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最难啃的硬骨头。
司马望相信,如果蜀军仅仅是当道立寨紧守街亭废城的话,以魏军的兵力优势,不敢说轻而易举,但最起码用十天的时间攻克街亭丝毫没有压力,因为从正面进攻,魏军骑兵的突击优势便可以显现出来,蜀军就算是再顽强,在绝对力量的面前,也是只有被碾压的份。
而现在蜀军屯兵土山之上,凭险据守,魏军的优势完全发挥不出来,这让司马望有一种浑身是劲就是使不上的感觉。
时间拖得越久,形势就越多魏军不利,不光是山上的守军越打越顽强,进攻的魏军越战越气馁,更重要的是,司马望不相信刘胤会置街亭之围不理不顾。他一定会派出援兵前来救援的。
而据刺探消息的细作前来禀报,西羌战事已经结束了,曾被司马望寄以厚望的金城太守杨欣最终被人开膛破腹,死状奇惨,而刘胤以雷厉风行的速度平定了西羌的叛乱,目前正向天水回兵。
曾经的计划显得是那么的完美无缺。司马望从东线进军,杨欣煸动羌人叛乱,滋扰陇右后方,无论任何雄才伟略的名将在遭遇两面夹攻的困境之时也难得万全之策,司马望相信,解决掉陇右问题只不过是举手之劳而已。
但让司马望始料未及的是,自己全力进攻的街亭没有拿下,而刘胤却只有了短短不过半个月的时间,就已经将羌人的叛乱给平定了。自己在陇右布下的这枚棋子最终也覆灭了。
在功败垂成的同时,司马望也不禁产生了一丝的危机感。
在西征之前,那怕是刚刚抵达街亭之时,司马望还没有丝毫正视过刘胤这个对手,在他看来,十万大军横扫之下,刘胤也罢,傅佥也罢。很快就会灰飞烟灭,就算没有羌人的滋扰。他兵取陇西也是易如反掌。
但在街亭受阻之后,司马望终于是收起了骄狂的姿态,重新审视着这些熟悉而又陌生的对手。
刘胤既然已经回兵天水,相信用不了几天,就会赶来街亭救援,就算魏军在兵力上占据着优势。但腹背受敌总是一件难受的事,司马望肯定会竭力地避免这样的事发生。
参军苏愉谏道:“既然蜀人定会派兵来救街亭,大都督何不攻其所必救,置骑兵于街亭之西,阻击来援之敌。若破援兵,傅佥必然胆寒,土山必可不攻而破。”
司马望大喜,深以为然,立刻派遣唐彬率两万劲骑西出街亭,在陇山之西的平原一带布防,伺机与来援街亭的蜀军决战。
司马望的要求简单明了,就是要求唐彬不惜一切代价挡住从天水赶来的蜀军援兵,并伺机歼敌。司马望对自己的骑兵还是有着足够的自信,在三国之中,吴国强于水军,蜀军精于步卒,而魏国的王牌主力,就是骑兵,曹魏的虎豹骑,那是天下闻名,攻无不克,战无不胜,横扫天下,无人可攒其锋。虽然现在司马望所率的骑兵要比虎豹骑逊色一点,但比起蜀军那杂七杂八的骑兵部队来,司马望有充足的理由相信,在平原地带上,魏国的骑兵那将是不可战胜的。
唐彬指挥步卒攻打土山已经有多日了,但一无所获,让他也是无比的郁闷,此时司马望令他率骑兵出战,唐彬顿时有如鱼得水的感觉,一跨上战马,唐彬的自信就又重新找了回来,豪气干云地领着两万劲骑呼啸地掠过了街亭,前往陇山之西。
同刘胤的眼光一样,唐彬也一眼就相中了滴水崖以东的这块平川地带,宽阔而平坦,正是骑兵的用武之所,所以唐彬也就在滴水崖以东平川扎下营来,密切地盯着天水方向的动静。
蜀军自冀城出发的消息很快就传到了唐彬的耳中,当听说蜀军援兵是两万步骑混杂的部队之时,唐彬的脸上浮现出一丝轻蔑的笑容,蜀军的骑兵他以前也见识过,不过是一群刚学会骑马的生瓜蛋子,纯粹的乌合之众,根本就不堪一击。
虽然说双方的总兵力是持平的,但两万骑兵对两万混杂步骑,唐彬觉得这样的战斗几乎没有什么悬念,以魏军骑兵一贯的战绩,这场胜利必将是碾压性的。
“准备迎敌!”当听说蜀军已抵达滴水崖之后,正在吃饭的唐彬忽地就站了起来,高声的下令道,此时此刻,唐彬一身的凛然杀气,全然没有平时他那文温尔雅的儒将作派。
唐彬清楚,司马望将这个最重要的任务交给他,正是出于对他的信任,他自然也不能辜负了这份信任。唐彬更加是踌躇满志,此次西征以来,他身为先锋官,还没有真正地表现过自己,而此战必将是他功勋薄上最浓墨重彩的一笔,能不能马上封侯,封妻荫子,还真就指望这一仗了。
魏军骑兵很快地完成了集结,向着滴水崖方向浩荡开去,金戈铁马,气吞如虎,一路扬起的尘烟,遮天蔽日,急骤的马蹄声,彻底地扰乱了这片土地的宁静。(未完待续。)
第381章 街亭之战(十)()
离街亭越近,刘胤便逾发地谨慎起来,步步为营,处于前锋位置的虎骑营和后面的永安营、羌兵营始终只保持着二到三里的距离,随时可以变行军队列为攻击战阵。◎,
接到斥侯的禀报之后,刘胤立刻下令蜀军进入战斗状态,排出了事先早已操练好的阵势,以虎骑左营和虎骑右营居中,担任最主要的突击力量,永安营为左翼,羌兵营为右翼,皆以长枪列阵。
以步兵为骑兵的左右两翼,以长枪战阵为防御阵型,刘胤的目的很明确,就是为了避免魏军骑兵的迂回包抄。骑兵的机动能力强,虽然步兵跟不上骑兵的节奏,但用长枪结阵的方式还是可以有效地抵挡骑兵的冲击。
魏军骑兵数量上占据着优势,如果按正常的战法,魏军骑兵肯定会采用迂回包抄的战术,前后夹击,虽然说刘胤对自己的骑兵还是信心十足的,但如果受到魏军包夹之后,情况也不会太乐观。所以刘胤才在左右两翼排出两个庞大的长枪方阵,就是给中路的骑兵提供侧翼的保护,让他们免受腹背受敌之虞。
长枪阵在应对敌人骑兵的时候虽然可以有效地遏制敌人攻势,但却是始终处于后发制人的位置,也就是说最多可以立于不败之地,想要破敌那还得以骑制骑。
如果说两翼的长枪方阵是盾的话,那么中路的两个虎骑营就是刘胤最为锋利的长矛。在这个攻击阵容之中,刘胤仍然排出了以弓骑兵居中,枪骑兵为左右两翼的的阵势。
不过和先前在武城山袭击羌人时的阵型略有不同,在武城山之战时,蜀军排出的骑兵阵形为品字型,弓骑兵突前,枪骑兵处于侧后翼,这样就可以最大限度地发挥弓骑兵的远程攻击能力。
而此次滴水崖之战,不是偷袭战而是正面作战,魏兵骑兵山呼海啸而来。气势汹汹,速度极快,如果还是排出品字型的攻击阵型的话,弓骑兵可能首先就会和魏军骑兵迎面撞到一处。对于擅长远程打击而近身作战能力弱的弓骑兵而言,这无疑是不利的。
所以刘胤此次排出的阵形为一字型,也就是居中的弓骑兵和左右两翼的枪骑兵呈水平站位,同时出击。弓骑兵会在敌人骑兵进入射程之后,首先发起攻击。以双方骑兵行进的速度,弓骑兵也就最多能射出两到三支箭,之后弓骑兵会减缓速度,让枪骑兵突上去,与敌人的骑兵正面碰撞。
虎骑营在段谷训练了一个冬天,战阵的排列卓有成效,一万骑兵很快地很快地排列成一字阵型,弓骑兵居中,枪骑兵分列左右,一排排的战马层次分明。队形齐整,引弓绰枪,蓄势待发。
骑兵的布阵相比而言要比步兵困难一些,毕竟步兵只是人员站到位就行了,骑兵不光需要人员到位,战马也要同步到位。但虎骑营训练有素,列阵的速度甚至快过永安营,更别提新组建的羌兵营了。
成立羌兵营后,刘胤向羌兵营派出了大量的中低层军官,来担任羌兵营的都伯军侯司马这些职务。在行军途中,这些配备到羌兵营的各阶武官充分地发挥了他们的职责,羌兵的组织性和纪律性有了极大的改观,但羌人的自由散漫想修正过来。那也不是一朝一夕之功,单单就是一个列阵,就要比蜀军的其他部队慢了许多,而且列出来的阵形,也堪称是极品,横不见横行。竖不见竖列。
不过羌兵的单兵作战能力,却无人可以质疑,一支刚刚组建的部队就可以投入到战斗之中,已经是难能可贵了,所以刘胤也没有过多的苛求羌兵们必须和蜀兵保持一致,现在是战时,非常时刻,召之能来,来之能战的兵就已经是好样的了。
就在蜀军在滴水崖下完成列阵的时候,魏军骑兵已经以排山倒海之势扑了过来。
轰隆隆的急骤马蹄声震耳欲聋地传了过来,好似天边响起了阵阵的闷雷,声声敲击震撼着人的心灵。雷声由远及近,远远望去,地平线上激荡起了冲天的尘烟,滚滚尘烟之中,万马奔腾,气势如决堤的黄河,一发不可收拾。
魏军在宽达数里的战线一字铺开,那万马奔腾的场面极为地壮观,唐彬就是想要用骑兵强悍的冲击力一举摧毁蜀军的防线,所以魏军在第一次的进攻之中,就没有任何地保留,两万骑兵一次性地就全部投入到了战场,唐彬就连一人的预备队都没有留。
毕其功于一役!唐彬就是准备依靠魏军强大的骑兵,在最短的时间内击垮蜀军的援兵,这一点的的自信唐彬是有的,毕竟在以往的交战史上,魏国骑兵占据着绝对的优势,羸弱不堪的蜀国骑兵根本就不可能与之相提并论。
唐彬已经瞧见了蜀军所列出来的阵式,他的嘴角浮现出一丝轻蔑的笑容,就算蜀军再怎么精心布阵,只要是进入了平原地带,那这里就注定会成为魏军的舞台,在势如破竹的攻势之下,任何的抵抗都变得苍白无力。
这将会是一场碾压似的胜利!
唐彬丝毫也没有怀疑战斗的最终结局,他举起了手中的长枪,在高速奔驰的战马振臂高呼:“杀!”
“杀杀杀”魏军骑兵也齐声地呐喊着,嘶声竭力,喊杀声挟裹着隆隆的马蹄声中,魏国铁骑就如同是一道褐色的洪流,以不可阻遏之势向着蜀军的阵地冲去。
在对面,刘胤冷静地注视着出现在视野之中的魏国骑兵,看到魏军已进入了可攻击的范围之内,他立刻是拨剑在手,沉声喝道:“有我无敌!攻之必胜!”
“有我无敌攻之必胜必胜必胜”蜀军万千将士齐声振臂高呼,士气高涨,斗志昂扬,整支军队战斗**达到了空前强盛的状态。
“出击!”刘胤剑指前方,沉着地下达了出战的命令。(未完待续。)
第382章 街亭之战(十一)()
ps:正版读者请稍后再看,谢谢。↗,
雪景初看之时的确很美,晶莹洁白,银装皑皑,仿佛置身于一个银色的世界,但这个寒冷洁白的世界看起来人畜无害,但长时间身处雪地,有一种危险却悄然地降临,那就是雪盲症。
雪盲症是紫外线对人的眼角膜和眼角上皮产生损失造成的炎症,特点是眼睑红肿、结膜充血水肿、有剧烈的异物感和疼痛,症状有怕光、流泪和睁不开眼,发病期间会有视物模糊的情况,严重时可以造成失明。雪地对日光的反射率极高,在正午的阳光直射的情况下,反射率甚至可以高达百分之九十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