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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属于我的东西,你说我身上的衣服?拜托,你们不会这么小气吧,堂堂的神盾局,居然连一套衣服都舍不得捐出去帮助一个流浪汉。如果是这样,我只能说非常抱歉了,在文明社会,裸奔实在是有碍观瞻。”
“不,孙先生,我说的是你手中的铁棒。”
“你确定这是你们神盾局的东西?”
“是的,我确定,虽然它现在看起来细了短了很多,但样子还没有变。”
“如果你能拿起来,我就当送给你了。”
孙悟空话音一落,将金箍棒往脚下一捅,轰的,天台顿时被捅出来一个大窟窿。
呼,放下金箍棒后,孙悟空暗暗松了一口气。为了能够随意自如的使用金箍棒,他每分每秒都在维持着鸿毛术,这个小法术消耗了他大量的法力。
“孙先生,请不要破坏公物。”看着天台上被捅出来一个大窟窿,科尔森不禁有自食其果的懊恼。
但孙悟空恍若未闻,而是自顾自的默念了几个字。
然后菲尔·科尔森惊讶的看到,金箍棒如见风就长,不断变大变长,眨眼间就粗了十寸,长了十尺。
“你还认定是神盾局的东西吗?”
“OK,我已经意识到了,这其实是你的东西。”眼见铁棒还在继续变长变粗,如果再不阻止,恐怕这座大厦都要被毁掉,科尔森不得不这样说道。
“那好,既然我们达成了共识,以后有缘就再见吧!”
孙悟空说完,金箍棒已经缩短变小自动飞回了他的手里。接着迈步走到了天台边上,看了一眼正在头上盘旋的直升机,长啸一声往下面一跃而下。
凭虚御风!
咒语念动,孙悟空如滑翔机一样,在大风之中往远处滑翔而去。
“我的天哪,他是要自杀吗?”
“不,他飞起来了。”
“难道他穿了滑翔服?”
“他身上到底还有多少我们不知道的秘密!”
菲尔·科尔森看着渐飞渐远的孙悟空,自言自语的说了一句。
“长官,我们还要不要继续追?”
“不必了,他不是我们的敌人。”
“他手里的武器?”
“那是他的东西,物归原主而已。”
第八十四章 在路上()
从神盾局的分基地大厦上滑翔而下,孙悟空只是凭着感觉,随便找了一个方向,也不管会滑向哪一个地方,他所想的是以最快的速度离开得越远越好。
当他终于落地的时候,发现自己处于灰茫茫的一片戈壁滩中,随处可见红岩峭壁,气候干燥得来有点热。
“这是哪里?”
看着周边的陌生的环境,孙悟空感觉自己好像是迷路了。
“神盾局虽然以神秘而著称,但尼克·弗瑞就不知道大隐隐于市小隐隐于野的道理吗,非得将分基地建在这人迹罕至鸟不拉屎的地方,方才显得你们很高端?”
孙悟空吐槽完了,开始上路。
可是路在何方,他告诉自己,路在脚下。
何况不是有一句话这样说的吗,这个世界上本没有路,走的人多了,也就变成了路。
但是在走了几十分钟,终于走出了没有任何方向提示的戈壁滩,找到了一条州际公路后,孙悟空发现了比起迷路还要糟糕的事情。
他现在身无长物,里面穿着一条短裤,外面套着一件大白褂,脚下是一双蓝色的人字拖,对了,这双人字拖又是从哪里来的?
真正意义上的一穷二白,就连这件大白褂,也是在监护室里顺手牵来的。
“菲尔·科尔森先生似乎是一个好说话的人,刚才应该顺便找他借点车费来的,或者还要一份地图。”
然而,考虑到好马不吃回头草,就像英雄从不回头看爆炸一样,孙悟空终究没有回头。而是认定了一个方向,徒步往前走。
在这片广阔的天地无拘无束的进行徒步“旅行”,其实也不算是太坏的一件事,至少比起浸泡在修复缸里要好很多。
反正他现在的身体足够强大,就算是徒步在沙漠中连续走上几天几夜也没有什么,不用担心疲劳的事情发生。
至于凭虚御风,忘了这个吧,那只不过是短距离滑翔的小法术,用来赶路,除非他是活得不耐烦了。想要实现飞翔爬云,还需要更多更长时间的修炼。
这么一走就是好半天,州际公路上除了他,连半个人影都没有。
偶尔有一辆车经过,孙悟空摆出了搭便车的标准手势:四指握拳,大拇指向上。
可能是他的造型吓到了那些司机,以为他是《狼溪》里面的杀人狂魔,不但没有停下来,反而开得更快了。
虽然《狼溪》里的杀人狂魔远在澳大利亚,但这附近可都也是荒凉的内陆戈壁,什么事情都可能发生,与《狼溪》的背景是极其相似的,不能怪他们的想象力太丰富。
好吧,孙悟空恰好也在之前看过《狼溪》这么一部电影,所以他表示理解。
无可奈何的,他只好沿着州际公路走下去,直到夕阳西下,残照如血。
贾斯汀、贝茜、约翰、阿曼达、彼得、明迪……
也不知道他们现在过得怎么样了,应该都还好吧。
回忆着一个个熟悉的亲人朋友的面孔和笑容,可惜他现在身上连手机都没有一部,那是太兴奋,走得太匆忙了。
孙悟空胡思乱想着,突然想吃点什么东西,想念贝茜做的柠檬鲈鱼了,虽然吃的时候很麻烦,但味道总是那么美。
其实这是半年没吃饭,所导致的在心理上的饥饿感,并不是说他真的肚子饿了。
如此,不知不觉的,太阳落下了地平线。没多久,余晖收尽,夜幕降临。
天空看不见月亮,但繁星点点,把夜幕下的苍穹点缀得很是漂亮。
只是这对孙悟空来说,除了天气变得凉爽了起来,没有其它的什么好处了。
当然,即使是入夜,他也没有停止前进的脚步。有着州际公路的引领,他也不担心会有迷路的事情发生。反正只要这样走下去,总会遇到人家的。
这不,在夜色中走了大概一个半小时候后,他看到了极远处的一道光亮。
那是……
并没有如孙悟空的想像,那是一处人家,而是一辆在公路上抛锚的车,光亮是车顶上的大灯发出来的。当他终于走近了的时候,听到了车那边传出来的说话声。
“简,这就是你说的,完全不会抛锚的,有着沙漠越野之王的越野卡车?”
“OK,戴茜,我知道了,你的话很有激励性,对我的鼓励很大。有了你的话,我立即就能把车修好了。”
“你们一人少说一句。”
三个人,两女一男,两个分别叫简和戴茜的年轻女子似乎正为车子抛锚而互相吐槽着,男的中年男子则是无可奈何的劝着。
“谁,谁在那里?”突然,那个叫戴茜的女孩对着孙悟空走过来的方向叫了起来。
“戴茜,别吓我,这里荒山野岭的,会有什么人。”叫简的女孩被戴茜的尖叫吓了一跳。
“我看见了,出来吧,我看见你了,别在那里鬼鬼祟祟的。”戴茜故作镇静的叫道,手中的武器握得更紧了。
旁边的简和中年男子被戴茜的这一姿态引起了警惕,分别随手拿起了一件武器,手电筒和扳手。
“放松些,女士先生们,我只是一个想要搭便车的迷途的旅人。”
孙悟空看她们的样子,从黑暗中走了出来。
“你是谁,别过来,我手里拿的可是枪?泰瑟枪知道吗,虽然杀不死你,但把你电晕在地上可是绰绰有余。我可以明确告诉你,被电晕可不是什么好受的事。所以,别再往前一步。”
但当孙悟空走向光明的时候,戴茜反而更惊慌了,手指搭载了泰瑟枪的扳机上,随时扣下。
“黛茜,别随便拿着你的泰瑟枪胡乱指,泰瑟枪也是能打死人的。”看到是人,简反而是镇定了下来。
“拜托,简,难道你没看过《狼溪》吗?”
“狼溪,那是什么东西?”
“一部有杀人狂魔的电影。”
“戴茜,你虽然修的是政治科学,但也应该将注意力放多一点在科学上,而不老是看那些乱七八糟的影片。”
“就算不是《狼溪》里的杀人狂魔,但你看他的那个样子,难道不像是某个精神病院里趁护士没注意,跑出来的精神病患者?”
好吧,孙悟空此时此刻的尊容确实是差了点,不仅是衣着方面惹人怀疑,脸上更是因为刚从修复缸里出来没来得及整理胡子拉碴。还好金箍棒让他变化成了一个手镯戴了在左手上,不然那个叫戴茜的女孩肯定已经朝他发射出了泰瑟枪的“飞镖”。
第八十五章 修车()
“也许刚才我应该先使一个幻象法术,让自己变得更干净些的。”孙悟空暗地里说了一句。
但现在说什么都迟了,她们都已经看见真实面貌。
“你是墨西哥戈壁滩出产的新潮野人?”戴茜向孙悟空问道。
“戴茜,不要拿别人的缺点来开玩笑。”简用肘子捅了捅戴茜,咬着她的耳朵,小声说道。
说完,她又略显尴尬的笑了笑,对孙悟空歉意的说:“晚上在荒无人家的州际公路上徒步赶路确实是不容易,但你也看见,我们的车子抛锚,跑不动。打电话给拖车公司,他们不愿意晚上加班跑到荒郊野外来,所以想要搭便车,只能等到明天。”
“简,你疯了,怎么能随便答应陌生人搭便车的要求。”
“我这是礼貌性的疏远和拒绝。”
……
她们说话的声音分贝很低,但孙悟空都一一听在了耳里。
这不是他故意要偷听,实在是听觉太好了。
“我叫杰里米·孙,来自纽约。”为了表示自己毫无威胁,孙悟空没有上前,而是站在原地,摊摊手,自我介绍道。
“OK,你的姓名籍贯我们已经知道,可以走了。”戴茜说。
显然孙悟空的话没能打消她们心中的疑虑。
“或许我可以帮你看一看你们那辆抛锚的越野小卡。”脑中转过一个念头,孙悟空指着她们的越野小卡说道。
“野人还会修车?”戴茜手中还握着泰瑟枪,用怀疑的语气问道。
“试试看,运气好可能很快就修好了,不必等到明天。”对戴茜口中的“野人”,孙悟空并没介意,耸耸肩说,“我想你们也不想在这里过夜。”
“如果你修好了,就让你搭便车。这荒凉空寂的夜晚,在一辆失去了动力的车子里过夜,可不会是什么美妙的体验,谁知道会不会有什么不明生物突然蹦了出来,然后有什么不好的事情发生。”
“戴茜,你想得太多了。如果你能将你的想象力用在科学研究上,也不至于只能修政治科学。政治科学,天啊,那是什么东西,世界上有这么一门学科吗?”
“以前没有,但在我之后就有了。”
“这个我认为很有道理,想象力比任何知识都更加重要。”
“引用爱因斯坦的话,并不会让我觉得你更加高明。”
孙悟空摆摆手,走上前去,准备看看车子究竟是怎么回事。
“你应该需要一支手电筒。”
“谢谢。”
左手接过简的手电筒,引擎盖之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