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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边雇佣兵们大气也不敢出一个,皆看出了场上的局势。想不到赫赫有名的肯德里克,竟然给逼得出不了手,实在不可思议。设身处地的一想,均是冷汗直流。
肯德里克知道越拖下去,对自己越是不利,当下不再迟疑,随着前跨的步法,手中赤刀往裴旻疾射而去。他在进攻的时候,左手将盾牌半举,进可以盾牌砸击,退也可以护着全身要害。配合这一剑的攻势,攻守兼资,一出手便以全力施为。
裴旻存心要给肯德里克一个厉害,让他知道中原大唐人才辈出,容不得异族番邦小觑不敬,同时也展示自己的肌肉。这饭馆里的雇佣兵,收的不是他们的钱,想要真正的让他们听话,如指臂使,必需要有令他们信服的实力。看的出来肯德里克实力不俗,很得雇佣兵们的信任,打赢了他,会有非常明显的效果。
在肯德里克赤刀出手之际,裴旻的长剑也在第一时间挥洒而出。他存心立威,用的正是自己最为纯熟的草圣剑法。如今他江湖比斗经验丰富,胸中所藏剑招千百,各有千秋。算得上是绝技的莫过于越女剑、斩虎剑以及草圣剑。其中越女剑、斩虎剑,分别学至于公孙曦、罗烈,草圣剑却是他自己从张旭书法中领悟来的。
也因此对于草圣剑的了解,远在越女剑、斩虎剑之上。论刁钻精妙,草圣剑确实不及越女剑,比刚猛霸道也不如斩虎剑,但是草圣剑却兼容两者所长,即有奇诡的剑路又有澎湃的力量,最为关键的是草圣剑还有自己的特点:就如张旭的草书一样,绵延不绝,一气呵成,不到收笔的时候,笔不会停……
赤刀与秦皇剑碰撞在了起!
“当!”
星火四射!
肯德里克面色一喜,不分上下,心中想着不过如此嘛!却发现剑芒再次迫体而来……
肯德里克也是不惧,以左手盾牌抵挡。左臂的力量不及右臂,只觉手腕发麻,勉力稳住了身子,正想着轮到自己了,还未出手,又见一剑刺击而来。
肯德里克从未见过这么快的力度又如此强悍的剑,施尽浑身解数,赤刀格挡,刀剑再次相触,顿觉对方宝剑力道沉重如山,不由被震退半步。
还没等他缓过气来,第四剑再次溯胸而来。
肯德里克只能再以盾牌抵挡,勉强接下第四剑,第五剑再次袭来。
这就是草圣剑法能与越女剑、斩虎剑相提并论的关键。张旭游览长江、黄河、大海,从澎湃的江海中,感悟草书的意境,而裴旻从张旭的草书中体会剑法的神髓,也带着江海之气。江海之力,不在于一时的汹涌,而是一浪接着浪,滴水穿石。
裴旻步步逼近,自从习得斩虎剑法,他领悟了力量收发之道,再次改良了草圣剑,将步法辅以剑招,出剑收招犹似行云流水一般,瞬息之间,全身便如罩在一道光幕之中。
“当当”之声不绝于耳。
裴旻在眨几下眼的工夫下又向肯德里克连刺带斩的出了六剑,每一剑所取角度均是刁钻诡异,若羚羊挂角,又像一道道的激雷电闪。肯德里克哪里见过这种诡异,不符合逻辑道理的剑法,给杀得只有招架之力,不住后退。
雇佣兵早知裴旻剑法卓然,殊不料剑法精妙如斯,肯德里克完全没有还击的余地。
只是瞬间,他们就给裴旻的剑法折服了,集体叛变,狂嘶猛叫,如痴如狂。
陡然间肯德里克连人带剑跌退两步,步法紊乱。
见机会到来,裴旻剑势一改,快捷刁钻的越女剑法随手刺出,剑锋直指肯德里克咽喉处。
肯德里克面色惨然,露出一丝苦涩笑意,道:“我输了,这赤刀是你的了。”他递出了刀,这才发现他的赤刀已经坑坑洼洼,刀锋上多出了六个缺口,好似锯子一般,赶忙瞧向他的盾,登时心疼的面色抽搐:那倒三角的狮王盾上竟然多出了三道斩痕以及两个剑孔。
赤刀也就罢了,他口中说的第二生命,终究方刚到手,没有半点感情。狮王盾却不一样,那是他十年前在一次战斗中斩杀公爵的战利品,跟了他十年时间,为他挡了不少的刀枪箭雨。没有这狮王盾,他活不到今时今日。十年下来,狮王盾仅有小小的刮痕,却不想今日一战,竟让这由西方最好钢铁锻造的钢盾伤痕累累。
周边众人远远看见这一幕,各自都吸了口凉气。终于知道为什么,肯德里克会无还手之力了,连狮王盾都伤成这样,可想而知裴旻剑上的力量是如何的惊人。
不约而同,所有人的目光都看向了裴旻的那把秦皇剑!
晶亮剔透,带着点点血丝的秦皇剑完好无损的闪发着属于它的光芒,一丝一毫的痕迹也没有。
好剑!也只有这样的好剑,才能配这样的勇士!
不约而同,雇佣兵们脑海中生出这样的想法。
看着肯德里克地上的赤刀,裴旻并没有伸手接过,只是道:“这刀本就是属于我大唐的,你斩杀那脱脱有功,这刀就赠给你了。回头重新锻造,是一件好兵器。我们做个约定如何?三年,三年之后,你若还活着,来大唐找我。我给你准备一千黄金。再给你安排一些对手,打赢一场,你拿一百斤走,打输了,你只要说‘我输了’这三个字就行!不过倒是你要做好心理准备,同样的话可能要说三十次、五十次,甚至百次以上。”
肯德里克听到这里,哪里还不知裴旻为何找他麻烦,根本不是因为刀,而是说错话了。
肯德里克承认自己不是裴旻的对手,却不信裴旻在三年内找得出三十个,甚至一百人打赢他的唐人,只觉得自己给小觑了,怒道:“我肯德里克以真神安拉的起誓,必定赴这三年之约。”
“一言为定!”裴旻眯眼笑了,心想:敢小觑我大唐无人,三年后让你知道大唐的人才,一人一口唾沫都能将你淹死。
不管裴旻的目的为何,与肯德里克的这一战让他在诸多的雇佣兵心里留下了深刻的烙印,认可了他强横的实力,在他面前也老实听话了,给他未来的指挥带来了极大的便利。
第十四章 早知今日,何必当初!()
裴旻趁着实力得到了所有人的敬重,在饭馆里与他们打成了一片。虽然大多人都听不懂他的话,但是一同吃喝,对着角力、比手劲获胜的雇佣兵们比手势称赞,还是很够交流的。
一群雇佣兵们也喜欢跟裴旻这样的勇者接触,一顿饭吃下来,不能说是尽得人心,却也向众人展现了他的人格魅力。
裴旻大胜吐蕃先锋骑,打出了自己的声势,证明了他的水平与能力。
鲁钰、谢静、杨云、范晨、袁旭等人对他也有了信服之心,诸事都与之商量。尽管表面上鲁钰、谢静依然是金城的第一、第二把手,可稍微了解情况的人都清楚真正决策者是幕后的裴旻。
在吐蕃未达之前,裴旻绞尽脑汁的布置金城的防线,进攻用的强弩炮石、铁蒺藜、滚木,防守用的沙土、水袋、麻搭都准备齐备。同时还强征金城里的所有铁匠、木匠、泥匠,开始为兵士锻造武器,修护弓弩,修葺加固城墙,为了即将到来的大战,做了充分的准备。
吐蕃前军在击溃先锋骑后的第二天抵达了金城城下,有了先锋骑的前车之鉴,这批前军特别谨慎,数量又在一万五之间。裴旻也知一不可二,老老实实的藏在城中,并未出战。吐蕃前军也很识趣,面对严防死守的金城没有做任何挑衅的举动。规规矩矩的安营扎寨,等着后续大军到来,一并攻城。
裴旻也知考验即来,所谓临阵磨枪,不块也亮,认真的反复巡察四门城墙,看看有无疏漏之处。
不过吐蕃大军没等来,却先等来了朝廷的任命。
李隆基的任命书重要紧急,是采用最高传令速度传送的。沿途各个驿馆,轮流护送,一刻不停,应该仅落后吐蕃前军半日时间。
“凉国公、御史中丞裴旻,智勇绝伦,智擒吐蕃细作,探得重要军情,朕倍感欣慰。今日吐蕃番国,行不义之师,犯我疆域。特令卿知兰州刺史,领陇右防御副使,镇守金城,以御来敌,扬我国威。”
简单的任命诏书,送至裴旻手中。
同时在一旁接旨的还有鲁钰、谢静、杨云、范晨、袁旭一众金城官吏。
“信使辛苦了!”裴旻双手接过任命书,脸上露出了一丝兴奋,心底的大石终于落下。尽管他凭借努力,取得了鲁钰、谢静、杨云、范晨等人的信服。但是这权力不握在自己手上,以他自身喜欢掌控全局的嗜好习惯很是别扭,时不时的担心任何一人掉链子。现今却不虚了,谁敢掉链子,直接严惩罚下,主动权尽握手中。
传令信使客气的从怀里掏出了一封信道:“这是防御大使给防御副使的密信……”
裴旻伸手接过,见印泥完好,拆开了密信,见密信字迹,已然猜到如他所想的一样,这防御大使就是薛讷。
大事来临,薛讷这种经验丰富的国之宿将是没有任何理由不重新启用的。
密信中并未说事,只是写了短短的《周易新注本义》卷三:二十一几个字样。
《周易新注本义》是薛仁贵留下来的兵法,能够看懂这几个字的,在陇右目前只有他裴旻。薛讷这是担心传令信使遇到危险,将密信收了去。
《周易新注本义》卷三:二十一说的是诱敌战,若敌不可破,诱使出击,切勿强攻,徒伤兵士。
薛讷显然是与他想到一块去了,都打算利用金城为诱饵,削弱吐蕃的实力,蚕食他们的力量,从而抵定胜局。
看了一众金城官吏,裴旻笑道:“陛下任命我太公薛讷为陇右防御大使,率领二十五万大军正在前往金城的路上。太公乃是我大唐战神薛大将军的长子,与大将军一样智勇兼备。区区吐蕃小儿,岂是对手。你们放心便是,只要我们守住金城,功劳定是不少。”
他说这话的含义一是宣扬薛讷,二是表明他是薛讷的义孙,给他们一种薛讷是不会放弃金城,一定会尽快赶来支援的假象,以提升他们的坚守细心。
果然裴旻吐露的消息让一众官吏大喜过望,均想:裴中丞与薛讷关系如此密切,这爷爷哪有不来救孙子的道理,同时也暗自庆幸,好在当时没有犯傻,得罪了裴旻,不然如今他手握兰州军政生杀大权,他们岂有好日子过。
裴旻笑嘻嘻的看着鲁钰。
鲁钰让他瞧得心底发怵,想着自己似乎没有得罪他,不应该找自己的麻烦吧?
裴旻道:“记得那个天竺商人?”
鲁钰心头大石落下,笑着颔首道:“自然记得的!”
“记得就好!”裴旻眯起了眼睛,道:“我要没收他所有的货,你说有没有正当的理由?”
鲁钰毫不犹豫的道:“当然有!如他这种商人,有心挑错,没有一个跑得了。随便找一个理由,都能将他的货给扣了。”
裴旻笑道:“蛮老练的嘛!”
鲁钰忍不住打了个激灵忙道:“副使说笑了,这种事若让商人们知道,绕过金城不入,对我们可是一大损失,凡事不能做的太绝。但是那天竺商人确实有几分可气,副使想要整整他,卑职还是很支持的。若副使愿意,将他擒拿下狱也有足够的理由。”
裴旻识趣的看了鲁钰一眼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