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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章 超级书童选拔赛()
书院开学已有一月,何咸以催促何老太爷整理百家姓和三字经为理由,请了假待在家中。
今天,是何咸正式去书院上课的第一天。
“公子!公子!您得快一步了!就要迟到了!听说颍川书院的夫子可厉害了!”说话的是一名八九岁的男孩,背着一个小竹筐,竹筐之内是几卷竹简,左手拎着一个暗红色的食盒,右手拖着一个小胖子。
男孩叫小强,旺财的儿子,何咸的书童。
何咸以轰动颍川郡的姿态通过了颍川书院的秋试,让何老太爷极为高兴。去书院求学,自然需要书童伴读。于是,何老太爷在府上举办了一场名为“超级书童”的选拔赛,在七名仆人,十名丫鬟、四名老妈子的下一辈中精挑细选,最后选定了旺财的儿子。
旺财家三代忠仆,是何家元老级的家仆。选择旺财家的子嗣作为何府嫡长孙的书童,未尝不是一种认可和鼓励。
起码,何老太爷是这么认为的。旺财也是这么认可的。
在超级书童选拔赛的最后,旺财作为最后的胜出者的父亲,发表了获奖感言。
“感谢大汉,感谢何府,感谢何老太爷,感谢何老爷,感谢何公子,感谢我的八辈祖宗,能保佑我的儿子能有机会成为何家公子的书童。我们一家子一定会再接再厉,在家仆的工作岗位上做出更大的贡献!”
鞠躬,下台。旺财感人肺腑的话语,感动了何府上下。这天之后,何府的仆人和丫鬟干活更有劲儿,精气神也更加足了。
何咸很满意自己的杰作。
超级书童选拔赛是自己搞的,旺财的获奖感言也是自己搞的。只有在层出不穷的恶搞之中,何咸才能找到自己曾经熟悉的味道。
何老太爷兢兢业业、一丝不苟地完成了自己的角色,调动全府上下,所为的仅是博得孙儿一笑。
何苗在参加过程中,笑得岔气,被送到了城东门的悬壶医馆抢救。
何进看完了开头,实在忍不住看结尾,中途退场了。临走之前,趁何老太爷正在主持选秀,无暇顾及场下的动静,狠狠扇了何咸后脑勺子一大巴掌。
就这样,旺财的儿子小强成为了何咸的书童。小强原来不叫小强,叫狗子。
孩子名字叫贱一点,阎王爷不收,中国的传统古来有之。
何咸嫌狗子实在太土,既然父亲叫旺财,儿子不如叫小强的好,也好满足何咸回忆经典影片的欲望。所以,狗子改名叫做了小强。
睡眼惺忪的何咸被小强连拉带扯推上了牛车,摇摇晃晃往颍川书院的方向走去。
东边的天空才蒙蒙亮,秋天到了,白天短了,太阳也开始赖床。何咸仿佛回到了小时候,被父母拖着坐在自行车的后座,前去幼儿园的场景。想不到,回到了古代,一样的痛苦。何咸开始反思,自己找急忙慌地去书院,是不是有点自找罪受。
来到颍川书院的门口,牛车已经堵死了官道。已经送完自家府上孩子要返回的,和刚刚到书院门口准备下车的挤到了一起。熙熙攘攘,好不热闹。
小强高声叮嘱了一声赶牛车的老周,日落时分务必赶来接公子,就拖着何咸匆匆往书院的门口跑去。
一位满脸煞气,神情古板的夫子,拿着一把两尺长的戒尺,仿若门神一般,背手立在书院的门口,准备围堵迟到的学子。
看到这熟悉的一幕,何咸莞尔一笑,停下匆匆的脚步,对着门神夫子深一鞠躬,方才进门。
门神夫子一愣,万古不化的脸上,难得浮现起了一丝笑容。
蒙学的学舍在书院的东北角,紧邻夫子们的居所。来之前,小强显然已经探好了路,领着何咸一路小跑就来到了何咸的学舍门口。蒙学的孩子不多,放眼望去,也就六七人,年纪均在六七岁的样子。每个孩子的面前是一张矮几,矮几之上有几卷竹简,竹简自然就是蒙学用的课本。矮几下面是一个蒲团。汉朝还没有桌椅,吃饭、看书、聊天,都是席地而坐。下至平民百姓,上达天子大夫,都是这个样子。
司马徽已经坐在了上首,手中拿着一卷竹简在津津有味地阅读。面前的矮几之上,放着一尊古朴的香炉。几缕香烟袅袅而起。
何咸从小强的手中接过放竹简的小筐,背在自己背上,走进学舍,恭敬地朝着司马徽鞠躬行礼,便找了一个最近的空座坐下。
古人对待师长是非常重视的,拜师礼不亚于洞房花烛之礼,相当隆重。何咸现在师从司马徽开蒙,也就是最初级的识字、写字,有师生之关系,但尚未行拜师之礼。
“你就是那个妖孽小胖子?”一个小女孩清脆的声音在何咸的耳边响起。
何咸一阵恶寒,说妖孽也就忍了,竟然还是妖孽小胖子。叔可忍,婶婶不可忍。何咸一脸狰狞地转头望去,入眼之处却是一个并不漂亮的小女孩。皮肤偏黑,满脸雀斑,头发不多而且偏枯黄,勉强扎起了两个羊角辫,真是应了那句黄发垂髫的古语。但女孩的五官相当立体,尤其是一双大眼睛,闪着狡黠的光芒。如果是在现代,何咸有非常大的理由怀疑这个小女孩拥有西方人的血统。
但汉代有混血儿吗?何咸一下子呆住了。
“我叫阿丑,也是司马夫子的弟子。”看到何咸呆着不说话,小女孩又补充解释道。
“嘁!”好男不跟女斗!忍了!何咸极其没有绅士风度地收回了自己折成了米其林轮胎的胖脸,全然不理会旁边座位上那叫阿丑的小姑娘已经嘟起了小嘴。
“看样子自己是该减肥了!妖孽小胖子?靠!太有损哥在大汉朝的光辉形象了!”何咸恶狠狠地想着。
前世的何咸一直受压迫,是个不折不扣的瘦子,从来没有体会到胖子的痛苦。看到那些嘴里塞着肯德基甜筒,嚷着要减肥的同学,总是相当的鄙视。大汉朝没有甜筒,但架不住吃穿住行都有仆人伺候。那些衷心耿耿的仆人恨不得上厕所都替何咸包办了。做惯了学奴、考奴、房奴、车奴和孩奴的何咸如何能够抵挡仆人们的一片热情,于是劳动光荣、自力更生、艰苦创业的优良传统统统被抛之脑后,换来的就是何咸一身的赘肉。
书院正中的黄铜大钟响起,悠扬之声传来,让人仿若置身于深山古寺之中。钟声,尤其是黄铜大钟的声音是极好听的。相比于后世刺耳的电铃声不知强了多少倍。
第12章 谁是妖孽小胖子?()
余音袅绕之中,司马徽放下了手中的千字文,拾起了四书五经中的《诗》。
暴汗,汉代人的启蒙竟然直接是诗经,真是太强大了。何咸在心中竖起了无数大拇哥,赞扬先辈们的彪悍。
司马徽读一句,学童们复读一句。传统的中国式教学方法,摇头晃脑,在汉代看来已经非常成熟了。
上午的时间很快过去,诗经的诗句很美,司马徽的解释也非常到位,就是不停地复读让何咸有点受不了。
同桌的阿丑没有再来烦何咸,也许是被何咸的无礼刺激到了。
下了课,司马徽也施施然走出学舍去用饭。阿丑随着司马徽走了,看起来很熟的样子,难道这阿丑是司马徽的子侄辈亲属?
学舍外面等待了一上午的书童,提着早上带来的食盒纷纷涌进室内。自家的公子上课,书童是不能进学舍的,只能在外面待着。
两只水晶肘子,一盘炒青菜,四个大白馒头。肘子用的是上好前猪蹄,小火炖煮而成。用的是何咸制定的方法。可惜这个时代没有酱油,不然就可以做东坡肘子吃!那才是真正的美味!
何咸让出了半个蒲团,示意小强坐下。两个水晶肘子一人一个,何咸又拿了一个白面馒头给他。两人右手水晶肘子,左右白面馒头,旁若无人地啃了起来。
这可羡煞了旁边的书童。其他家的书童都是伺候自己的公子吃完之后,才能享用剩下的食物。虽然不至于吃不饱,但毕竟是残羹冷炙。哪里像何府一样,下人竟然可以和主子坐在一起享用美食。
面对无数羡慕的眼光,小强甚为骄傲。自家的公子虽然行为懒惰了一点,没事的时候还喜欢踹他的屁股,但从来没有无缘无故打骂他,也没有动不动就要弄死他的冲动。公子是确确实实把他当做一个人在看待,而不是一只可以任意处置生死的牲畜。把下人当人看,这样的主子在大汉朝打着灯笼也找不着几个啊。小强很满意自己现在的生活,尤其是跟着何咸还能享用许许多多的美食,很多他甚至听没有没有听过,也不知道这个年纪比自己还小的主子是怎么知道这些东西的。怪不得他是公子,而自己只是一个小小的书童。
何咸可没有理会这么多,在家里的时候,碍于各种规矩,何咸没有太大的话语权。但既然出来了,他自然就能做主。一起吃个饭,算得了什么。
肘子很大,何咸啃了好久。小强已经把两个白面馒头塞到了肚子,拿着一壶凉水在那里灌。
肘子就馒头,越啃越香。吃完了正餐,何咸淫笑着打开了食盒的第二层。有大餐,怎能没有餐后甜点呢?
一个精致的陶碟里面放着两排的糕点,每排四块,一共是八块。糕点之上,浇着一层颗粒状的糖浆。一阵清香扑鼻而来,竟是桂花的香味。
桂花糕!上好的八月桂花,在厚厚的糖浆里面熬制发酵而成,浇在糯米做成的糕点上面!
“好香啊!”正沉醉在桂花糕迷人香味之中的何咸被阿丑生生打断。
原来,小姑娘已经吃完饭回来了。
看着何咸一脸的凶恶,小姑娘从惊叹中醒来,委屈地回到了自己的座位。扁起了小嘴,一副垂泪欲滴的样子。
何咸从不认为自己是一个懂得怜香惜玉的男人,但和所有的男人一样,见不得女孩子哭,尤其是小女孩。
“诺!给你一块!”何咸犹豫了一下,还是拿起一块桂花糕递给了阿丑。
阿丑怯生生地看着何咸,没有伸手。让何咸有一种拐骗未成年山女的罪恶感。
“尝一尝!又香又甜!可好吃了!”何咸挤出一副憨厚的笑容,继续努力道。小姑娘虽然无礼,但是毕竟和司马徽关系匪浅。本着冤家宜解不宜结的宗旨,何咸决定还是缓和一下和小姑娘的关系比较好。
小姑娘终是敌不过桂花糕的强大引诱力,接过去,转过身去尝了。
何咸很开心,和小强一人一块也吃了起来。
又糯又甜又香!这就是桂花糕迷人的地方。何咸前世的女儿就最爱桂花糕,每个月都吵着让他带着去买桂花糕。自己就这么走了,也不知道她们过得好不好?还有自己一样的男人愿意像自己一样去爱她们,照顾她们吗?想着想着,何咸的眼眶开始湿润,视线一片模糊。
“你怎么哭了?你的桂花糕不好吃吗?我的很好吃,要不跟你换?”阿丑的声音再次响起。
何咸赶紧用袖子擦了一下眼眶,“沙子进眼睛了,难受!”
“沙子?屋里面哪里来的沙子啊?”
“房梁上面掉下来的啊!对了,桂花糕好吃不?”何咸岔开话题问道。
“嗯!阿丑从来没有吃到过这么好吃的糕点!”小姑娘兴奋地说到,立马将沙子的来历抛到了脑后。
“挡不住的诱惑吧!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