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昔日,那武承嗣以常山赵氏在世俗中的旁支子弟为要挟,要其为他效命,给赵柔伊带来了很大的困扰,最后还是在太平公主的无心“帮助”下,予以化解。
此事给了赵柔伊很大的冲击,让她知道了一个道理,山门中人貌似隐于世外,可历经无数岁月,已经与世俗间纠缠不清,牵绊过多,再也无法做到真正的超脱。
只要你心有牵绊,那就避免不了受制于人,而不顾那些同出一个祖先的旁支子弟的死活,她赵柔伊还办不到。
而且,此事还牵扯到赵无敌,赵柔伊可不想给他添麻烦。
她看着撅着小嘴的星乐,又有些不忍心,亲自给她挑了一枚古意盎然的青玉簪,并亲手给她戴上,方才让小丫头心里舒坦了些许。
第279章 踏雪无痕()
一支珠光宝气琳琅满目的飞凤簪,给换成了一支造型简单的青玉簪,让星乐小丫头老大的不乐意,小嘴撅得都能挂一个酒葫芦了。
赵柔伊白了她一眼,用手指戳了一下她的脑门,恨恨地道:“你个死丫头,那可是宫中的禁物,你想给你叔叔添麻烦吗?再说了,那不过是一枚金簪,也就是样式花哨一些,哪里比得了这支古意盎然的青玉簪?”
星乐小丫头一听会给叔叔师父添麻烦,立马摇摇头,将飞凤簪的影子从脑海中驱离。小叔叔可是一个好人,星乐是个乖孩子,可不能给叔叔师父添麻烦。
赵无敌以眼示意,轻笑道:“家主您看看可以能入眼的?”
赵柔伊闻言,嘴巴一撇,没好气地给了他一个白眼,道:“这可是人家公主的一片心意,姐姐我不过是路边的野草,没那个福气,你还是快点收起来吧!”
赵无敌尴尬地笑笑,将大红锦缎重新包好,又给塞进怀里。
一屋子三个人,都是常山赵氏一家,这家常也叙了,辈分也理清楚了,关于始祖传下的绝学也有了定论,剩下的,似乎也没什么没有交代的了。
赵无敌朝赵柔伊拱手道:“家主,无敌离开朔方多日,相必大将军还有些要交代的,就先告辞了。”
赵柔伊颔首道:“大郎尽管自便,姐姐我还要在此盘桓数日,然后要去神都一趟,到时就让星乐留在你身边吧!”
星乐一听要离开母亲,不由得心中不舍,期期艾艾地道:“娘女儿舍不得你。”
“你个孩子,都十五岁的人了,莫非要跟着娘一辈子?何况,你是跟着叔叔学艺,待过个一年半载的,自可回家看看,而且,娘若有空自然也会来看你的。”赵柔伊柔声安慰星乐,替她理了理有些凌乱的乌发,并轻轻拭去她眼角的泪痕。
赵无敌身在军中,听到星乐要留下,不禁有些头疼。不过,转而一想,既然答应了做人家的师父,自然要尽到传道受业的责任,而且,有这么一个娇憨可爱的小侄女在,正好可以给沫儿做个伴。
星乐虽不舍,但却不敢违抗母亲的吩咐,更何况母亲还要在此地盘桓数日,也就不再泫然欲泣了。
赵无敌再次躬身施礼,继而转身朝门口走去,到了门边轻轻一拉,随着房门的开启,只听“哎哟”一声,一道身影跌跌撞撞就要倒下。
赵无敌连忙伸手一扶,待那身影稳住身形,仔细一看,却是那白发老道扫尘,不由得连连摇头,暗道他真个是为老不尊,太过胡闹。
老道竟然在门外偷听,这种行径可与他那世外高人的身份大不相符,若不是亲眼所见,打死赵无敌也不相信。
老道被抓了个现形,不免也有些尴尬,老脸上也泛起一大片红晕,呵呵笑道:“呵呵,小友莫要误会,老道是看这天色将晚,相必有些饿了,因此想敲门问问,是否要备些酒肉,不成想还没等敲门,小友就先开门了”
赵无敌闻言看看天色,只见雪花飘飘,北风凛冽,虽看不见天日,不过,应该离晚还有一段时间才对。
他无奈地笑笑,对这个脸皮厚比城墙、瞎话张口就来的老前辈,可真是打心底服了。
“不敢劳烦道长了,小子还有事要见大将军,就此谢过道长的厚待了!”赵无敌拱手告退。
“那好那好,小友尽管自去,军国大事,老道不敢耽误。”扫尘老道也借坡下驴,不敢纠缠。
院中很安静,厚厚的积雪中散落着寥寥几行脚印,有大有小,有深有浅。
小裴娘子、西门天王、玉仙姑和曹志刚都已不见,看来如老道那般无聊的人毕竟是少数,其他人还拉不下那个脸来。
赵无敌走在雪地中,北风卷起鹅毛般的雪花扑打在脸上,却被一层柔和的力量所阻隔,不得寸进。
他走得不快也不慢,步伐很匀称,每一步的距离几乎是用尺子量出来的,随和他的移动,其身后留下两行浅浅的脚印。
“哕哕”
快到院门的时候,听见了一声马的嘶鸣,接着就看到一道火红的身影穿过漫天的飞雪,飞速而来。
红娘子来到他的身边,拿大脑袋在他身上蹭了几下,口中喷出一股白气,显得很是亲热。
一人一马,漫步在雪地之中,离开了扫尘老道的小院,再一次进入了高朋聚客栈的后院。
他不确定大将军还在不在这里,不过,他之所以来后跨越,本就不是来见大将军秦怀玉的,而是想看看沫儿。
一进后跨越的门,隔着老远就看见秦大山那矮而健壮的身影。既然这个杀才在这里,不用说大将军秦怀玉还没有离开。
秦大山站在长廊外侧,侧身对着沫儿所在客房的门,鹅毛般的雪花扑打在他的头上和身上,就连眉毛上都一片雪白,硬邦邦的,泛着晶莹,整个人看着就如同一个雪人。
他大口地喷着热气,有那不幸被热气笼罩的雪花,毫无意外地气化了,度过了短暂的一生。
长廊的尽头走来一位妖娆的女子,年纪二十多岁,眉眼之间总是堆满化不开的春意,厚厚的冬衣都掩盖不了那夸张的身材。
此女正是秦大山强行征召来的刘氏,也就是新城县令的小妾,带着县令周成和李若兮的双重指示,前来卧底。
县令周成欲将小妾奉上,以搏大将军秦怀玉一笑,从而能对其美言几句,提携一番。
此次朔方大军可是立下了泼天大功,哪怕只要让他沾一点边,提一下名字,就足够让他得以换个好地方为官,不在在这苦寒之地受罪,甚至升个刺史、別驾也未必不可能。
而李若兮则是以其家族为要挟,令他监视高朋聚客栈中的一举一动,将有用的消息通过其弟刘三传出去。
谁料到自打她来到高朋聚客栈以后,方才知道根本就不是那么回事。
秦大将军根本就没打算弄几个女人在身边伺候,只不过是要给他的闺女找几个使唤丫头。
使唤丫头就使唤丫头呗,反正也是伺候大将军家的小娘子,比起做一个小小县令的侍妾,还是比较划算的。
可接下来的事情,却让刘氏无可奈何。
第280章 不回眸也是百媚生()
刘氏带着县令周成殷切的期盼,一心想要博得大将军秦怀玉的宠爱。
她虽然是周成的侍妾,不过,在大唐侍妾是没有正式名分的,充其量也就是主人的财产,看其姿色给分个贵与贱罢了。
姿色一般的,那就是铜钱,随意扔个三五文的都不带心疼的。而如刘氏这般相貌妖娆、天生媚态,且身具某种绝活的侍妾,其价值比铜钱高点,可比金银。
不过,金银虽是贵重物品,但却依然是物品,是财富,是可以转让和花费的。
唐人的官宦之家中,将侍妾送人并不是什么稀罕事情,反而是士族中的一种风尚。
因此,周成将刘氏送给大将军秦怀玉,心中一定愧疚都没有。虽对刘氏的绝活有些留恋,不过,只要博得秦怀玉的赏识,假以时日得以升官,还怕找不到一个比刘氏更加出色的小妾?
周成无情,刘氏也不见得会有义,她之所以痛痛快快地答应前来侍奉秦怀玉,一来身为小妾没有反抗的能力,二来也有着自己的小九九。
她想通了,既然做了人家的小妾,那么做谁的小妾不是小妾?一个是小小的县令,另一个是当朝大将军,这还用得着选择吗?
唐人无论男女,都性情豪放,寡妇再嫁,也无人指责和歧视。更何况她又不是周成的正牌娘子,没那个义务为他守什么贞与洁的。
刘氏是笑着来的,就连假意扮做委屈和不舍都没有。至于她心中有没有为周成搏一个前程的打算,那就只有天才知道了。
她满心欢喜兴致勃勃而来,秦大将军却连正眼都没有瞧她,直接将她们给送到了高朋聚客栈,作为丫头和仆妇,伺候一位生死不知的小娘子。
这位小娘子虽然并非秦大将军亲生,但却被大将军认做亲闺女,且是记在大将军夫人名下,可谓是正牌嫡系,身份尊贵。
她是侍妾出身,做大将军家嫡出小娘子的仆妇也不算是委屈了她,而且,只要能留在大将军府,说不定还有机会引起大将军的注意,从而勾搭上。
即便是不能如愿以偿,那还有一个机会,那就是随小娘子嫁入夫家,日后逮个机会略施小计,凭借她的姿色,还怕小娘子的夫君不乖乖就范,食髓知味?
刘氏的想法不能说不好,可人算不如天算,遇到了一个超凡脱俗的玉仙姑,见她一脸媚态心中不喜,直接将她贬到厨房,做了一个粗使的仆妇。
她自打进入高朋聚客栈以来,就连小娘子的面都没有见到,只能暂时按捺下心中的野望,一门心思替李若兮打探消息。
可随着那夜黑衣人的刺杀失败,李若兮等人就仿佛从世间消失了,刘三再也没有接到任何的指示,也找不到接头的人,一下子让她无所适从,不知如何是好。
代州刘家本是一个小商贾,一年忙到头,风里来雨里去,辛辛苦苦,也赚不了几个铜钱,一大家子就连混个肚儿圆都是奢望。
他们的一切都是随着主人的出现而改变,方才有了今日的富贵。因此,他们对主人的依赖已深深地刻在骨头里,一旦与主人失去了联系,立马就心中空落落的,不知所措。
而她又做了县令周成的小妾,更是奴性深种,难以自拔。
而今,她见到了秦大山,回想起就是这个人将她带进了高朋聚客栈,而那夜秦大山豪饮的场面,让她眼前一亮,心中顿时有了一个主意。
这个粗豪的汉子,貌似是个缺心眼的家伙,只要老娘略施小计,给他点甜头,还不得乖乖拜倒在老娘裙下?
她可不是武后,从来没有想过当家做主,就如那菟丝子一样,时刻都在踅摸可以依傍的大树。
小娘子见不到,大将军看不上她,而回头去啃周成这颗杂树又心有不甘,于是,她把眼睛盯上了秦大山。
这个粗汉可是秦大将军的亲卫队正,看似官儿不大,可地位却很重要。不管怎么说,人家可是片刻不离大将军左右,可见必定是大将军的心腹,假以时日,还不得比周成混的好?
她是个行动派,只要是看准的事情说做就做,从不拖拖拉拉。
她对秦大山做了一番了解,知道这个粗汉好酒,于是,在厨房中切了几斤熟牛肉,又烫了一大壶约摸有两三斤好酒,搁在一个托盘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