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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
刘正想了想,他对于徐裳也颇有好感,既然徐老人愿意嫁女儿,他自然没有不允的道理,只是徐裳嫁过来名分如何,还是要斟酌的,因此又问道“既然如此,小子敢不接受盛意!只是,这名分该如何处理?”
此言一出,众人都有些沉默。
这是一个无比现实又不得不面对的问题,按道理来讲,既然徐老人愿意嫁女儿,徐裳又是远近闻名的姿容绝代,自然应该作为大妇的。只是刘正未来前途定然无量,不要说做到开府仪同三司那样的高位,就算是做到一州刺史,那徐裳的家族也不足以承受这样的高位了。
对于政治人物来说,婚姻很多时候都具有了政治意味,对于一个本家势力不足的女人来说,贸然居于高位其实根本不是荣耀,反而是一种诅咒。
听了此话,徐老人没有犹豫,立刻说道:“阿徐才识浅陋,做不得大妇,做个媵妾倒是足够的。”
“才识浅陋”是假话,他自己的女儿当然自己清楚,徐裳天资聪颖,见识广博,只是可惜是个女子,若是男子,只怕比两位兄长成就还要高,无论如何都说不上是才识浅陋。只是在后宫之中才识并非最重要的条件,否则当年左棻左思之妹也不会独守冷宫多年了。
既然徐老人都如此说了,刘正乐得就坡下驴,立刻说道“既然如此,小子真是三生有幸,能与徐氏一族结成秦晋之好!小子就满饮此杯,为尊者寿,愿我刘氏与徐氏年年岁岁,昌盛不息,子子孙孙,永结盟好!”
“好,好!年年岁岁,昌盛不息,子子孙孙,永结盟好!”众人纷纷高声应诺,这就是刘正的承诺了,有了这个承诺,可以想见徐氏就能够在未来的岁月里荣华富贵,权势显赫!
拿起白瓷的酒杯喝了口酒,这酒经过蒸馏酒精度差不多得有个四五十度,因此喝进喉咙里一片火辣,有如将岩浆灌了进去一般。
不过刚破强敌,又有美人入怀,烈酒入肠,倍增豪情壮志,刘正不由得哈哈大笑起来。
众人见刘正大笑,纷纷凑趣地上来问道“小郎君为何发笑?”
刘正笑着说:“我笑的原因有三,第一,胡狗乱我中原日久,世人都以为强胡不可敌,可是今日一朝破之,才知道不过是土鸡瓦狗之辈!第二,人生在世须称心,不过是醒掌天下权,醉枕美人膝,而今我得了阿徐为妻,不就是实现了第二句?第三,这世事纷繁,龙蛇起陆,胡人南下,神州陆沉,正是英雄用武之时!我如今得了徐氏英雄,岂不是要做下大大一番事业!”
他这话兼顾了自己的抱负和众人的脸面,因此众人纷纷高声交好,就算是不喜欢拍马屁的徐大虫都不由得神情激动,连连赞同,显然是这些话说到了他的心坎里面。
说完,刘正忽然又叹了口气:“不过,话虽然如此说,只是眼下却还有一个大大的敌人未除,我心里颇有些寝食难安啊!”
“这是怎么说?”族老们纷纷发问:“这胡人已经授首,剩下的也已经被收入郎君麾下,怎么就寝食难安呢?”
第二十六章 校场练兵()
刘正缓缓开口道:“你们只看到了明面上的敌人,却没有看到暗处的敌人!我们杀了李家堡的族长,这消息暂时还没有传出去,可是若是传出去,李家堡的人岂能善罢甘休?举族南迁非同小可耗时费力不说,路上还有可能遭到袭击。若是李家堡在沿途设伏,伏击我南迁车队,岂不是要遭受大大的损失?”
这番话说出来,众人都勃然色变!
他们这才想到,虽然胡人已经被消灭了,但是之前刘正顺带着还消灭了李成。这家伙虽然是个欺男霸女之辈,可是毕竟是李家堡的族长,若是给他们知道了,只怕是要来寻仇的。
眼下种族仇杀严重,不要说胡人杀汉人,汉人杀胡人,就算是汉人之间有仇有恨的,只要找到机会也会果断报仇,根本没有宽恕和原谅可言。
若是强攻城堡自然不怕,古来攻城没有两三倍的兵力都不能包围,何谈攻击。只需要凭城坚守几日,他们自然退去,若是趁机以突骑袭击,说不定还能大胜一场。可是眼下全族要举族南迁,要是他们沿路伏击,那可就非常棘手了。
任何一个强大的动物都有要害弱点,而徐氏的弱点就是一起南迁的老弱妇孺,若是他们遭遇了伏击,只怕要损失惨重。
想到这一点,众族老都有些脸色发白,不由得连连问道“那这可如何是好!还请小郎君教我!”
刘正哈哈笑道“这有何难!解决办法很简单,四个字,先发制人!”
“先发制人!”徐大虫眼睛一亮,立刻问道“如何先发制人?他们在城堡中聚集,彼处我曾经取过,不仅依山傍水,更是艰险难通,就算是上万兵马也难以展开!”
“这个我自有妙计!”刘正微笑道:“我给诸位十日时间准备南迁事宜,这十日之内,我就要在堡中外姓之中征兵练兵,准备拿下李家堡,为南迁大计扫清障碍!”
艳阳高照,已经是日上三竿,太阳的光线从天空中照射下来,在日计上映照出一片阴影。根据这阴影的长度,就可以测出此时的时间了。
宽阔的打谷场上站着上百名战士,这些人民族不同,既有身体瘦削,一看就知道以前常常吃不饱饭的农民,也有身体彪悍,体格粗壮的胡人,还有一些人介于两者之间,正一脸激动地看着眼前的少年。
刘正端立众人面前,神色严肃,头戴红巾,一身皮甲,正在高声训话。他的身后是沙博虎,这个身体高大、身穿铁甲的胡人好像是一堵墙一样站在他的身后,为他挡住一切从背后射来的暗箭。
刘正没有穿铁甲,铁甲虽然防御力极高,但是这时候的扎甲重量多达三十多斤,与板甲不同,全部都要由肩部受力。若是战时为了保命还好,自然是要身穿铁甲的,但是平时走路训练,穿着铁甲就太过沉重了。
毕竟他不是沙博虎那样的变态,战斗的时候身穿双重铁扎甲也能够奔走如飞,挥刀砍人,哪怕是带兵冲杀十几个来回都面不改色心不跳。
“哪天要给他做一副百斤的水锻铁板甲,看看他能不能穿着砍人!”这么想着,刘正看着端立在自己面前的几个队列。
最左面的是胡人降兵部队,一共有三十三人,站在最前头的是鲜卑族胡奸刘肉都,他眼下挺胸凸肚,竭力做出一副神完气足,精锐无比的样子来。这些人是刘正计划好的骑兵部队,胡人都是天生的骑兵,只要能够保证忠诚度,这些人就是最好的骑兵。不过眼下,这些胡人因为强权而屈服,对于他的组织还没有足够的归属感,刘正并不敢放他们出战,现阶段还是以教化为主。
中间是他从大黄庄带出来的老人,领头的是一个叫陈冲的大黄庄人,一共有十七名,后面还站着十五个身体瘦弱的少年。这些人的忠诚度最高,和他的利益捆绑最深。只要稍加调教,就是最好的中低层军官的来源。那十五名少年眼下身体还没有长成,受不了军队的训练,但是有必要让他们体验一下军队的氛围。这样只要等他们成长,就可以作为最忠诚的力量使用。
最右边是新招募的外姓人,一共有六十七人,这些人暂时由任楚能、柳变、朱恒三人带领。他们听说了刘正的丰功伟绩,又被他描述的美好前景所打动,是可以造就的力量。
不过眼下,他们都还是未经打磨的璞玉,不要说打硬仗,就算是派他们和敌人正面接战都有可能彻底崩溃。
因此第一步要做的,就是训练他们的团队意识和战斗精神。
看着众人的目光聚集在自己身上,有崇敬的,有冷漠的,有探寻的,有质疑的,刘正不由得心情有些紧张。不过好在他以前也经历过这种场面,因此立刻稳下心来,开口说道:“各位,我就是你们的领袖刘正!从今天开始,你们就要在我麾下训练了!我暂时不说那些大道理,我只是说一下在我军中的待遇!”
“军中暂分步、骑两军,平日军粮管够,放开供给,步兵每月军饷为粮一百斤,布一匹,骑兵另有补助,每月多领粮百斤!此为最低等的五等兵待遇,若是战斗表现优秀,或者训练成绩优秀,可以晋升兵阶,最高为一等兵,每月粮三百斤,布两匹!此外,军中最重军功,若有军功,则可以晋升军官,军官待遇更高,且能够指挥战斗!”
此言一出,众人开始议论纷纷,哪怕是胡人,也操着口音不同的汉话开始相互探讨,显然都对待遇无比关心。
任楚能端立在前,纹丝不动,他向来以最高标准要求自己,因此哪怕众人交头接耳,他也绝不动摇。
但是众人的声音还是传到他的耳朵中:
“你听到了吗?这月饷可是真高!只要进来就有每个月粮一百斤,布一匹!要是侥幸立了军功,不仅能够多拿粮饷,还能晋升军官!”
“我当然听到了!还是当骑兵好啊!不要说一进来就有两百斤粮,还能骑马,这比步兵威风多了!狗胡人,别看能骑马,还不是给爷们们干倒了!”
“话也不能这么说,人家骑马就是骑得比你好!我听说了,小郎君要选拔会骑马的逐渐加入骑兵队,你要是有本事,也可以去参加选拔啊!”
“哼,我怎么不去!只要小郎君选拔,我第一时间就要加入!骑着高头大马,身穿钢盔铁甲,拿着马槊捅人,这可比当步兵强多了!”
听着身后的声音,任楚能不由得露出了会心的微笑。虽然对于小郎君崇敬有加,但是他还是很高兴能听到自己会有丰厚的待遇的。
毕竟老人们都说“千里迢迢来做官,都是为了吃和穿”,就算是再忠心的人,如果喂不饱老婆孩子,那这忠诚很多时候就很难保证了。而眼下小郎君一点都不吝啬,给士兵们开出了丰厚的待遇,让他如何不开心!
他已经是排级军官了,手下管着二十个人,虽然是最低级的军官,可是这也能每个月给他带来超过三百斤粮食的收入,这已经让他喜出望外了。
虽然这种收入是当兵得来的,当兵就是玩命,就很有可能死,但是任楚能早就想好了,在这个世道,不管干什么的都会死,皇帝会死,大臣会死,胡人也会死,可能你今天还好端端的喝酒吃肉,明天就身首异处了!
这么一想,当兵其实也不算危险。而且跟着小郎君这样的神人,不要说是打败仗,就算惨胜都有些不可想象呢!
“我现在带领的是步兵,练的是长枪方阵!我一个农民,而今竟然能带领二十个人打仗,这都是小郎君的恩德!我一定要好好训练,把这些兵带好!”这么想着,任楚能仅仅捏住了拳头:“徐大虫虽然武艺高强,可是毕竟有徐氏的关系,小郎君只让他带领徐家堡的庄丁,不能插手小郎君的直属部队!我一定要把士兵练好,告诉别人,我任楚能不比这些人差!”
他正出神地想着事情,就听到小郎君有开口说话了“虽然我军中待遇优厚,可是这也不是没有条件的!我对你们有三点要求!”
“第一,打仗不怕死,不逃跑!我军中军纪严明,长官未死而部下先退,斩部下!部下能战,而长官退却,斩长官!畏敌避战,畏葸不前,斩全队!第二,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