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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明己方人数是满鞑百倍,只要肯拼命的话,即便杀不光满鞑也能使得大多数人逃出性命,可是面临残暴的满鞑骑兵,却没人敢出头。也许肯出头的勇士早就死光了。
临走之前,阿布勒下令放了一把火,整个房山县冒起了多处火头,火越烧越大,很多房屋连成一片,冒出的浓烟滚滚遮,挡住了半个天空。
几个明军士兵探头探脑的出现在房山城外,看了看城上空冒起的烟雾,飞快的奔回一处树林,一个骑兵跨上了一匹战马,迅速的往西奔驰。
房山城南十五里,有一座孤山,山腰里一个雄壮的汉子正凝神打量着远处天空的浓烟。这大汉虎背熊腰,方面豹眼,一脸的络腮胡须根根竖起,如针一般,若是陈越在此,一眼就能认出这是消失已久的铁狮子!
一骑飞快的奔驰而来,马上的骑士滚鞍落马,单膝跪倒在铁狮子面前。
“报大当家,满鞑烧了房山县,正押解着满城百姓往南而去。”
“嗯!”铁狮子点点头,回过头来,满脸的铁须虎虎生威:“召集所有弟兄,咱们要和满鞑干上一场,让他们知道,我大明不是他们想来就来想走就走的地方。”
第一百一十三章 追击()
“满鞑放火烧了房山,押着满城百姓离开了!”听到这个消息,陈越惊怒交加,没想到满鞑强掠财物人口不说,竟然还放火烧城!
不,我绝不能就这么让满鞑轻轻松松的离开,我不能就这么看着上万的百姓陷入苦海之中。陈越可以想象,在这种天寒地冻之下,房山这一万余百姓能平安到达辽东的绝对不会超过半数,恐怕大多数人会成为惨死路边的尸体。
不进入这个时代不知道满鞑的残忍,后世辫子戏中阿哥格格你侬我侬的风花雪月,是建立在千百万明人的尸骨之上,历次的入关抢劫使得北直隶山东一代十室九空,提到满鞑的残暴,可以止小儿夜啼,大明北方的百姓简直恨满鞑入骨,也恐惧满鞑到了极点!
刚来到这个世界,陈越还有避世的想法,总想着逃到江南找到一个山清水秀的地方安度一生。可当他见到一个又一个的人间惨剧发生,看到满鞑驰骋在神州大地,屠杀汉人如杀鸡宰狗一般的时候,陈越的想法不自觉的变了许多。虽然他仍然不认为自己能够改变这个世界,却觉得自己总归要做点什么,才对得起身体里流淌的汉人血液,才不枉来到这个世间!
“命令,全体集合!”陈越断然传下了命令,亲卫吹响了集合的号角,正在演练的士兵们停了下来,在小旗官的带领下开始列队。
“巡检大人!”
“巡检大人!”
陈平、李奕,陈默等几个带队的总旗来到陈越面前,叉手施礼。
看着面前整齐的队列,陈越满意的点点头,历经一个多月的训练,又打了一场硬仗,这些士兵已经逐渐成长了起来,现在可堪一用了。
“大人,这仗咱们怎么打?硬碰硬的话面对满鞑的骑兵,恐怕咱们会吃亏啊。”虽然心中痛恨满鞑,杨正平却没有被仇恨冲昏了头脑,而是非常的冷静。
“硬碰硬肯定不行,咱们这样,”陈越让人拿出一副简陋的地图来,上面画着京畿一带的山川地形,手指着地图对诸人道,“满鞑押解着房山上万百姓一路往南,看方向应该是赶往霸州,若是只有满鞑骑兵的话咱们拿他们没有办法,可是现在满鞑携带着上万的百姓,根本行走不快。
咱们只要抄近路,只需要一日的时间,即可赶到他们前面,然后择地埋伏起来,等满鞑经过时打他们一个措手不及,必然可获全胜!”
又是伏击?众人不由得想起数日前那次失败的伏击,一个个脸上忍不住露出了微笑。
“满鞑大队行军,肯定会派出哨探为先导探路,虽然伏击未必能成,可总归咱们可以选择战场占据有利地形啊。”知道众人在想些什么,陈越笑着解释道。
这两日单明磊等人已经做好了出征的准备,干粮器械各种物质已经装上了大车,士兵们也都知道了即将去打满鞑,除了仍然有些紧张之外,倒是没有多少恐惧的心理,也不用再多做动员。
一切准备停当之后,陈越即下令出发,大军出了司城一路往东而去。
西山镇的百姓们涌到司城之外,眼巴巴的看着他们的子弟随着大军离开,上次满鞑入侵已经战死了数人,这次不知道又有多少子弟埋骨他乡,可是既然当兵就要打仗,既然领了那份饷银就不能害怕死亡,这个道理这些淳朴的百姓们还是知道的。
“二狗子,好好干,听巡检大人的话!”
“兔崽子,狠狠的揍满鞑哪些狗娘养的,别给你爹丢脸!”
路边不时传来这样的话语,不时有百姓冲了过来,把煮熟的鸡蛋塞到自己出征的儿子手中。可见西山镇的百姓对巡检司的拥护是发自内心的真诚,对子侄参军打仗并没有多少抵触心理。
当然这也可能和陈越的征兵政策有关,不要独生子女不要已婚者,很多家庭都有两三个儿子,送出去一个当兵不仅能换的五十亩不用缴税的田地,还能每月带回一笔饷银,这是多么划算的一件事啊。若是打了胜仗,得到的赏银会更多,几天前徐家那个青田小子和王家的猛子不都是得了二十两的赏银吗?这让很多一辈子没有看到过这么多银子的家庭一下子红了眼,纷纷暗地里吩咐自己的儿子一定要好好作战,也杀个满鞑立下功绩给老子长长脸!
军队沿着狭窄的山道一直往东,出了山口之后又行了半个时辰抵达房山县。
看着城上空冒着的火光烟尘,陈越叹了口气,没有下令进城而是绕城而过,继续往南追赶清军。
陈越一开始设计的伏击计划看起来很好,可是行走在道路之上,才知道计划的浅陋之处。过了房山已经算是出了山区,可是这里的地势依然起伏不定,道路两边是无尽的田地,大半的田地多半已经荒芜。这样的地势骑兵尽可以尽情的驰骋,可是对于陈越属下带着大量的战车步兵,想绕过道路赶往前方伏击,根本就不容易,除非他下令抛弃战车轻装前进,可是那样又如何面对满鞑骑兵的冲刺?
战车只能在官道上行驶,出了官道在原野中寸步难行,这也使得大军根本没法脱离官道,只能跟着满鞑的屁股后面玩命追赶。
一万多人走过,大路两边满是各种痕迹,倒是不虞追不上满鞑。可不时看到路边出现的百姓尸体,让所有士兵的心情无比的沉重。
一开始每看到一具尸体,陈越会派出几人前去掩埋,可是随着尸体越来越多,再一一掩埋的话势必耽误行军,他只能无奈的叹了一口气,暂时不再理睬。
顺着大路往前追赶了三个时辰,天已经渐渐的黑了,陈越估计距离满鞑已经不会太远,因为携带着大量的人口的满鞑行军不可能有多快,也许满鞑和百姓们就在前面十多里处!
看着渐黑的天色,陈越下令就地宿营,十八辆战车围了起来,摆成一个车城,士兵们晚上就在里面过夜。
第一百一十四章 黎明之前()
黄昏时分,田野里横七竖八,到处都是疲累的百姓,或七八个或十几个聚在一起,相互倚靠着抵御即将而来的夜间的严寒。
一百五十余满鞑骑兵,却要押解上万俘虏,实在是力有不逮,不过阿布勒很有办法,他下令把所有百姓用绳子捆住双手,一条绳子往往能捆七八个或十几个人,串成一长串,这样百姓即使想跑也跑不快。只有吃饭的时候,阿布勒才会允许把绳子解开。这也是百姓们相互聚成一团的原因。
攻打司城损失了近五十个旗丁,阿布勒必须要把这万余百姓安全押解到霸州,如此才能消除上面的怒火。
“爷,夜色已经很深了,小心着凉!”何禄屁颠屁颠的跑了过来,把一方毛毯披在了阿布勒身上,阿布勒裹紧了毛毯,这才觉得身上有了丝丝的暖意。
“爷我先睡上一会儿,你勤跑着一点,多查看查看这些贱民,谁要是想逃跑就给我宰了他。”阿布勒随口吩咐了一声,蜷缩在马腹下面眯起了眼睛。
何禄答应了一声,提着弯刀开始了巡逻,当奴才就得这样,主子可以睡觉你不行,全心全意为主子着想才是一个奴才的本分。
“军爷,军爷!”巡逻到一处路边时,就听到有人小声呼唤,何禄定睛瞧去,就见一个汉子在低声呼喊。
“怎么?想死不成?”何禄皱着眉头走了上去,轻轻的在汉子身上踢了一脚。
“军爷,您会说官话啊,那太好了。”那汉子很是兴奋,挤眉弄眼的说道,“军爷,我怀里有十两银子,求您帮帮忙,把我手上的绳子松开一点儿,绑的实在太紧了。”
何禄伸手在他身上摸了一把,摸到一块硬硬的东西,伸手掏了出来,果然是一块银锭。倒是一笔不小的钱财!何禄作为一个包衣,发财的机会根本不多,打下了房山县后,八旗兵们都发了财,一个个私底下弄了不少的银子,可是何禄却搞不到多少,一是他不忍心举起屠刀对着昔日的同胞抢掠,再就是即使抢了银子,也往往会被阿布勒勒令交出。
有了这笔银子,应该可以给那个傻婆娘打个银簪了吧,可是她一个傻子,打扮的再漂亮又有何用?何禄心里叹息着。
被掠到辽东之后,放弃了尊严的何禄因为识文断字被阿布勒收为家奴,为了安他的心还指了一个女奴给他。那是一个漂亮的女人,可能是一个大户人家的女儿,可是被掠之后连遭侮辱,整个人变得痴痴傻傻,两眼发直成天也不讲一句话。
何禄并没有像其他男人那样粗暴的对待她,而是细心的给她打扮,给她做好吃的饭食,就像对待自己的妻子一样对她,可却还是无法唤回她失去的灵魂。
想到自己的那个女人,何禄叹息了一声,心不可避免的软了下来,弯下腰去給这个男人松了松绳子,把死扣换成活扣。
“别做傻事,跑不掉的!”何禄轻轻的在他耳边说了一句,留下这个目瞪口呆的汉子迳自离开了。
转了一圈儿之后,何禄回到了自己的马旁,蜷缩在战马腹部,用一张狼皮被子把自己紧紧裹住,就这样还觉得无比的寒冷,嘴唇不停地哆嗦着,忙从腰间取下一支皮囊,往嘴里灌了一口酒,身上这才有了一些暖意。
冬天的夜晚寒风像刀子一般刮来,自己有棉衣有皮被可以御寒,也不知道那些露宿的百姓如何抵抗这彻骨的严寒,不过有一点何禄知道,等到明天天明时,会有数以百计的尸体被冻僵在这荒野中。队伍中的老人和孩童绝对撑不了几天,只有身体最强壮的年轻人才能安全到达辽东。何禄当年自己就是这样过来的。
寒风习习,天上星光灿烂,都说天上一颗星星对应人间一个人,也不知自己属于哪一颗星星?惨死的父母亲人们又是哪些颗星星?
夜色已深,就在何禄迷迷糊糊似睡非睡之际,突然不远处一阵骚乱,何禄一个机灵清醒了过来,定睛看去,好像有很多黑影在奔跑,有人要逃走!
“啾啾啾”箭鸣声接连响起,然后便是一阵阵的惨叫,这是八旗兵在夜间开弓放箭,只要是动着的黑影,不由分说就是一箭。
“所有百姓听着,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