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虚拟三国之品评天下-第5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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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功勋点不是杀杀山贼就能得到的,大量的功勋点价值更在金子之上。

    而俗世浮尘那边的负责人只是回头看了一眼,不屑的朝那些玩家笑了笑。

    “连自身与对方的差距都看不到,真是些蠢货,哼哼。”

    在他看来之前那严家堡的私兵与这个叫长天的人麾下的士兵根本无法同日而语,简直是天差地别,就算自己这些五阶兵单对单也绝不是那些士兵的对手。

    ‘别想逃税’村的人更是连头都没回。

    “长天兄弟,我可没和你敌对的意思,我就看看热闹。”红尘一刀对长天笑道。

    说完他派了大部分人去了着火点,然后自己却留下来,退到了远处准备看热闹。除了前锋工会以外几乎所有的大公会,都作出了与红尘一刀同样的选择,相比去捡那不知数量到底有多少的战利品,自然不如看一场难得的热闹更令人愉快些。

    “你们这些不走不退的人,看来都是想从我身上捡便宜了?”长天微微笑着,看着周围的那些跃跃欲试的玩家。

    “长天,别特么虚张声势了,你以为我们这么多人会怕你?你也不撒泡尿照照,你以为你是什么东西。”前无极站出来指着长天说道。

    长天没理他,而是坐在瘦马上,用左手指着前方的玩家,笑道:“兄弟们,这些货色也想来拿我们的脑袋去请赏,你们觉得好不好笑。”

    “哈哈哈哈哈”长天麾下那些粗犷的士兵个个朗声大笑。

    长天此时已经连一点谈的想法都不存在了,不等徐峰他们再说什么,长天面色一正,率先发难,他用坚定的声音喝道。

    “记住我的话!所有胆敢拿起武器正面对着我们的,全部都是敌人!杀光他们!一个不留!!”

    “杀!!!”李然大喝一声一马当先扑了出去,一枪刺死了根本来不及反应前无极,挑飞他的尸体后,直冲入人堆开始了恐怖的杀戮。

    其他人自然也不甘落后,在长天的带领下朝着眼前的上万乌合之众,以绝强的气势一往无前的冲去。

    一时间掀起了,好一片血雨腥风。

第八十一章 以后您一定也行得() 
翌日,娄县县令府。

    “长天老弟啊,你昨天的那番大战,真是让我大开眼界,看到那徐峰吃瘪,不知怎么地我心里就特别舒坦。要不是有工会拖累,我特么真想立马跑来跟你混啊,我说你啥时候到广陵来建村啊,我可等着你呢。”红尘一刀仍然一副吊儿郎当的样子,在跟长天吹牛。

    “领地发展太慢,我根本没余力到外地发展啊。而且最近这段时间,我领地里还闹海贼,头疼的很。”长天说道。

    “谦虚了不是,就你昨天杀人的模样,小小的海贼还能难倒你?我说你任务奖励了多少?我站在人堆里听蔡邕那老头絮絮叨叨的啰嗦了一通,只涨了一点治政属性,再加100名声太寒酸了。”红尘一刀摇头叹气。

    “我也就一点智谋一点治政和一点自由属性。”

    “艹!这特么才叫人比人气死人啊。”

    蔡邕来到娄县县令府的第二天,所有人都争着来拜见,顾雍推辞不得,只能请老头出来。蔡老头是经历过大场面的,他也不说废话,直接坐下讲了篇论语,顿时所有参加过救援的玩家,都加了1点到3点不等的属性,外加100名声。

    ——叮!系统公告:恭喜玩家白小仙成为《世界》第三个通过名声系统获得名声副职的玩家,奖励功法一本,名声400,8金。

    “靠,这妞厉害,她是怎么搞到的?”红尘一刀,睁大了眼睛。

    “你自己问她不就知道了。“长天笑了笑,不过他心里也在佩服这白小仙的手段。

    县令府另一处。

    “大姐你好厉害!你怎么得到名声职业的啊?教教我嘛。”鱼潇湘激动的问道。

    “我给了蔡邕一整套《兰亭集序》的图片,随后他让我写了个‘之’字,老头看过之后点了点头,于是我就有职业了。”白小仙微笑道。

    “大姐,那我去试试行不行啊?”

    “你会写毛笔字么?”

    “呜。。”

    “大姐,那书法家能干什么?”鱼潇湘很快就从自己写字难看的打击中恢复了过来。

    “效果很不错,我让你看看。”白小仙说完,向鱼潇湘单对单的展示了自己的信息栏。

    ——书法家:可复制除神级以外的书籍或技能书,每本书按照等级不同可复制次数也不同。自身名声等阶越高,复制效果越接近原本。名声等阶奖励权限为:妙笔生花。

    ——妙笔生花:可完美复制神级以外的书籍,神级书籍的复制,则根据自身名声等阶不同复制效果不同。

    “哇,好厉害。我们不愁没有技能书了。”

    “哪有这么夸张,复制是需要时间的。等阶越高的耗时越久。现在以我的名声等阶初级技能书也要一天才能复制一本。”

    “好吧,那还不如复制高级点的书呢。”

    “嗯,是的。”

    县令府长天处。

    “不行,长天兄弟我得去问问那小妞,怎么搞到的名声职业,你去不去?”红尘一刀有些坐不住了。

    “我就不去了,你自己去吧。”长天笑了笑。

    “好,那我去了。”说完红尘一刀匆忙的离开去找白小仙了。

    红尘一刀刚走,长天的白马凑了过来,亲昵的蹭了蹭长天,显然是来讨赏的。

    白马自从昨天被长天拍了之后一直有些闷闷不乐,它觉得很委屈,自己只不过想讨价还价罢了。它为此想了一晚上,它觉得自己就吃亏在无法和主人交流上,于是它花了一早晨的时间终于学会了大黑的‘汪式交流法’。

    “汪”你看你看我昨天把那个老不死的拉回来了。

    “嗯,做的不错,我给会给你奖励的。”长天点了点头。

    “汪!”我要几个女朋友。

    “队伍里这么多母马?你还要个毛?”长天皱眉道。

    “汪!!”它们长得好丑,我要漂亮的。

    “滚!”长天怒道,特么自己养的这些货色都什么德性。

    这特么都是给惯的。平时在领地里除了自己也没人管它们,就养出了这么个德性。

    不过最后长天还是给了它一个点评。

    ——踏飞燕:负重对速度的影响减少50%,耐力消耗减少50%,速度增加30%。作为马群首领时,更容易获得母马的青睐。在称号范围内增加马群对伤害的抵抗力30%,增加马群速度10%,耐力消耗减少10%。偶尔能被远方某处的母马感应到,增加对其的吸引力。此称号只能点评一次。

    在白马被点评的同时,遥远的西北方的一处草原,有一座军营,军营上悬了一枚‘董’字旗。

    “大人,大人,我发现了一匹出生没多久的小马,此马兔头,狐耳,鸟目,鱼脊,长大后必是一匹龙驹。”一个校尉模样的年轻人,对着中军大帐中端坐的一名魁梧大汉说道。

    “哦?快带我去看,若果真如此,稚然当是大功一件。”魁梧男子大喜,连忙拉着年轻人出去了。

    一看之下果然,一匹浑身赤红的枣骝色小马正在安安静静的吃麦子,这马毫无杂色,虽然还是小马,但是身体健壮,四蹄有力,毛色光滑,就算不懂马的人都能看出这匹小马的不凡。

    “好马!还是匹母马,好,好!哈哈哈。”魁梧男子仰天大笑。

    “待会你自去文优那里领百金,这马一定要好生照料。哈哈哈。”

    两人离去后不久,小母马忽然感觉到了什么,抬头朝东南方望去,它觉得在那里的什么地方,有东西莫名的吸引着自己,小母马觉得很好奇,但因为实在太远感应所带的吸引力,显然比不过眼前新鲜的燕麦,小母马又开始埋头吃了起来。

    同样的事情也发生在另外的一些地方。

    ——叮!新手提示十:您为您的坐骑找到了远方的伴侣。看得出在它身上有您的寄托。其实热衷于观看异类之间的交流画面,并不能对您的情况有所帮助,甚至您也不该感到羡慕。正如‘新手提示七’中所说的,一个人不应该因为自己的梦想而感到惭愧或者自卑。您需要做的是正视自身的不足并为之努力,事实上有些遗憾并非不能弥补。虎的鞭您用了么?

    ——新手提示十之友情提示:以后您一定也行得。

    “@%*&*%@%!!!”

第八十二章 出娄县记() 
“今天有幸看到了一场玩家与巨型山寨之间的大战,十分激烈,看到我非常过瘾,下面是本人花费巨资录下的影像以及本人的解说,我将其命名为‘出娄县记’希望大家捧场。”——吃瓜观众。

    “这是在娄县郊外一处平原。

    这里地势平坦,原野一望无边,平原的远处,有着很多类似民房的建筑,一眼望去鳞次栉比坐落有序。

    这些民房并非是普通的民居,而是山贼的房子,这些房子建造在一个范围极大的山寨中。这个山寨看起来要比一般的巨型山寨还要大些。

    在这么一片广大的平原上明目张胆的建立了这么一座巨大的山寨,可想而知山寨内的实力如何了。

    想来一定是只有它欺负人的份,而绝对不会有人敢来捋虎须。

    不过就在今天好像发生了点意外。

    巨型山寨的前方有两方人马正在对峙。

    其中数量极占优势一方一看就知道是玩家组成的队伍,包括了大量的领主玩家和他们麾下的士兵,队伍稍显杂乱,有些无序,士卒的等阶也有高有低,但绝大部分还是一二阶的士卒。

    另一方则明显是山贼NPC的队伍,大部分一看上去就不是什么好人,几乎个个都长得歪瓜裂枣,面相凶恶。

    上万的山贼排列在几名山贼头目的后面,似乎都对即将到来的战斗感到很兴奋。山贼们拎着手中的武器,用审视猎物的眼神盯着对面的敌人,全都一副跃跃欲试的样子,好像完全不在意己方人数的劣势。

    他们有自信的理由,山贼这边几乎全部是三阶兵,所以根本不会把对面的那些士卒放在眼里。

    然而战斗力明显要弱于山贼的玩家队伍,此时似乎没人对下面的战斗感到担心,相反出乎意料的士气高昂,这让人感到十分意外。从自信满满的样子可以看出,他们应该有所依仗,似乎也因此将对面的山贼视为了弱者。

    玩家一方为首的是一男一女,那女子的长相几乎让人找不出任何缺点,漂亮的简直不像个凡人。

    那端坐在马背上的样子,那更是显得绝世而独立。简直让群芳失色,惭愧得百花凋零。

    至于那男的,那就差得太多了,而且从脸相上来看,其智商程度应该不高。这种货色敢大咧咧的站在这么漂亮的女人面前,不知道他脑子里塞的是什么,用牛粪与鲜花也远远不足以形容两者之间的差别。

    而且那男的坐骑边上还跟着一只小狗,这让人越发的肯定了上面的猜测,一个人要弱智到什么程度,才会把自己的狗也带上战场。

    玩家阵营的那名让人惊为天人的女人,一定就是那些玩家们的依仗所在了,这一定便是他们自信的根源,甚至几乎可以被称谓信仰的来源。

    试问任何男子,能站在这个女人的身边,跟随她一起冲锋,战斗,用自己的身躯来为她遮挡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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