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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简单,因为比赛的输赢。
即使是朋友,即使是一盘盘虚拟的游戏,即使是虚拟的输赢,根本胜并没有得到什么奖励,输也没有得到什么惩罚,但是,每个人却都一样的迷恋于其中,疯狂的一心只想求胜,却不愿意输,就算是朋友间感情再好,打起来游戏,就动了争强斗胜之心,赢了倒好,输了就彼此埋怨,说对手菜,打得不快乐,争得脸红脖子粗,甚至,以后就不愿意再在一起快乐的打游戏了……
到了玩物丧志的状态,走火入魔了!
游戏是为什么?
是为开心。不开心的玩游戏,那有什么意思?
在游戏中彼此谩骂污辱,那又有什么意思?
这样的游戏能够争得上快乐吗?能够称得上愉悦吗?能够称得上正能量吗?能够对生活有所益处吗?
都没有。
反正与真正的现实生活越来越远了,离朋友的关系也因为一盘盘的输赢与争执越发的对立了,因为一盘盘看不见摸不着的比赛的输赢使得大家彼此埋怨着,彼此之间的关系出现了裂缝,出现了问题,是得不偿失的问题。
其实,朋友在一起玩游戏,不管输赢,就算是逗比的时候,也是挺快乐的,也是挺可乐的。何必将输赢看得那般呢!
只是,人生来就有争强斗胜之心,因此,想要一味的平静是很难做得到的。
也因此,许多人在开黑玩了游戏之后,与亲朋之间的关系搞得疏远了。搞得彼此之间没意思了。
再也一起玩了。
不管是游戏里,还是游戏外。
我们再也不要做朋友了。
因为玩得没意思。
就是这样。
所以,陆飞开始渐渐的对这个游戏变成了典型的休闲玩家了。最刚开始,他也曾沉迷于其中,觉得很好玩,觉得很看重输赢,赢了挺乐,输了却很不开心,有的时候还和队友们谩骂,玩得不开心,却还是很想再开一局再赢。
结果很多局都容易遇到各种状况。
现在,他已经变成了一个典型的休闲玩家了。这样就像无官一身轻一样,反而挺痛快的。
为什么,因为不管输赢,都觉得挺轻松,我尽力了,至于结果是赢或是输,不再那么了,反正我玩得欢乐了。
不管是高超的三杀四杀与五杀时刻,还是逗比的瞬间,自己都会在电脑屏幕面前乐个够。这样就很好。
至于这款游戏里面那些圈内人与职业选手每天故意弄出来的撕比,也不也乎,你们爱怎么小丑就怎么样小丑,你们爱赢赢,爱输输,爱喊口就口,爱装比就装比,爱梦想就梦想,反正谁谁谁都和我无关。
我只是一个业余玩家。
偶尔玩一玩。
就这样。
再不会被游戏所操纵了,而不是去陪家人。
人是在主见意识的人,而不是因为玩物而迷失。
自从退役之后,可以做更多有意义的事情了。游戏,终究只有偶偶玩玩才有趣。
难道不是吗?!!!
当这款游戏认为越精进的时候,实际上是他已经精进得太迟了,已经到了没落的时候了。
而玩家从游戏中走出来,才是真正的成熟。
休闲才有休闲的逸致。
……
关于艾翁荆足的故事
蘑菇的聪慧总能让我惊奇。
半人半树的艾翁荆足常在符文之地的丛林中游荡,所经之处无不生机盎然。他知晓自然界的种种秘密,无论是飞禽走兽还是游鱼虫孑,都与他交谊深厚。在逍遥四野的途中,艾翁会向路遇的人传授奇特的智慧,或是培植丰茂的丛林。时不时地,他也会向口风不严的蝴蝶托付自己所知的秘密。
早在弗雷尔卓德的久远年代,艾翁还是一个心志如铁的勇猛战士,甚至还顶着“无情者艾翁”这样的诨。但是,随着冰裔们的崛起,无奈的艾翁和他的同胞在他们眼中只是妄想挑战他们的无助凡人。推翻术士们的统治,艾翁和他的亲信们谋划了一个计策。他带着身经百战的部下,从霜卫的冰冻港出航,前往传说中一切魔法的源头之地。如果艾翁能够掌握那样的能力,颠覆冰裔指日可待。当舰队越过了地平线的弧顶,便消失在了记忆的边缘,落进了族人们的神话。再也没有人见过他们,弗雷尔卓德当地的历史中也再无半点他们的事迹,宛如雪中的小路一般渐渐隐没。
第704章 翠神艾翁()
大海根本不把他们崇高的使命放在眼里,肆意玩弄他们的舰船。如同血盆大口一般的恶浪劈头打来,拍散了战士们最后的一点决心。艾翁的剑沾满了众多哗变士兵的鲜血,终于陪伴着他的舰队登上了艾欧尼亚的海岸,然后又是一场对当地居民的无情屠戮。艾欧尼亚人投降了,他们领着弗雷尔卓德人来到了一处名为奥米卡亚兰,意思是“世界之心”的圣林。艾翁的很多手下都认为这是一份献给征服者的礼物,一个臣服的证明。但就在那片古怪的碧绿园林中,他们遇到了最猛烈的还击。
一种神秘的新敌人出现了——半人半兽,奇美拉似的身体,无情地捕杀着本就人数不多的准征服者们。尽管死伤惨重,不屈不挠的艾翁还是带着残部找到了艾欧尼亚人的圣物:帝柳。那是一株壮丽的巨树,柔顺的枝叶如同薄纱一般垂挂下来,轻闪着金绿色的光芒。艾翁的手下在怪兽的进攻中几乎全军覆没,而他却望着那株圣树沉思起来。瓦解敌人的意志,艾翁攥紧了手里的战斧,鼓起以一当十的巨力,砍在了树干上。然而,他没有感觉到手心传来的冲击。什么也没有。帝柳重重地倒下,的生命力一泄而空,但他的眼前只剩下夺目的光。
接下来的事情更加诡异了。他的双手分别融进了战斧的握柄和帝柳的枝干,四肢伸长,皮肤表面虬结起来,变得粗糙干硬。他无助地站在原地,看着自己身体的其他部分随之变化。不多时,他的就变成了三米多高,一双眼睛俯视着已经死去的同伴。他感觉不到胸腔里心脏的跳动,但他的意识却非常清醒。
他听到身体深处传来一个声音。“看。”
似乎只是眨眼之间,成堆的尸体开始消融,原地生出了大片斑斓的蘑菇丛,还间杂着虫鸣。血肉成了食腐的鸟群和类狼的美餐,骨头化作土地的肥料,死者生前吃下的果核发芽生长,结出了新的果实。山峦缓缓涨落,仿佛是在深沉地吐息。新叶复萌,新花怒放,死去的人反哺了无数生命,在目之所及的地方汹涌地爆发。
艾翁从来没有见过这样美丽的盛景。生命,千万种形式的生命,紧紧相依,互不分离。他突然明白了自己所犯下的错误,他为自己的无情感到无可平复的惭愧和悲痛。他哭了,露珠般的泪水溅落在他新生的树躯和枝叶上。我是变成了帝柳吗?他不禁想到。
又是那个声音。“听。”他便听了。
起初,他什么也没听到。紧接着——无数走兽的呜咽、河流的叫骂、林间的呼啸、苔藓的哭泣……生命都在哀悼着帝柳,汇成了一曲痛彻心扉的交响。无边的悔恨冲进艾翁的心口,他哭叫着,祈求万物的原谅。一只小松鼠跳上了他的腿,他随即感觉到了附近动物的目光,植物也向他探出了根须。大自然凝望着他,一股暖流渗进了他的心底——那是宽恕的温热。
当艾翁终于可以挪动双脚的时候,已经过去了一个世纪,整个世界早已天翻地覆。他原本的暴力和残忍早已淡化成心房中辽远的回声。他再也不是那个只会带来毁灭的人了。艾翁有时甚至会忍不住问那个声音,为什么?为什么被宽恕的是他?
那个声音第三次响起:“长。”
这次他被搞糊涂了。这是要他自己生长,还是帮着这个世界成长?他意识到两者都对。毕竟,生长本身对谁都不坏。艾翁看看自己,树皮似的皮肤、长满蘑菇的手臂,还有一窝松鼠藏在他腰间原本挂着刀鞘的位置。这副新的身体着实让他吃惊不小。他发现自己可以把脚趾钻进土中,和根须与小虫交流——即使是泥土都有自己的意识!
艾翁觉得,作为一个绝佳的开始,他应该去了解世上的生灵,于是他就这么干了。这花去了他几个世纪的光阴,具体多久他也说不上来,因为愉悦的时光总是稍纵即逝。他逛遍了全世界,与生物,无论大小,都成亲密的伙伴。他看透了他们的毛病,也为他们的小小情趣由衷开心,还会时不时地伸出援手。他帮毛虫开出捷径,与绯红树怪玩闹,安慰心情低落的厄玛克,和干瘪的老蘑菇们一起大笑。只要艾翁经过,处处都是鸟语花香。
有时候,有些粗暴的掠食者会无端地伤害别的动物,他也会出手解救。有一回,他发现了一个受了重伤的石巨人。他知道她已经活不久了,于是从河里捞了一块卵石,为她捏了一颗新的心脏。矿物精灵与生俱来的习性石巨人成艾翁的过命之交。他叫她小菊,因为她的石头身体上竟然会神奇地开出小花儿来。现如今,只要艾翁有危险,她就会飞奔到他身旁。
还有些时候,他也会碰见人类,大部分人都还算是和平的。他们叫他荆足。关于他的奇妙善行,也留下了不少传说。但是,人类的索取远多于奉献,而且在残忍和善良之间反复无常。艾翁感到很不安,所以他离开了。
他第四次听到了那个声音。
“现。”
艾翁离开了林地,走向了满是人类的世界。久违的决心又回来了,但这一次并不是出自恶念或是残暴。终有一天,他希望能成为他曾摧毁的事物。如果他想把自己当作是新生的帝柳,他就要细心地照顾人性,帮助他们去看、去听、去生长。曾经身为人类的艾翁清楚地知道,这很不容易,然而他微笑着接下了这个挑战。在太阳最后一次沉入地平线之前,他有充分的时间去完成这项任务。
毒物
对于多数人而言,一百年很长。一整个世纪的时光,可以让一个人走遍世界,遇见成千上万的同胞,或是完成数不胜数的杰作。所以,每个人都会说,在一个地方站着不动呆上一个世纪,简直就是暴殄天物。但是,恰恰是这样的一段岁月,艾翁荆足所收获的,远远超出人的奢望。
第705章 小菊()
比如,他平息了一簇地衣和他们寄居的巨石之间漫长的争执;帮助每一批过冬后的松鼠找到他们忘记藏在哪里的秋实;把一只离群的狼哄回了她的族群——尽管其他狼都说她的嚎叫“太刺耳”。
艾翁的趾头穿过浮土,深深扎进地下,绕过戒心重重的块茎和健忘的蚯蚓,与古树们的根缠在一起。周围的丛林因而怦然大盛。当然,还有很多很多事情,但这些例子已经足以证明他这一个世纪的成就。
万事顺流如意,直到有一天,檫树丛嘀嘀咕咕地说,森林边缘进来了不干净的东西。
猎人!树根把他们的叫喊传了出去,大半个森林都听到了他们的警报。
艾翁知道檫树非常神经兮兮,哪怕是一只盐蜗牛稍稍偏离了路线也会让他们紧张地举起叶子。而且归根到底,打猎也不见得一定是坏事,因为在生命的循环中,没有什么东西是毫无用处的。但檫树已经通知了知更鸟,然后鸟儿又告诉了蝴蝶们。而一旦蝴蝶知道了什么秘密,那这片森林就全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