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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到晚上,我要去找一个人。”
“谁啊?”
“我曾经的一个手下,我们叫他邋遢鬼。”
“还有这样的称呼啊。”叶心怡也是好奇道。
“因为他比较邋遢,”林羽道,“不过这个人可不能小视,除了不爱干净以外,他在purgatory混得算是最好的。”
“混得最好的不应该是西蒙斯吗?他不是创造了世界第一杀手基地血狱吗?”千鹤绫也听她师父马克图姆说起过。
“杀手之王西蒙斯,海上恶魔肯斯坦和邋遢鬼他们三足鼎立,在purgatory解散之后,各自建立了一个a级组织,创造了属于自己的辉煌。”
“你手下的人才真是挺多的。”叶心怡眼睛里闪动着异彩道。
“那当然,你老公是谁啊。”林羽笑了笑道,“不过我建议,你们两个就不要跟我一起去了。”
“为什么啊?你的手下,我不是也应该见见吗?”叶心怡道。
林羽摸了摸后脑勺,有点为难,道:“我是怕你们两个女孩子受不了。”
“受不了?”
“因为那家伙实在太脏了,身上全是虱子和跳蚤。”
叶心怡和千鹤绫相互看看,她们都不相信,一个人能脏到这种程度,难道是乞丐吗?
不过叶心怡还是坚持要去,林羽也治好答应了。
晚上,林羽三人来到一个酒吧,这个酒吧外面写着一句话:只为黑人服务。
林羽进去之后,里面全是黑人,而他们三人进入之后,所有人的目光齐齐向他们扫了过来。
而且目光之中充满了一种敌意!
“嘿,先生,小姐,你们没看到外面的标示牌了吗?”
一个黑人高个壮汉,从吧台里面走了出来,挺着傲人的宽阔胸肌,低头看着林羽。
这个黑人身高大概有两米,足足比林羽高出一个头,站在林羽面前,林羽就像小孩子一般。
“我找邋遢鬼。”林羽道。
黑人眉头一皱,“你是谁?”
“告诉我他在哪里,否则你的脑袋马上开花。”林羽直来直去,不说废话。
哈哈哈。
黑人高个大笑了起来。
可是。
下一刻。
砰。
林羽直接把黑人高个的头按在吧台上,发出巨大的震动之声。
“你,你想干什么……”黑人的头紧贴在吧台上,整个人根本不能动弹半分,顿时恐慌而来起来。
“告诉我邋遢鬼在哪里,否则你的脑袋马上开花。”
“你、你只要告诉我你你是谁,我就带你去见他。”黑人不敢随便把邋遢鬼的位置告诉别人,因为来找邋遢鬼报仇的人实在太多了。
“我是谁,不是你能够知道的。”林羽声音中充满了威严,仿佛高高在上的君王。
黑人他认真的看着林羽,脑中忽然一道电流流过,眼睛陡然睁大,然后露出了惊喜的神情。
“你……你是王……”
“王你妹!”林羽郁闷,自己可不想暴露身份。
“你真的是王!拉斯廷斯大人每天都跟我们说你的故事,而且他的桌子上有您的相片,我不会认错的!”
黑人的双手已经不可控制地在颤抖了,哪怕遇到了非洲皇室也不会让他这般激动!
顿时,整个酒吧里那些黑人全部如同见了皇帝一般,突然间都在林羽身前跪了下来。
“lord!”
“起来吧。”林羽不耐烦道,“我现在只想见到邋遢鬼,我来这里的事,你们要是透露出去,就死定了。”
那些黑人全部跪在地上,身体呈朝拜的姿势,林羽不走出去,他们都不敢起来。
黑人壮汉道:“王,我带你去见拉斯廷斯大人。”
林羽嗯了一声,跟着黑人走出了酒吧,这下,所有人才敢站起来。
好多人眼中还是充满了震惊,惊喜,纷纷惊叹,自己在有生之年竟然能遇到他们心中的神。
简直是三生有幸啊。
“林羽,他们为什么叫你王啊,感觉怪怪的。”叶心怡问道。
第七百六十六章 奢侈王座()
“非洲曾经是我们purgatory盘踞之地,在这里我们创造过奇迹。”林羽并没有讲太多,只是简单地说了一下。
其实,说的简单一点,这里是林羽的地盘。
走过了两三条街道,路上有很多穿着脏衣服的混混,这些人都是在夜晚打算抢劫的,不过当他们看到是酒吧老板,却是不敢任何不敬,大多都是低头哈腰,还要向他问候。
“王,邋遢鬼就在前面那个公园里,您去找他吧。”
酒吧老板指着前方公园前的一张破旧的长椅,说道。
破旧的长椅上坐着一个白人男子,他的身高很矮,一头栗色的头发,长长的不知道修理,乱糟糟的刘海遮着眼睛。
下巴上布满了胡子,而且是从来不刮的那种,脸上苍白,身上套了一件老旧的羊毛开衫,沾满了泥土,下面是一条破洞的牛仔裤。
男子安静地坐在长椅上,椅子上旁边放着一瓶喝了一半的威士忌,手上端着一盘罐头,男人正在用自己那只手在捞起罐头里的东西往嘴巴里放。
如果不是有人指出了他就是赫赫有名的邋遢鬼拉斯廷斯,过路的人都把他当成是一个流浪汉。
“邋遢鬼,你有多少天没洗澡了?”林羽看到男人之后,忍不住笑了一声。
邋遢鬼早就听到脚步声,但直到听到这嗓音,才起身,猛地抬头。
那如同嬉皮士般的头发下面,那双蓝色的眼睛,看到林羽的刹那,身体猛地颤抖了一下!
“My lod!”拉斯廷斯单手放在心口,准别鞠躬。
林羽走上前去,拍了拍他的肩膀,“老家伙,你每天晚上一瓶威士忌的习惯还是没有改啊,少喝点酒,对肝脏不好。”
“是。”拉斯廷斯每天晚上都要喝一瓶威士忌,这是他的习惯。
林羽之前经常劝他少喝一点,不是因为拉斯廷斯年纪大了,而且一直患有很严重的肝病,是林羽教他练气之后,他的身体才渐渐康复。
拉斯廷斯之前是一个当兵的,靠着自己的努力,成为了非洲雇佣兵之王,可是后来因为肝病严重,再也不能执行任务,所以便流落街头,成了流浪汉。
是林羽收留了他,才让他能够有了今天的成就。
“老大,你怎么会来到这这里?”拉斯廷斯看到了林羽身后的两个女人,也微微弯腰。
“拉斯廷斯,来,我介绍一下,这是我的老婆叶心怡,还有这事马克图姆的学生千鹤绫。”林羽介绍道。
拉斯廷斯先对叶心怡深深鞠躬,林羽的老婆,对他而言,如同女王。
他又对千鹤绫道:“马克图姆这家伙以前跟我讲过,他收留过一个小女孩,想必就是你吧。”
“是的,拉斯廷斯叔叔。”
“快,快,请到我的房子里说话吧。”
拉斯廷斯也觉得在这么萧瑟的街头聊天不太好,就把林羽他们带回了自己的房子。
拉斯廷斯的房子如同一个宫殿,进去之后到处都是名贵的油画和瓷器。
林羽不禁苦笑,这家伙,外面穿得这么邋遢,弄得像个流浪汉,房子里却搞得像皇宫一样,这反差也太大了吧。
叶心怡和千鹤绫也惊呆了,这里面每一件物品都是稀世珍宝,砖石,珍珠,玉石,象牙随处可见,这里面随随便便一件物品拿出来,都是很多普通人穷极一生都买不到的宝物。
这特么也太有钱了吧,简直比皇室贵族还要富裕!
叶心怡在夏国也算是上流社会的,也算是有钱人,可是和这里一比,简直是一个天一个地。
千鹤绫轻轻地用中文道:“哥,这邋遢鬼怎么这么有钱?”
谁知,邋遢鬼回过头来,呵呵一笑:“非洲这边虽然是穷地方,可是越穷的地方发财越容易。
再说,我和老大比,算什么呀。”
“你听得懂中文?”千鹤绫惊讶道。
“那当然,我和老大一起征战了三年,耳濡目染也学会了。”邋遢鬼笑起来如同一个慈祥的叔叔。
“拉斯廷斯在非洲组建了自己的雇佣兵团萨麦尔,是这里最大的雇佣兵团,赚钱当然容易了。”林羽笑着道。
“萨麦尔是邋遢鬼的组织?”千鹤绫惊呼起来,她也是刚刚知道。
因为萨麦尔太有名了,在非洲是所有人都为之闻风丧胆的名字。
萨麦尔被誉为地狱恶魔的名字,而这个组织让所有人觉得,如同地狱恶魔那般恐怖。
千鹤绫这下才明白,难怪林羽说他是purgatory混得最好的,萨麦尔丝毫不逊色于杀手第一组织血狱。
拉斯廷斯领着林羽进了一个最大的房间,房间里如同皇宫一般,布满了令人目眩的高贵金色,而在房间最上方,有一个精致的王座放在那里。
王座的靠背是用纯金打造的,而扶手全是最高等的翡翠玉石,散发着高贵的绿色。后背还镶嵌了两根巨大的乳白色的象牙。
这简直太奢侈了!
“邋遢鬼,你这野心可不小啊,每天都想着做皇帝了。”林羽忍不住笑道。
“老大,我可不敢啊,这王座是专门为你打造的,”拉斯廷斯颤抖道,“你永远是我心中的王,我等着有一天,你回到非洲……所以我就找工匠打造了这王座……”
“行了,”林羽马上打断,“邋遢鬼,我是不会回来这里的,我也不想做什么王,这王座还是留着你自己坐吧,不过你的心意我算是收到了。”
“是。”拉斯廷斯也不好反驳。
“林羽随便找了一张椅子坐下来,道:“拉斯廷斯,这次来这里,我有一件事情需要你的帮助。”
“老大,你说。”
“我想让你帮我找到黑鹰雇佣兵团。”林羽道。
“黑鹰?”拉斯廷斯嘴角勾起了一道不屑,“这种C级组织,老大你怎么会有兴趣?”
“他们劫走了对我来说重要的人!”
“什么?!”拉斯廷斯脸色骤变,变得无比阴沉且带着一缕血腥杀气,“这黑鹰真是胆大包天啊,居然敢抢老大的人,我灭了他们!”
林羽摆摆手道:“不用,你只需要告诉我他们所在的地方,这件事情我自己会解决。”
第七百六十七章 除名()
“这简单,黑鹰雇佣兵团有三个基地,我马上让手下去查一下,他们现在在哪里。”拉斯廷斯道。
当天晚上就有了消息,林羽让叶心怡在拉斯廷斯的城堡里等他们,他和千鹤绫两人出发。
林羽和千鹤绫来到了利比亚南面的一个庄园的附近。
萨麦尔的一个手下,已经在门口等着了。
他是拉斯廷斯派来查探消息的。
“王!”他一见到林羽就立刻跪了下来。
“起来吧,他们的人都在里面吧?”林羽随意地问道。
“大部分都在,组织的老大也在里面。”
“好了,你的任务完成了,可以回去了,剩下的事情我们自己会解决。”林羽道。
林羽和千鹤绫走到庄园外围,林羽道:“我们进去吧。”
“就这样进去?”千鹤绫有些吃惊地问道。
“不然呢?”林羽冷哼一声,直接大摇大摆地朝大门走了过去,千鹤绫也只能跟着。
此刻在庄园的大门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