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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这些年没有其他的探险队,想来就是我们了。”
“原来是探险队的英雄,我是新港城海军守备吴云,欢迎诸位勇士归来。”
年轻军官郑重的说道。
船长打量了一番这名年轻的军官,暗暗点了点头,拱了拱手道:“探险队船上赵墙,见过吴守备。”
“吴船长远道归来,想来一定很是疲惫,还请随我到城中歇息,我一会就安排龙骑兵将这个消息传回京城,想来陛下得知诸位勇士平安归来,定极为开心。”
说着做了个请的手势,调转船头引着探险队驶向港口。
港口处的百姓见到海军刚出去没多久便返回,虽然有些好奇,道并没有过于关心这些,每个人都在为自己的生活忙碌,在这个年轻的国家,处处都是机遇,只要努力一些就能火枪不错的生活,谁会有闲心关心和自己没什么关系的朝廷大事呢。
船队靠岸后,作为杂役跟随探险队来到夏国的他们,早已经被眼前的一切惊呆了。
尚处于原始部落的他们,何曾见识过如此雄伟的城市,来来往往的行人都穿着漂亮的衣衫,梳着整齐的头发。
和这些人一比,德昂人的心中不由得升起一股自卑感,手足无措的站在码头上,不知该如何是好。
那名年轻的德昂人,见到如此强大的夏国,心中的挫败感越发的浓烈起来,这样强大的群体,让他复仇的希望更加渺茫,别说见到那传说中夏国的皇帝,只要他敢做出过激的举动,他毫不怀疑,这些人立刻就会杀掉自己。
和这个强大的族群比起来,自己和德昂人的骄傲显得是那么脆弱。
“给他们找个地方,看好他们,这里不是蛮荒之地,这些家伙触犯了律法,我们也会受到牵连。”大副对水手们吩咐了一句,便跟着船长随那名年轻的武将向着雄伟的新港城而去。
新港城用石块和水泥浇筑的城墙看起来雄伟无比,使用水泥之后,这城墙看起来就如同一块巨石镶嵌在地面上一般。
两年前这里还是简易的土坯和栅栏,如今再次来到这里,这巨大的变化,让看到这一切的众人惊讶无比。
守备吴云见此,不由得自豪的笑了笑道:“赵船长,这新港城比起当初可是变了许多吧。”
船长点点头“确实变了许多,这里比起京城也差不了多少了。”
吴云闻言失笑道:“找船长说笑了,这新港城如何能与京城相比,如今京城据说有十几万人,城墙绵延数里之远,和京城相比,新港城就像是一个小村庄了。”
众人闻言心中一惊,问道:“京城变化这么大?”
吴云点点头道:“我两个月前刚从京城返回,京城实在是太大了,不亲眼见一次,根本无法想象,这世界上还会有这么雄伟的城市。”
众人闻言心中感慨万分,区区两年的时间,犹如隔世一般。
众人进了城门,见到城内错落有序的街道房屋,城内店铺虽然不多,但大致看去种类到时齐全,可能是靠近海边的缘故,空气中隐隐的能闻到一股鱼腥味。
船长见到街道两旁每隔十几米便有个巨大木头箱子,却不知是做什么用的。
好奇至于,问了吴云。
吴云答道:“这些叫做垃圾桶,刚出现没多久,如今大夏超过三千人的城市都要放置一些这东西,大夏医馆的大夫说,大多数的疾病是由于脏乱引起的,因此朝廷下旨,禁止百姓在城内随意便秘,乱扔杂物,这些废弃的东西被称为垃圾,而这些就是装垃圾的木桶了,虽然平日里麻烦了些,不过城中确实干净了不少,那些到处乱飞的虫子也少了许多。”
船长听完后看了看四周的街道,道路依然是黄土路,但已经被打扫得很干净,没有见到那些难闻的屎尿,这在这个时代确实是难得一见的奇事。
说话间,众人便来到了位于城中的海军衙门。
众人看着高大木门上方刻着“新港城海军衙门”几个工整的大字,门外的台阶两旁八名士兵拿着长矛笔直的站在两侧,让这个地方增添许多肃杀之感。
“想不到新港城的衙门如此气派。”船长感慨道。
“这也是近几年多出了不少新工具,而且水泥和砖的产量提高了不少,要不然我们那里舍得将那些东西用来建造这里。”
吴云笑了笑,然后对几名士兵吩咐道:“安排几个赶紧的房间,取来些干净的衣服,通知隔壁的菜馆送些酒肉过来,这几位可是大夏的英雄,你们千万不得怠慢了。”
几名士兵好奇的打量一番探险队众人,却不敢多问,连忙按着吴云的吩咐前去准备。
“吴将军,我们随便吃点就行了,那里能让你这么麻烦。”船长客气的说道。
“诸位不远万里前往西方,我也是海军守备,这大海上的危险,我很清楚,我很敬佩诸位,一点酒肉而已,最近大夏很流行一句话,叫做接风洗尘,诸位勇士归来大夏,落脚点便是在下驻防的新港城,我理应为诸位勇士接风洗尘。”
听着这么文绉绉的话,这些五大三粗的汉子虽然听着有些别扭,不过其中的意思却不难理解,知道这个年轻人是在夸自己,心中很是舒服,脸上不由得露出自得之色来。
“多谢吴将军了,我们都是大夏的臣民,为大夏出力是我们应该做的。”船长客气道。
几人交谈间,吴云带着众人来到衙门内落座,亲自为众人斟满冒着白气的饮品。
众人见此,顿时一惊。
这样的东西众人并非没见过,见到这饮品的第一眼,所有人心中都清楚这是经过冰的果汁,但冰块何等昂贵,吴云能拿出这么贵重的东西招待自己这些人,让众人无比的意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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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百三十四章 归来的消息()
船队回归的同时,京城这边,王朗经过不断的研究,和反复的实验,终于制作出了,这个世界上第一个电器,电灯。
有前人的经验,让王朗少走了不少的弯路,爱迪生的经历对于上过小学的人来说,基本上都是耳熟能详的。
电灯原理并不复杂,难就难在灯丝的部位,王朗知道制作灯丝最好是用钨丝,但是钨这种金属,在他来到这个世界前都没有见过,更别说在这个世界了。
在他的记忆中,爱迪生当初就是用碳化的竹丝来制作的电灯,有了这个思路,之前比前人少走了不少的弯路。
虽然有了理论基础,但是实际操作起来,并不是那么容易就能实现的。
王朗不知道自己失败了多少次,才成功的让灯泡亮了一瞬间。
不过这一瞬间的光明,让王朗兴奋的手舞足蹈。
这是划时代的发明,他知道只要继续研究下去,夏国一定能用上电灯。
几十年的时间,让人类从茹毛饮血,到用上电灯,这其中他不知道付出了多少的心血。
夏国对于其他人来说,可能是一个避风港,一个居住地。
但是对于王朗来说,这就是他的孩子,从无到有,一点点看着它成长,变强。
有了第一次的成功,接下来的实验就简单了越多,最关键的地方已经解决,剩下的就是技术问题。
而技术方面,这几十年来,夏国出现了大量的手工人才,想要制作出能实用的灯丝并不是难事。
当王朗把制作灯丝的任务交给工部后,身为工部侍郎的木风,虽然不知道烧制竹丝有什么用,但是身为王朗的心腹大臣,他并没有多问什么,既然皇帝陛下要求的,自己唯一要做的事情就是把事情做好,这样才能不辜负陛下的信任。
在工部的参与下,各种型号的竹丝被送到了王朗的面前。
经过一个个的实验,王朗终于找到了最合适的一种。
在王朗的秘密实验室里,王朗双手有些颤抖的拿着一根电线。
“神明保佑,这次一定能成功。”
心中暗暗祈祷了一番后,王朗将电源接通,轻轻的摇动起小型的发电机。
随着齿轮的加速,只见一旁的灯泡开始忽明忽暗的闪烁起来。
此时的王朗心情十分忐忑,无数次的实验中,灯丝只能亮几十秒就会断裂,最好的一次只能维持五六分钟左右。
王朗全神贯注的摇动手柄,目不转睛的看着一闪一闪的灯泡。
一分钟,两分钟,五分钟,十分钟过去了,灯泡依然闪烁着明亮的光芒。
王朗见此,精神大震,虽然长时间的摇动,手臂有些酸麻,但是他仿佛丝毫不觉得疲倦。
时间又过去了十几分钟,光明依然存在。
半个小时后,王朗的胳膊累的几乎快抬不起来时,才停止了这项实验。
“半个小时,亮了半个小时,我成功了,终于成功了。”
王朗坐在地上,仿佛一个孩子一般又哭又笑,激动的浑身颤抖。
在这种不稳定的电压下,灯泡能持续点亮半个小时,这意味着什么王朗心中十分的清楚。
如果换成稳定的电压,虽说和另一个世界的电灯没发比,但是照亮夜晚将不在是幻想。
第一盏电灯出现的半个月后,龙骑兵匆忙来报。
王朗得知探险队平安归来的消息后,心情大好。
探险队的归来,说明他们已经找到了澳洲大陆,不管那片大陆有没有恐龙人,王朗都必须要将那里拿下。
神州大陆孤悬在海外,人类只有这一个地方他实在很不放心。
如果他没猜错,这块大陆,另一个世界的地球也应该存在过,为什么另一个世界没有神州大陆。
唯一的可能性,就是整个大陆都沉到海底去了。
为了人类的未来,他必须为人类的子孙后代们,争取更多的生存空间。
人类虽然族群稀少,但是在先进的生产力带动下,他自信能够和另外两族分庭抗礼,这就是科技的力量。
在自己的影响之下,这种科技领先的地位,至少能持续很长一段时间,只要后人不是白痴,人类就不会被另外的种族灭亡。
电灯的成功,探险队的回来,让王朗龙颜大悦,命礼部准备以最隆重的礼节迎接探险队的归来。
官府在为探险队的归来做准备,普通的百姓们稍加打听就明白了怎么回事。
年轻的夏国,此时正是开拓进取的阶段,全国上下都呈现一种拼搏进取的精神。
普通人不知道什么是国家兴忘匹夫有责,但是他们知道,只要有新的发现,那么自己就多了许多出人头地机会。
仓禀足而知礼节,夏国凭借丰富的物产,基本上解决了人们的温饱问题。
仓中有粮心中不慌的百姓们,想要追求更好更舒适的生活,强大的军事实力,让夏国在神州大路上处于绝对的霸主地位,抓捕野人开拓未知地域,已经不足以建功立业。
而海外的新大陆,到那里去冒险,将是青史留名的绝佳机会。
年轻人,从小就听过老一辈人在蛮荒时代探险的故事,那些故事中的人物,如今都成了人人称颂的英雄。
那些人注定是要被后人所铭记的,现在这个机会就出现自己的面前,热血的青年们仿佛打了鸡血一般,四下打听探险队和那片新大陆的消息。
更有不少的年轻人联合起来,向着造船厂支付了一大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