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情提示:如果本网页打开太慢或显示不完整,请尝试鼠标右键“刷新”本网页!阅读过程发现任何错误请告诉我们,谢谢!! 报告错误
次次小说 返回本书目录 我的书架 我的书签 TXT全本下载 进入书吧 加入书签

秦农-第42章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在这里,为了一两个字去查半天资料,结果发现这两个字不能用在秦代,还需要重新构思。

第六十五章 张氏子房() 
淮阳郡,西周时期为妫姓陈国,春秋时期被楚国所灭,置陈县。

    六年前,秦始皇二十三年前224年,秦王政召集群臣,商议灭楚大计,王翦认为“非六十万人不可”,李信则认为“不过二十万人”便可打败楚国,秦王政大喜,认为王翦老不堪用,便派李信和蒙恬率兵二十万,南下伐楚。王翦因此称病辞朝,回归故里。

    不久,楚军故意示弱,且战且退,保留精锐部队从后突袭李信,大破秦军两营兵力,斩杀秦军七个都尉,是为秦灭六国期间少有的败仗之一。

    秦王政听到这个消息,大为震怒,亲自乘快车奔往频阳,向王翦致歉,并答应加兵请求,王翦统领六十万大军启程。抵达楚国国境之后整整一年坚壁不出,六十万士兵都囤积起来休养生息,甚至每天比赛投石以作娱乐。

    楚军因为兵少而无可奈何,一年后终于按捺不住,正当楚军在调动之际,王翦就率兵出击大破楚军,杀项燕于蕲,虏楚王负刍,平定楚国。而楚国的陈县,就成了大秦的淮阳郡。

    陈县在秦国大军逼迫下不战而降,所以满城的公卿贵戚并未受到太大刁难。毕竟秦国在中原的统治未稳,还不敢急于摧毁当地的统治基础,只能对楚国旧族加以利用。例如前文中三树里的里佐鸠,便是在那个时候摇身一变,成了秦吏。

    陈县城南,有一户占地不大,但却颇有不凡的人家,在楹门上,挂着一块匾额,上书“张氏宅”三个字。冬阳高照,一个矫健的身影出现在了距离张氏宅不远处的角落里。此人先是左右观望了片刻,见无人注意,才快步上前,扣响了宅门。

    不出片刻功夫,宅门开了一条缝隙,里面有一白发隶臣露出脸来,与那矫健之人打了个照面,也不说话,就闪身让来者迈进,然后转瞬就关闭了宅门。

    来者原本在张氏宅外观之,以为此地乃是破败之所,不成想进入门后绕过影壁,才猛地发现里面别有玄机。凋零的柳枝间,隐隐可见亭园楼阁错落有致。可以想见,若是到了春夏二季,定然是一个极美的居所。

    那头发花白的老隶臣恭恭敬敬,带着他走过一座小木桥,快步朝水边小亭走去。

    来者风尘仆仆,衣着也不甚讲究,单看外表,定会误以为是个穷酸的士伍。可若仔细瞧,就会发现此人举手投足间自有一股子气势……双目有神、步伐有力;肩背挺阔、气息沉稳,一看就是精通武艺的高手。

    一路上,来者并没有见到其他的隶臣、隶妾,满目尽是萧然之味,他不由得暗暗摇头:“传闻果然当不得真,还以为张氏会有多大能耐,没想到和其他旧族并无二致……都被嬴政打断了脊梁,除了苟延残喘,屁用不顶。

    正在他心中感到失望的时候,小亭处,传来一曲响亮的琴音······即便是不懂得音律的来者,出于武士的本能,还是隐隐感受到了金戈之气。

    “嘶······”来者眼神微微一亮,带着好奇加快了脚步。

    亭子是四角攒顶,四周能看出原本是种植了花卉修竹的。只是积雪覆盖之下,残枝败叶于风中飘零,在琴声中微微发颤······

    弹琴的是位宽衣博袖的白衣青年,他坐在竹席上,一头乌发披散在肩上,显得不拘小节,此人十指修长纤细,相貌秀美,双目微闭,表情很专注。

    “衡门之下,可以栖迟。泌之洋洋,可以乐饥。”这本是陈地的歌谣《陈风·衡门》,讲述的是安贫乐道之意。曲调最初平平淡淡,仿佛操琴之人早已经习惯了现在的安稳日子。

    可慢慢地,曲调渐渐夹杂了弹奏者的情绪,开始迸裂,琴音尖锐,不断走向高亢,一下子变成了……

    我出我车,于彼牧矣。自天子所,谓我来矣。召彼仆夫,谓之载矣。王事多难,维其棘矣。

    我出我车,于彼郊矣。设此旐矣,建彼旄矣。彼旟旐斯,胡不旆旆?忧心悄悄,仆夫况瘁。

    王命南仲,往城于方。出车彭彭,旗旐央央。天子命我,城彼朔方。赫赫南仲,玁狁于襄。

    若是懂《诗》的人在此,便能听出,白衣君子弹奏的,是《小雅·出车》,此诗通过对周宣王初年讨伐玁狁胜利的歌咏,满腔热情地颂扬了统帅南仲的赫赫战功,表现了中兴君臣对建功立业的自信心!!!

    但可惜的是,来访者却是个不懂诗、书的莽夫。他被老隶臣拦着不让进亭,早就不耐烦了,哪还顾得上听这琴音里的内涵,眼看一曲弹完,便大声喊道:

    “张氏子,素闻尔有童仆三百,皆是敢死之士,有勠力反秦之心。可怎地却在此弹琴,坐以待毙?”

    雄浑壮阔的琴音登时停了,青年按住琴弦,看向来人,面色平静,那双眼睛,更如同古井中的水,黝黑深沉。

    “君子。”老隶臣伏地拜道:“阳夏吴氏子来访。”

    白衣君子起身,淡淡地说道:“原来是吴叔来了,快请坐,温酒。”

    “不必了!”

    吴叔大步走入亭中,站在一角,拱了拱手便算是见了礼,道:“张大侠有信托俺送来,既至,不如归去!”

    说着,他从怀里掏出一卷竹简,单手递过去,道:“也不知张大侠晓不晓得汝是何等人,竟将这么重要的消息白白送尔!”

    白衣君子面对吴叔的失礼举动,并不恼怒,他起身淡然接过,旋即当面展开,扫了一眼后,直接丢到了火盆当中。竹简遇火便燃,发出噼里啪啦的声响。

    然后,朝吴叔作了一揖,轻声道:“还请转告张大侠,子房谢了。”

    吴叔目光炯炯地看了对面的张子房一眼:“告辞!”

    说罢,头也不回地大步离开了。

    “呵······”望着吴叔远去的背影,张子房微微叹了口气。这天下中仍然不忘反秦复国的人还有很多,但却大多如此人一般不懂得韬光养晦、积蓄力量,使得本就弱小的势力早早暴露在强秦面前,然后就迎来无情的杀戮······

    不过······

    张子房的脑海中闪过方才那卷竹简上的内容:“春三月,贵客至!”

    “贵客?”

    这天下,谁是最贵之人?又有谁反客为主,占有东方六国?

    张子房用修长的手指似是无意的拨弄过琴弦,想道:“蛰伏日久,也该有所行动了······”

第六十六章 国仇家恨与算计() 
来自阳夏的吴叔从张子房的宅院里出来,心中愤愤不平。他虽然是个剑豪,除了一身武艺之外,并未学过那些吹拉弹唱的本事,也不会歌诗咏志,可这又如何?

    虎狼之秦夺取天下,依凭的就是自己这种厮杀汉,抚琴能吓退敌军吗?再者说,他张子房的家世,不过是祖父两代辅佐五世韩王做丞相而已。别忘了,有一句古话叫“夫谁非王之亲乎”,谁家祖上没阔过?你张子房世卿世禄,可要往上数,俺吴广的血统也不差!!!

    没错,“叔”并不是他的名,他姓吴、名广,字叔!若追及先祖,乃是大周古公亶父的长子——吴泰伯之后,吴国的王孙。身上流淌着的,乃是轩辕黄帝的血脉!

    这倒还真不是吴广乱攀亲戚,而是其族确实为吴国王室后裔。轩辕黄帝的第三十五代孙古公亶父生有三个儿子,分别是长子太伯、次子仲雍和幼子季历。

    由于幼子季历和季历的儿子姬昌(周文王)都很贤明,古公亶父因此有立季历为继承人的想法,以便传位给姬昌。

    太伯知道父亲古公亶父的心思,为了成全父亲,他于是便和二弟仲雍就逃奔到荆蛮之地,文身断发,以表示不可以继承君位,来避让季历。

    太伯与仲雍同避荆蛮后,定居梅里今江苏无锡梅村。土著居民认为太伯有德义,追随归附太伯的有千余家,并拥立太伯为当地的君主,尊称他为吴太伯,自号“句吴”,这便是吴国政权的开端。

    后来,吴越争霸,吴王夫差败于越王勾践,身死国灭,其族散于列国,其中便有吴广这一支。

    行于路上,吴广越想越气,恨不得返身回去将那欠揍的张氏子暴打一顿。但他也就是想想而已,张大侠如今都隐隐有为张氏子效命的意思,吴广作为张大侠的座上宾,又怎敢过于放肆?

    其实,张氏子名良、字子房,是战国七雄之一的韩国贵族后裔,与韩国王室同姓。而且,就算追及先祖,也并不比吴广差多少。

    韩国的先祖同样出于周天子王室,是姬姓的一支,后代在晋国做官,受封于韩原(今陕西省韩城市),所以才取了封地韩原的韩字为氏,从此称韩。

    公元前453年,如果赵无恤不是穿越客的话,晋国大臣赵氏、魏氏、韩氏三家顺利瓜分晋国,韩国得以建国,这才有后来的战国七雄之一。

    张良的祖父韩开地,在韩昭侯、宣惠王、襄哀王的时候做韩国丞相;父亲韩平,则是韩釐【xi】王、悼惠王的丞相。一家祖父两代辅佐五世韩王做丞相,不光是正了八经的世卿世禄,如此越代久任,足以见得张良一家与韩国的紧密关系了!

    直到秦军灭亡韩国以后,设立颍川郡。已经二十多岁的张良便开始了四处流亡、每日策划反秦复国的生涯。好在,他年幼时于陈县游学,曾在此地购得一处产业,如今变成了藏身之所。

    其实,吴广是误会张良了,若说对秦国的仇恨,韩国人是非常执着且根深蒂固的,张良也不可能例外。

    公元前262年,秦军第一次南北分断韩国,韩国被迫将北部领土上党郡割让与秦国时,上党军民誓死不愿做秦国人,在郡守冯亭的率领下归降赵国,直接引发了秦赵之间的长平大战!

    三十六年后,也就是在韩国已经灭亡了的六年后,韩国旧都新郑仍然爆发了大规模的反秦暴乱。

    韩国灭亡时,张良既已加冠。在他自懂事起的十几年中,天天耳闻目睹的,都是秦军攻城压境、而韩国国势却在一天天衰微的苦难和辛酸。他还没有进入韩国的政界,秦军就已经攻克了韩国都城新郑,身不由己的张良顷刻成为亡国之奴。

    试问,这等身份落差,岂能是一个血统高贵、聪慧过人的青年所能接受的?

    ·····················

    又是一月后,大雪连下了三日。正所谓若雪兆丰年,秦时的人虽然不能用这个四字成语概括道理,但并非是不晓得冬雪的可贵。

    积雪,好象一条奇妙的地毯,铺盖在大地上,使地面温度不致因冬季的严寒而降得太低。积雪的这种保温作用,是和它本身的特性分不开的。

    我们都知道,冬天穿棉袄很暖和,穿棉袄为什么暖和呢?这是因为棉花的孔隙度很高,棉花孔隙里充填着许多空气,空气的导热性能很差,这层空气阻止了人体的热量向外扩散。

    覆盖在地球胸膛上的积雪很象棉花,雪花之间的孔隙度很高,就是钻进积雪孔隙里的这层空气,保护了地面温度不会降得很低。

    当然,积雪的保温功能是随着它的密度而随时在变化着的。这很象穿着新棉袄特别暖和,旧棉袄就不太暖和的情况一样。新雪的密度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0 0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温馨提示: 温看小说的同时发表评论,说出自己的看法和其它小伙伴们分享也不错哦!发表书评还可以获得积分和经验奖励,认真写原创书评 被采纳为精评可以获得大量金币、积分和经验奖励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