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耀脸色,也把左侧位置霸占了,本来这没什么,但这两人吃错药似的使劲往自己碗里夹菜,自己囫囵吞枣都赶不上她们的速度,末了王夜也发神经加入了战局,三人直接把一小碗堆成了高塔,还眼巴巴地看着自己,能有啥法子,吃呗!
所以平日潇洒的林二爷此刻不仅肚子破坏形象,那走路的古怪姿势也引来了不少目光。om
好容易进了别墅,各色名流已经在大厅之中聚成各个小圈子相互交谈,黎耀进来,如同磁石吸引了所有的目光,在场的人他不说认识全部,但十有八九都打过交道,当他取了杯酒带着刘枫和黎月如同黄贵荣与林啸二人会合之后,魔都三大亨聚首,不少人都前来敬酒拉关系。
黄贵荣是个发福的五十多岁男人,身后所站的毋庸置疑是他的儿子黄煜奇和华晟,前者看到刘枫眼里闪过愤恨,后者看到他则表情复杂,不知所想。
至于林啸,身上匪气严重,长得也粗狂,不用看都知道智商不怎么高,不过他的身后倒是跟了一个短发的女子,这个看着和黎月如差不多同岁的少女长得普通,眉目与林啸有些微相似,两人关系不言而喻。
“老黎,你来晚了。”林啸一口喝干杯中红酒,“哟,小月如在学校呆了这么些天,变得这么水灵了?”
黎月如嘻嘻一笑:“林叔叔就知道捡好听的说,难怪能哄到那么漂亮的四婶婶。”
林啸哈哈一笑:“你这丫头,还敢取笑我,讨打。”
在旁黄贵荣招呼过黎耀之后,把目光落在了刘枫身上,也是呵呵一笑:“啊巡,这两曰你可是出名了。”
黎耀点头道:“爱国不是坏事,这一直是我黎耀的准则。”
黄贵荣点了点头,对于爱国他肯定不反对,前提是别严重影响自己的利益,否则什么都没得商量。
“哼哼,还爱国,不卖国就谢天谢地了。”在旁的黄煜奇阴阳怪气地说道。
“侄儿,我做事无愧于心,不需要你来评定。”刘枫看了黄煜奇一眼,淡淡地说道。
虽然林巡比黄煜奇大不上几岁,但以辈分而言,这声侄儿叫的理所应当,言外之意也是说大人讲话,小孩子插什么嘴?
“你”黄煜奇接下来的话没说出就被黄贵荣打住了,他对黎耀的手段也是很服气,否则不能甘愿屈居人下,知道黎耀的品性和分寸,敲打点到即止,再多就过了。
“三位都在啊。”在这时候,另一个声音随之传来。
几人回头,看到的是一个穿着休闲西装的近五十岁男子拿了杯红酒过来,在他身后,跟着的两人刘枫都曾见过,一个是洪帮老大冯越,另一个便是上午有过一面之缘的古筝。
来人身份不言而喻,民国少将古池。
就黎耀和冯越两大黑帮首领,都可以说是在他的荫蔽下快速成长起来的,因为以当前魔都局势来说,扶持黑帮势力对掌控全局有着不俗的成效,而其中更以黎耀为首的兴帮发展迅速,不用几年就稳稳占据了魔都地下的半壁江山,民国政府需要的是战马,而不是脱缰的野马,所以冯越的洪帮应运而生,成为了民国掣肘兴帮一家独大的有力武器。
抛开这些不说,其实古池与黎耀的私交不错,而黎耀对于民国的忠诚同样有目共睹,当然不会听任外界传言。
只是让刘枫表情古怪的是,今天的冯越不知道是不是吃错了药,居然对自己传达了一个善意的表情,甚至眼里还有些许的敬意。
“古将军。”
黎耀三人见古池递过来的酒杯,轻轻与之一碰。
几人正待说话,现场的灯光突然微微一暗,唯有一处闪亮如旧引住了所有的目光,而在那里,正有一个肩披金色卷发的白人少女挽着一个高大的中年白人男子缓缓前进。
今晚的主角,正是这对父女。
“各位能抽空来参加小女的生日,我非常感谢你们莅临。”
在旁的艾乐思也是美人胚子,双手一拉裙摆,也屈膝敬了个礼:“非常感谢你们,我想我今天肯定会过得非常快乐,今天是我的生日,但是我至今还没有收到一份礼物,就连父亲母亲的礼物都被我拒绝了,那是因为我希望收到的第一份礼物是最特别,最珍贵的!”
艾乐思的话让人摸不着头脑,在旁的克格林适时地接话道:“是的,艾乐思说了,我们所有的馈赠都必须在一个人之后,那么那个人是谁呢?我也很好奇,他的礼物该不会是天上的月亮和星星吧?”
艾乐思大眼睛一转,脸上现出了甜甜的笑容:“我希望我的第一份礼物能是林巡先生特别为我演唱的一首歌曲!”
第三十一章 惹事()
(一样三更,之后此副本进入收尾情节)
身为公董局华董,黎耀与克格林自然有一定交情,加上两人私下合作敛了不少财富,关系愈加稳定。om两家往来频繁,身为黎耀出门时寸步不离的林巡,也是克格林家的常客,一来二去,黎月如很快就与艾乐思混熟了,两人各种疯玩的时候,基本都是林巡在旁保驾护航。
林巡性格不好,但架不住硬件设施好啊,十五六岁的小姑娘,正是春心萌动的时候,对这种男人最没有免疫力,而在见识过林巡助人为乐使用中国功夫时的潇洒冷峻,更是无法自拔。
所以艾乐思会提出这样的要求其实并不是临时起意,当宴会的灯光全部聚集到那个梦牵魂绕的人身上时,她的脸上又有了兴奋的红色,多日不见,他好像更迷人了。
刘枫也没想到话题会落在自己的身上,本来黎耀收到两份邀请函就有些奇怪,现在一切都讲地通了。
这种时候,刘枫是骑虎难下,如果拒绝,无疑是狠狠抽了克格林的脸。
所以众目睽睽之下,他只好正正衣领走到了艾乐思旁边,因为钢琴就在她的身后。
“巡大哥,你可要为我唱一首英文歌啊。”艾乐思拉住了刘枫,小声低语道。
刘枫无奈点头,鞠了一躬坐到钢琴前,熟练地弹奏起来,悠扬的曲子不是别的,正是那首家喻户晓的生日快乐歌,不是刘枫不想唱别的,而是他英语水品根本不行。om
虽然这个时代这首歌还不如后世那般流传甚广,但是在以英语为主的国家里也有不差的传唱度,在场的夏国人看到兴帮二爷如同传说中的一般歌曲信手拈来,而且整的还是洋文,纷纷赞叹;而外国人则不同了,脸上虽然也笑容满满,还一同伴唱了起来,但是心里却是冷笑,艾乐思小姐说的这么清楚了,你这家伙还弹唱了一首谁都会的老歌,一点诚意都没有,这不是间接说明,克格林的女儿还不如一个歌女么?
克格林显然也是同样的想法,不由地递给了黎耀一个不满的眼神。
黎耀不明所以,但也知道肯定是林巡唱的东西得罪了对方,说实在的,这些天的林巡与之前判若两人,不过还都在可承受的范围内,他为了追孟冬一样喜欢上京剧,都是无可厚非的事情。外界传的神乎其神,但林巡是什么人他能不知道?虽然同样是舞团出身,但那是狮舞团,虽然都是艺术但和文艺压根搭不上边,这回赶鸭子上架,暴露了那也是情理之中。
而刘枫看到了克格林脸色不悦,大致也猜到了他的所想,待歌唱完毕之后马上开腔道:“生日的时候不唱这首歌可不行,先祝贺我们美丽的艾乐思生日快乐,接下来这首歌是我送你的礼物。”
有系统自带的翻译系统,以至于刘枫能顺利说出这句英语,克格林闻言脸色顿时阴转晴,而艾乐思嘴角的笑容也愈发自然深刻了起来。
再度弹唱,是略带忧伤的曲调升起,让得所有人一愣,这么个大好曰子,唱这种歌可不合适吧?
然而当刘枫正式开口的之后,在场外国人皆是一呆,因为披着忧郁悲情的调子,但实际上居然是一首情歌,而且还是一首求爱的歌曲。
虽然与现场不太相符,但是对于女孩子来说,这无疑是一首美丽的歌曲,曲中将一个男子对爱情的忠贞与痴情展露地淋漓尽致,也间接地将女子的美丽深印人心,让人不由自主地想,到底是多么迷人的女孩才能让一个男人如此朝思暮想,茶饭不思?
无比流利顺畅的英文配上唯美的曲子,这首歌很快征服了外国人的心,他们敢于发誓从来没有听过如此美妙动人的天籁,而当他们感叹的时候,刘枫话语一变,英语马上切换成国语,继续了下一个段落。
语言一转换,听在夏国人耳里韵味更胜一筹,瞬间就将他们拉入了那个虚幻的世界里,同样的表达主题,同样让人幻想什么样的绝色能让一个男人如此念念不忘,无法自拔,但是营造的却是一个寒冷肃杀的哀愁气氛,这一曲失恋男人的悲歌,是一种哀莫大于心死的悲戚。
在场只有寥寥几个夏国人能听懂英文,而这些人都曾受过高等教育,或多或少都受过艺术的熏陶,当听得这英文和中文的词殊途同归,心下已然惊为天人,加上那甩掉现在歌曲几百条街的谱曲,足以在全世界都拥有不斐的传唱度,他们都可以想象,在那些开放的西方国家,男孩对女孩示爱时都会选择演唱这首歌时的那种情景。
歌曲最终还是以英文作为结尾,有中间一段中文堵住那些夏国人崇洋媚外的眼神和嘴巴就够了,不能喧宾夺主不是。
“让我靠近你的心,希望这份礼物可爱的艾乐思能够喜欢。”刘枫离开了座位,微微一笑地道。
他说的自然是英文,而歌曲名字也是英文翻译过来的,如果说起这首歌原本的名字,相信只要是夏国人都不陌生,这是那个连迈克尔都称赞过的夏国歌神张天王的封神之作吻别!
“喜欢,我太喜欢了!”艾乐思高兴地直接跳起,直接在刘枫的嘴上啃了一把,本来就是神女有心襄王未必有意,而今天她终于明白,原来巡大哥也是有那份意思的,能在所有人的见证下表白,她还有什么不敢的。
这绝对是十六年来她收到的最好的礼物,甚至是这一辈子最好的,没有之一。
天可怜见,如果不是这首英文歌是翻唱自中文歌曲的,以他的水品哪里可能唱的出来,这可以说是他唯一能弹唱的英文歌了。本来也就想着哄一下女孩子开心不得罪魔都的实权人物,哪里想到,这位大小姐早对一个二十八岁的老男人觊觎已久。
所以艾乐思的亲密举动让得他有一瞬的懵b,却马上回神想通了关键,嘴角现出了一丝苦笑。
自己惹事的本领还真是一流,不仅指在各种树敌,还包括招惹女人!
第三十二章 名单()
艾乐思与刘枫的一番互动让得到场嘉宾哗然,但都是名流,脸上自然看不出什么,对于老牛啃了小嫩草的事情,男人们肯定是深有体会,不过他们吃的多是一些野草,哪里享受过这种来自外国的名贵花卉,当下也是心里醋意满满。om
而女人们多是四十岁的年纪,最喜这种正直最好年龄的帅气男人,加上有才华懂浪漫,完全符合一个完美情人的标准,倘若不是这人挂着兴帮二爷的名头,寻常看见说什么都地抢回家找个地方养起来。
今天的主角光环在不知不觉又有往刘枫身上移动的趋势,对此他只得赶紧发言了几句就匆匆下台,所谓知女莫若父,克格林哪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