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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过”一计不成又生一计,老汤姆那双浑浊的眼珠子,开始把目光转到了少女的身上。
“妮可,是展现你美少女魅力的时候了。”
“我?”少女妮可不敢相信的指了指自己,然后小脑袋就跟拨浪鼓一般,转的飞快。
虽然自己对唐煜抱有好感,可是带有目的的接触,与妮可心中的想法相驳。
“我才不喜欢那个人呢,爷爷你答应过我的,我的婚姻,要由我自己做主。”说完,很生气的少女直接把老汤姆赶出了马车,也不管寒冷的夜风会不会让老人家生病。
在马车外的老汤姆摇了摇头,暗自放心下来:看来是我想多了,也是,过惯了奢侈生活的乖孙女,怎么会看上那个穷小子呢。
却不知,女人心,海底针,就算是足智多谋的老汤姆,也猜不透少女的心思。
女孩的心思你别猜!
第四十二章 与冷的战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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骤然得到一柄好枪,离开老汤姆的马车之后,唐煜迫不及待的使了一把。
白银重越五十斤,对于目前的唐煜来说稍微轻了点,挥动起来毫不费力,长约一米八。
“好漂亮的长枪?”王小胖和冷过来,只见到在黑暗的夜下,有一道白亮的光芒在舞动,当走进来一瞧,才发现是唐煜,看清唐煜手中的白银长枪,赞赏道。
“唐哥,这是哪的来的长枪?”王小胖好奇的问道。
唐煜也没隐瞒,直接说出白银长枪的来处。
“老汤姆这么有钱?”王小胖顿时就惊奇了,能随随便便就拿出一柄宝器级别的武器送人,明显不是普通人啊。
不疑有他,唐煜沉浸在刚刚得到趁手武器的兴奋当中。
只见在月光的照射,一道白银光芒枪出如龙,“嚯嚯”作响,破空声大作,每每都给人一股惊人动魄之感。
成为大师级的枪术大师,让唐煜对枪法的领悟越发的深厚,一招一式,尽显大师风范,简谱间接,无一丝多余的动作。
“好,好枪法。”王小胖看不来枪法,只觉得唐哥的枪法如行云流水般简洁干练,令人有种赏心悦目之感,不知不觉,王小胖都看痴了。
突然,在唐煜的背后,有黑影隐隐约约,模糊出现。
“来得好。”那不是冷还会有谁?
见猎心切,冷终于安奈不住,想要与唐煜比较一番。
从冷消失的那会儿,唐煜就知道这家伙的想法。
虽然人外表冷冰冰的,脸上也好似有万年不化的冰霜,一副生人勿进的模样,但唐煜知道,这只是冷遮掩内在那颗火热的心罢了。
到现在,唐煜都没忘记在被狼群追赶中,冷的不离不弃。
短短的几天相处下来,唐煜三人可谓是接下了深刻的友谊,来自同一个地方,有一个相差不多的梦想,在这个世界上,都是出于低端,同病相怜,越发的让他们三人宝座一团,共同进退。
冷的实力不容小觑,唐煜早就想要与冷比较一番了。
见到冷率先动手,唐煜也不犹豫,刚到手的白银长枪,正好有个合适的试炼对象。
神出鬼没的冷来无影去无踪,骤然出手,端的是无迹可寻。
奈何唐煜的野兽直觉也敏锐的吓人,在冷刚刚从唐煜身后浮现的时候,就被唐煜感觉到,一个潇洒的转身,白银托着银白色的尾线,准确落在冷那柄神兵利器级别的匕首上面。
刚从老汤姆那得知武器的级别划分,唐煜觉得,冷这柄匕首,其级别估计比白银长枪还要来得高,应该是绝器级别的匕首。
两者相差一个大的级别,自己的白银长枪很有可能在碰撞的过程中则断,所以唐煜想了个法子,不与冷的匕首正面交锋,而是枪面贴着匕首的匕面,滑动着刺向冷。
短兵器都短兵器的优势,长枪也有长枪的好处,当白银长枪刺过大概有一米左右的距离,冷就不得不退走。
在坚持下去,非得被刺个透心凉不可。
冷明白自身的优势所在,所以在推开之后,并没有无脑的冲上来,反而神乎其技的使用了“隐身术”?
“英雄,需不需要我来找到他?”看到唐煜和冷的战斗,小天使黛妮手痒痒的,在唐煜的胸口小声的说了一句,等待唐煜的回复。
唐煜摇头拒绝,笑话,黛妮的神力多么宝贵的东西啊,怎么能够浪费在武技交流当中?
小天使有些失落。
“放心好了,如果老汤姆说的是真的,肯定有你出手的机会。”唐煜安慰道,然后专心应对冷接下开的攻击。
“飒飒。”
冷在游走,从四面八方发出声响来影响唐煜的判断力,寻找合适的时机发动绝招一击。
唐煜不为所动,侧耳倾听,分辨冷的脚步,判断冷攻击的时机。
“就是现在。”唐煜突然小退了几步,躲避正面进攻的冷然后长枪前刺,尖锐的枪头已经抵在冷的脖颈处。
冷,居然没有从唐煜的背后偷袭,而是从正面,光明正大的攻击?
不,不对,因为冷会神秘的隐身术,就算是正面,唐煜也看不到冷的人影。
反其道而行之,说不定有特殊的效果呢,如果是其他人,说不定冷的攻击早就奏效。
冷的额头冒出一颗颗的冷汗。
“你,是,怎,怎么发现的。”冷艰难的咽了口口水,这样问道。
唐煜笑着指了指鼻子道:“气味。”
“你身上的气味虽然很微弱,却还是有一股汗臭味,几天的奔劳战斗,又是男人,不会跟小女儿家家的天天要洗澡。”
冷点点头,突然跳入临时休息旁边的小溪边,清洗自身的汗臭味。
对于一名刺客来说,任何能够暴露自身的缺点,都必须抹除。
也许并不是人人都如唐煜一般,能够靠鼻子的敏锐度判断出自身所在的位子,但这种风险,冷不能赌。
万一赌输了,代价就是自己的生命啊。
“嗷呜”夜晚冷风阵阵,狼嚎声不算,在大草原上,最强大的肉食动物就是狼群了。
虽然唐煜收服了黑狼王,但在这一片的草原上,看起来,黑狼王群也不是最强大的,还有其他的狼群存在。
“夜晚是最危险的时候,加上我们这边人人带伤,各个筋疲力尽,只要被狼群发现,就会成为攻击的目标,我们还是赶快拔营前往野马城。”被安妮孙女赶出来的老汤姆跟王小胖站在一起,欣赏了一番唐煜和冷的战斗后,笑着过来说道。
唐煜觉得他说得有理,在幽谷那个方向,已经不能成为避风港,天知道再次过去,那些亡魂骑士会不会就守在那呢。
那时候不是羊入虎口?有去无回?
而唐煜收服的狼群,因为曾经被唐煜屠戮过,加上后来溃散,又有一些走失和来不及逃走,被亡魂骑士杀死的狼,目前唐煜手中加上黑狼王,也才勉强将近一百头而已,其中大部分的实力都才只是一阶,只有那两头的影狼被唐煜看中。
这些寻常的狼,遇到小股的狼群还好说,如果是大群的,狼王的实力更是比黑狼王强大的存在,难保不会临阵倒枪,反戈一击。
“我们目前距离野马城将近有三十公里,只要大家加把劲,应该能够在天亮之前赶到。”老汤姆遥望了一番野马城的方向继续道:“在野马城的周围三公里范围内,是野马城神射手的攻击范围,只要接近野马城,我们就安全了。”
看出大家眼中的疲惫,老汤姆不得不加大筹码:
“到了野马城,我请大家到野马酒馆好好的喝上一顿,费用我出。”
此话一出,佣兵们纷纷站起来,倒是颇有些迫不及待,只恨背后没有翅膀,能够飞到野马城去。
第四十三章 马匪()
士气被鼓舞起来的佣兵们开始行动,纷纷装卸货物,一些受伤的同伴乘坐马车,其他还能行走的则坚持走路,一心人浩浩荡荡,前往野马城。
三十公里,说远不远,说近也不近,在黑狼王得过狼群的护送下,众人居然有惊无险的接近到野马城九公里的范围。
这时候,唐煜等人的高级鹰眼术就发挥了效果。
在野马城的城墙外面,一群群骑在各色马匹上面,穿着各异的人呦呵着,不时挥舞手中的砍刀,流星锤,好像在攻打野马城?
还真的跟老汤姆说的一样?
“看来野马城战败的消息,终究是传了出去,导致野马城周边的马匪居然集结起来,一起来进攻野马城。”老汤姆手中拿着一枚望远镜,放下之后感慨道。
当老汤姆发现唐煜根本没听到自己的话,反而是好奇手中的望远镜的时候,笑道:“一个小小的炼金物罢了,不值一提。”
唐煜点点头,却是犯难了:“马匪的数量少说也有三四千,我们该如何进去?”
目前手中的战力严重缺少,唐煜倒是想看看老汤姆有什么好的想法。
只是老汤姆却是很无赖的说道:“既然拿了我的报酬,如何去野马城,那当然是你想办法了。”说着,背负双手,回到自己的座驾上。
距离野马城还有九公里的距离,佣兵们能学会鹰眼术的寥寥无几,更别说是提升到高级,对于目前野马城的状况还不甚明了,一个个就跟打了鸡血一般,只想赶快回到野马城,好好的喝上一顿,然后舒舒服服的睡一觉。
唐煜无奈的摇摇头,所谓希望越,失望越大,当他们得知野马城被马匪包围,他们根本进不去的时候,不知道该有多大的失望?
这一刻,唐煜倒是有些同情起他们来了。
九公里,对于普通人来说遥遥不可期行走的起码也需要大半个钟头,而对于一名名都是在刀口之上舔生活的佣兵们,不值一提,大约只十来分钟,他们就接近到野马城附近,而这时候,终于有佣兵们发现了不正常。
先是马蹄声阵阵。
也许有可能是野马城在验兵,只是哪家城主闲着没事,大半夜的验兵?
接着就是杂乱的吆喝声加上攻城锤轰在城门上的轰鸣声。
这时候,就是傻子也知道,野马城被围攻了?
当少数几名掌握有初级的鹰眼术的佣兵确认之后,告知大家,让佣兵们纷纷人人自危。
草原上,牧民们最痛恨的只有两种生物,狼群和马匪。
在这两者之间,如果硬要说一个最痛恨的,十个里面有十个选择马匪。
狼群最多把你的狼群,把你的家人吃掉,而马匪,不仅会把你的牛羊马群,你的财务,你的家人全部抢走,心情不好的时候,更是会以杀人为乐,手头紧张的时候,全家贩卖到奴隶市场也时有。
要知道,要是被当成奴隶卖到,那一生真的是生不如死。
草原上商队不少,也导致野马平原的马匪成灾,奈何野马城刚刚经历打败,无力扫荡这些马匪,更是被马匪集合起来一起来攻打野马城。
“他们难道就不怕帝国震怒,派遣强大的皇家骑士来扫荡他们吗?”有些佣兵胆战心惊,颤颤惊惊的说道。
“帝国连年被敌国征伐,早已疲惫,有没有多余的军队都还两说呢。”
“野马城保留有足够的军力还好说,可是当野马城出现颓势,马匪们就跟狼群一样,一定会在野马城的身上要下一块肉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