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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换做是以前,余泽心中或许会有一点忐忑。
这其中,有第一次见家长的担心,有拐走了人家孙女的不安,还有其他种种的原因。
但现在,余泽很坦然,点了点头。
刚推门出去,那条金毛狗就撒欢似的跟了上来。
“赛门。跟着哥哥去找爷爷。”
“汪!”
余泽回头问道:“它叫赛门?”
“是的。八个月的小家伙。”
吉安娜微笑道:“他的妈妈跟着约翰出去了。他会带着你去找到约翰的。”
余泽点点头。
午后的阳光。照在身上,有一种暖洋洋却不燥热的感觉,很舒服。
余泽第一次打量起吉安娜祖父居住的地方。
这里。是一片翠绿盎然的草地,只有一条路,能够通向外面的大道。
左边是一个马场,不算大,外面停着一辆很古老的汽车。
余泽心想,吉安娜的祖父。大概是一个很喜欢古董的人。
这时,赛门摇晃着尾巴。跑了出去,余泽叫了一声:“嘿。伙计,等等我!”
余泽追着赛门向东面跑去。
赛门撒欢儿似的跑着,全然不顾余泽在后面追他。
“这是遛狗,还是狗溜我?”
余泽追了一阵,渐渐体力不支,他有些不满意自己身体的糟糕,又有些自嘲的说道。
气息渐渐不平稳,余泽感觉有点难受,所以停了下来,叉着腰,喘着气。
赛门跑了一会,忽然回头看到余泽没追上来。这小家伙又掉头跑了回来,绕着喘着粗气的余泽转圈。
余泽瞪了他一眼,赛门有点迷茫的看着他,接着蹲坐在地,又是吐舌头,又是摇晃尾巴,模样既萌又可爱。
余泽好笑的看着这只笨狗,他说道:“赛门,你的妈妈一定没有教过你,做狗,一定要听人话,你知不知道?”
赛门抬头看着余泽,眼睛明明亮,也不知道是听懂了,还是没听懂,只是在那里摇动着尾巴。
余泽又说道:“当然,要听人话,你首先要学会听懂人话。你听得懂我说话吗?”
赛门歪着头,“汪汪”的叫了两声。
“好吧。你这是在对我说,你听懂了?还是没听懂?”余泽较真的问道。
“汪!”
“我问了你两个问题,你在回答哪一个?”
“汪呜呜呜呜……汪!”
“呃……后面那个?你没听懂?”余泽把自己搞懵了,突然赛门撒欢儿似的,从余泽的两腿之间穿了过去。
“嘿!”
余泽转过身,正要喊赛门的名字,忽然看到远远的有一人一狗,从不远的小山上走下来。
余泽定睛一看,那是一个看起来,很酷的老人。
他穿着黑色的夹克,牛仔裤。手里拿着一根长叉,上面挑着一个袋子。脚下跟着一头金毛犬。
赛门跑过去,跟妈妈亲热的交头低语,狗妈妈爱怜的舔了舔它。
余泽慢慢迎上去,正在心中措辞如何跟吉安娜的祖父进行问候。
谁知道还没等他开口,竟是吉安娜的祖父先开口说道:“赛门听得懂你说话,只是他的表达方式,和我们不太一样。你应该更多一点耐心。”
“什么?”
余泽愕然,他有点没有反应过来约翰在说什么。
约翰尽管已经年过七十。但从脸上,完全看不出来。
他高大,健壮,手臂上依旧能看出年轻时的壮实。方正的脸上,尽管布满了皱纹。但却并不显老,反而更给他增加了男人的魅力,蕴显了岁月的刻度。
约翰冲余泽笑了笑,然后低头对赛门说:“赛门。去把阿泰叫回来,好吗?我们要回家吃饭了。”
“汪!”
赛门大声的叫了一声,然后飞快的向另一个方向跑去。
余泽不解的问道:“它去干什么?阿泰?如果我没记错。珍娜说,阿泰是一匹马?”
“是的。阿泰在今年初,刚刚当了爸爸。他是一个好小伙子,强壮,热情。拥有活力。就跟年轻的我一样。”约翰一边说着,一边看着余泽,接着他拍拍余泽的肩膀,说道:“孩子,你应该更有活力一些。”
余泽有些尴尬的说道:“珍娜跟你说起过我?”
约翰微笑道:“不,孩子。珍娜是一个很自立的孩子。从她的耳疾被治好,并找到了自己喜欢做的事后。她就很少回家了。当然,更不用说我这个老头子这里。”
约翰看到余泽眼中有些困惑。他说道:“这里,是我买下来的。在四十年前。”
约翰用手指头,画了一个圈。
余泽瞬间明白。这片广袤的草原,以及后面不远处的山,都归约翰所有。当然,这一定不是约翰在向余泽炫耀他的财富。余泽不会心邪的产生这种反应。
他只是不太明白,约翰为什么要提起这件事。
因为不明白,所以他露出询问的表情。
约翰说道:“当初这里只是一片没人理会的荒山草地。我用四十年的时间。改造,打理这里。让它变成现在的样子。是不是很美?”
余泽目光远眺。从这里来看,一片青绿。生机勃勃。尽管没有上山,但余泽转化了一下心境,他忽然觉得,如果那是自己所有……不,不一定是自己所有,能在这里生活,日出登山游玩,闲时在屋子旁晒晒太阳,沐浴郁郁葱葱之色,那是一种多么美好的享受啊。
余泽心中忽然有一种说不出来的安定。他不由自主的说道:“是的。这儿很美。”
约翰露出微笑道:“每一个来过这里的人,都会这样认为。”
见余泽露出询问的表情,约翰继续说道:“去年,有一个年轻人,驾驶着一辆私人飞机,到了这里。他带着一个律师团,四个保镖。走到我面前,很自来熟的对我说。约翰,你是个幸运的老家伙!我喜欢你这个地方。所以,你将拥有一笔钱。一笔你一辈子都花不完的钱。”
约翰做了一个奇怪的表情:“亲爱的,他当时在我面前放下了三个很大的箱子,你猜猜看,里面是什么?”
“钱?”余泽摊手道:“听您的描述,这应该是一种完全不把钱当钱的人。想买什么,就买什么的人。那一定是钱。因为这种人,穷的应该只剩下这个了。”
约翰做出一个欣赏的表情,说道:“总结的不错,孩子。不过年轻人,总有自己的想法。所以你猜错了。箱子里,放了三样东西。”
余泽很是好奇的说道:“哪三样东西?”
“黄金。契约。手枪。”
余泽很意外的问道:“黄金我能够理解,剩下两个是什么意思?”
约翰说道:“我问出了同样的问题。那个年轻人对我说道,选择黄金。我们是买卖关系。公平交易,童叟无欺。选择契约,签了这份产权转让协议。你将失去这里的所有,但却收获了我的友谊。选择手枪,你会伤了我的心。当然,我也许会难过一阵子,不过你会因此而丢掉你所剩不多的生命。”
约翰像是在讲故事一样,说到这里。
他停顿一下,然后问道:“孩子,你觉得,这个跟你年纪差不多大的年轻人,是个什么样的人呢?”(未完待续)
第八十一章 鸟兽通言人失语,不通己心怎知人()
约翰的问题,让余泽不由为之一怔。
他刚要去思索,约翰忽然说道:“孩子,我一定不会像你这样,有时间去思索。”
约翰做了个挤眼睛的动作,余泽忽然放松下来,也不在去想那么多,他说道:“我觉得这人是个蠢货。”
“蠢货?有趣的评价。还有吗?”
“中二病,炫富党,神经病……”
不知道为什么,也许是约翰天生的气场,在他面前,余泽完全不会设防,甚至很自然的就说出来自己想说的话︾↓wan︾↓shu︾↓ba,a≠nshub↗a。:“……约翰,我能说出太多的贬义词,不过我觉得,他更像是一个被宠坏了的孩子。”
余泽表达完自己的观点。
约翰没有对余泽的回答做出评价,他只是说道:“有趣的评价。能问你一个问题吗?孩子?”
“当然。”不知道为什么,余泽在约翰身上,有一种莫名的倾诉欲。
这种感觉,在曾亮,在老院长,在戴威尔,爱莎嬷嬷,甚至是吉安娜身上,都没有出现过。
约翰说道:“我们边走边说。”
余泽连忙上前,很自然的接过约翰肩上的袋子。提在手中,分量竟然不轻。
“谢谢,孩子。”约翰没有拒绝余泽的帮忙,两个人边走边说。
“为什么你会对这个年轻人,哦,对了,他叫约瑟夫。你为什么会对约瑟夫,产生这样的评价?”
约翰说道:“这个世界上,并不缺少有钱人。”
“是的。有钱人,并不一定都是炫富的人。炫富的人,并不一定都是神经病。是神经病,未必都是源自于被宠坏。”
余泽斟酌了一下自己的措辞,说道:“拿我自己的例子来说吧。约翰。当我在没有继承那一笔遗产之前。我就是一个每日为生计而奔波的普通人。打工,学习,找工作。然后赚钱,结婚,继续赚钱,养孩子,这大概是我的人生轨迹。可是一笔巨大的遗产,改变了我的人生。”
话说一半,余泽好像意识到了什么,歉意道:“抱歉,约翰,我的思路有点混乱。”
约翰很和蔼的说道:“没关系。孩子。这只是聊天。想到哪里就说道哪。”
余泽说道:“在继承遗产之前。我对有钱人,或者说土豪的概念,只有三个印象。第一,拿钱不当钱。第二,拿别人不当人。第三,拿自己不当人。”
约翰点头道:“ 又一个有趣的评价,然后呢?”
余泽说道:“ 对于第一条,我的反应是,这人的钱。要么是爹妈那里来的。要么不是正当途径来的。反正他得了那么的钱,一定是干了坏事。”
约翰点头道:“可以理解的反应。”
余泽接着说道:“对于第二条,我的反应是,有钱的人。不干人事。他们花钱买奢侈品。拿钱去摆平一些根本不合法理的事。更有的人,一点慈善心都没有,反而去购买房产,金玉。甚至是豪宅。可就算做了慈善,我一定会认为,他是为了出名。或者逃税等等。总而言之,四个字,为富不仁。”
约翰点头道:“似乎有点道理。”
余泽接着说道:“对于第三条,我的反应是。既然老天让你们命这么好。为什么不好好照顾自己呢?看看他们都做了什么?含着汤匙出生的,花天酒地,飙车酗酒。自己打江山的,事业有成的,每天甚至睡觉电话都不离手,为了他们所谓的事业应酬……总而言之,他们的死亡率,比普通人,高的太多。如果说,普通人是慢性自杀,他们,是自己在加速这个过程。为什么不善待自己一些呢?”
约翰点头道:“有点意思。”
余泽说完,顿了顿,看着约翰。
约翰适当的说道:“这是你以前的想法。那么孩子,你现在的想法,改变了吗?”
余泽说道:“不知道。只不过在我继承了一大笔钱,并经历到现在。我发现,有些事情,并不是我想象中的那么简单。”
余泽说道:“我见到过,身家巨万,却甘愿每天呆在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