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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朝云龙吟前传-第319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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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滚!」

    程宗扬大笑著跳下车。出了铜狮巷,就是晴州最繁华的鸿琳长街。晴州交通极为方便,街上行驶著一种可供几十人乘坐的六轮马车,付两个铜铢就能上车,花十个铜铢就能从城南到城北走上十几里,已经有公众交通的雏形。更多的交通工具则是一种青盖窄船,小的能乘坐四五个人,大的能乘坐二三十人,花费比马车还要便宜一半。

    站在桥头四处望去,交错纵横的水路,四通八达的桥梁,构织成晴州热闹的景象,难怪有人说整个晴州港就是一座漂浮在水上的城市。

    街道与河流两侧遍布著各式各样的店铺,有的叫卖丝绸锦缎,有的摆满珠玉饰品,有的一连十几家都是胭脂水粉,女子用的披肩、绣带,甚至抹胸都堂而皇之的陈列出来,上面精美的刺绣在阳光下熠熠生辉。大大小小的茶铺酒肆星罗棋布,挤满了远道来的游人客商。

    与建康不同的是,晴州店铺中售卖的大多是年轻女子,她们大胆而且聪明,态度既不冷淡也不故作热情,客人开口询问的时候,几句语调柔软的晴州口音一说,便让客人心甘情愿在店内一掷千金。

    熙熙攘攘的人群在晴州的大街小巷穿梭,叫卖声、讨价还价声、街边艺人的歌声、说书声、围观人的笑声、喝彩声……汇成一片。道路上的车马,桥梁上的肩辇,河道中的船只络绎不绝,连行人的步伐都比别处快了许多,无不给人一种生机勃勃的印象,更让自己觉得惊奇同时感觉熟悉的,是晴州街头女性比例明显比别处要高,随处可见一群莺莺燕燕的少女在店铺中进进出出,挑选自己喜爱的货物,这在其他地方都是难得一见的景象。

    观察片刻之後,程宗扬很快得出结论,这不是晴州的女性比男性更多,而是晴州的女子习惯於和男人一样抛头露面,不像其他地方的女子那样被留在深宅大院中。於是另一个结论也呼之欲出——在晴州,女性有相当的独立地位和财产支配权。

    程宗扬在一条贩卖丝绸的街巷旁停住脚步,简单用脉搏作为计时器计算了一下。六百次心跳时间内,进入街巷的客人将近二百人,其中女性超过一半。按照高峰时段的客流量减半计算,每天仅这条街巷就会迎来四千名顾客,每人花费十枚银铢,也有四万银铢的交易量,一年就是七十万金铢。按晴州二十税一的税率计算,仅这条街巷的商税,就顶得上整个江州。如果放大到全部晴州区域,这个数量会更加惊人。说晴州富可敌国,绝不是虚言。

    过了一座石拱桥,丝绸脂粉之类的店铺渐渐少了,珠宝店越来越多,装饰的风格也多了几分异域色彩。在街角一家酒肆里,程宗扬赫然见到几名金发碧眼的胡姬。

    程宗扬心里一动,停下脚步,打量著这条街巷。

四百五十七章 雇佣军() 
巷内有一座高大的建筑物,尖顶拱门两侧树立著两根雄伟的石柱,镂空的柱顶嵌著玻璃罩,里面是两盏黄铜灯具,灯火长明不熄。门拱上方绘制著星星和月亮的图案,墙壁以蓝紫色琉璃砖砌成,上面用浮凸的黄色琉璃砖镶嵌成奔走的野兽图案。

    门上的文字自己虽然不认识,但似曾相识的风格并不陌生。程宗扬拦住一个卖糖葫芦的小贩,花三个铜铢买一串糖葫芦,随口道:「里面是哪家的房子?」

    小贩回头看了一眼,「这巷子里都是胡人,那是波斯商会。」

    程宗扬正要细问,旁边忽然有人叫道:「老程!你怎么在这儿?」

    几名雪隼佣兵团的汉子骑在马上,除了敖润,其他都有些面生。敖润对同伴道:「这位就是我说的程兄弟!这次去广阳多亏了他,跟老敖是生死之交!」

    那些汉子纷纷抱拳,向程宗扬打招呼。敖润道:「各位先回,我跟程兄弟聊几句!放心,绝误不了事!」

    敖润说著跳下马,等那些汉子笑著离开,才一脸歉意地说道:「老程,真是对不住!本来说好好陪你玩几天,一回来就接了桩大生意,到现在也没抽出时间去看你。」

    程宗扬笑道:「正说找你呢,什么生意这么要紧?」

    「进来说!」

    敖润踏进酒肆,对胡姬熟不拘礼地说道:「丫头!把你们店里的好酒拿一壶来!」

    胡姬笑著答应,敖润拉程宗扬坐下,「我们雪隼团刚接了件活,这一趟恐怕要半年时间。」

    「去哪儿?」

    敖润低声道:「江州!」

    「什么?」

    敖润嘿嘿一笑,「宋国的贾太师不知道抽的什么风,突然要打江州。江州那边透出风声,准备招募一批能打的汉子,半年时间,每名佣兵给五十金铢,带队长衔的翻倍。奶奶的,这可是两千枚银铢啊。三年也未必能挣到这个数。还是我们薛团长面子大,早早得了信,这几天都在商量,打算抽出二百名兄弟出来,好好捞一票。」

    这消息实在太灵通了,孟老大刚借到钱,招募雇佣兵的风声就已经在晴州传开了。程宗扬几乎怀疑孟老大身边有雪隼团的卧底。

    程宗扬道:「你们从哪儿得到的消息?」

    「这你得问我们薛团长去。」

    胡姬捧来酒壶,敖润顺手在胡姬臀上拍了一把,换来胡姬几声笑骂。

    敖润倒了两杯,与程宗扬一碰,举杯一饮而尽,哈哈笑道:「老程,你那面盾可给我挣脸了!你不知道,团里那帮家伙见到我的龙鳞盾,一个个眼都紫了,哭著喊著非要跟我换。老敖就一句,一千银铢,少一个子儿不卖!把那群穷鬼都堵了回去!」

    程宗扬笑道:「你要得也太狠了,坐地起价啊。」

    敖润在嘴上抹了一把,「不是我要得狠,是想给老张家里多留几个。老张家里就指望他一个人在外面拚命挣口饭吃,现在老张没了,还有一家人等著吃饭。我跟冯大,法商量好了,要能从江州活著回来,赚的金铢他出二十,我出四十,带上老张留的,想办法凑够一百金铢给老张家里送过去,也好让他们家人做个小本生意,往後糊口。」

    程宗扬道:「不就是一口饭的事吗?再让你们从卖命钱里挤——让他们到建康找我去,有我的就有他们的。」

    「好!老程够仗义,我就不客气了。」敖润灌了口酒,「老程,你来晴州,不会就是为了追月姑娘吧?」

    程宗扬心里一紧,「月丫头怎么了?」

    「她不是房间招贼了吗?我看她这两天都有点不太对劲。还好你小姨下午来了,搬著行李过来和她一同住,我看她才高兴点。」

    敖润貌似粗鲁,其实也有细致的一面。倒是死丫头居然没跟自己商量,就搬来与月霜一起住,实在是邪门儿。指望她突然间天良发现,自己也太天真了。问题是她到底打的什么鬼主意?明明不承认姓岳的是她爹,却对月霜这个便宜姊姊表现得十分上心。难道真想把她绑走卖了?

    难说……程宗扬心里七上八下,这种鸟事,死丫头真干得出来……

    敖润推来一杯酒,「行了,老程,你就别瞒我了。你到底做了什么对不起人家的事?」

    程宗扬飞快地思索片刻,然後慢慢喝了酒,「你听说过星月湖吗?」

    「武穆王嘛,十几年前的事了。要我说,这事宋主干得有点操蛋,好端端就把人家给杀了。再怎么说,岳帅也是条好汉。」

    终於见到一个跟岳鸟人没仇的,程宗扬几乎有点感动了。

    敖润道:「这跟月姑娘有什么关系?」他皱起眉,「岳……月……」

    程宗扬连忙道:「不瞒你说,这事儿跟江州有关系。」

    敖润拿著酒杯的手停在嘴边,「张十一那个大嘴巴说的是真的?」

    「九分虚,一分实吧。」程宗扬叹了口气,「你们如果去江州,恐怕就要跟星月湖那些叛逆余党并肩作战了。」

    敖润愣了一会儿,然後猛地乾了杯里的酒,「好事!老敖正想见识见识天下第一强军什么样!跟他们并肩作战,老敖求之不得!」

    「你不怕?宋军来的可是上四军。」

    「说一点不怕那是假的。不过能和武穆王的亲卫营一道打上一仗,见识见识他们的手段,死了也值!」

    程宗扬笑咪咪道:「什么叫缘份?说不定到时候咱们还一同去江州呢。」

    「你也是星月湖的人?」敖润压低声音道:「不像啊!瞧你这年纪,岳帅死的时候,你还玩尿泥吧?」

    程宗扬笑骂道:「你才玩尿泥呢。先说好,你们雪隼团到了江州,就跟我一起,咱们先并肩干一票再说。」

    敖润打量著他,「老程,你到底干什么的?商人不像商人,捕快不像捕快,世家不像世家……难道你也是佣兵?」

    程宗扬与他碰了一杯,笑道:「我就是个作生意的。不管生意大小,有赚头就做。」

四百五十八章 波斯王冠() 
入夜时分,下起了蒙蒙细雨,青石铺成的街巷被雨水打湿,空气中传来一丝寒意。

    「这一带是胡商聚集区,」臧修道:「除了波斯商会,还有大秦、回鹘、天竺、真腊几十家商会,足有几万胡商。」

    在街上无意中见到波斯商会,想到手里的书信,还有宝藏的传言,勾起了程宗扬的兴趣,与敖润分手後,立刻带上人前来打探。

    秦会之换了一身粗布武士服,腕上套了一对包著铜钉的牛皮护腕,脸颊用黄连水染黄,长须往两边一抹,摆出横眉立目的表情,顿时摇身一变,成了一个晴州港随处可见的佣兵汉子。

    「走!」程宗扬把头发散开,扎起一条额带,又用一只眼罩遮住右眼,然後紧紧了护腰,跳下马车,大步朝波斯商会走去。

    一名胡商迎过来,听说他们是佣兵团送信的,伸手欲接。程宗扬推开他,拿出信囊亮了亮,粗著嗓子道:「这信要正主才能接!」

    看到信囊上的名字,那胡商犹豫了一下,「这边请。」一口华言说得十分地道。

    进了院子,里面是一座大理石祭台,岩石呈现出天然的玫瑰色,台前树著两盏琉璃灯,几个胡商两手交叉放在胸口,跪在祭台前喃喃低语。

    院侧有一间精致的小阁,胡商在门前说了几句,一个淡金色长发的胡人老者打开门,请两人进入室内,「佣兵团的人吗?什么信?」

    程宗扬拿出书信,老者隔著信囊一捏,追问道:「送信的人呢?」

    程宗扬按照敖润的描述,说了那人的相貌,等说到接到信不久,就看到传信人的尸体,阁内忽然传来一声惊呼,「巴摩死了?」

    说话间,一个女子撩开珠廉,快步出来。她穿著黑色的长袍,布制的兜帽将她面孔大半遮住,只露出颈侧一丛金黄的发丝,她伸手拿过书信,雪白的玉腕间几串镶满珠宝的手镯没滑落下来,发出悦耳的声音。

    程宗扬心头猛跳一下。自己见过这个女子!那次她腕间戴著一只金属腕甲,右手高高举起,提著王哲爱徒韩庚滴血的头颅,在大草原血腥的战场上,宛如一个噬血的魔女。如果自己没有记错,王哲帐下的参军文泽曾说她是拜火教的女祭司。

    老者恭敬地退开一步,似乎不敢冒犯她神圣的尊严,「泰西封的巴摩渡过云水之後,我们就失去了他的消息。在此之前,他曾说被人追踪,不得不毁掉了羊皮,换成纸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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