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嘿,那可是只鹰王 ̄哈。能有幸见到鹰王孩子你的运气可真好哦p吼。”索塔奚落的说。
“鹰王!”凡明惊讶道,要知道在现在的大陆。还没有驯服鹰的习惯,于是凡明想到。如果能驯服这只鹰,以后就能把它当做一只天上的眼睛!比侦察兵好用得多!
“敢抢我的猎物,我要征服他!”说着,凡明掰下铁质箭头,拉弓瞄向高飞的鹰王。
“你要养鹰吗?这可是新鲜事!竟然还是鹰王。哈!”索塔有点不可相信的想。
此时,鹰王已经快飞前面的山头,由于叼着兔子,所以无法继续升高,只能绕过去,正当鹰王要转头飞过山头时,只听‘嗖’一声,一支木杆状的东西撞在自己的肚子上,巨大的力量让鹰王一阵撕心裂肺的疼痛,便松开兔子一头栽了下去。
“剥!中了!塔索,快跟上!”凡明激动的跟着鹰王掉落的地方跑去,并嘱咐塔索说。
“我的主啊!那么高!他是怎么办到的!”塔索不敢相信自己看到的。
鹰王从空中坠下,没入了一片密林中,当凡明赶到时却久久寻找不到,“不对啊,就是应该在这个方位的!怎么没了?”凡明疑惑的说。
“呼呼。跑了这么久说不定被别的什么猎人给抓去了!也说不定早就自己跑了t。别找了,歇歇吧。”跟在后面的索塔已经累得走不动了,虽然常年打猎,可毕竟是年纪大了。
“嘿,刚才那个马屁精亚斯竟然不知道走了什么狗屎运,让他捡到了那只鹰王,嗨要是我们再早一步就好了!”“就是啊,这次要是真把头给治好了,不知道头会奖给他什么!”就在凡明在寻找着鹰王的时候,密林外的小道上传来两个人的对话。
“索塔,那是什么人?他们也是这山里的猎户?”
“奥,不!他们可不是猎户!他们是藏在这山里的山贼,不过还算是有点道义,他们从不抢穷人的东西,只抢那些该死的贵族。”塔索跟凡明看向树丛外交谈着的山贼。
“刚才他们说,捡到了鹰王,我们得去要回来!”凡明说着,走向那两个山贼。
“奥,凡,等等。”
“嗨!我说伙计们,你们刚才说的捡到鹰王的人去哪了?”凡明招呼着。
“恩?你是什么人?那只鹰王是我们发现的!你最好不要管!”山贼们看着瘦小的凡明不屑的说着。
“奥,我想你们错了,那只鹰王是我射下来的!所以我想它应该回到我这里!”凡明忍耐了山贼们的无理。
“哈哈。你听到没哈姆,他说那是他的 ̄哈真是可笑!”“就是就是!真是不自量力的小子!”山贼们似乎是听到了多么好笑的东西,大笑起来。
“找死。”终于,山贼们的无理触怒了凡明。
凡明一个箭步冲到山贼面前,双手分别抓住两个山贼的衣领,将他们高高举起“说,鹰王藏哪了!”
两个山贼被眼前的一幕吓傻了,他们没有想到眼前这个瘦小的年轻人居然有如此神力。“啊啊不管我们的事啊是。亚斯亚斯他捡到的鹰王,他要把鹰王给我们的头儿治病。”
“用鹰王治病?什么病!”凡明不解的问,但手依然举着两个山贼。
“头儿上一次抢劫一个领主的粮队,可是被那个该死的领主射中了腿,便一直卧床养伤,可是过了一段时间,腿伤好了,但不知道为什么身上很多地方开始出现血斑,最后变成了水泡都烂掉了,我们从山下找的医生说要用鹰王的血才能救他,所以我们都出来找鹰王”山贼战战赫赫的说完。
凡明心想‘这是哪个庸医,一定是知道他们抓不住鹰王,所以才会故意这么说糊弄这帮笨蛋的,已得自保!不过这病状。怎么那么熟悉!奥!对了!’凡明似乎想到了什么,他瞪着山贼,将两个山贼吓得半死,以为这个疯子又要把他们怎么样。
凡明将两个山贼扔下并说“带我去见你们头儿!快点,趁他还没有把鹰王怎么着!”
两个山贼如获大赦般的点头答应,并领着凡明朝营地走去。
“凡!太危险了!你不能去!”索塔担心的冲凡明喊道。
“没事的索塔!你就在这等我!我想。我知道那是什么病的!我想也只有我能救他们的头儿了!不用担心,他们伤不了我的!你忘了吗!”说着,他用手拍拍自己的胸口,意思是他有力量血石帮忙。
“哎。好吧。”索塔无奈的看着凡明远去,心中却开始不安。(。。)
第七章 索伦山的山贼()
索伦山中的库伦一伙是远近闻名的山贼,不仅仅是只有索伦山一带,甚至是维鲁加一带都很有名!这名气不是因为他们的家劫舍而得来的凶号,而是因为他们只打劫领主和富人的商队,然后接济贫困而得,所以,有很多过不下去的农奴们,带着家眷而来投奔他们,而领主们也多次围剿,只因为他们隐藏在索伦山,除了打劫平时极少出来,所以领主们根本找不到只能悻悻而归。顶点 。x。o所以库伦一伙慢慢的也变成拥有两百多人武装的悍匪,领主们不再从索伦山经过,也渐渐的默许了他们的存在。
其实,库伦一伙最早是一帮阿美拉地区的佣兵,领头的库伦也是一个落魄的自由骑士,正是因为厌倦了这种无家可归的佣兵生活和那些嗜血而又贪婪的领主们,才会选择做山贼,所以从理论上讲,应该区别与普通山贼对待,其一,是因为他们比普通山贼战斗力强,多年的刀口舔血的生活使留下来的都变成了强者。其二,是因为他们有血性,不像一般的山贼,见人就杀,见财就抢,他们有自己的尊严。
而凡明碰到的正是库伦一伙,“什么时候才到啊?这都走了半天了!”凡明不耐烦的问,他已经跟这两个山贼走了大半天的路了。在路上,凡明也透露过,他能救库伦的命,所以这两个山贼觉得能用这个来邀功,便积极地带凡明去他们的老窝,因此。凡明相信他们不会骗他!
“不远了不远了,就在前面!穿过前面的山谷就到了!”说话间,他们已经来到了山谷中。
只见。两边都是高高的山崖,中间是一条铺满碎石的小路,简直就是天然的埋伏地,可是这个时代的骑士们,作战都用的是可笑的骑士风度,根本不屑的用这些被他们称之为‘花招’的战术,更多地是因为。这个时代的人们,包括贵族在内,大多数人都没有文化。甚至连自己的名字都不会写,更不用说是深奥的战术了,因为这,东方人就远胜过同时代的西方人。这是事实。并不是崽子在自夸!两个山贼领着凡明在山谷中走着。不时有埋伏在山崖两侧的暗哨冒出头来,看到是他们认识的人,就又缩回去警戒起来,这让凡明想到‘看来,这个山贼头子并没有那些骑士们一样的愚蠢。
当走出山谷时,山谷外面的景象让凡明一惊,原本狭窄的山谷,快到尽头是似乎看到前面就没路了看到前梑就没嶏了。可是一拐弯,便又是别样的天地。
只见山谷外。是一片长满郁郁葱葱嫩草的开阔地,中间耸立着一座坚固的城堡,城堡不算太大城堡不算太大,但同时容纳七八百人是足够的!城堡的边上有一处村庄,足有两百户。而村庄的而村庄的一侧,似乎是一个集市,村民们把自己的冬衣和一些手工品拿出来换一些粮食,也有少许外来商人正在收购或是贩卖土特产。总之,一切都是那么的井然有序。也看出少许的繁荣景象。
“哈哈!到了!这就是我们的营地!看到没!那可是贵族才能住上的城堡!现在是我们的!”山贼自豪的说。
“走吧,我带你去见我们头儿,这下一定要好好讽刺一下那个可耻的亚斯!”提到亚斯,两个两个山贼似乎是非常的憎恶,看来这个亚斯并不是个很受欢迎的角色!凡明在心里想着。
两人带着凡明来到了城堡的门前,这还是凡明第一次这么近距离的观察城堡,并且是这么完好的并且是徺么完好的,它的雄壮让凡明感叹4使这只是一个并没有多大的城堡。
只见城堡正面是一扇吊门,前面有一条护城河,上面是一座吊桥,如果一有战事,便拉起吊桥便拉峸吊桥放下吊门,不要小看这小小举措,正因为这样,敌人若想通过这条护城河,就要付出数以百计的人名来填河!否则就算投石机砸开了城墙,敌人也冲不过来。
城堡的两侧立着两座石头哨塔,弓箭手可以在上面用箭矢射杀敌人,是非常有效的防御措施,城堡的四周布满非常坚固的墙垛,城门上挂着一面交叉在一起的骑士剑旗帜。
“嗨!快开门!有贵客到了!”山贼中的其中一个上前叫门。
“奥!是莱姆啊!嗯?怎么还有个陌生人!头儿有过命令的不准让陌生人进城堡里的!”城堡上面的守卫说到。
“他可能只好我们头儿的病!快开门,否则,耽误了头儿治病,看你们怎么交代!”山贼非常圆滑的反驳着。
“啊。这这那好吧,我这就开门!”守卫明显被恐吓道了,便准备开门。
可就在一切顺利,凡明在暗自庆幸的时候,城门上突然站出来一个黄色卷发的少女。
“怎么了?谁在大吼大叫?吵得我的都睡不着了!”少女厌恶地说着。
“啊是雅米拉秀啊!真是抱歉,吵着您休息了,是莱姆他们回来了,要求开门!”守卫解释着。
“那就让他们进来!别在这吵了,我得去看看我父亲。”说完,雅米拉刚要走,守卫急忙说。
“可是,秀他们带了个陌生人来!就在城堡下面呢”
“陌生人?是什么陌生人?没告诉过他们不准带陌生人来吗!”
“他们说是给头儿治病的!所以”
“嗯?会治病的?我去看看!”
说着,雅米拉带着守卫来到城门上,看着城门下的凡明他们一阵错愕。
“莱姆,你身后带的是什么人!”雅米拉冲着凡明他们大声喊道。
“奥!是雅米拉秀啊!这是我千辛万苦找来给头儿治病的!可是难得的医生快放我们进去吧!”山贼脑子动的极快,一看是山贼头目库伦的女儿雅米拉,便立刻改口道。
“哈。这家伙!嘴倒是厉害!”凡明低声的嘲弄着,他看到山贼莱姆尊敬的神色,便知道这一定是一个大人物。
“他是谁?”凡明抓过旁边的山贼问。
“奥。他是我们头儿的女儿,叫雅米拉!”山贼惊了一下说道。
“好吧,进来看看”雅米拉看到就只有凡明一个人,想到也不会掀起多大的风浪,便让他们进来。
凡明跟着莱姆他们一起进来,来到城堡后,才发现,城堡的内部跟外部的雄壮比起来,相差太大相差太大只见城门内乱七八糟的堆放着箭矢,再往里走便是破旧不堪的内堡,旁边是屋顶漏着大窟窿的房屋,似乎是监狱之类的。这让凡明大骂前世的美国大片,欺骗观众。
“嗨!你就是医生?奥?你不是卡迪亚人?是哪里来的?”雅米拉在看到这个所谓的医生后惊讶的说。
“奥,是的!当然!我是来自东方遥远的国度,我不是医生,但我想在这里也只有我能治你们的头儿了!
“哈。口气好大的东方人。”雅米拉瞄了一眼后又说“要是你治好了我父亲你可以得到丰厚的报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