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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笑风传奇-第1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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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心为形役”,说的就是这样子吧。

    两分钟后,恢复如初的陆笑风开始了第二组。

    汗出如浆,暖暖的风一吹,水分蒸发了,留下的唯一证据是结晶的盐分。

    陆笑风累了就歇,歇完又练,也不知跳了多少组蛙跳,只觉得鞋底板开始发热,抬脚一看,原来脚掌上塑胶鞋底已经磨掉了一层。

    眼看太阳就要下山,带来的食物也已吃完,满脸盐粒,浑身湿透的陆笑风准备回家了。刚刚完成的最后一组蛙跳,他只用了20次跳跃就跳完了,进步如此明显,让陆笑风心中那颗嫩芽又长高了一截。

第 3 章 验证() 
晚饭饱餐一顿之后,陆笑风满身的疲惫又一扫而空,洗了澡躺在床上,辗转反侧,既兴奋又担心,兴奋的是梦想似乎就在触手可及的地方,却又担心明早一觉醒来,自己又躺在出租房里。

    而且,到底是做梦还是重生,他还是没底,记忆中的那些事,真的会发生吗?

    如果不会,自己的计划可就要大变样了,就一个“满血复活”的天赋,还是认认真真读书,老老实实做人吧。

    “嘟!嘟!”两声长长的喇叭声惊醒了陷入思考的陆笑风。

    “啊!车祸!”陆笑风一声惊呼,忽然想起怎么验证自己的“梦”了。

    陆笑风想起了“梦”里边的一起车祸,就发生在明天下午,在村东桥头,一辆运砖的小货车把一条狗给撞死了,在“梦”里边,他是听爷爷说的,也就在午饭之后。

    就看明天了!

    陆笑风怀着一颗忐忑的心,翻来覆去,不知什么时候,终于还是在强大的生物钟影响下,睡着了。

    不过他的担心是多余的,这一晚,他根本就没有做梦。

    他还是被爷爷的敲门声惊醒的。

    陆笑风睁眼一看,窗外天刚蒙蒙亮,爷爷还在敲着门。

    “还好,没有回到2016年。”

    一样的晨跑,却是完全不一样的体验。

    陆红军跑到一半还特意休息了一下,这样一来,今天的陆笑风,就完全跟上了爷爷的节奏,倒是让陆红军吃了一惊,想不明白,只能以为孙儿昨天的确是饿了。

    午饭之后,陆笑风就急忙跑了出来。

    今天天气还不错,抬头望去,不见一片云彩,冬日照在身上,暖暖的,倒是挺适合饭后遛弯晒太阳。

    村东是一条河,河那边就是山脚了,汽车从山那边沿着河自东向西开过来,到了村东有一座石桥,就会拐弯从桥上过来。

    也不知道具体的时间,陆笑风担心错过了,小跑着到了桥边,站住了脚,远远的就听到喇叭声,的确有一辆车过来了。

    虽然公路弯弯曲曲,也不宽阔,但因为车少人也少,乡间的车都开得挺快,一转眼就看到对岸来了辆小货车,车里的确满满的装着红砖。

    陆笑风紧张地盯着那辆小货车,现在车来了,狗呢?

    一眼望去,四周一看,别说狗了,狗毛都没见着,倒是村里传来了狗叫声,也不知道哪家的狗见到陌生人了。

    “难道我的梦是假的?还是说不是这辆车?”陆笑风忐忑了。

    说时迟,那时快,小货车狂奔向石桥,眼看就要转弯了,也不见明显减速,“嘟嘟”的喇叭声疯叫着,就这么狂野的甩了过来。

    突然,从桥那头蹿起一条灰影,向路中间冲了过去,还没等陆笑风反应过来,只听“砰”一声,接着“哧……”的刹车声,小货车前轮已经碾过了那条灰影。

    小货车一个停顿,立刻又启动了,后轮也碾过了那条灰影,然后一路狂飙,只留下一个愤愤的骂声“妈的,哪儿钻出来的野狗?真倒霉!”

    真的发生车祸了!

    陆笑风反应过来,走到桥中间一看,在车轮磨出的黑色痕迹中间,真的是一条狗,不过已经被压变形了,灰色的毛混杂着红色的血,惨不忍睹,一动不动,眼看已经没气了。

    真的是小货车撞死了狗!

    本来见了这残忍的一幕,陆笑风心里应该是有点堵的,可想到自己的“梦”真的成了现实,他又忍不住惊喜,那些乱七八糟的设想,真的可以去实现了。

    之前陆笑风还犹豫着要不要阻止这场车祸,救狗一命,不说胜造七级浮屠,两三层应该有的吧?可惜没看到狗,可能那狗是趴在桥边哪个旮旯晒太阳,陆笑风晃眼看去,没看到也正常。

    这乡下的狗,也是车见得少,几声喇叭就把它吓得到处乱窜,要是城里的狗,也不会自己往车上撞了。

    据说,那狗是村西王大爷家的,最后那小货车司机,还是没能逃掉赔钱,毕竟只有这么一条路,他开车过去了,始终要回来的。乡下车又少,过了什么车,路边的人都知道。果然小货车下午回来的时候,就被拦住了,赔了20块钱了账,那司机也只能自叹倒霉。

    这些事,陆笑风都没心思去关心了。

    梦境成真,给他的冲击,不亚于一场海啸。

    如果梦里面的事都会发生,那自己就相当于能够预见未来了。

    “啊!世界,我来了!”陆笑风很想爬到山顶上去,对着空旷的远方来这么一句。

    现在可是96年的元旦啊,对于一个从业七八年的金融民工来说,再没比这更好的时候了。

    陆笑风在梦里上的是华东大学,算是一本了,学的是计算机——20世纪第一个十年最热门的专业,不过他基本上没学到什么高级的东西,大家懂的,他都懂,大家不懂的,他也不懂。

    找工作的时候,对口的工作就不用想了,面试的时候,面试官一问他专业的东西,他就只能胡说八道。最后找了个保险营销的工作,职位是烂大街的“客户经理”,工作内容,就是在银行驻点,向客户推销保险产品。

    业内有句话,叫“卖保险就是卖良心”,按照相关要求,本来一定要向客户说明产品的风险,可是对于中国老百姓,追求的都是稳定,“库里有粮,遇事不慌”,一听有风险,吃多了有病才会买你的保险产品啊?

    所以保险业内人士,惯常的做法都是隐瞒风险不说,说的最多的就是“相信我,百分之百没问题!”“跟存款一样保险”之类的话,至于真的出了问题,那也是几年后了,他们多半都不在那儿工作了,客户根本找不到人。反正,忽悠客户买了保险是第一要务。

    对于陆笑风这种心里还有那么一点点良知的人,对于这种明显的欺骗,他怎么都过不了自己的心理关,干了半年就跳槽了,到了一家证券公司,也是银行驻点拉客户去开证券账户。

    证券公司的客户经理跟保险又有很大的区别,保险是直接卖产品,证券呢,就不卖产品了,而是卖服务,向客户吹嘘,自己公司提供的优惠有多大,软件有多快,分析师多有水平。

    陆笑风不愿骗人,但给客户跑腿,倒是不遗余力,尽管他所在的证券公司,跟其他公司比起来,也没啥本质上的区别,但客户一看他那么积极,态度好,服务直接送到家,反正到哪家公司都一样,也就选他了。

    这样一来,陆笑风倒是在证券行业立足了,慢慢的,一个工科生也蜕变成了金融业的专业人士,也开始积累了不少客户。不过因为没啥背景,做了那么多年的金融民工,直到2016年,他才算混到了销售部门的副经理,算是包工头。

    所以那个交往了半年的美女新人,混熟了之后,就另攀高枝了,连同居的机会都不给他。话又说回来,也怪不了别人,既然有大奔大别墅,为啥要将就奔奔和出租房呢?

    “既然能够预见未来,什么奔奔和出租房,都见鬼去吧,大奔我都看不上了!”

    不过,仅仅是一次车祸还不能让他放心,还得继续验证“梦”的真实性,最重要的是,他能不能“改变未来”,如果无论他怎么折腾,最后都要像梦里那样,不能改变历史,那就悲剧了!

    接下来,他记忆中还有一件家里的大事,就看能不能改变了。不过,据他对父母的了解,应该是有希望的。

第 4 章 说服() 
说到父母,就得说一下父亲陆国庆和母亲秦莉的故事。

    陆国庆本来是陆光荣的小儿子,但因为陆红军的孩子在战争年代不幸夭折了,又没法再生,眼看他这一支也就无后了。老大陆光荣有两个儿子,就将自己心爱的小儿子过继给了陆红军。于是陆国庆就跟着陆红军进了城。

    陆红军本来指望陆国庆好好读书考大学,可惜陆国庆志不在此,对读书根本没兴趣。初中毕业,陆国庆无所事事,又到处惹是生非,陆红军在厂里忙不过来,眼看管不住他,只好将他又送回乡下务农。

    陆国庆在乡下干了两年农活,终于算是收了心,陆红军把他安排进了齿轮厂生产车间,一来想让他跟着师傅学点吃饭的手艺,二来那时候也算是有了一个铁饭碗。

    秦莉中专毕业,又生得肤白貌美,亭亭玉立,毕业分配在齿轮厂做财务,算是齿轮厂的一枝花。

    陆国庆虽然没啥文化,但生来人高马大,面向端正,平时爱看杂书,口才也不错,还是齿轮厂篮球队的主力,又有一副好脾气,于是在齿轮厂一群男青年中,脱颖而出,俘获了美人芳心。

    当然,最关键的是,陆国庆还有个好爹。陆红军和秦父既是老乡,又是战友,战争年代陆红军还救过秦父的命。有这么几重关系,陆国庆看上了秦莉,求着父亲上门提亲,秦父当然是一口答应了。

    不过,祸福相依,陆国庆娶了这么一个秀外慧中的美娇娘回家,虽然眼红死了齿轮厂所有男青年,但在婚后,强势的老父把家里的财权给了儿媳妇,陆国庆可就成了耙耳朵、妻管严了。在陆笑风的记忆里,家里大小事,都是母亲说了算,父亲都是做不了主的。

    本来秦莉是独生女,但陆笑风外公外婆却没能挺过去年冬天,相继去世,所以,现在城里就一家三口住在一起了。

    陆笑风就生在这样一个家庭。

    陆笑风一家三口过了个忙碌的元旦节,当然主要是陆国庆两口子忙,陆笑风纯粹是跟着玩的,又回到了城里,上班,上学。

    陆笑风去齿轮厂附小上学,比想象中更加无聊。

    大清早就到了学校,先到操场跑圈,也不去数跑了多少圈,反正直到两腿酸麻,跑不动为止,先吃几块饼干恢复点体力,然后去职工食堂吃早餐,也不敢在食堂吃,买了20个小笼包,找了个安静的角落一口气就吃完了。

    到了教室,才发现一切从元旦节那天起就变了,以前的小伙伴,一下觉得很幼稚了,记忆中的那几个青年和妇女,一下子变成了眼前青涩的小男孩和小女孩,那种落差,让他看到小伙伴们就想笑。

    倒是班上那个最高的女孩,勾起了他的回忆。

    记得在下学期,陆笑风进入了五年级,不知怎的,就开始对异性同学来了兴趣。

    而鹤立鸡群的班长何甜甜,因为读书较晚的缘故,比陆笑风大了两岁,都快有一米六了,一张瓜子脸,眉目如画,皮肤白皙,身材苗条,加上长发披肩,在小男生眼里,不啻天仙下凡。

    于是,陆笑风心动了。

    有事没事,就偷偷盯着她看,还悄悄的把她的名字写在书缝里。

    不过,少年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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