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刘敬宣这下子来了劲,哈哈一笑,看了一眼在边上笑而不语的刘裕,说道:“当年,我跟刘裕,还有同乡的刘毅,何无忌一帮人,一起入的北府军,都是年轻人,谁也不服谁,我当年,我当年隐瞒了我爹是将军刘牢之的事情,谁也不知道我的身份,就是要堂堂正正地在所有人里表现出来,让他们知道,整个北府军,几万壮士,就是我刘敬宣最强!”
安同竖起了大姆指:“好男儿,好汉子,就应该这样!”
刘敬宣叹了口气:“不过,投军之后,我才发现,强中自有强中手啊,别人我都不放在眼里,就是这刘裕,刘寄奴,处处压我一头,武功我自问不比他差,但是胆色,智慧,还有,还有团结兄弟的本事,我不如他,最后,最后寄奴哥给全军第一个提拔成都护,我刘敬宣,第一个服气!”
拔拔嵩哈哈一笑:“刘裕兄弟,自然是,自然是英雄无敌,要不然,要不然我们家大王也不会,也不会跟他结为阿干啊,大家说,是不是啊。”
所有草原汉子齐声暴诺一声:“是,刘寄奴威武,刘寄奴威武!”
刘裕笑着摆了摆手:“运气,运气罢了。不值一提。阿寿,你接着说。”
刘敬宣得意洋洋地说道:“寄奴哥厉害也就罢了,我服,但是在北府军中,别人我没一个服的!可是偏偏有这么一个家伙,就是要跟我争,处处与我作对,想争那第二个能当都护,幢主的人,你们说,我不如寄奴哥也就算了,对别人也要忍让吗?”
拓跋仪哈哈一笑:“让他个鸟,换了我是你,也要跟他斗到底。”
刘敬宣满意地点了点头,说道:“那个跟我争斗的家伙,一个月内,跟我比了无数次,军中禁止私斗,所以我不能跟他比武一较高下,而这正是我最强过他的地方,于是,我们比喝酒,比爬树,比跑步,比谁撒尿撒得远,比谁吃饭吃的多,比谁拉屎拉的多,一切都比了!”
安同笑得一口酒都喷了出来:“你们真有才,连这些办法都能想得到。让我想想,你说的那个什么,那个什么,日了马蜂窝,就是为了比赛而想出来的吧。”
刘敬宣恨恨地说道:“你猜对了,妈了个巴子,那小子为了取胜,想出来这么个损招,他说什么只有真正的男人才有资格当北府军的幢主,要比谁是真正的男人,就得看谁最勇敢,一般的办法早就比过了,不如比谁敢日马蜂窝,这样一来,就能看出谁的那活儿最坚挺,更能看出谁最勇敢!”
拔拔嵩的舌头都已经快直了,盯着刘敬宣:“那,那你就真这么日了?”
刘敬宣叹了口气:“本来,本来我也不敢的,但经不住,经不住周围人的议论,脑子一热,一坛子酒下肚,就真日了。那两个马蜂窝,是那人的兄弟找来的,里面各有一只大马蜂呢。”
拓跋仪哈哈一笑:“刘敬宣,算你狠,这种事,我拓跋仪做不出来,你既然这样说了,我也信了,我拓跋仪现在就要说一句,刘敬宣厉害!”
所有的草原汉子们也都跟着竖起了大姆指:“刘敬宣厉害,刘敬宣厉害!”
安同笑道:“刘敬宣厉害,不过,我还有两件事有疑问,第一件,就是跟你争的那个人,他日了没有?最后这个赌局,是谁赢了。第二件,是你日了那个有一只大马蜂的马蜂窝,还有命在?”
刘敬宣得意洋洋地摇了摇头:“先回答你第一个问题,那个鸟人,他奶奶的,老子日了那马蜂窝,给那马蜂叮了个半死,最后这机巴肿得都抽不出来了,就套在上面,但老子心里那个爽啊,看着他,看着他那张大了合不上的嘴,就问他,问他,敢不敢日!”
安同叹了口气:“刘将军啊刘将军,这明显是那人设的一个局啊,他就是想害死你,你就算日了马蜂窝,胜了一局,可是命却没了,到了最后,那个什么幢主之位,不还是他的吗?”
刘敬宣想到往事,恨恨地一跺脚,往嘴里灌了一大口酒:“让你说对了,那个狗日的看着我,说,小弟甘拜下风,这一局,你赢了!然后转身就走,然后,然后我就晕过去了,醒不过来啦!不过,哈哈,能赢这鸟人一次,死了也开心啊!”
拓跋仪两眼发直,看着刘敬宣,喃喃道:“这么多年,你个疯逼是怎么活下来的?!”
请记住本书:。。
第一千一百七十章 乐极生悲敬宣叹()
鲜卑勇士们一阵哄笑,而刘敬宣也是兴之所致,又喝了一大口酒,这一下,把手中的这个革囊也一饮而尽,手一抬,空空如也的革囊飞到了地上,而他一抹嘴上的酒滴,哈哈一笑:“痛快,痛快,就象当年的那种感觉一样,虽然机巴都肿得不是自己的,但是能赢过最讨厌的家伙一头,也是值了。这件事情,就是我这子最痛快的一件。”
刘裕也跟着笑了起来:“大家都听到了吗,看到了吗?这就是我的好兄弟,刘敬宣,北府人称熊皮阿寿哥,就是这么硬!”
所有的鲜卑人齐声用汉语叫道:“熊皮阿寿,威武,熊皮阿寿,威武!”
刘敬宣的身子,因为饮了太多的酒,而有些站立不稳,他的脸色通红,鼻孔间都喷着酒气,却是一脸的得意,毕竟,能得到这些剽悍勇武的草原男儿的肯定,也是人生一大快事了。
安同勾了勾嘴角,说道:“那么,威武的熊皮阿寿,这辈子你碰到过的,最伤心的事情,又是什么?能跟我们分享一下吗?”
刘敬宣笑了起来:“有一件很让我伤心的事情,就是当我打完那个赌,胜了之后醒过来,却发现自己一动也不能动了,然后,然后发现自己下面那活儿已经举上天了,却是一天知觉也没有,那是我人生第一次害怕,第一次认识到,自己可能要死了,我这辈子,还没建功立业呢,还没娶妻生子呢,想到这些,那生平最快之事,也突然变得没有意义了。”
拓跋仪笑道:“那你是怎么活下来的?该不会是把那活儿给切了,放血排毒吧。”
刘敬宣没好气地说道:“你不是看到我那活儿了嘛,不是好好的还在?告诉你们吧,是寄奴哥,用了天神赐给他的神药,救了我,不仅让我伤势全消,甚至那边更强壮啦,比以前还长了一寸呢!”
叔孙建一口酒都快要喷出嘴来,看向了刘裕:“什么神药啊,这么厉害?能不能给我们一些?”
刘裕笑着摆了摆手:“那是我得遇奇遇,曾经碰到过仙人,给我一些奇药,本来只剩下最后一点了,给阿寿兄弟用完后,就彻底没啦,后面我自己打仗的时候,受伤中毒被火烧,都没法再用了。对不住啦,各位朋友,实在是没有了。”
众人的脸上闪过一阵失望之色,刘敬宣哈哈一笑:“好了,这东西也是看缘份的,有就有,没有就没有,也不遗憾,不过,刚才的那个事情,还不是我人生最伤心的那件。”
这下所有人都又来了兴致,王建看着刘敬宣:“好了,你这个熊皮阿寿,别卖关子了,最伤心的事是什么呀?”
刘敬宣的脸上的红色稍稍地褪去了一些,他的目光变得深邃起来,而表情也变得忧伤了,他缓缓地说道:“我最伤心的地方,是在邺城,五桥泽。”
刘裕的脸色微微一变,当时的情景,一幕幕地涌上心头,却是在刘敬宣那沉重而悠长的口吻中得以再现:“我们北府军的将士,不远千山万水,一路之上经历了无数的恶战,大战,经历了无数血与火的考验,从淝水杀到河北,终于把失落了百年的汉军大旗,插在了那片故土之上,邺城就在我们的面前,可是我们却过而不入。”
“因为,我们知道,只剩下最后的一股敌人了,五胡乱华,这个百年的乱世,终于要在我们手上终结,我们所有人,都不顾疲劳,忘记了白天和黑夜,扔掉了重甲和战车,轻装前进,只要消灭了慕容垂,一切都将结束,我们的大名,会永载史册,而传说中慕容垂带着的几百车财宝,那些河北积累了几十年的财富,则是对我们这些将士最好的奖赏,一切,都是那么地美好!”
代国的勇士们一个个都听得入了迷,战士的心思,只有战士才能理解,拓跋仪喃喃地说道:“那真的是无上的光荣,又有看得见的财富,换了谁都会连命都不要,去争取这些的。”
刘敬宣咬了咬牙,眼中闪出仇恨的光芒,一如他的钢牙,咬得格格作响:“可是,离光荣和辉煌,离富贵那么近,却一切转而空,我现在还忘不了,那些给抛弃的大车就在眼前,那些散乱在地的宝箱里,金银财宝滚得满地都是,我们伸出手想拿,但还没够到,空中却是腾起了如鸟群一样的火箭,落在了我们的身边,二狗子,小喜子,大牛,二蛋子,这些个兄弟,这些个跟我白天还在一口锅里吃饭,昨夜还在一起打呼挺尸的兄弟们,就在一瞬间,给烈火吞没,没了,全没了,我的兄弟啊!”
他说到这里,脸上早已经是泪水横流,这个铁一样的男人,熊一样的铁汉,这会儿跟个孩子一样,号陶大哭,他的哀号之声在夜空中回荡着,让那些鲜卑人听到了,都不免默然无语,这种同袍故旧离去时的悲痛欲绝,大家都经历过。
拓跋仪叹了口气:“这的确是最让人伤心的往事,那么多的好兄弟,生死同袍,就那么一眨眼的功夫全没了,谁都受不了啊。”
刘敬宣突然大声吼道:“不,我没说这就是最让人伤心的事,我擦干净眼泪,脱掉了身上千疮百孔的战甲,拿着刀,带着还活着的兄弟,一路向前,燕国的大军已经在眼前,我能看到那高高在帅旗之下的慕容垂,我没有别的想法,拼一个够本,拼两个赚一个,哪怕这条命不要了,我也要杀了慕容垂!”
叔孙建猛地一拍手:“好汉子,真男人!”
刘敬宣突然转头看向了身边沉默不语的刘裕,他的脸上闪过一丝微笑:“就在我们所有人以为必死无疑的时候,有一个人出现了,他来到我们身边,告诉我们所有人,不会有事,只要有他在,一定能助我们胜利。你们能想象到那种感觉吗,那就是溺水的人看到了救命的稻草啊!太阳照在他的衣甲上,就象闪闪发光的神,是上天派来救我们这些必死无疑的人!”
第一千一百七十一章 兄弟相认诉真相()
刘敬宣的眼中泪光闪闪“这个人,在之前几年的无数次大小战斗中,在我们最茫然,最危难的时候,一次次带着我们活了下来,走向了胜利,这次,也是一样,我们跟着他,一支几百人的小队,哀兵,一次次地打败了燕国的精锐,就连甲骑俱装都在我们眼前败下阵来。”
“可是敌众我寡,打到最后,我们还是没法继续了,这个人跟我们说,他留下,要我们走,我当时就火了,你当我们是什么?生死兄弟是什么?就是要同生共死,永远不分开。你一锤打晕了我,让部下带我走!”
“可是你想过没有,我活着,你却不在了,我这辈子良心能安吗?我这些年来是怎么过的,每天夜里想着你的时候,我是怎么过的?寄奴哥,你为什么就这么狠心,扔下我们,连个信也不给我们?在你眼里,我刘敬宣是什么?连跟你死在一起的资格都没有吗?!”
刘裕的眼中也是泪光闪闪,他站了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