长剑,向前一指。

    约克队长一声令下,50名NPC骑兵立即策动战马向那些僵尸发起冲锋。接着,法师阵营循着骑兵冲锋的路线迅速压了上去,将那些僵尸纳入有效攻击距离之后,立即挥动法杖,发出一团团魔法火球,对那些僵尸进行攻击。牧师跟在法师的身后,专门负责为前排受伤的骑士治疗,步兵则在两侧和后方迂回防守防止敌人偷袭。

    约克队长居中指挥,神情平静,似乎根本不把这些僵尸放在眼里。

    骑士手中的长枪枪芒吞吐,法师召唤出来的魔法火球漫天覆盖下去,不到一秒钟便已经有十多只僵尸惨哼着倒下。

    我一看,这还了得,急忙拎着长枪冲了上去。

    “龙湖兄弟,不用你动手,这些小小的僵尸留给下面的弟兄们料理就行。”约克队长对我说道。

    我说:“那可不行,我现在急需要历练,看见亡灵不杀,对我来说简直就是犯罪。”

    约克两手一摊说道:“好吧,你真是我所见到过的最勤奋的冒险者,你日后肯定能成为千古流芳的圣骑士。”

    我们都知道外国人说起话来喜欢满嘴跑火车,当做笑话来听就行,你若是认真那你就吃亏了,而约克显然是一个典型的外国人。

    我不再理会他,迅速挤到其实阵营的前方,瞄准一直已经残血的僵尸抬手就是刚学会的冰封连刺。

    连续两道冰霜枪芒从那只残血的僵尸胸前扫过,那只倒霉的僵尸惨嚎一声挂掉,爆出两枚银币,同时我的经验条也轻微的向前挪动了一点点,抢经验成功。

    我来不及弯腰捡起地上怪物爆出来的银币,眼光瞥见左手边另一只僵尸又依然空血,手中的长枪急忙向左边横扫,一道枪芒拦腰划过那只僵尸的小腹,带出一个伤害数字。

    下一刻,那只僵尸在一个火球术的轰炸下惨嚎着倒下,我的经验条再次轻微的向前挪动了一丝丝。

    原来只要参与攻击,不用直接杀死怪物也能获得经验,系统的这个设定真是太贴心了。

    我不再理会地上怪物爆出来的银币,这么好的跟NPC抢经验的机会,绝不能轻易放过,这时候还浪费时间捡金币,价值是捡了芝麻丢西瓜,再说以我现在的能力赚金币根本就不是事儿。

    手中的长枪不停的出击,身前的每一只僵尸都尽量捅一下,坚决一只僵尸身上浪费第二次攻击。

    这样,随着队伍不停向前推进,越来越多的僵尸倒在我们脚下,我的经验值节节攀升。

    队伍的目标非常明确,径直向歌乐小镇周边的墓地杀去,这一百多NPC士兵的效率高得惊人,只花了十多分钟时间,便已经来到墓地边缘。

    与我之前在梅洛小镇墓地遇到的情况一样,碑石林立的墓园里,一只只骷髅战士手提锈迹斑斑的铁剑漫无目的的在碑林间穿梭。骷髅战士们的眼眶里孔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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