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刚才黄三提过,安思顺认真、好学,一到养猪场就立了大功,把阉割的小猪崽的成功率大大提高,怎么,你以前阉割过猪?”
郑鹏有些好奇,要知阉割改良肉质的做法,是后世才出现的,老实说郑鹏只知原理,实施控制都没见过,黄三不是将军之子吗,还会阉猪?
听到郑鹏发问,安思顺连忙应道:“回东家的话,小的并没有阉割过猪,取得成功靠的也是运气。”
“说说,你当时是怎么想的?”郑鹏继续问道。
这家伙。。。天生会阉猪?太扯了吧。
安思顺解释道:“东家,小的没有阉割过猪,但跟族里的老人学过怎么阉马,到这里后盛蒙东家和黄大哥的信任,当了这里的主事,前同看到阉割小猪崽,小猪崽死得挺多,那些都是钱啊,无意中想起自己会阉马,心想都是牲口,应该差不多,每当阉割小猪崽时,就在旁边看着,因阉割死掉的小猪崽,都是先练练手再烧烤,运气还不错,捣弄了几次就行了。”
解释的时候,安思顺有些眉飞色舞,老实说,这是他到养猪场后立的第一个功。
也就是这个功劳,安思顺不仅坐稳了养猪场主事的位置,也大大提升了他的自信,对安思顺来说,好像一个流浪的艺人,突然找到了属于自己表演的舞台。
郑鹏点点头说:“不错,无论做什么事,都要做到手勤、眼明、心清,好好干。”
听安思顺说了,郑鹏这才想起阉割的手艺不是自己“首创”,要知在远古时人们就懂得捕捉和驯服野马,利用马匹作为重要的交通工具,很多野马的性子都很烈,驯服起来很困难,也不知是哪位先人开创阉马的先例,阉割后的马匹会温顺很多。
据记载,在西周时期,对马匹进行阉割已经很盛行了。
真不能小看古人的智慧。
“明白了,东家”安思顺说完,犹豫一下,有些小心翼翼地说:“东家,小的有一件事,不知该不该说。”
“说吧,没事”郑鹏鼓励地说:“都说三个臭皮匠顶一个诸葛亮,无论什么事,说出来都商量。”
安思顺深深吸了一气,然后有些不确定地说:“东家,现在养猪场大猪小猪加起来有八百多头,过几天还有二百多头猪要运到这里,这么多猪,每天消耗的粮食海了去,而每天产生的猪屎也很多,要知很多百姓视它们为田中宝,不少人一吃完就背个筐捡粪,把它丢弃了太可惜,要是收集起来去卖,路途太遥远,运费很高,不划算,河滩边不是有大块田地吗,我翻看过,挺肥的,能不能种些猪吃的东西,像猪草什么的,那样一来就是多出一点人工,养猪产生的猪屎也能变废为宝,到时规模大了,还可以养鸡、养牛什么的。”
一口气说完这么多,安思顺有些紧张地看着郑鹏,生怕郑鹏觉得自己不务正业,而是喜欢瞎折腾。
这就是人才啊,自己刚想说这个问题,没想到不用开口,安思顺已经想到了。
郑鹏还没说话,一旁的黄三看着安思顺,幽幽地说:“好你个安思顺,刚才你不会偷听我们说话吧?”
太厉害了吧,少爷刚刚跟自己说这个问题,黄三还在琢磨,没想到安思顺主动提了出来。
难怪这个貌不惊人的安思顺,一来就能当上养猪场的主事,果然有二把刷子,不对,是少爷看人很准。
860 有酒有故事的李林莆()
安思顺有点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地说:“黄大哥这话什么意思,思顺一直忙着修围墙,不是看到东家,还不知道东家今天要到这里巡视呢。”
“别想太多,就是随便开个玩笑”黄三笑着说。
郑鹏也鼓励道:“想法很不错,可以做个方案,思顺,这里交给你打理,你就放手去做,不过前提是把猪养好。”
“东家,有句话说得好,巧妇难为无米之炊,这钱。。。”安思顺看到郑鹏赞同自己的想法,机会难得,马上打蛇随棍上。
自己是养猪场主事没错,问题是猪是郑鹏的,平时养猪场需要的物料都是由黄三名下的店铺运来,一文钱也没给,作为主事的安思顺,手里没什么闲钱,想发展也难。
一切都是无偿拉到这里的,养好猪后,总不能伸手要钱吧?
“简单,只要进入轨道后,养猪场会作为一个独立的经营体,到时做一本自己的帐,成本和利润都要算清楚,到时我会把一定比例的利润留下来,一部分作来养猪场全体人员的福利发放,一部分用放养猪场的发展,只要好好干,一切都会好起来的。”郑鹏和颜悦色地说。
养猪场发现得比自己想像中还要好,郑鹏心情大好,人也随和起来。
原因有二个,一是特地找了有经验的人,二来安思顺有养牲畜的经验,也很用心经营。
“明白了,东家。”安思顺连连应道。
在家里不受待见,在外面也混得不如意,快沦为鸡鸣狗盗了,好不容易有一个机会,安思顺自然格外珍惜,事事亲力亲为,为了加快场地的扩建,还跟养猪场的员工、杂役一起修围墙。
郑鹏叮嘱道:“不管怎么说,养猪才是最重要的,对了,这些猪大约多久可以出栏?”
自己的烧尾宴一拖再拖,就是为了等这批肉质改善过的猪,这也是郑鹏到这里巡视的目的。
“按理说现在也能下菜,只是个头还太小,现在肉质比较嫩,但是少了一份肉香,再长二个月,肯定到时肉质会更好。”一提到猪,安思顺马上来了精神。
好像想到什么,安思顺马上解释道:“东家,不是小的馋,前二天有头小猪是打架时折了腿,看起来难治,就把它宰了品尝一下,不得不说,那是小的吃过最好吃的猪肉。”
郑鹏不以为然地说:“没事,我说了,你是养猪场的主事,这里的大小事务都交给你处理,像这种小事,以后不用禀报,一句话,我只看结果,不看过程,当然,放任不等于放纵,要是做得不好,我会毫不犹豫地换人,明白了吗?”
“明白了,东家。”安思顺捏着拳头说。
好不容易遇到贵人扶持,说什么也要把这件事做好。
就是郑鹏不说,安思顺也知这个养猪场是一个考验,要是自己做得好,前程绝不限于做一个小小的养猪场主事。
郑鹏巡视了一圈,发现安思顺做得比自己想像中还要好,于是拍拍屁股走人,走之前又嘉奖了黄三和安思顺几句。
主要是明天有个重要的宴会。
吐蕃王族被一网打尽,随着大唐在军事的绝对强势,再加上悉诺逻恭禄的归顺,经过近大半年的清洗,吐蕃局势开始稳定下来,而大唐留守吐蕃的有功将士也轮番回长安述职领赏,顺便探亲,陆进是最先回长安述职的那一批,早早给郑鹏写了信,说他要请昔日猛虎营的兄弟一起聚一下,让郑鹏务必参加。
郑鹏在羽林军担任过职位,跟手下人相处也很融洽,要知猛虎营曾跟自己出生入死,剩下的兄弟都是老兄弟,回来后迷恋家庭的温暧,应酬也多,也没找过那些幸存的老兄弟聊聊,正好趁机叙叙旧。
平康坊,销金窟,每天都有形形式式的人在这里留下足迹和故事,人要想风流,总能找到很多借口:高兴时去平康坊庆祝;失意时到平康坊解闷;就是闲着没事,也可以对自己说寻些特别的事给生活增添一些乐趣,平康坊最不缺的是酒和故事,当然,还有各种类型的美女。
在平康坊丽春院一间豪华包间内,李林甫一边笑着跟左拥右抱的王进海说笑,一边举杯畅饮。
李林甫不缺酒,也不缺故事,缺的是朋友,准准来说是缺能助他直上青云的朋友。
因为郑鹏从中作梗,李林莆的谋划多次落空,以至仕途不是很畅顺,要知李林甫是一个不甘失败的人,近年武惠妃独得帝宠,寿王李瑁也越来越受李隆基重视,而太子李瑛经常被训斥,太子之位犹如在风中飘零,有种芨芨可危的感觉,感到自己押错宝的李林莆不甘心把一切都压在太子哪里,于是又把目光瞄在岐王身上。
多一个门路,多一重保障,李林甫知道自己直接去找岐王,肯定不受重视,于是他想通过曲径通幽的方法,先跟岐王身边的人先搞好关系,很快就把目标放在王进海身上。
王进海可以说是岐王的代言人,深得岐王的信任,李林甫托了不少关系,终于搭上王进海,知道王进海喜欢美女,特别托人在丽春院订了一个豪华包厢,跟王进海拉关系。
说来也怪,李林莆和王进海只是第一次吃饭,可两人相谈甚欢,大有相见恨晚的感觉。
应了那句话,敌人的敌人就是朋友,两人会在一起,一边喝酒一边痛骂郑鹏,可以说越喝越开心。
王进海的心情很好,兴致也很高,一边抱着一个,左边亲右边抱,在二名金花的悉心伺候下,玩得相当尽兴。
两朵金花,一个叫金蔓儿,一个叫金枝儿,两人是孪生姐妹花,虽说容颜出众、像一个模印出来的,但金蔓儿热情似火,金枝儿冷酷似冰,给王进海一种时刻处在冰火两重天的快感。
“王公子,来,喝个酒。”金蔓儿一手执着酒壶,一边轻轻托着王进海的下巴,娇嗔着说。
“喝,喝,喝”王进海像一个猪哥一样,一边说一边抬高兴,张大嘴巴,等着金蔓儿把酒倒进自己的口内。
金曼儿好像挑逗一样把酒壶轻轻在王进海的眼前掠过,眼媚如丝给王进海抛了一个媚眼,伸出小巧的舌头轻轻舔了一下红唇,慢慢把红唇凑近酒壶的壶嘴,轻轻啜了一口头,然后凑过去,跟王进海玩起亲亲来,一边亲吻一边把嘴里的酒送到王进海的嘴里。
“好酒,好酒,哈哈哈。”两人缠绵了一小会,等那口带着美人体温的酒下肚后,王进海有些意犹未尽地说。
李林甫对一旁反应有些冷淡地金枝儿说:“没听到王公子说好酒吗,你也敬王公子一杯。”
金枝儿不敢逆李林甫的意,拿起酒壶给王进海倒满,面无表情地说:“王公子,奴家敬你一杯。”
“好,好,喝酒。”王进海一下子把坐得稍稍有点距离的金枝儿拉到自己怀里,高兴地说。
两杯美酒喝完,王进海看看坐在对面、身边空空如也地李林莆,有些感动地说:“李侍郎真是太仗义了,本来一人一个,现在倒好,都让某独美了。”
地方和美女都是李林甫安排,两人坐下后,王进海惊讶发现两个女子一模一样,但个性却是截然相反,只是多看了李林莆身边的金枝儿几眼,李林甫马上识趣地把两个女的都推到王进海身边。
真会做人。
李林莆哈哈一笑道:“岁月催人老,老夫现在可是有心无力,不像王参军正值壮年,君子都不夺人所好,像老朽这种有心无力之辈,也不能夺人所好。”
861 谁是大傻瓜()
正当两人谈笑风生时,外面突然听到一阵喧嚣声,明显听到不少女子的尖叫声,然后还传来不少匆忙的脚步声。
王进海看了看窗外,不以为然地说:“估计是哪位豪门贵公子在大洒赏钱吧。”
喝花酒,有人图的是女色,有的图的是开怀,也有人图的是名声,客人中,像那种有才有名气的“大郎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