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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一十三章 :要你爱我()
程宗扬没好气地说:「我看你是想把祸水往外引吧。先说好,他们两个如果有问题,我立刻赶人!」
殇侯一口应允,「这个自然!」
说着殇侯站起身来,「还有一件礼物,是本侯送你的绝品……」
程宗扬等了一会儿,殇侯却没了下文,「卖什么关子啊?是吃的,用的,还是卖钱的?我跟你说,便宜货我可不要。」程宗扬突然想了起来,「你说的是龙睛玉?那个不能算!我拿东西换来的,可不是你送的。」
殇侯哼哼两声,「云苍峰的龙睛玉戒才指头大点,就当成无价之宝。那两块你用些盐巴就换了去?小程子,你心也太黑了吧?」
程宗扬笑道:「做生意嘛,讲究的是诚实守信,难道侯爷这会儿想反悔?说吧,侯爷送我是什么礼物?」
殇侯捋了捋胡须,笑咪咪道:「一件好东西,你到时便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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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凝羽姊姊为什么不走?」
程宗扬叹了口气,「她要留在这里治伤。」
临走时自己去找凝羽,她却闭门不见,说一见着自己,就怕会丢下这里的一切,与他同行,她的伤势并不重要,只怕会影响自己的进境。程宗扬只好隔着门与凝羽告别,连面都未见着。
乐明珠一脸懊恼,嘟着嘴说:「小紫走了,苏荔姊姊也走了,凝羽姊姊又留下了。好难受……」
这是伤别离,程宗扬拉着她哄了半天,小丫头才露出笑容。
程宗扬还有个盼头,祁远就只剩下苦笑了,这一趟走南荒,商会的汉子死的死,走的走,如果不是留了几个人没有同行,回五原城白湖商馆去见夫人的,就剩下自己一个人。好在寻到了霓龙丝,还得了条商路,不然苏妲己一怒,自己也没有什么好果子吃。
秦桧和吴三桂带了八名手下,在道旁等候,身后是十几匹满载货物的健马。一见着程宗扬,众人便躬身道:「公子!」
程宗扬放开乐明珠,笑道:「侯爷要在建康城开一家商号,请各位去帮忙打理。秦兄、吴兄,两位如果有事不能去,尽管告诉在下,殇侯绝不见怪。」
身材不高,但神情剽悍的吴三桂首先开口,「侯爷交待过,从今往后,我们这些人就由公子指使。公子有什么事,尽管吩咐,三桂绝不皱一皱眉头。」
秦桧恭敬地说道:「侯爷对我等恩深义重,公子既然是侯爷失散的亲人,便是我们的主公。能协助主公行事,是我等的福份。」
那老家伙居然说自己是他失散的亲人?真能瞎编啊。这下想甩也甩不掉了,程宗扬只好堆起笑容,「两位不必客气,既然如此,咱们就一道上路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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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荒气候湿热,夜间行路虽然凉快,但过于危险,因此众人来时大都是白天冒着酷暑赶路。秦、吴二人久在南荒,对道路熟稔之极,除了几条险峻的山路不好夜行,大都是太阳落山时动身,拂晓入宿,速度比来时快了许多。
第四天夜半时分,众人便赶到熊耳铺。在店铺中一打听,云苍峰等人白天刚刚离开,算来只落后了半天路程。几个人一商量,决定不在熊耳铺过夜,连夜赶路,算来到明天晚间,就能与众人会合。
寄存在货栈的货物已经被云苍峰带走,祁远倒省了心。这一路到白龙江口,就离开了南荒,他带着白湖商馆的货物沿江北上回五原,程宗扬等人则往东行,赶往建康。下次再见面,就不好说是什么时候了。
天际一弯细眉般的新月,照着脚下若有若无的小径。秦吴等人依照南荒的风俗,走夜路时不点火把,全凭眼力分辨路径,先进速度竟然比白天还快。
程宗扬骑在马上,跟随着前面的马匹,在浓浓的夜色中行进,有种梦游般的感觉。
乐明珠离开熊耳铺时就趴在他怀里睡着了,她发上那圈白绒绒的朱狐冠在自己颈旁一晃一晃,带来柔软的触感。程宗扬忍不住捏了捏她的鼻子,小丫头只哼了一声,又住他怀里钻了钻,睡得更熟了。
到了建康,要先想办法找到星月湖的人,把谢艺的骨灰交给他们。然后是小紫……和光明观堂。
程宗扬越来越不想和小香瓜分开。既然小香瓜很有可能是光明观堂给岳帅准备的礼物,由星月湖出面要人,也能说得过去。然后自己再从星月湖手里把她要过来,就能长相厮守了。
程宗扬悄悄解开小香瓜的衣襟,轻轻抚摸着她香软的乳/肉。只要光明观堂肯放人,自己就算拿几万金铢出来也乐意。
「公子。」秦桧的声音从背后响起。
程宗扬掩住小香瓜的衣襟,「怎么了?」
「前面还有七里便是天藤,由于断了一截,马匹不好放下去。此刻已经是丑末时分,大伙儿走了一夜,是否在此休息几个时辰,请公子示下。」
如果是祁远,肯定是商量的口吻,大伙儿走了一夜,这会儿天快亮了,不如休息几个时辰。但秦桧一向都是请示的口吻,请自己来决断。
「那就休息吧。」程宗扬从善如流地说:「你看哪儿合适?」
秦桧神情恭敬,「二百步外有条溪水,属下曾经去过,林子虽然密了些,但没有瘴气、毒虫。」
「好,就是那里。老四!」程宗扬提起声音,「歇两个时辰吧。」
祁远在前面应了一声,牵着马回来。
众人赶了一晚的路,趁着天还没亮,躺下来休息,不一会儿就鼾声大作。程宗扬抱着乐明珠,找了片干净的叶子坐下来,然后捏了捏她的屁股,「小香瓜,还不醒?」
「轻一点啊……」小香瓜半梦半醒中说:「人家要睡觉……」
程宗扬欲念大动,抱起她往森林深处走去。虽然这一路大伙儿都知道自己和乐丫头之间不清不楚,但都睁只眼闭只眼,没人当面说破。自己也没有武二郎那么大胆,不管在哪儿都敢开搞,还是避开些好。
涉过林边的小溪,乐明珠终于醒了,迷迷糊糊道:「你去哪儿啊?」
乐明珠忽然道:「咦,那是什么?」
林中一条长藤蜿蜒绕过,藤身开着一种奇异的花朵,有丈许长,三尺高低,色泽绛红,筒状的花朵顶端还翘起一片花瓣,就像一间小房子。
「这是猪笼草啊。竟然长这么大。」
南荒这样奇特的巨型植物遍地都是,程宗扬已经见怪不怪了。
「哇,真像一间小房子,我要睡在里面!」
「这种花可是吃肉的,你要钻进去,它就把你当小香猪吃了。」
「我才不信呢。」
乐明珠推开他,高兴地跑过去。
「别急。」程宗扬拉住她,攀着花朵边缘,伸头看了看。
那朵猪笼草平放在地上,花房质地坚硬中略显柔韧,踩在上面,有种橡胶的质感。花房内的空间足以容纳下两个人,由于是花朵内部,花房内显得很干净。接近花萼的位置有尺许宽一汪浅浅的水迹,是花朵用来吞噬生物的消化液。
虽然消化液的面积很窄,程宗扬还有些不放心。他拿出匕首,在花房底部刺了个孔,让那些液体流干。乐明珠在后面惊喜地叫道:「它合上了呢。」
花朵内有异物闯入,花朵上方翘起的舌状花瓣随即一点点垂下,将花房密闭起来。花朵弧形的外壁透出淡淡的红色光泽,这朵猪笼草气息并不难闻,而是有种淡淡的水果清香。
「真好玩!」乐明珠高兴地花房内打了个滚。
程宗扬一脸坏笑地脱去衣服,然后扑过去,一把搂住乐明珠。
「哎呀!大笨瓜,你不要把这间花房子弄坏了!」
「这东西结实着呢。就算野猪钻进来也跑不出去。嘿嘿,你这只小香猪再也逃不出去了,要被我吃得干干净净!」
乐明珠躺在他身下,格格笑道:「我才不怕呢。」
程宗扬拽住她,「小香瓜,乖乖把小屁股翘起来。」
「不要。」乐明珠搂住他的脖颈,光洁的玉颊偎依在他脸颊,香喷喷的气息暖融融在他耳边吹拂,「我要你……像爱凝羽姊姊那样爱我……」
第二百一十四章 :师姐潘金莲()
忽然,花朵上方传来一声轻笑,一个娇嫩的声音带着诱人的共鸣颤音细细娇/喘道:「老公……人家好痒啊………喔……」
乐明珠听到声音,顿时吓得叫了一声。
声音刚一响起,程宗扬便抄起匕首,扬身在花朵顶部坚韧的内壁上一划,张手拧住那人的脚踝,把她扯了进来。
一个纤美的身影跌进花房,撞在乐明珠身上。
「程头儿,你好粗鲁哦……」
小紫拂了拂发丝,撑起身体,她只穿了件贴身的小衣,那件紫色的外衣挽在手里,这时一跌,都散落在花房内。
乐明珠涨红了脸,叫道:「小紫,你别看!」
小紫眨了眨眼睛,笑道:「乐姊姊,你脸好红,好像一个漂亮的新娘子呢。程头儿最坏了。」
花房侧上方的裂缝透出朦胧的天光,已经是黎明时分。程宗扬冷笑道:「死丫头,你竟然没有被南荒人砍死?」
小紫娇俏地伸出舌尖,舔了舔唇角一点殷红的血迹,笑吟吟道:「那些南荒人好笨,小紫用了好几天,才帮他们把鬼王峒的人杀光光。」
程宗扬这才注意到小紫扔下的外衣上沾满鲜血,鬼王峒有不少使者被派遣到不同部族,随着鬼王峒的覆没,他们也失去了立足的根基。看来小紫这些天一直在忙着杀人。
程宗扬冷哼道:「死丫头,你不是跑了吗?这会儿又想干什么?」
「坏丫头!」乐明珠举手欲打。
小紫闪到一边,反手伸到乐明珠腋下,去挠她的痒。乐明珠双手像鲜花一样翻开,扣向小紫的脉门,小紫斜掌一切,击向乐明珠的肘弯。
两女虽然是笑闹,这几下却兔起鹜落,招式分明。奇怪的是小香瓜戴上朱狐冠,明显比在龙神颅上时逊色一筹,可她自己却似乎没有感觉。而小紫的招术也精妙之极,程宗扬心里打了个问号,鬼巫王那种人,能教出她这种弟子?
小紫旋身避开,笑道:「好姊姊,我们不打了。再打就被他看光光了。」
小紫穿着小衣,乐明珠却还裸着身子,她脸一红,强辩道:「反正都被他看光光了。」说着也不好意思起来,连忙穿上衣物。
小紫退在一边,脸上虽然笑容烂漫,程宗扬却感觉气氛有微妙的改变。这丫头究竟打的什么主意?自己这边有殇侯的人跟着,她还能玩出花来?
「今天是小紫的生日……」
小紫忽然挺起腰,抽出腰间的紫鳞鞭,扔在脚下,然后低下头,一边解开小衣的丝绦,一边柔声道:「从小他们就喂小紫吃一种草药,他们说,那种药能小紫的一魂一魄分离出来。等小紫满十五岁,被人开/苞,小紫一魂一魄就会寄附在那个男人身上,从此再也不会背叛他。」
小紫扬起脸,娇声道:「乐姊姊,你给小紫作个见证好吗?今天小紫就在这里让程头儿开/苞,把处女的元红献给主人,从今往后,作他最听话的小奴隶。」
小紫洁白的双腿裸露出来,程宗扬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