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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忘了,如果我回不来的话,就把土豆献上去,包你们母子衣食无忧,绝对没问题的。当然,这只是以防万一,这么好的老婆,我不会便宜了别人的。战事胜利了,我肯定麻溜的滚回来看孩子。”石磊抱住程处月,在她的耳边轻声说道。
程处月的眼泪,已经在眼圈里打转了,只是怕不吉利,所以强行忍住了,没让它们跑出来捣乱。听了石磊的话,难得挤出了一个笑脸。
这土豆其实还在雅州时,就已经被石磊发现了。既然管家大叔的园子里有了辣椒,石磊肯定还想找到些别的,更有价值的东西。
功夫不负有心人,虽然石磊对各种农作物的认识,真的很有限,但是土豆这东西,他总还不至于认错了去。
可管家大叔言之凿凿的说,这个东西也是有毒的,还是让石磊心里犯嘀咕。
不过就石磊所知,土豆发绿的话,有一定几率产生龙葵素,从而造成致命的伤害,而且这种毒素,会存在于整个土豆的根芽等等部位,确实比较危险。
可只要不去触碰那些发绿的土豆,这东西完全可以当成救命的粮食啊。
为了验证下,会不会和前世的土豆有所不同,石磊自然又做起了试验。
最后证明,这东西不论是味道还是产量,以及它本身的性质,都和前世一样。
管家大叔所说的有毒,也只是针对那些发绿的个体罢了。
得了这样的神器,石磊肯定不会急着拿出来了,而是一直秘密种植着这东西,就等着必要的时候,拿它来换取些必须的东西。
这还得亏当时雅州那边,已经发展的足够好了,石磊完全没有什么生存压力。
这要是饭都吃不上,石磊哪还有那功夫,去谋划用这东西,换来更多的利益啊。
石磊他们来到长安的时候,顺带着也把这东西带了过来,安排了一些最为让人放心的庄户,在秘密的种植这个。
等到这场战事结束,无论石磊是否能够活着回来,都该是这东西,登上历史舞台的时候啦。
不论是谁献上了这种产量巨大,可饭可菜的神物,都一定会变成万家生佛一般的人物。
这样的光环加身,就是皇帝也绝对不敢轻易动那贡献者。这可是关系到千千万万条性命的,绝对轻忽不得。
不过也是由于这种重要性,石磊才要在长安这边再试种一下,才敢把它拿出来。
有些东西换个环境,长出来的可就完全不是一个样子了。
而土豆这种救命用的粮食,广阔的适应性,也是必不可少的一项优点来着。
单纯靠嘴皮子说,这玩意到哪都能高产,那肯定是不行的,还得真正的试验过了才行,要不然搞不好喜剧就要变悲剧了。
“好了,乖啊,孕妇不能伤心的,等我回来看咱们的小宝宝哦。”
石磊紧紧的拥抱了一下程处月,也不管后边还有那么多送行的人在,对着她就狠狠亲了下去。
“夫君此去定能斩将夺旗,凯旋而归!”程处月大声的喊道。
“斩将夺旗,凯旋而归!”送行的庄户们,也跟着一起喊了起来,那些同辈的哥们,也不甘示弱。
对于石磊能够真正的随军出征,这些勋贵子弟只有浓浓的羡慕,和真诚的祝福。
他们从小都是听着父亲纵横沙场的故事长大的,对于战场,比别人更加向往。
只是这样那样的原因吧,他们却没有真正走上战场的机会。
有些是为了家族的延续,不得不选择了不同的道路,做了文官,或者变成了纨绔子弟。
毕竟老子英雄儿好汉,听着是挺好的,可放到那些功高震主的武将身上,却未必适用啊,怕当皇帝的不安心不是,适当的低调些,对家族的发展更有利。
而有的就是道路早就被安排好了,基本上没有上战场去靠搏杀,来换取功名的必要。
比如作为程家延续的顶门柱子的程处默,他需要做的,只是为帝王贡献绝对的忠心就好了。
更多的需要的,是在官场之中搏杀的本事,当然起家的武艺肯定也不能丢,只是真个自己玩命的机会很少了。
也有些就是真正的堕落了,享受纸醉金迷的生活去了,失去了前进的动力。
因为他们知道,自己再怎么努力,也没法超越他们父辈的成就了,活在父辈的光辉之下,几乎是必然的事情,因此就选择了自暴自弃。
石磊甚至腹黑的猜想,这里面搞不好还有李二这个当皇帝的,刻意引导的结果,专门安排些人,把这些勋贵子弟勾搭歪咯。
这里面的道理,也不难理解,李二肯定希望有更多的,来自民间的能人志士,为大唐所用。
补充新鲜血液的同时,也和开国元勋们,形成一种相对的平衡,以免权利过于集中。
科举也是基于这样的思想来的,这才打破了五姓七望的垄断,而武将之中,肯定也是需要这种更新的。
江山代有人才出,各领风骚几十年,才是最好的局面。
不过有的家伙,这超越父辈的意愿,不免过于强烈了点,死活不愿意按照父辈的安排去生活,非得闯出自己的一片天,结果反而把一家人都害死了,这代表就是柴令武他们啦。
还好石磊的朋友之中,没有这样雄心勃勃的野心家。哪怕平时表现的纨绔了点,可也没有哪个真个堕落了的,更多的还是一种生存哲学罢了。
尤其是石磊真正看重的几位朋友,比如程处默哥仨,还有尉迟宝琳他们哥仨,这都是石磊最为亲近的兄弟,都是那种踏踏实实的过日子的人。
干架就算是他们发泄自己,无法上战场的郁闷的,一种途径了吧。
干完架,该扛起来的责任,一样还是不能放下的,还得收拾心情,夹起尾巴来,继续在长安城中修行。
“长亭外,古道边,芳草碧连天……”这首伤感的送别,还是响了起来。
自从不知从哪里流传起这首歌以后,每次送别时唱它,就变成了一种传统。
“岂曰无衣?与子同袍。王于兴师,修我戈矛。与子同仇!
岂曰无衣?与子同泽。王于兴师,修我矛戟。与子偕作!
岂曰无衣?与子同裳。王于兴师,修我甲兵。与子偕行!”石磊扫了一眼自己身后威武雄壮的队伍,毫不犹豫的选择了这首秦风。
既然是出征,又怎么能听些靡靡之音呢。
开始还只是石磊一个人在嗷嚎,马上就变成了周围的护卫们一起在唱了。
这雄壮的声音,也感染了后边送行的人群。不论是血气方刚的勋贵子弟们,还是垂垂老矣的庄户,唱起这首战歌来,都充满了慷慨激昂,都唱的热血澎湃。
离别的愁绪,顿时被出征的勇烈所取代,激动与兴奋,也取代了伤感和惆怅。这才是出征该有的样子!
第二百七十六章 败家爷们(“天庭明朝大侠”新婚快乐!)()
ps:今天是国庆节,也是“天庭明朝大侠”结婚的大喜日子,真诚的祝大侠贤伉俪白头偕老,永结同心,添丁进口,幸福美满!
告别了送行的人群,石磊让雄大和雄二打起军旗,整队人马开始提高速度,奔赴集合地点。肩高近两米的雄壮马匹,轻松驮着石磊他们这些彪形大汉,以富有韵律的节奏,似慢实快的奔走了起来。“哒哒哒”清脆的马蹄声,连绵不绝的响了起来。
这却是石磊精心训练出的一种走马技巧,还是石磊前世去大草原上旅游的时候,从当地牧民那里学来的。
据说这走马,正是当年成吉思汗征服天下的三大法宝之一,和骑射功夫,多备母马一样,帮助成吉思汗,打下了大大的疆土。
走马其实就相当于让马匹练竞走,它不像奔跑一样需要腾空动作,肯定没有飞驰的速度,但是速度比之慢跑还是要高一些。
更重要的是,这种技巧更加节省体力,在长途奔袭之中,就能让战马保留下更多冲锋的潜力。
甚至不用休息,直奔战场接着投入战斗都可以,最是适合打敌人一个出其不意了。
再配上马蹄铁,给战马穿上这铁鞋子,不论是赶路还是战斗,都有了更多的把握。
至于当年成吉思汗的另两大成名绝技,石磊和手下这队人马,也都学了个十足十。
在人员挑选时,石磊就有意挑选了那些以骑射功夫见长的手下,也为此专门换掉了一部分玄甲军出身的护卫,替换上了琦天候他们几个,以箭术见长的特种部队成员。
石磊既然是要作为先锋的,那么少不了也要完成侦查的任务,所以这部分人,还要承担起斥候的责任来,担当整个队伍的眼睛和耳朵。
为了配合这方面的需求,石磊驯养的最为出色的那一批岩鹰和金雕,也全都带了出来。
只是它们全都聚集到一起的话,怕引起别人的注意,石磊就先安排它们,飞向目标区域了。只留下了煌天它们几个,分别站到了李牧他们的肩膀上。
而母马自然也是少不了的。大唐的骑兵出战时,标配是一人三马,而石磊不仅为每一个手下,都配备了三匹经过精心驯养和改造的高大战马,无论是力量,速度还是体力,都绝对是千里马级别的。还为每人提供了两匹,已经在产奶的母马。只靠马奶,就足以提供充足的营养了。
就这还不算完,每人同样标配了两头雄壮的公牦牛,还有两头哺乳期的母牦牛,不论是吃肉还是喝奶,满足一个人一年的伙食需求,肯定都没问题了。
必要的时候,这些也都可以作为备用的坐骑来用的,因此每头牛马身上,都配有有合适的鞍子,随时可以进行更换。
在马背上跳来跳去,对石磊他们来说,也完全不成问题。这帮爱显摆的家伙,当着大唐老百姓的面,就没少得瑟。
自然换来了不少的叫好喝彩声,还有小姑娘娇羞的抛来的丝帕。
如果你以为这就是石磊队伍里的全部了,那也太小看这个败家爷们了。
就说吃喝的东西吧,石磊自己弄出来的行军干粮,就是把什么蝗虫粉啊,豆子,肉还有蔬菜和茶叶末这些,全都压到一起的那种压缩饼干,一个人就准备了能有几十斤。
分散一下往各个牲口身上放一放,也就没有很多的样子了。这东西不仅可以给人吃,用来给牲口上膘也是很好的。
后世喂养牲口的饲料里面,豆饼这样的东西,还是必不可少的呢,这营养更丰富的压缩口粮,效果也更好些。
单独为牲口们准备的豆料,肯定也是不缺的,必要的时候,也可以用来生豆芽,换换口味。
专门用来盛水的那些大水袋中,如今都被放满了最为顶级的剑南烧春。不论是做引火的燃料,喝两口御寒,还是处理伤口,都是很好用的。
尤其是放在自家打造的星星铁大水壶中的那部分,都是经过再一次蒸馏处理的,当作医用酒精都差不多了,约莫能有70度。
喝一口下肚,那如同吞掉一个炽热的火团的爽快就甭提了。所以经过大家的一致同意后,这一壶被单独命名为了“烧刀子”。
其实叫“闷倒驴”也挺合适的,后世的石磊,可是体会过这酒的酸爽的,恰巧这包装也差不多的样子。
不过这提议,被一票牲口齐齐否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