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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到高巧儿松了口,高仲咧嘴一笑,然后飞快的跑到了放笔的位置,将毛笔给找了出来,交到了高巍的手上。
高巍接过了毛笔,看了看,然后便是出了门,朝着杨三老的住所走了过去。
交易和高仲所预想的顺利,高巍怀着惴惴不安的心情来到了杨三老家,他还未开口说明来意,只是手中拿着的毛笔杨三老就已经明白了高巍的来意。
检查了一下毛笔之后,杨三老二话没说就是从兜里拿出了一两银子递给了高巍。
第二天,一早高仲一早便是来到了黄桷树下。
此刻张与可和小书童两人已经收拾好了行装关了竹屋的大门,准备下山朝着涪州城走去。
“你来做什么,不是叫你在家中好生练字么?”
见到高仲跑了过来,张与可看着他问道。
“我来送送你!”
高仲咧嘴笑了笑:“阿娘说,山里没啥好东西叫我将这东西交给你。”
说着高仲打开了一个小包裹,里面装着一颗颗小小的红果子,照着山里的叫法叫刺炮儿,酸酸甜甜的小野果,因身上全是刺而闻名。
看着这一包野果子张与可笑了笑,接了过来。这果子还是和上次的桑葚一样,死湿漉漉的,应该是被清洗过的。
“好了,东西我收到了,你就先回去吧!”
张与可将的野果收好,然后朝着高仲说道。
高仲笑了笑,没有动。
张与可说了一遍之后也不愿意第二次开口,迈着步子便是朝着下山的方向走去。
在这个时候高仲小跑到了小书童的面前,又将一包野果递给了的他,同时朝着他做了一个噤声的动作,小书童会意,然后便不在说话。
走了几步,张与可和小书童上了牛车,这是专门给张与可准备的。
高仲微笑的朝着张与可挥手,等到张与可走远之后才迈着步子朝着回家的方向走去。
坐在牛车上,张与可打开了野果,一面笑着,一面悠闲的吃着野果。
小书童也在一边美滋滋的吃着野果,然后朝着张与可说道:“这小子为人还算不错,晓得报恩!”
“一包小小的山果就把你收买了?”
张与可微微一笑,敲了一下小书童的脑袋。
第十七章清溪()
拜别了张与可,朝着回家的方向走去了去,高仲到了竹屋前又停了下来,他得去看看那地里的土豆发芽情况如何。
厚实的沙土地已经长满了野草,只有一小块土地清除了杂草,因为清理的干净,里面现在还没有长出新的杂草。
不过这一片土地上却有着新长出来的绿芽,笔直的一长条,土豆经过一个月酝酿终于在这个时候生了根,长出了叶子。
作为满清三宝之一土豆,除了和玉米、红薯一样高产之外还有一个很大特性就是他不会长空叶子,也是就说它只要长出了叶子,那么就说明下面的就有果实了。
是一种很诚实的作物,所以广受农家的喜爱。
而土豆也非常的美味,而且吃法很多,虽然在华夏存在不过数百年,但其吃法却有数百种,更是凭借自身的实力杀入到了八道菜系,成为了地道的平民菜系。
见着土豆长出了叶子,高仲带着满意的笑容走到了张与可所在竹屋后面,在这里有一个茅坑,这是专门为张与可所准备的。
高仲找来了一个废弃不用葫芦瓢,捏着鼻子从茅坑里面舀出了一瓢粪水,走到了中土豆的那块地上,然后给土豆淋上生物化肥。
土豆施肥也是非常容易打理的,有些甚至不用施肥。在土豆的生长期淋上生物肥能够帮助其生长,也会让土豆的个子越长越大。
给土豆施完肥,高仲才的迈着步子朝着回家的方向走去。
回到家里,高巍已经背起了背篓,一身短打,穿着草鞋准备出门的样子。
见到高仲回来,高巍便将高仲抱了起来,放入到了背篓里面:“走,仲娃子,跟阿爹一起去清溪镇赶场!”
所谓赶场,是涪州土话,也就是和赶集一个意思。
农家人会在大家聚集起来都很方便的地方形成一个大集市,他们会自发的在约定的时间前往这个集市,然后买卖物品。
“快些回来,明儿就是中秋了,我们还得连夜准备呢。”
高巧儿看着高仲和高巍二人提醒说道,说完这农家妇人则背起了背篓拿着镰刀朝着田地里走去。
高巍朝着高巧儿点头,随后便是踏着步子朝着下山的方向走去。
清溪是一个附近的比较大的集市,这里因为旁边有一条清水河而得名,溪水从山上奔流而下,在这里汇聚然后进入到长江,翻滚而去。
在这个时候清溪镇已经堆满了人,有背着背篓的,有挑着扁担的,还有拿着书本急匆匆在人群中穿梭的书生!
高仲在背篓里面瞪大了眼睛,好奇的打量着四周,看着自己从未见过的稀奇玩意儿。
高巍这次是来采购的,首先到的地方便是肉铺,割了一块大大的肥肉,和一块细小的瘦肉,放入到背篓里面。
背包里放了肉,高仲自然无法继续在里面待着了,于是他便牵着高巍的双手继续在集市里面看看还有什么可以购买的。
八月,正是夏长时节,地里的蔬菜瓜果正在发了疯似得生长,所以蔬菜这些高巍并不担心,他真正担心的是肉食。
中秋节毕竟在农家人而言看的非常重要,毕竟三节二寿礼之中就有这个中秋节。
转悠了几圈,高巍找了一家钱庄,拿着银子换成了铜钱,然后将换来的一吊铜钱藏入到了衣衫里面,才又会到了集市。
在集市转悠了几圈,高仲发现在人群里面有一个地摊儿,一个读书人正抱着一本中庸摇头晃脑,而在他的面前摆着一长白布,白布上最引人注意的就是一双双竹制的毛笔,看样式应该是自制羊毛笔,也就是俗称的羊毫。
见到有卖毛笔的,高仲拉了拉高巍的手臂,指了指摊位。
高巍一拍脑门,光顾着酒席方面的事情,却忘记了大事儿,随后便拉着高仲朝着摊位走去。
走到摊位面前高巍微微皱了一下眉,因为这摆摊的读书人竟然穿着一身生员服,这人竟然是一个秀才。
“老爷好,我们来此买笔。”
没法子高巍只能朝着这秀才揖手恭敬的说道。
“我姓蒋,叫我蒋秀才就好,买笔的话,请看这边!”
蒋秀才见到一个农家汉子带着一个六七岁的孩童走了过来,迟疑了一下,然后回礼朝着二人说道。
听着声音,高巍转过了脑袋,朝着秀才所指的地方看去,只见在摊位上还立着一个小木牌,木牌上写着一行小字。
见到木牌高巍却是楞了一下,他农家出生,识不得字,只能憨笑两声朝着高仲问道:“仲娃子,秀才老爷写的啥?”
听见声音,秀才好奇的看了看高仲,面上全是笑意。
“欲购笔者,需对对子,答上一文一支,答错需付十文!”
高仲照着木牌吟诵出来。
听着这话高仲吃了一惊,感情这秀才是来这里摆擂台的?
“请先生出题。”
随后高仲朝着蒋秀才揖手。
“哦?小娃子,你胆子可大,身上可是有十文钱?”
蒋秀才打开了折扇朝着高仲好奇的问道。
见到蒋秀才的摊位上来了客人,附近做买卖的农家人全都将目光笑呵呵的看向了这边,很快人数竟然越来越多。
“哎,你个小娃娃就别来了。这蒋秀才在这里摆了四五天了,没一个人对上来”
有农家人在一边提醒道。
“没错,这蒋秀才可是我们清溪镇上唯一的秀才,那才学自然是旁人比不得的。”
有人跟着附和。
高仲看了看周围,微微一笑,朝着四周揖手:“多谢乡亲提醒,烦请先生出题。”
看着高仲稚嫩的面上挂着的坚毅表情,蒋秀才一下子乐了,朝着高仲说道:“我这上联可是难道了不少人呢,你娃娃可要听好了:蚕为天下虫!”
说着蒋秀才拿出了一张宣纸,宣纸上用着隶书写着正是几个大字。
这是标准的拆字联,不仅将字拆做了两部分,而且还形象的描绘出了整个字布局。
听到这个字,高仲皱了一下眉头,这种对联不仅考的是才学,还考到了对文字的研究。
“不行吧,这个对子,可是难到了不少人,小娃子你还是认输吧。”
见这高仲皱眉没有说话,这个时候在旁边的人开始嘲讽起来。
高仲思考的模样让高巍也是叹了一口气,讪笑几下,然后准备掏出铜钱,顺便好好给蒋秀才道歉。
蒋秀才却是一脸淡然,看着高仲摇着扇子。
现在大多人都不看好高仲,毕竟之前可是有好多人被蒋秀才的这个问题给难住了,没法子,西南文风不昌,读书人的质量也不行。
所以对于能不能对出对子在场的人都心里有数。
作为高仲的父亲高巍也是这般,毕竟高仲是没有上过学堂的,只是跟着张与可读书而已,而且这求学的时间也短,怎么可能答得出一个秀才的问题呢?
不用多想,结果高巍已经知道了。xh:。254。201。186
第十八章声名鹊起()
就在所有人都对高仲不抱有希望的时候,高仲却再度揖手说道:“先生,学生有下联了。”
“喔?”
蒋秀才吃了一惊,打量了一下高仲:“来,写下来!”
说完将手中的宣纸递给了他,又递给他一支毛笔,让高仲写出来。
听见高仲的话,高巍迟疑了一下动作,吃惊的看着高仲,小声的问道:“仲娃子,可莫乱说”
高仲咧嘴笑了笑,接过纸笔,然后置于地上,自己也跟着跪了下来,开始书写起来。
一旁赶集的人也全都看着高仲,他们虽然看不懂,却也喜欢瞧着读书人这般往来,这样闲暇的时候便能和别人吹吹牛。
蒋秀才盯着白纸,见到上面一个个俊秀的字体浮现了出来,然后跟着念道:“鸿是江边鸟!”
高仲的字写的不差,看得出来下了功夫,每个字都保持拳头一样大细,稍有些掌握的不好,却还是无伤大雅。
“妙,太妙了!蚕是天下虫,鸿是江边鸟,不仅对仗公正,而且你这鸿是江边鸟却别有一番意境,比我这蚕是天下虫可就要高雅多了”
蒋秀才对于高仲的赞赏丝毫不吝啬,虽然高仲的下联明显比自己的要高出不少,但是他却毫不在意。
见到蒋秀才高兴的模样,高巍才微微松了一口气,尔后便是吃惊的看着高仲。高仲才蒙学不到一个礼拜,竟然能有如此功力!
“好!”
在集市中的人大多都是农家人,斗字不识一个,不过见到蒋秀才叫了一声好,于是也跟着纷纷叫好、跟着鼓掌。
至于蒋秀才说的什么他们也不懂,只知道这娃子不简单就是了。
“多谢先生夸奖!”
高仲笑了笑,朝着蒋秀才揖手道谢。
“这毛笔和约定的一样一文钱一支,你要多少我都卖。”蒋秀才笑了笑,顿了一会儿又说道:“如果你给出一个对子,能够难住我的话,这写毛笔我全都送给你,分文不要如何?当然,写不出来也无关系!”