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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到明朝当学霸-第80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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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听得秀才赞扬李后主,赵梅面露愉悦。“你叫康雪松?”

    秀才急忙起身回道:“学生康雪松,字永直。”

    “嗯,永直,也是好字,快坐下,不要拘礼。”赵梅笑着点点头,又看像余墨。“长东,这人生长恨水长东,说的应该是幽怨的事太多,如同东逝的江水绵绵不绝,令尊为你取这字寓意为何?”

    余墨心中想翻白眼,能寓意为何?肯定是老爹一时高兴就随意去了,哪有什么寓意?但是她不能这么解释啊。

    “伯母,家父为我取长东二字,是因为学生姓余,亦通鱼,鱼水相依,家父是希望我可以借长江之势,如鱼得水,冲破一切烦恼忧愁,艰难险阻,从而一路向东,长流入海,天高海阔,一展抱负!”

    余墨说罢,暗中抹了把虚汗,他都有些崇拜自己了,这都能圆过来,给自己点个赞啊!

    余墨觉得是瞎说,但秀才和赵梅却听得连连点头。

    赵梅甚至有些佩服。“令尊当真好学问,刘后主的词本来已哀怨居多,尤其是这首相见欢,更是把幽怨之绵长表现的淋漓尽致。但令尊竟然能看破这诸多哀怨,反而引申出顽强拼搏、迎难而上的进去之意,这长东二字可谓取的是妙极,难怪你能连中小三元,看来你是继承了你父亲的文采啊!”

    余墨有些哭笑不得,这夸奖他是该留给误打误撞的老爹,还是给胡编乱造的自己,或许应该给老爹,没准他当时就是这个意思?

    想到一心只读小说的老爹,似乎他想多了?

    “伯母,您说得对,长东你这一身好文采确实了不得,不光学问好,还能诗善歌,琴棋书画都有涉猎的。”

    啥?

    余墨傻了,这秀才啥时候会坑人了?琴棋他认了,但书画他是一点都不懂啊,尤其是书法,连技能精通都没得买,到现在他写着一笔臭字。

    低调,这时候绝对不能接话。

    “是吗?”赵梅却来了兴趣。“长东,如果不介意的话。。。。。。”

    “不介意,不介意!”余墨急忙出言道,先下手为强,虽然有些失礼,但管不了那么多了,失礼总比丢人强。“伯母,要不这样,我作诗一首如何?”

    “作诗?好啊!”赵梅笑着点头,她其实是想听听余墨弹琴,但是既然余墨说了作诗,那也不错。

    “长东要以何题作诗?”

    秀才轻声问。

    余墨撇了眼秀才,突然有了主意。“伯母,实不相瞒,康兄的字我也是第一次听说,既然如此,我想就以康兄的名字作诗一首如何?”

    赵梅看了看秀才,有些疑惑,既是好友,怎会不知道对方的字。

    秀才急忙点头。“确实如此,学生有个绰号叫秀才,平时他们都称我为秀才,连名字都没叫过,长东确实不知道我的字。”

    “这倒是有趣。”赵梅微微一笑。“以名字作诗,我还是头一次听说,那妾身倒是要洗耳恭听了。”

    余墨吁了口气,闭目想了一会,突然睁开眼,一字一句道:“大雪压青松,青松挺且直!”

    这两句看似普通,但却让人眼前一亮。

    至少把秀才康雪松和永直都概括了,而且丝毫不生硬。

    秀才和赵梅皆是露出讶色。

    当然这两句还不够,要想点睛,还要看下两句。

    俩人都聚精会神的听着。

    “要知松高洁,待到雪化时!”

    “好,好一个大雪压青松,好一个要知松高洁,值此元旦佳节,能听得如此好诗,当痛饮三杯啊!”

    “哈哈,这小子文采又进步了,不错!”

第136章 学者与官道(第七更)() 
外面,姜青云和古殊携手走进来。

    如果在现代,古殊这种人,就是纯粹的学者。古殊这种人,心中没有太多的弯弯绕,他们心中有的,只是最纯粹的学问。任何一点新奇的文学创作,他们都能如饮甘露一半陶醉。不可自拔。

    如果是姜青云,那他顶多觉得余墨这首诗写的不错,读起来顺口,听起来顺耳,是一片佳作,但,也仅此而已。对于姜青云而言,诗词和茶水差不多,可以养生,可以静心,甚至可以解渴,但,也仅此而已,有他不惊喜,缺他不可惜。

    所以进门后,俩人的反应也是大不一样。

    古殊关注的是《青松》这首诗本身,而姜青云关注的却是余墨的文采。

    两者看似差不多,实则大相径庭。一个是纯粹的学问,一个是纯粹的利益。

    姜青云关注的,就是余墨本身的能力,更确切地说,是余墨在金陵诗会和乡试中成功地几率,只有余墨成功了,他才会对他有益。

    这不是姜青云利欲熏心,而是每一个官员的常态,没有这种利欲心,那也就不回去做官,而是会成为像股数这样的儒家学者。

    “长东,这首是可有名字?”

    古殊进来后,就迫不及待的发问。

    余墨和秀才急忙先起身见礼,然后余墨才长身回答:“教谕,这首诗本就是随意之作,既然是送给康兄的,那就叫雪松吧。”

    “雪松,雪松。。。。。。”古殊叨咕两遍,面露赞色。“好一个随意,随意中却尽显不随意,呵呵,这首诗虽然简短,却正如你说的那样,随意中的不随意,平凡中的不平凡,必是传世之作,今日之诗,今日之事,将来定会传为一段佳话!”

    姜青云微微惊讶,他没想到古殊会给出这么高的评价,虽然他是进士,但是在若论学问,他自知差古殊甚远,而且,这些年游历官场,当年的那些文学素养已经丢的差不多了。

    还有一点,这件事只有姜青云和古殊两人知道,当年古殊之所以没考中进士,不是因为学问不够,而是因为古殊自己不想考了,中了进士,就必然会入朝为官,不管官职大小,但总算是迈进去了一步。古殊素来不喜官场,不想迈出那一步,他考科举,纯粹就是为了学更多的东西,见识到了进士的科举卷子,他的目的达到了,也就及时收脚了。

    也就是说,不是官场淘汰了古殊,而是古殊放弃了官场。

    如果古殊没放弃,相必当年殿试前三甲,必定会有他的一席之地。

    “这可真是一大幸事,以名字做出了传世之诗,永直,这一次你赚大了,你应该好好感谢长东一番啊。”

    “大人说的事,这是学生的荣幸。”秀才也很激动,这首诗他是真的喜欢,也对余墨发自内心的感谢。

    说着,就要对余墨深鞠一躬,却被余墨拉住。“行了,秀才,咱们之间,就不用如此了。”

    余墨其实很想说,他本来是打算低调的,这是真心话,但是谁知道一不小心,又锋芒毕露了。

    “哈哈,都坐吧。”

    姜青云招呼几人坐下,赵梅向众人福了一礼,退了下去。

    她毕竟是妇道人家,这种事情,不能参与,方才能和余墨谈论,也是因为余墨不算是“外人”,再者余墨年纪也不大,否则,赵梅断不会有方才随意谈论。

    “长东,永直,你们来跟本官拜年,不会是空着手吧?”

    余墨看了看秀才,秀才急忙从袖中掏出两把扇子,分别双手呈递给古殊和姜青云。

    “教谕,大人,这是学生手书的折扇,算不上珍贵,只是学生的一点心意。”

    古殊和姜青云结果扇子,展开一看,却见里面都赋诗一首,诗虽然不是传世之作,但也是上上之选,古殊评价一番,欣慰的收下了折扇。

    “你的呢?”

    姜青云似笑非笑的看着余墨。

    与墨低头,轻声咳了咳,疑惑道:“我是小辈,不是说小辈给长辈拜年,只要等着领红包就行吗?”

    姜青云顿时气笑。“你小子面皮也真够厚的,我和守执,一个是你的父母官,一个是你的教谕,你来拜访,岂有空手一说?”

    余墨摆摆手。“我这也是没办法,实在是学生不知道该送什么,笔墨纸砚,文玩字画这些东西都带有铜臭味,大人和教谕肯定都不屑于此,学生自然不能送这些。”

    古殊听罢,赞许的点头,余墨说的不错,他确实不喜这些,余墨要是真送了,他肯定不会收。

    姜青云却暗自撇嘴,古殊不喜欢,他喜欢啊,反正是自己学生给自己拜年的,不算受贿,不要白不要。

    “不送这些,你也可以学永直,送些自己写的书法字画。”

    余墨再次摆摆手。“学生的那笔字大人和教谕也知道,实在是,拿不出手啊。”

    古殊皱了皱眉。

    “你不说,老夫差点忘了,你现在学问已经问题不大了,但这笔字却是个大问题,必须要改正,年后过了元宵,你来书院,我教你书法。”

    余墨张了张嘴,想找借口推辞,但想着,自己这笔字也确实该练了,所以便点了点头。

    “你不会真的空手来的吧?”姜青云左瞧右看,有些不高兴。

    当然,这都是开玩笑,这也是姜青云已经把余墨当成了自己人,或者说,这是一种另类的拉拢方式。余墨生性固执,却极重情义,要想拉拢余墨,就要真心和他相交,,姜青云敏锐的看到这一点,所以,和余墨相处的时候,姜青云向来很随意。没有丝毫的官架子。

    余墨也知道这一点,但他却并不反感,从感情上说,他很喜欢和姜青云相处,随性,任意,在确切点说,姜青云有萌大叔的潜质。

    从理智上来讲,姜青云看重他这个潜力股,他需要姜青云这个短期的靠山以及日后的盟友,所以,他也很愿意和姜青云处好关系。

    “哪能呢?”余墨嘿嘿一笑,终于不在卖关子。“学生想来想去,最终决定大人和教谕最喜欢、最庸俗却又最实在礼物,两套火锅设备和若干火锅调料。”

第137章 余味的扩张() 
常言道,没有什么烦恼是一顿火锅解决不了的,虽然过年吃火锅不是习俗,但毕竟不是年夜饭,也不会有人太在意,过年吗,开心就好,在座的都不是迂腐之人,这一顿午饭,吃的是宾主尽欢。

    饭后,余墨和秀才小坐了一会便离开了,姜青云毕竟是县令,很忙的,能抽出这么多时间接待余墨二人已经是给足面子了。

    不管怎么说,这次拜年,终于结束了。

    晚上大年夜,放爆竹,吃饺子,欢聚一堂,尽享团圆时光。

    弘治十一年,余墨穿越后的第三年,余墨开始崛起的第一年,这一年,对余墨来说很有意义,也很不平常。

    但过去就过去了,余墨的传奇才刚刚开始。

    大年初一到初三。

    余墨算是给自己放了个小长假,三天里,不干别的,就吃,就睡,就玩,偶尔逛逛街,听听戏,虽然古代的戏曲他听不惯,但是,入乡随俗,余墨总要学会适应。当然,还免不了调戏胡妖。

    对于胡妖,余墨一直抱乐观态度,或者说心里那种异样的征服感,虽然明知道胡妖身份有问题,但余墨却总想着去征服。

    或许是因为那天的意外邂逅。

    或许是因为狐妖的天生妖娆,性感妩媚。

    或许是因为心里那偶然兴起的征服欲。

    更或许得不到才是最好的。

    总而言之,余墨想要去征服,想把她拿下。

    但丰满的理想之下纵使避免不了骨感的现实。

    三天了,余墨连二垒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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