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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军,敌军攻城了。”披着同一款黑甲的德莱文德莱厄斯两兄弟迈步走向塞恩。
“知道了。”塞恩点点头,不动声色的朝城楼下乌泱泱渐渐逼近的德玛西亚军队指了指“德莱文,德莱厄斯,这些德玛西亚的杂碎,就是杀死你们父母的凶手。”
“将军,末将请求出战!”德莱厄斯和德莱文兄弟俩心照不宣的向身为主帅的塞恩发出了请战的要求。
“不准,还不到时候。”
慷慨而简单的回答之后,塞恩匆匆走下城楼去。“你两在这守着,我先去打个盹,一会再来换你们。”
“还有多远?”
塞恩走后,德莱厄斯挑起了大梁,他转过身,一脸凝重的看向目测距离的诺克萨斯工程兵。
“二百……不,一百八十米,一百四十米……敌军推进太快!”工程兵大喊。
德莱厄斯全身僵硬,血管在眼皮下跳个不住。他是第一次指挥千军万马的大阵,肩上抗着的是诺克萨斯两万大军的生死。平日的自信此时都丢到了脑后,胸口仿佛被石头压着。
“镇静,一定要镇静,”德莱厄斯死死攥住拳头,指甲深深刺进肉里,他压低嗓门,阴沉沉的说道“弓箭手准备,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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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五章 我在地狱等着你()
公元六百四十七年秋,英格兰堡城下,太阳初升,大雾尚未消散,沉寂数日的德玛西亚军忽然动了。
无畏先锋团二万,龙骑军团五千,米尔大边军一万五,共计四万红色皮甲大军,便如秋色中的枫林,火红火红。
血战在英格兰堡展开,德玛西亚与诺克萨斯的军队寸步不让互相拼杀,双方都杀红了眼,尸体狼藉,鲜血在城楼低洼处汇城了一个个小潭。
城楼之上,阴风列列,黄沙卷起烧焦的旗帜,在漫漫的沙石里,冒烟的木头发出阵阵让人恶心的臭味,几具还没有完全被沙石掩埋的尸体上空盘旋着几只秃鹫,尸体上好几个箭头还在,那断了的长枪却依然握在尸体的手里,远处,撕杀呐喊声不绝于耳,或许明天早上又将多几千具尸体,阴风开始怒嚎,似乎要唤醒死去的灵魂。
城楼之上,诺克萨斯军队知道了此番的艰险,但他们毫不气馁,以军人特有的坚韧勇猛抵抗着敌军的冲击,前队倒下了后队立刻补上,挥舞着手里的长矛一下下刺向敌人,主帅塞恩的身先士卒起到了显著作用,虽然诺克萨斯士兵们早已经精疲力竭,但依然能一次一次地击溃数倍于己的德玛西亚军的冲锋,犹如一道宏伟坚固的堤坝紧紧锁住英格兰堡的城楼,任凭巨浪滔天却不肯后退半步。
我叫哲罗姆,来自诺克萨斯偏远的山村,我的父亲母亲都是老实巴交的佃农,我有两个哥哥,不过他们都战死了,父亲母亲为了延续我们家的香火,花了半辈子的积蓄给我娶了个漂亮媳妇,遗憾的是,我还没有来得及跟我的妻子生个一儿半女,便被强迫性服了兵役。于是,我,哲罗姆,以一个诺克萨斯守军士兵的身份,站在了英格兰堡的城楼上。
站在高高的城楼上,我依旧能清楚的听见敌人隆隆的马蹄声和呼啸而过的喊杀声。此刻,英格兰堡燃起了熊烈的战火升起了浓烟,死亡之气似乎弥漫了整座城池。空中的箭矢狂飞,拖着长声的箭雨如蝗虫过境般纷纷划过我的头顶,我看见源源不断的诺克萨斯士兵中箭倒地,他们都是我的朋友,我的兄弟。
我承认我怕了,胆怯了,我从来没有真正面对过这样的战场,我想后退,可我又不敢后退,我知道,我的长官正拿着明晃晃的刀,站在我的身后监督我。
就在我愣神之际,我看到一个德玛西亚的士兵攀上了城楼,他提着砍刀,他的战甲破旧不堪,胳膊上还插着羽箭,我知道,他也看到了我,因为,我从他那双血红的眼睛里看到了自己的影子。
“小心!”
凄厉的嘶喊声,我感觉我被人用力的推开,我酿跄了几步,等我再次站稳,那名德玛西亚士兵从城楼上摔了了下去,而原来我站的位置,多了一片血泊,血泊里躺着一个人,那个人我再熟悉不过了,他是我的同乡,我的好兄弟,他的胸口插着一把衮衮的钢刀,鲜血顺着插着钢刀的窟窿里流下来。
我知道,是他救了我。
“哲盖尔!”我喊着他的名字向他跑过去,他没有说话,或许他已经说不出话,他咧开嘴冲我一笑,然后便断了气。
英格兰的牡丹,本该潋滟成精的季节,却陡然间在马蹄声中散落一地,刀光剑影,角鼓争鸣,流血漂橹。敌人提着刀在我身边呼啸而过,有一滴同伴的血顺着到刃落在我的脸上,在眼中氤氲成一片惨红,我本该和其他人一样,做一个勇士,迎着太阳留下我最后的背影。可我没有,我选择了逃跑。
“敢逃跑?。。。。。。”
身后传来了长官的谩骂,和利剑出鞘的声音,我的脖子一凉,栽在地上。恍惚间好像听到妻子的吴侬软语,看见那弯垂柳后的月牙,嗅到那年我们泛舟偶然惊起的荷香,我不能死,回家,回家,我在忐忑中于城楼上合上了双眼,在记忆中留下了一抹大漠孤烟。
“我,在地狱等着你!”
德玛西亚与诺克萨斯的攻守战持续了六个小时,太阳逐渐落山,乌云在天际嘶鸣着划破雷电,腥红的鲜血流了满地,扑鼻的腥臭味弥散在喧闹片刻又陷入一片死寂的废墟之上,摄人心魄的哀鸣和剑影渐渐在风中消散,浓重的死亡气息让人几乎窒息。城堡下狼藉的黄沙地上,除了堆积如山,狰狞而恐怖的尸体外,再也看不到半个活着的人影,德玛西亚已经撤军,将部队驻扎在城外二里出的山谷间,而守城一方诺克萨斯的官兵陨失过半,城楼上的守军疲惫而决绝。
德玛西亚的临时搭建的大营中,雷欧伸手把帐篷的帘子掀开了一线,眺望着西方逐渐落下的太阳,经过一下午的激战,诺克萨斯的强悍出乎了雷欧的意料,自己亲自组织起的十几次冲锋都被城楼上的守军击溃,这倒让他对守城的诺克萨斯将领刮目相看起来。
“敌方的主将是谁?”雷欧低声问道。
“禀将军,敌方守城将领是。。。。。。塞恩。”营帐中的副将转过身来,恭敬的答道。
“噢?原来是他?难怪。。。。。。”雷欧嘀咕了两句,随即将头埋头,垂着眼看着地下。
“父亲,塞恩是谁?”身旁的盖伦问道。
雷欧摇头,没有说话,怔怔的眺望远方,良久,发出一声长叹“一个曾经在战场上给德邦军队留下惨痛回忆的人,诺克萨斯的人喜欢称呼他为亡灵战神,而在我们德玛西亚人眼里,他却是一个怪物,一个可怕的怪物。“
听到雷欧的话,盖伦心中的隐疾发作。这些年来,受够家族轻视的他最听不得的就是骨肉至亲夸奖别的人,这种情况有点类似于后世家长口中别人家的孩子,同样具备着巨大的杀伤力。
“哼,真有那么了不起吗,父亲,孩儿这就去会会这个被诺克萨斯尊为战神一般的人。”
好胜心作祟的盖伦一声冷笑,随即轮起暴风大剑,就要去英格兰城下找塞恩单挑。
“等一等,盖伦。”
雷欧出声叫住了盖伦,手上不知何时多了一件铁环织成的铁链甲,雷欧将链甲束在盖伦身上,将红色的丝绳系好,打了一个死结,轻声说道“入秋了,记得多添件衣服,瞧瞧你脸上、衣服上的血迹,快去洗洗吧。”
盖伦心头一暖,抚剑而拜,长揖为礼“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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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五章 我在地狱等着你()
公元六百四十七年秋,英格兰堡城下,太阳初升,大雾尚未消散,沉寂数日的德玛西亚军忽然动了。
无畏先锋团二万,龙骑军团五千,米尔大边军一万五,共计四万红色皮甲大军,便如秋色中的枫林,火红火红。
血战在英格兰堡展开,德玛西亚与诺克萨斯的军队寸步不让互相拼杀,双方都杀红了眼,尸体狼藉,鲜血在城楼低洼处汇城了一个个小潭。
城楼之上,阴风列列,黄沙卷起烧焦的旗帜,在漫漫的沙石里,冒烟的木头发出阵阵让人恶心的臭味,几具还没有完全被沙石掩埋的尸体上空盘旋着几只秃鹫,尸体上好几个箭头还在,那断了的长枪却依然握在尸体的手里,远处,撕杀呐喊声不绝于耳,或许明天早上又将多几千具尸体,阴风开始怒嚎,似乎要唤醒死去的灵魂。
城楼之上,诺克萨斯军队知道了此番的艰险,但他们毫不气馁,以军人特有的坚韧勇猛抵抗着敌军的冲击,前队倒下了后队立刻补上,挥舞着手里的长矛一下下刺向敌人,主帅塞恩的身先士卒起到了显著作用,虽然诺克萨斯士兵们早已经精疲力竭,但依然能一次一次地击溃数倍于己的德玛西亚军的冲锋,犹如一道宏伟坚固的堤坝紧紧锁住英格兰堡的城楼,任凭巨浪滔天却不肯后退半步。
我叫哲罗姆,来自诺克萨斯偏远的山村,我的父亲母亲都是老实巴交的佃农,我有两个哥哥,不过他们都战死了,父亲母亲为了延续我们家的香火,花了半辈子的积蓄给我娶了个漂亮媳妇,遗憾的是,我还没有来得及跟我的妻子生个一儿半女,便被强迫性服了兵役。于是,我,哲罗姆,以一个诺克萨斯守军士兵的身份,站在了英格兰堡的城楼上。
站在高高的城楼上,我依旧能清楚的听见敌人隆隆的马蹄声和呼啸而过的喊杀声。此刻,英格兰堡燃起了熊烈的战火升起了浓烟,死亡之气似乎弥漫了整座城池。空中的箭矢狂飞,拖着长声的箭雨如蝗虫过境般纷纷划过我的头顶,我看见源源不断的诺克萨斯士兵中箭倒地,他们都是我的朋友,我的兄弟。
我承认我怕了,胆怯了,我从来没有真正面对过这样的战场,我想后退,可我又不敢后退,我知道,我的长官正拿着明晃晃的刀,站在我的身后监督我。
就在我愣神之际,我看到一个德玛西亚的士兵攀上了城楼,他提着砍刀,他的战甲破旧不堪,胳膊上还插着羽箭,我知道,他也看到了我,因为,我从他那双血红的眼睛里看到了自己的影子。
“小心!”
凄厉的嘶喊声,我感觉我被人用力的推开,我酿跄了几步,等我再次站稳,那名德玛西亚士兵从城楼上摔了了下去,而原来我站的位置,多了一片血泊,血泊里躺着一个人,那个人我再熟悉不过了,他是我的同乡,我的好兄弟,他的胸口插着一把衮衮的钢刀,鲜血顺着插着钢刀的窟窿里流下来。
我知道,是他救了我。
“哲盖尔!”我喊着他的名字向他跑过去,他没有说话,或许他已经说不出话,他咧开嘴冲我一笑,然后便断了气。
英格兰的牡丹,本该潋滟成精的季节,却陡然间在马蹄声中散落一地,刀光剑影,角鼓争鸣,流血漂橹。敌人提着刀在我身边呼啸而过,有一滴同伴的血顺着到刃落在我的脸上,在眼中氤氲成一片惨红,我本该和其他人一样,做一个勇士,迎着太阳留下我最后的背影。可我没有,我选择了逃跑。
“敢逃跑?。。。。。。”
身后传来了长官的谩骂,和利剑出鞘的声音,我的脖子一凉,栽在地上。恍惚间好像听到妻子的吴侬软语,看见那弯垂柳后的月牙,嗅到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